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古代曆史、史學與理論比較研究

第一節 中西古代史學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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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古代中國史學概論

(一)先秦時期的史學概論

1.先秦時期史學的發展概況

先秦時期是中國史學的初步形成時期。

中國史學的源頭可追尋到遠古時期的傳說。在文字沒有產生之前,古人對曆史的記憶和傳播是通過口耳相傳的方式來實現的。這些口耳相傳的故事,後來成為人們追述早期曆史的重要資料。先秦典籍保留了大量遠古時期的傳說。例如,《淮南子·覽冥訓》記載,女媧煉五色石補天,除盡凶鳥惡獸,使民得以安居;《韓非子·五蠹》記載有巢氏教人們“構木為巢”,等等。這些口頭傳說,或多或少都摻有一些虛構的成分,但它們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遠古時期人們社會生活的情況。

中國現存最早的文字記載,是殷商時期的甲骨文。甲骨文是刻在龜甲獸骨上為殷王室活動而貞卜的卜辭。甲骨卜辭一般隻有十餘字或數十字,有時間、地點、人物活動等曆史記載因素,但尚未表現出自覺的曆史意識。殷商晚期和西周時期出現的金文,尤其是西周金文,開始有了自覺的曆史意識。金文是刻在青銅器上的銘辭。西周金文主要記載周王室和貴族慶賞、征伐、俘獲、錫土田等活動。金文字數較甲骨文多,記事更為詳細。在金文銘辭中,有的刻了“子子孫孫永寶用”之類的話,表現出銘刻者欲將現世功業傳之於後世的曆史意識。[1]

上古時期的文獻,除了甲骨文和金文,還有流傳下來的官方文書和王朝頌詩,如《尚書》、《詩經》的《雅》和《頌》等。這些文獻,有的是後人據舊說編輯而成的,如《尚書》之《虞書》和《夏書》四篇,成書於春秋戰國時期;有的是當時的文獻,但在流傳過程中後人對文字作了改動,如《商書》的《甘誓》、《盤庚》等。這些文獻在不同程度上反映了上古時期人們的曆史思想,其中以《尚書》的內容最為豐富。《尚書》記載了虞、夏、商、周時代的文告和王公大臣的言行,其記事記言的方法和所表述的思想,較之金文有了很大的進步。

春秋戰國時期,中國曆史發生了巨大的變革。曆史的變革對史學發展產生了重大影響,史學出現了空前繁榮的局麵:首先,文獻和史書數量大大增加。諸侯國重視修纂國史。《孟子·離婁下》說:“晉之乘,楚之檮杌,魯之春秋,其實一也。”其名不同,皆為國史。《墨子·明鬼》亦引用了周、齊、宋、燕等國之《春秋》。《左傳》、《國語》、《戰國策》等一大批史著和文獻也先後湧現。其次,出現官修與私修史書並存的局麵。春秋以前的文獻,皆出自官府,故有“學在官府”之說。春秋戰國時期,私人修史之風逐漸興起,《左傳》、《國語》、《戰國策》等皆為私人所修,與官修史書並駕齊驅。再次,史書編纂體例有了重大進步。以現存魯國《春秋》為代表的史著,反映了編年體體例的初步形成。《左傳》將編年體大大加以發展,其編年體中又蘊含紀傳體的雛形,對後世正史體例的形成產生了重大影響。戰國後期魏人編有《紀年》(《竹書紀年》,南宋後亡佚)。據此書之佚文及有關史籍所載,其記事起於夏代,迄於魏襄王二十年(公元前299年),並稱魏襄王為“今王”。《紀年》雖不可謂通史,然已有涉獵古今的意識。據《漢書·藝文誌》所載,“古史官”還編有《世本》一書(亦亡於南宋時)。根據清代學者的輯佚本,《世本》有“帝係”、“紀”、“王侯譜”、“世家”、“傳”、“世篇”、“居篇”等,表現出綜合多種體裁而敘述曆史的特點。後世學者研究司馬遷《史記》的五體,多有從《世本》中尋繹其源流者。最後,曆史觀念的不斷豐富。金文和《尚書》等文獻表現出的曆史觀念,至春秋戰國時期大為發展,官修與私修史書的不斷問世,眾家敘史與議史的爭鳴,大大深化了人們對曆史的認識。

