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古代曆史、史學與理論比較研究

第二編 古代中國與西方的史學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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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在第一編裏,我們所說的曆史,是指作為以往人類活動過程的曆史,即在客觀上已經實現了的曆史。若果用德文來表示,那就是作為其本義的Die Geschichte,而這個詞來源於動詞“發生”(或完成)geschehen(源於條頓語詞根),因而通常用來表示作為過程而發生過或完成了的曆史,盡管這個詞後來也被用來表示書寫成文的曆史。在第二編裏,我們所要討論的是“史學”或者呈現在曆史著作裏的曆史。在德文裏,這就是die Historie(源於希臘語詞根)。在英文裏,兩者一概皆以 history來表示。在此之所以要區分“曆史”與“史學”的詞義概念,這是因為在二者之間既有密不可分的聯係又有重要的區分。就其聯係方麵而言,史學即建立在曆史的基礎上,無曆史便無史學,或者說曆史是史學的基本內核;同時,曆史又在極大程度上(尤其是文明時代史)賴史學得以保存與流傳,非史學則曆史實在難以存在,或者說史學是曆史保存的基本方式。就其區分方麵而言,在曆史與史學之間還有著認知階段的重要不同。人類自從打製石器開始便有了自覺,因而進化成人。有人類便有人類曆史的產生。可是,在文明曙光初現以前,這種曆史的產生的過程隻能通過遺物、遺跡等保存其某些一枝一節,實在難以窺其全豹。後來人們把這一類的曆史稱之為史前史。隻有當人們對已經發生了的事情有了回憶、記憶與反思,並且用文字把這些記錄下來,這才有了作為書寫的曆史,才有了史學的研究對象。這是從事情發生的角度來說看曆史與史學的區別與聯係。如果從研究的角度來看,我們在第一編裏研究曆史,是以曆史發生的過程為對象來作的反思和研究,而在第二編裏,我們所要反思和研究的對象就是史學著作的本身了。所以,在這一編裏,我們所要做的事是對於前代史學家著作的反思,亦即對於前代史學家對於曆史的反思的史學的反思。

公元前11世紀,在西方的希臘,荷馬時代取代了邁錫尼文明,接著就是前代的文明被遺忘,《荷馬史詩》十口相傳,其中雖不乏前代史影,究其實終不能成為史書;在中國,則出現了周之代商,《書》、《詩》與禮樂勃興,難怪孔子會說“鬱鬱乎文哉,吾從周”。《尚書》(尤其其中的周初諸誥)作為原始史料是基本無問題的。《詩經》中有神話、有民歌,但也有史實之含蘊,作為原始史料也基本是無問題的。《書》、《詩》皆不能作為嚴格意義上的史書,不過其中卻有寶貴的史識存在。如強調“殷鑒不遠,在夏後之世”,這就涉及三代曆史傳統以及“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這樣的對於曆史發展的某種規律性的認識。在古代世界,這既是難能可貴的重大創見,也為以後中國史學的連續性的發展奠定了深厚的基礎。

公元前8世紀以後至公元3世紀,在西方,希臘、羅馬迭興,由城邦逐漸向羅馬大帝國的方向進展。在中國,由東周之衰而“五霸”、“七雄”,而秦、漢一統帝國。中國之諸侯國與西方之城邦,皆為小邦,而體製不同。中國之秦、漢帝國與羅馬帝國,皆為跨地區的泱泱大國,而體製殊異。希臘與羅馬文明之間有斷裂,而三代與秦、漢之間既有明顯時代質變而又有曆史之緊密相連。凡此前編已有論述,此處略微提示,是為了說明雙方史學之所以不同之曆史背景。

