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普通高等師範院校的中國現當代文學史教材,普遍存在著以下四大缺陷。
第一,將作為學術專著的文學史與作為教材的文學史不加區分,混為一談。作為學術專著的文學史,是供了解這段文學史的讀者及相關的研究者所閱讀的,所以,可以對文學史有詳盡的史料、充分的論證、深刻的自成一體的言說。但作為教材的文學史,卻應該考慮培養的對象與對象的培養。馬克思說過,一個無對象的本質是個非本質。作為教材的文學史,是培養學生學習用的,如果忘記了這一點,沒有明確的確指對象,那也就失去了教材之所以為教材的“本質”屬性。這種教材的“本質”屬性,至少應該包括這樣的幾個方麵:對教學目的、目標的期待性設定;對教學內容的基本設定;為完成這兩個設定而采取的訓練方式、方法的設定;學生對此的實踐方式、方法的設定;檢測學生完成上述內容的檢測方式、方法的設定。所有這些,正是作為培養學生的教材的文學史與學術專著的文學史的區別所在。
第二,對中國傳統的教學範式棄置不顧。中國傳統的教學範式,是以選本作為教學載體,諸如各種詩選、《昭明文選》、《唐詩三百首》等,並在此選本基礎上,給以不同的曆時性的累積性的注與疏,從而讓學生直接麵對經典文本及曆時性的對文本的經典性理解。但我們現在的文學史教材,基本上沿用了西式框架,更多地具有“概論性”,忽視了學生對文本(包括作品文本與研究文本)自身的直接閱讀。
第三,不重視對學生能力的培養,是“授人以魚”,而不考慮“授人以漁”。教材是灌輸式的。教材的灌輸範式,導致了講課的演講範式,至於學生如何閱讀作品,通過什麽方式培養學生對作品的審美感受能力,怎樣訓練學生搜集資料進入對作品的研讀等等,則一般不作考慮。缺少對學生思考能力、實踐能力進行培養的部分,最多隻有幾道象征性的思考題了事。至於對學生最低閱讀量的實際考核標準,則更是在教材中付諸闕如。
第四,教材使用對象的缺失。這種缺失表現形式有二:一是不大考慮本科課堂教學的規定時數對文學史教學的限定性。如何在限定的課時內講授完這些內容,哪些是應該重點講授的,哪些是應該讓學生舉一反三的部分,哪些是學生必須自學的部分等,在目下的教材中,對此很少有所側重。二是缺少層次性。普通高師的文學史教材與綜合大學、重點高師、普通本科的文學史教材,沒有大的區別。不考慮“對象”的不同,使用同樣的教材,是不是也使這些教材因為是“一個無對象的本質”所以是個“非本質”呢?
正是深感於此,我們不自量力編寫了這部教材,並將自己的設想匯報如下。
第一,編寫目的:以細讀典型文本、培養學生對文學作品的審美能力、了解一個曆史時段的文學特征為教學本位,落實學生對文本的原典閱讀及精讀數量,強化學生解讀作品的能力,培養學生從事學術研究的意識,使學生具有自我持續發展的學術素質與品格。真正在本體論上,將普通高師文學教學從知識傳授為教學本體轉變為以培養能力為教學本體;在方法論上,將教師講授法轉變為學生學習法。
第二,編寫特點:典型現象的方法,細讀的方法,知識性、文獻性、學術性、在場性、實踐性、可操作性相結合。
所謂典型現象的方法,是指“從一部作品看一個世界”的方法。如果隻是把一部作品單獨地作為孤立現象來考察,那麽,這隻是這部作品的貢獻和成就,如果把這部作品看做在它身上體現了特定文學時代的某些特征的一部作品與一個文學時代的統一體,那麽,這部作品就成為一個典型現象。
所謂細讀的方法,是在較寬泛的範圍內使用西方“新批評”的“細讀”概念,指對作為典型現象的文本閱讀的認真、詳盡及對文本的認知、感受、結論是建立在這種閱讀基礎之上的。之所以強調細讀典型文本,是因為深感現在的文學史教學,常常是“概論式的知識傳授”,學生對文學史及其作家的各種特點抄記背誦耳熟能詳,但對文本自身卻越來越缺乏審美感受能力,甚至於有的學生連文本都沒有讀過。沒有一定的閱讀量,沒有一定量的對文本的仔細體味,對學生審美感受能力的培養、學生對文學史的理解,就都是沙上築塔、海市蜃樓。
所謂知識性,是指通過對文學作品及其研究文章的原典閱讀及精讀數量的規定,讓學生切實通過閱讀一批作品及研究文章作為其堅實的知識基礎。
所謂文獻性,是指教師對作品的講授,不是共時性的,而是曆時性的,既通過各個階段對某一作家作品的研究、批評文章,讓學生切實了解對某一作家作品的理解的曆史生成性與豐富性。
所謂學術性,是指通過對作品細讀途徑的指明,培養學生如何在解析作品時,探明學術資源,搜集學術資料,汲取前人成果,掌握解讀方法,既“授魚”更“授漁”。
所謂在場性,是指將學習對象蘊涵的人文價值與當今時代、社會的人文價值需求、思想精神構建作一深層溝通,將價值論引入知識論。
所謂實踐性,是指規定學生通過課堂學習而嚐試用學來的知識、方法自己獨立研讀、解讀文本的數量,並作具體的研讀、解讀,給學生以大量的獨立研讀作品的實踐機會。
所謂可操作性,是指本教材可以在規定的教學時段內完成,並可以作量化的檢查。
第三,教材的構架。
第一部分:對某一文學時代的概述。這一部分主要是將某一文學時代的知識點簡要地告訴學生,也包括對不進入“典型現象”作家作品的簡要介紹。(在概述文字之後,也相應的有相關的類似第四、五、六、七部分的研究成果的摘要、應讀的篇目及相應的練習)
第二部分:對作為“典型現象”的作家作品的選擇與評析。
第三部分:圍繞上述作家作品的必讀的作品篇目,每位作家的必讀作品的篇目以三部左右為宜。
第四部分:對作為細讀的成為“典型現象”的作家作品的各曆史階段的主要的研究成果、觀點的摘要,特別是近十年的研究成果、觀點的摘要,摘要需要與第二部分對作品的評析要點相結合。
第五部分:泛讀的文學作品篇目。
第六部分:參考文獻。是指提供給學生擴展閱讀的對作家作品的研究性文章的篇目。隻列篇目及其出處。
第七部分:圍繞以上方麵,給學生設計結合當下現實的作為學生研讀文本實踐的文本篇目及對學生研讀的要求,要求學生在進行研讀時,也要開列相應的作為解讀工具的理論文章及相應的前人的研究成果。
受學術水準、教學經驗、編寫時間的限製,本書的淺薄、粗陋是顯而易見的,我們真誠地敬請學界的各位前輩、專家、朋友給我們以批評與指教。
本書為山西省省級精品課程“中國現當代文學”的教材。
本書的思路、框架由傅書華提出,具體執筆情況如下:徐慧琴編寫第一編,第二編的第一、三、四章及第二章的第一、二節;白傑編寫第三編以及第二編第二章的第三、四節;傅書華撰寫第四編、第五編的內容提要;閻秋霞編寫第四、第五編除內容提要之外的其餘部分。
傅書華
2010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