先秦史學的發展大體沿著三條主要線索:一是史書記載的內容不斷豐富;二是史書的編纂方法不斷進步;三是史家的曆史觀念不斷深化。史書內容和編纂方法的變化,源自於史家表述曆史思想的需要。所以,此三者是密切相聯係的。先秦史學的這一發展特點,從流傳至今的《尚書》、《春秋》和《左傳》三部作品的內容及其前後的繼承與發展中,可以得到較為清楚的了解。

2.《尚書》

《尚書》是我國現存最早的政事史料匯編,記載虞、夏、商、周時代的文告和王公大臣的言行。《尚書》流傳至漢代,有了今古文之分。今文《尚書》用漢代隸書書寫。古文《尚書》,據《漢書·藝文誌》所載,是漢武帝末年魯恭王劉餘毀孔子宅時發現的,用先秦古文字書寫。西晉“永嘉之亂”後,今文《尚書》散佚,僅存古文《尚書》。東晉元帝時,豫章內史梅賾向朝廷獻上一部《孔傳古文尚書》。之後,這部《尚書》逐漸取代漢代的古文《尚書》。在唐代,《孔傳古文尚書》被官方正式立為《尚書》定本,一直流傳至今。《孔傳古文尚書》經學者們的考證,並非漢代的古文《尚書》,而是一部偽書。不過,此書58篇中存有漢代今文《尚書》28篇。此28篇今文《尚書》中,有《虞書》和《夏書》4篇,《商書》5篇,《周書》19篇。這些篇章,大體反映了《尚書》敘事的特點及其思想。

《尚書》記載史事,較之金文有很大的進步。《尚書》載事,不像金文那樣僅有少數文字,而一般都有較長的篇幅。有的篇章敘事首尾相銜,內容相當詳細。例如《周書》之名篇《金滕》,記周初金滕藏書、周公輔政、平定管蔡之亂、周公遭讒、成王啟書而悔悟等事,全篇有始有終,盡顯周初的動**政局以及周公襟懷坦**、忠於社稷而力挽狂瀾的形象。關於《尚書》記事特點,自古以來就有不同的議論。《荀子·勸學》說:“《書》者,政事之紀也。”《史記·太史公自序》說:“《書》記先王之事,故長於政……《書》以道事。”劉知幾《史通·載言》則認為:“古者言為《尚書》,事為《春秋》,左右二史,分屍其職……此則言、事有別,斷可知矣。”可是考察現存今文《尚書》,其內容既有以記事為主之篇(如《金滕》等),也有以記言為主之篇(如《大誥》等)。《尚書》並存記事、記言的方法,與金文一脈相承。章學誠指出:“古人事見於言,言以為事,未嚐分事言為二物也。”[2]據此,章氏認為《尚書》記事“因事命篇,本無成法”[3],其抉擇去取“例不拘常”[4]。章氏的說法,比較符合早期曆史文獻的記載特點。

在現存《尚書》中,《周書》的篇章最多。根據《周書》的內容,可以看出,上古的曆史思想至周初已經發生了重大變化,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麵:一是,周人形成了“三代相承”的觀念;二是,周人對王權與天命的關係有了新的思考;三是,周人提出了以史為鑒的思想。

在《夏書》和《商書》中,人們對曆史變化的認識一般還限於前後兩個王朝之間(如上引《湯誓》、《西伯戡黎》所述)。當然,夏人和殷人對遙遠的過去並非全然沒有認識。《盤庚》載盤庚語:“肆上帝將複我高祖之德,亂越我家,朕及篤敬恭承民命,用永地於新邑。”盤庚指出,他遷居新都,複興殷人高祖之德,治理殷國,體現了上帝的意誌。所以,他恭敬地延續殷人的生命,使他們永久地居住在新都。不過,此類思想大體還是表現為對某些具體事情的認識上,而周人則從政權的更替中表述了對曆史變化的認識,“遂構成了三代相承的係統”[5]。