古希臘希羅多德與修昔底德開創了西方史學之傳統,相對於《荷馬史詩》而言,他們的著作可謂鑿空性的呈現。《曆史》(其核心實為希臘波斯戰爭史)、《伯羅奔尼撒戰爭史》皆為當時人寫當時事的斷代史,幾乎“前無古人”。其體例為按年敘事,而年月標誌並不突出,總體而言仍屬編年之體。此等史書極富時代精神,而缺乏曆史反省。故黑格爾稱之為“原始的曆史”。與古希臘史學發生大體同時,中國有“孔子作《春秋》”之說。《春秋》原為魯國之編年史記,明確以日係月,以月係時(四時即四季),以時係年(魯某公某年),故在敘述之體上為編年史。《春秋》僅記魯十二公242年之事,故在劃分時段上為斷代史。孔子對於《春秋》是作、是述抑或是講習傳授,至今聚訟紛紜,姑且不論。據近世出土簡帛文書,謂孔子曾以《春秋》授弟子,大抵近是。孟子言孔子作《春秋》之說,似難謂之空穴來風。繼孔子言《春秋》者,今所能見厥為三傳,而《左傳》以及《國語》敘事綦詳。此二書,論形式與希羅多德及修昔底德之書相近,而論性質卻大異其趣。《左傳》、《國語》二書在時段劃分上均為斷代史,前者所敘述之時間略長於《春秋》,延續到孔子去世之後一些年;後者則分國敘述,表現為國別史體裁,而在時間劃分上前展至周厲王時期,後拓至吳、越霸業之興衰。又前者以記事為主、記言為輔,後者則以記言為主、記事為輔。此二書皆以記春秋時期之事為主,敘事者所反映出的基本是春秋時期的時代精神(如《左傳》中的多種外交與軍事文書體現得尤為鮮明),顯然與《尚書》(尤其《周書》)有別。不過,值得注意的是,此二書並非純粹的斷代史,其中大量記載前言往行以及其與當時之事的曆史淵源關係,從而顯示了古今之變中的內在連續性。這就說明其中原來是有著通史精神的,與古希臘的兩部曆史開山之作大不相同。這也不足為怪,當時人是把當代曆史看作三代的自然延續的,不管是以正麵的眼光看,還是以反麵的眼光看。

在西方,色諾芬繼修昔底德而撰《希臘史》,體例一如修氏,且等而下之。到希臘化時代晚期、希臘行將為羅馬征服的時候,波利比烏斯作為希臘人質寓居羅馬,作Historie。不少學者將其譯為“通史”,看來不妥。因為此書主題所記僅為公元前220—前145年間之事,曆時區區七十餘年,恐難冠以“通史”之號。那麽它是否具有某種通史精神呢?此書前二卷為引言,略述此前地中海世界分散紛爭之大局,然後以七十餘年之史實說明羅馬必將統治整個地中海世界。借敘述羅馬征服之曆史趨勢,以論證地中海世界必將歸於羅馬統治之下的結局。故其時代特色鮮明,羅馬之所賴以戰勝他邦之政治體製的優勢背景亦鮮明,而於西方文明傳統之淵源則似乎不在其視域之內。它與修昔底德之書一樣,是一部出色的編年體的史書,但不是一部通史,也不能算具有通史精神的斷代史。

羅馬帝國前期(公元前27—公元192年)是經濟文化繁榮時期,也是史學的繁榮時期。此時曾有若幹以拉丁文、希臘文撰述的史書,其中最為重要而著名者當推李維所著之《羅馬史》(本名《建城以來》),與塔西佗所著之《曆史》(Histories)和《編年史》(Annals)。李維之《羅馬史》述羅馬建城以來之傳說與曆史,曆時七百餘年。就其時間跨度而言,此書不妨稱為通史;但就其著史的價值取向而言,卻似乎不具備作為“通史”的內在支柱的“通史精神”。從此書的簡短前言中就可以看出,李維認為,曆史是可以給予今人以教訓的,羅馬過去之所以能夠從小到大、從弱到強,完全憑著道德與紀律的力量,而到了他的時代,這些風紀卻在衰落之中。他的希望就在於羅馬人能以史為鑒,重返往日的盛世。[1]有見於當時風紀衰落,而將過去籠統的看作一份純粹的、無發展的道德風紀的典範,這種觀念是缺乏曆史意識的。黑格爾曾將此書置入“反省的曆史”之列,這是不無道理的。塔西佗先寫了《曆史》,此書所記為公元68—96年(即弗拉維王朝)間的曆史,皆為與作者同時近三十年之事,亦即道地的現代史。其書按年記事,於體例為斷代編年史。他又寫了《編年史》,此書所記為公元14—68年(即奧古斯都去世後的4個羅馬元首或皇帝時期)五十餘年之事,恰好與隨後的《曆史》相銜接,因此從時段上看,為近代史。此書亦按年記事,故於體例為斷代編年史。既然這兩部書體例相同,那麽此二書的名稱又何以不同?關於這個問題,我們看不到塔西佗本人的答案。看來他是把自己的“所見世”(當代)之曆史稱為“曆史”,而把此前自己的“所聞世”以上之曆史稱為“編年史”的。那麽這種區分有其理由呢?應該說是有其理由的。其理由似乎可以通過詞源的分析得出解釋。按“曆史”(Historie)一詞本於希羅多德之著作,其希臘文詞根之本義為“追問”或“考核”。希羅多德用這個詞來作為其著作之名稱,目的在於表明他所記載之事都是經過向事件目擊者作“追問”或“考核”而落實的。而事件目擊者隻能是當代人,因此這樣寫作的曆史隻能是當代史。至於“編年史”(Annals)一詞,其拉丁文詞根為An,意思是“年”。因此,將此詞與中國固有史學名詞“編年史”相對譯是很自然的事。不過,塔西佗的“編年史”概念與中國傳統中的編年史概念又有頗不相同的方麵。因為中國的編年體是與紀傳體、紀事本末體等並列而存在的,所要表達的曆史編寫體例之一種。而塔西佗的“編年史”所強調的不是史書寫作體例的特點〔寫法也與中國編年體史書對年、時(季)、月、日標注的那樣鮮明頗有差別〕,而是與當代史相對應的既往曆史,僅僅是根據前人口述或記載(已經無法向事件目擊者追問或核實了)將往事按年記錄下來而已。

