蘆焚在抗戰前就已成名,在抗戰與內戰時期有更大發展,他是現代中國不多的在鄉村與城市題材的小說中都展露才華的作家。蘆焚(1910—1988),原名王長簡,筆名蘆焚、師陀,河南杞縣人。1932年首次用筆名蘆焚在丁玲主編的《北鬥》雜誌上發表短篇小說《請願正篇》,同年還與人共同創辦刊物《尖銳》。蘆焚是英文ruffian(暴徒)的譯音,可見其叛逆性格及左翼傾向。1936年出版第一個短篇小說集《穀》之後,還出版短篇小說集《裏門拾記》(1937)、《落日光》(1937)、《野鳥集》(1938)、《無名氏》(1939),散文集《黃花苔》(1937)、《江湖集》(1938)、《看人集》(1939)、《上海手劄》(1940),中篇小說《無望村的館主》(1941)。抗戰時期報紙上經常出現冒名蘆焚的文章,他在1946年改筆名為師陀,並出版短篇小說集《果園城記》,但他20世紀80年代出版的小說集與散文集繼續署名蘆焚。1947年出版長篇小說《結婚》,1948年出版長篇小說《馬蘭》。
當1936年短篇小說集《穀》被《大公報》以“糅合了纖細與簡約”並“創造了不少真摯確切的人型”為由授獎後,朱光潛、李健吾等人的評論有意讓他去除對現實生活的諷刺而向京派的靜穆靠攏,然而心儀暴徒的蘆焚卻並不領情而予以拒絕。因此他雖然與沈從文一樣以“鄉下人”自居,然而他從北平去上海之前的農村題材的小說,與沈從文將鄉間描寫成令人神往的田園牧歌不同,而是與魯迅以諷刺之筆揭露國民性的鄉村小說相近。蘆焚是個“魯迅迷”,曾作《他給我們的不算少》在魯迅逝世後追溯其文學傳統。對農村愚昧的揭露、對鄉間陋習的諷刺加上寫實中透出的濃重的抒情,就是其短篇小說對魯迅文學傳統的繼承。
收入《裏門拾記》集中的《毒咒》就說“這地上有毒”,畢四爺擁有豪宅良田,卻沒有兒子來繼承,四奶生的全是女兒,畢四爺納妾接續香火,然而小妾卻在懷孕期間被四奶羞辱吊死。《落日光》在濃濃的抒情中,描寫了鄉土田園的廢弛、蕭索與荒涼。《父與子》則代表著蘆焚小說表現人生的複雜性,主人公曾是反抗家庭包辦婚姻而與自己心儀的女孩結婚的時代先驅,然而隨著時代的更替,在介入更為激進運動的他的後代看來,他又變成落伍的反動分子。那麽,將來他的後代的後代是否會重複這種荒誕的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