周人的“三代相承”說,指出周代與夏、殷兩代是先後相承而來的。《召誥》說:“相古先民有夏,天迪從子保;麵稽天若,今時既墜厥命。今相有殷,天迪格保;麵稽天若,今時既墜厥命。今衝子嗣(按,衝子指成王)則無遺壽耇,曰:‘其稽我古人之德,矧曰其有能稽謀自天。’”周人認為,古代先民夏族,受到天的保佑,努力考求天道,可是已經失去了天命。殷人也曾受到天的保佑,可是也喪失了天命。現在年輕的成王繼位,不要遺棄老人。老人不僅能認識古人之德(此所謂德之涵義,詳下文),而且還能尋求天道。這段話有一點尤為值得重視,即周人不僅指出了三代是先後相承的,而且還指出了三代得以相承的原因,即天命之得失。在周人看來,要得到天命,就要識古人之德,行德乃尋得天道之途徑。從夏、殷、周三代天命之得失與德的關係,周人認識到過去和現在的聯係。

周人的“三代相承”說,不僅指出了現在和過去的聯係,而且還蘊含了對現在和未來的認識。周人對三代興亡與天命關係作出認識,目的是為了穩定周代的王權,並使之長久地延續下去。這是《尚書》周初諸誥中反反複複強調的內容。可是,對於周代未來的命運,周人並沒有肯定的答案。《君奭》說:“天降喪於殷。殷既墜厥命,我有周既受,我不敢知曰厥基永孚於休。若天棐忱,我亦不敢知曰其終出於不祥。”天將喪亡之禍降給了殷人,殷人於是失去了天命。但是,周邦接受了天命後不能說會永久地美好下去,也不能說周邦未來的命運是不美好的,因為天命是會變化的。《召誥》說:“惟王受命,無疆惟休,亦無疆惟恤。”周王接受了天命,美好無窮無盡,憂患也是無窮無盡的。這就是說,未來是不可以完全確定的。那麽,如何認識現在和可能變化的未來的關係呢?周人同樣從天命中作了解釋:“惟天不畀不明厥德。”[6]上天不把天命給予不行德之人。可見,從對三代政權更替的分析中,周人意識到天命的作用;從對三代政權更替原因的分析中,周人意識到德的重要性。周人的“三代相承”說,不僅有三代乃至未來先後相續的思想,而且還有說明三代乃至未來為什麽能夠相續的思想。這就是通過行德而得到的天命。天命存在於過去、現在和未來之中。過去、現在和未來是通過天命而聯結起來的。在現存的文獻中,《尚書》之《周書》最早表露出對曆史發展連續性的認識。

人間王權來源於天授的思想,並不是周人創造的。殷紂王說“我生不有命在天”,就是將王權歸於天之所授。在紂王看來,源於天授的王權是不會變化的,所以在國難將臨之時,他會說出生來就“有命在天”的話。殷紂王的話,反映了殷人重鬼神的特點。《禮記·表記》說:“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不過,殷代也出現從人的行為來解釋曆史事件原因的思想。《尚書·西伯戡黎》等都表述了將天命與統治者的行為聯係起來的認識,認識到天命是會變化的。至周代,這一思想有了重大發展。

首先,周人從天命、君主與民三者之間的聯係說明了天命與君主的關係。周人認為,君主是天的元子,受天之命而治民。《召誥》曰:“皇天上帝改厥元子,茲大國殷之命,惟王受命。”周之所以能代殷而立,乃皇天改其元子。然而皇天上帝改其元子是有依據的,皇天依據的是民心! “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7]“民之所欲,天必從之。”[8]天之所視所聽皆來自於民,民之所欲,天必從之。“皇天無親,惟德是輔。”[9]在周人看來,天意就在民心之中。君主是否行德實際上是對民而言的,君主隻有行德,才能得到天命。民心成為聯結天命與君主的關鍵點。