李維(公元前59—公元17年)的《羅馬史》記七百餘年之事,司馬遷(公元前145/135—前90年)的《史記》自黃帝始至漢武帝太初止,即使從夏代開始所記也有約二千年之事。如果就時間長度而言,這兩部書都可以稱為“通史”,不過如上文所言,李維的書是缺乏通史精神的形式上的“通史”,而司馬遷的書則是兼具形式與精神的通史。塔西佗(55—120年)的兩部書一共記載了八十餘年的事,班固(32—92年)的《漢書》記載了西漢一代220年的事。塔西佗與班固的書,就其所記時間長度而言,都可以稱為“斷代史”而毫無疑義。不過,班固的《漢書》雖為斷代史,那隻是從王朝政治史的角度專書西漢一代之事,如果從此書的“表”、“誌”所展現出來的文明史角度而言,那麽它又是一本文明通史;因為在班固看來,隻有把西漢一代的政治史放在整個中國文明史的長河中才能使它成為可以理解的。不斷的文明史長河本身是“常”,其中的每一階段又有其自身之“變”,所謂“通史精神”就是這種“常”與“變”的統一。班固之斷代史書具有通史精神,這就是它與塔西佗斷代史書不同之所在。

就生存時間而言,司馬遷早於李維兩個世代有餘,班固與塔西佗同時而年長一個世代,不過他們都生活於大帝國(漢與羅馬)時期,總體時代背景大體是相當的。因此,對於這兩對史家進行適當的比較研究,我們將能在古代中國與西方的史學傳統異同上獲得更深更好的認識與理解。

古代中國在文明史層麵上未曾發生斷裂,在史學史的層麵上同樣未曾發生斷裂。其原因就在於通史精神傳統的確立。《史記》是一部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的形神兼具的通史,為以後紀傳體史書開了先河。《漢書》繼《史記》為以後曆朝斷代體史書奠定了初基。由此人們可能產生疑惑,《漢書》以下的所謂曆代正史,都不過是不同線段之間的先後接龍(或按亞裏士多德所言為“順聯”,請參考本書導論)而已,豈能謂之為連續?其實,《漢書》作為斷代史,僅僅是就其政治史層麵的王朝興亡來劃分的,而《漢書》本身就是一部西漢時期的文明史,就這一層麵而言,則是中國古代文明史中的一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按亞裏士多德的說法,《漢書》是“順接”於《史記》的,亦請參閱本書導論)。因此,正是《漢書》開了這樣一個史學傳統,這就是曆代正史隻是朝代史的分段,而不是中國文明史的斷裂。分段而不斷裂,這就是中國古代史學連續性(或“變”與“常”統一)的存在的具體方式。

以上作為第二編的引言,隻能略表大意。至於具體論述,則請有興趣的讀者諸君閱覽以下的綜述和專論。

[1] 參見《建城以來》卷1,穆啟樂等譯,吉林文史出版社,1992年版,第3—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