其次,君主行德出於自己的意誌。《康誥》說:“惟乃丕顯考文王克明德慎罰,不敢侮鰥寡,庸庸祗祗威威顯民,用肇造我區夏,越我一二邦,以修我西土。惟時怙冒聞於上帝,帝休。”周文王能明德慎罰,不敢欺侮無依無靠的小民,而且敬畏他們,更敬畏那些有聲望的人,所以文王能締造華夏地區,還擴展了原來的西邊的領土。文王的努力被上帝知道了,上帝很高興,“乃大命文王殪戎殷,誕受厥命越厥邦厥民”。[10]《左傳》成公二年也說:“明德慎罰,文王所以造周也。”可見,文王行德是出於自己的意誌,而不是出於上帝的意誌。據文獻記載,周武王繼承文王之大業滅了殷後,夜不敢寐。周武王說:“未定天保,何敢寐。”[11]在周武王看來,得了天命之後還要考慮如何保有天命。這就是君主如何行德政的問題。《召誥》也記載了周公對成王說的一段話,他告訴成王:不要以為小民可用就盡量用他們,不要因小民有過失就用刑法處罰他們,王行德將會使自己偉大。君臣上下應該互相勤勞和憂慮。最後周公希望“王以小民受天永命”,即王用小民的力量而保有天所授之命。在周人看來,君主是否行德出於他自己的意誌,出於他對天命、民心與自己行為關係的認識。

再次,君主是否行德有選擇的自由。周人認識到,君主行德得民心就可以得到天命。不過,周人的思想中似乎還存在一個矛盾:他們既然知道獲得天命的途徑,為什麽對自己未來的命運卻沒有肯定的答案呢(如上文所述)?這是因為周人從夏、殷、周三代政權的更替中,意識到君主是否行德有選擇的自由。《酒誥》說:“在昔殷先哲王,迪畏天顯小民,經德秉哲。自成湯鹹至於帝乙(紂之父),成王畏相。”殷之先聖王懼怕上天和小民的力量,長久地保持他們的德行,執守恭敬。從成湯一直到帝乙,沒有不達成王功而又嚴肅省察的。可是殷紂王卻以權威壓迫人民,而招致人民怨恨,“故天降喪於殷,罔愛於殷,惟逸。天非虐,惟民自速辜”。上天將喪亡的苦果降給殷,並不是有意虐待殷,而是殷人自己招來的罪過。殷之先祖敬民敬天是出於自己的選擇,殷紂王棄祖上之德而被天所棄同樣也是出於自己的選擇。夏代的情況也是如此。“相古先民有夏,天迪從子保。”[12]夏之祖先,得到天的撫順和慈保。可是夏桀卻大肆**樂,不肯恤問百姓,不循天之道,所以“天惟時求民主,乃大降顯休命於成湯”[13]。夏桀王不行德被天所棄,同樣也是出於他自己的選擇。由此可知,周人的思想中看似矛盾的地方,實際上是不矛盾的。這就是君主是否行德有選擇的自由。所以,君主需要自我的約束,不可隨意行事,否則將失去天命。據此,我們就可以理解為什麽周人從天命、君主與民的關係中已經認識到並尋得天命的途徑,然而還要反複地強調施行德政以得民心從而得天命。在他們看來,周之現世之王乃至後世之王,並非沒有做出失民心之舉的可能,並非沒有隨意而為政的可能,因為他們有選擇自己行為的自由。

周人的天命說與三代相承說是有內在聯係的。天命是三代乃至未來所具有的共同性,這種共同性使過去、現在和未來之間的聯係成為可能。周人的天命說,表現出明顯的人文思想。[14]周人相信天對人的主宰作用,但他們認為,人與天命聯係的起點是在人,人信仰天是為了人而不是為了天。天命的意義最終也要落實在人的身上,落實在君主的行為及其可自由選擇的意誌之上。

周人提出三代相承說和天命說,是源自於現實的需要。殷周之際曆史的巨變,對周人產生了極大的震撼。如何穩定周王朝的政權並保持長久的統治,是周初統治者苦苦思索的問題。周人從夏、殷、周的曆史變化中總結了王朝之興替的經驗教訓。三代相承說與天命說,就是來源這種對曆史的思考,用周人的話來說,“我不可不監於有夏,亦不可不監於有殷。我不敢知曰有夏服天命惟有曆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惟不敬厥德乃早墜厥命。我不敢知曰有殷受天命惟有曆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惟不敬厥德乃早墜厥命。今王嗣受厥命,我亦惟茲二國命,嗣若功”[15]。從夏、殷、周三代政權的更替,周人認識到夏、殷君主“不敬厥德”從而失去了天命,所以周王繼承天命後,要以此為鑒,要“敬德”,才能繼續夏、殷兩代的功業。這裏需要指出的是,《尚書》屢屢提及的德,與後世所謂之德是不盡相同的。周人所謂之德常與罰並舉,《康誥》說“克明德慎罰”,“告汝德之說於罰之行”。《左傳》成公二年引《周書》說“明德慎罰,文王所以造周也”,“顯然‘德’是施以恩惠使人柔服”,也就是說以施惠來改進統治方法。[16]此種意思,也見於《左傳》等文獻。《左傳》成公十六年說:“德以施惠,刑以正邪。”周人施惠之說,是對三代政權更替的思考,也涉及對更長時間段曆史變化的思考。《無逸》說:“古之人猶胥訓告,胥保惠,胥教誨,民無或胥譸張為幻。”這句話的意思是說,古代的君主和臣民常互相告誡,互相安順,互相教誨,所以老百姓就不互相欺騙、互相詐惑。《無逸》還指出:“厥亦惟我周,太王、王季克自抑畏。文王卑服,即康功田功;徽柔懿恭,懷保小民,惠鮮於鰥寡;自朝至於日中昃,不遑暇食,用鹹和萬民……文王受命惟中身,厥享國五十年。”周之太王、王季謙讓抑畏。文王承先之德行而奉行、管理平治道路和農業之事。文王仁愛敬恭,想著怎樣安保小民、怎樣把恩惠施予鰥寡。他從早晨到日中更到日斜,常不得有空閑時間吃飯,故能使萬民和睦。所以文王中年受命,在位五十年之久。可見,周代殷而興是周之先王積善累德的結果。

現存28篇今文《尚書》所表述的曆史思想是十分豐富的,其中三代相承說、天命說和“夏鑒”和“殷鑒”說是最重要的內容。三代相承說表述了對曆史變化連續性的認識,天命說表述了對曆史變化原因的認識,“夏鑒”和“殷鑒”說則表述了對曆史之真與善(致用)關係的認識。盡管周人沒有自覺地從理論上對這些認識作出闡述,然而他們在敘史之中已含有這些認識是有充分證據的。殷周之際是中國曆史發生重大變革的時期。在思想文化方麵,最為深刻的變革就是周人曆史觀念的形成。周人的曆史觀念,實際上奠定了中國古代曆史觀念的基礎。在後世不斷豐富的曆史觀念中,所貫穿的主線也就是對曆史變化過程、原因以及對史學的求真與致用關係等方麵的認識。後世史家對曆史思考所提出的種種問題,也都可以直接或間接地從《尚書》中尋繹其源頭。

3.《春秋》

從《尚書》到《春秋》,先秦史學經曆了很長時間的發展。由於資料的缺乏,此時期史學發展的情況還不是十分清楚。但是,據《春秋》可知《尚書》之後史學發展是連續的,《春秋》繼承和發展了周人的曆史觀念。

《春秋》是我國現存的第一部編年體史書。

西周後期以降,周天子勢力逐漸衰落,諸侯國力量興起。與此曆史大勢相伴隨,諸侯國先後修纂國史。“春秋”就是當時不少諸侯國國史所采用之名。《墨子·明鬼》載墨子語:“吾見百國春秋”。現存的《春秋》,乃魯國之《春秋》,記事起於魯隱公元年(前722年),終於魯哀公十四年(前481年)。魯國《春秋》經過了孔子的編修。《史記·十二諸侯年表》載:“(孔子) 西觀周室,論史記舊聞,興於魯而次《春秋》。”《三代世表》也說:“孔子因史文次《春秋》,紀元年,正時日月,蓋其詳哉。”

從匯編文獻的《尚書》到編年體《春秋》,中國古代史書編纂方法取得了巨大的進步。史書編纂方法有一個逐步發展的過程。《周禮·春官·宗伯》曾記載周之太史“正年歲以序事”的情況,這種將“正年歲”與“序人事”相結合的記載方法,柳詒徵認為是“編年史之淵源”,可為一說。[19]周太史記事,與金文和《尚書》等文獻載史,都反映出人們保存曆史資料的意識。周太史記事及諸侯國修史的方法,起初是不可能完備的。如在秦國,秦文公十三年(前753年)時才“初有史以紀事”[20],但“不載日月”[21]。據《史記·十二諸侯年表》及《史記》諸篇世家,魯在諸侯國中記事較早,但魯《春秋》初創之時記事方法也是不完備的。現存的魯《春秋》,如司馬遷所言,是經過孔子編修的。

關於《春秋》編年記事的特點。晉杜預說:“(《春秋》)以事係日,以日係月,以月係時,以時係年,所以紀遠近、別同異也。故史之所記,必表年以首事,年有四時,故錯舉以為所記之名也。”[22]以《春秋》魯隱公元年所載為例,此年載:“元年春王正月。三月,公及邾儀父盟於蔑。夏五月,鄭伯克段於鄢。秋七月,天王使宰咺來歸惠公、仲子之賵。九月,及宋人盟於宿。冬十有二月,祭伯來。公子益師卒。”此段文字按年、四時、月、日載魯隱公元年之大事:魯隱公與邾國結盟、鄭莊公平定公叔段叛亂、周天子派宰咺饋送喪儀、魯隱公與宋國結盟、祭伯來魯等等,記事以魯國史為主線,兼及他國史事,史事排列井然有序。

“屬詞比事而不亂”,是《春秋》記事的另一特點。《禮記·經解》曰“屬辭比事而不亂,則深於《春秋》者”。所謂“屬詞”,乃指造句遣詞。如上引《魯隱公元年》稱邾儀父者,因其身為國君而未受周王室正式封冊之故;稱鄭莊公為鄭伯,乃諷其於公叔段失之教誨。在《春秋》中,同記戰爭,有伐、侵、戰、圍、入、滅、救、取、敗等書法;同記殺人,有殺、誅、弑之區別,等等。所謂“比事”,則指按時間順序排比曆史事件。《春秋》梳理排比紛亂複雜的史實,頗為得體。據其記載,大體可知春秋時期曆史發展之大勢。《春秋》“屬詞比事”的編纂方法,反映了作者寓褒貶於記事之中的編撰思想。不過,《春秋》記事文辭相當簡短,最少一字,多亦不過數十字,不載史實詳情。這也反映出編年體史書初創時是不完備的。

《春秋》編年記事的特點,與孔子時代曆史觀念的變化有密切相聯係。孔子所處的春秋時代,周王室權力衰落,諸侯爭霸,孔子視之為亂世。司馬遷《史記·太史公自序》說:“《春秋》以道義。撥亂世反之正,莫近於《春秋》。”又說:“《春秋》采善貶惡,推三代之德,褒周室。”《春秋》編年記事,可能與古之太史“正年歲以序事”的記事方法有關,然其編年與“屬詞比事”等合為一體,則與孔子的思想有聯係。上引《魯隱公元年》所載諸事,可以證實司馬遷的說法。孔子對春秋曆史,是有自己的認識的。以對曆史變化的認識而言,《春秋》雖大體僅及春秋一代之事,然而孔子對曆史的認識則不限於此段曆史。《論語·為政》載孔子語:“殷因於夏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因於殷禮,所損益可知也;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孔子認為,三代之禮有相因與損益的關係,若繼承周禮,以後百代之禮也是可知的。在這段話中,“禮”成為過去、現在和未來所具有的某種共同性。孔子思考三代與百世之間的聯係,實際上繼承了《尚書》的思想。孔子對《尚書》的思想,也有發展。《孟子·滕文公下》說:“世衰道微,邪說暴行有作,臣弑君者有之,子弑父者有之。孔子懼,作《春秋》。”在孟子看來,孔子將春秋時期視為世道衰微的時代。孔子的認識,是與春秋之前的時代相比較而得出的。《論語·季氏》載孔子語:“天下有道,則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天下無道,則禮樂征伐自諸侯出,自諸侯出,蓋十世希不失矣;自大夫出,五世希不失矣;陪臣執國命,三世希不失矣。”孔子將禮樂征伐是否自天子出,作為區分春秋和此前時代的標準。他認為,春秋之前為有道的時代,春秋則為無道的時代。對於無道的時代,孔子又分為禮樂征伐自諸侯出、自大夫出、自陪臣出三個階段。孔子的說法,在《春秋》所載之事中有充分體現。對此,宋代大儒朱熹有一段評議:《春秋》記載當時之事,初期王政不行,天下無統屬;及五侯出來扶持,方有統屬,禮樂征伐自諸侯出。到後來,五霸又衰,政自大夫出。[23]孔子從具有不同特點的時代(或階段)的變化來認識曆史的變化,其中也貫穿了“禮”之得失的內容。孔子將曆史變化劃分為兩個時期,又將春秋時代劃分三個階段,提出了曆史變化的階段性及其特點。在中國古代思想史上,對曆史變化的認識有兩種最重要的形式,或以朝代更替為序,或以曆史階段相繼為序,前者出自於《尚書》,後者則可從《春秋》及孔子的有關說法中尋繹其淵源。

《春秋》不僅對曆史變化有新的認識,而且對曆史變化的原因也有新的認識。與《尚書》不同,《春秋》載史幾乎沒有談及天命。《春秋》記載了不少天災異象之事,如日食、月食、星異、地震、雷電、山崩、隕石、火災,以及風、霜、雨、雪、蟲災等。《春秋》僖公三年:“春王正月,不雨。”“夏四月,不雨。”《春秋》昭公七年:“夏四月甲辰朔,日有食之。”不過,《春秋》此類記載皆不涉及人事,此乃《春秋》之常見筆法。《春秋》也有天象與人事並存之記載。如《春秋》僖公十五年:“己卯晦,震夷伯之廟。”不過,此類記載也隻是“記異而說不書”[24]。關於這點,與《左傳》和《公羊傳》的相關內容相比較,就可以很清楚地看出。《左傳》對此條經文的解釋是:“震夷伯之廟,罪之也。於是展氏有隱慝焉。”《左傳》認為,展氏隱藏自己的罪過,故天起雷電擊其祖先夷伯之廟,以示懲罰。《公羊傳》說:“震之者何?雷電擊夷伯之廟者也。夷伯者,曷為者也?季氏之孚也。季氏之孚,則微者。其稱夷伯何?大之也。曷之大之?天戒之。故大之。何以書?記異也。”《公羊傳》認為,夷伯本季氏家臣,地位低下,稱之夷伯,是重視他。為什麽重視他?因為天通過雷擊而懲戒他,天懲戒他也就是重視他。[25]《左傳》和《公羊傳》的說法雖有不同,然其皆以雷擊為天戒,此天當是有意誌的。《春秋》的記載,其實並沒有這方麵的意思。

《春秋》不言天命,並不意味孔子完全不相信天命。《論語·八佾》記載孔子與王孫賈的問答,王氏曰:“與其媚於奧,寧媚於灶,何謂也?子曰:‘不然。獲罪於天,無所禱也。’”孔子的得意弟子顏淵死後,孔子大為悲傷,曰:“天喪予!天喪予!”[26]可是,為什麽孔子修《春秋》“記異而說不書”,不將人事與天命相聯係?這大概與孔子編修《春秋》的目的有關。上引《孟子·滕文公下》談到春秋時期“世衰道微”之局麵,說“孔子懼而作《春秋》”,接著又說:“《春秋》,天子之事也。是故孔子曰:‘知我者惟《春秋》乎,罪我者惟《春秋》乎。’”孔子麵對“世衰道微”之世,修《春秋》的目的是彰顯“天子之事”,故有知之者,亦有罪之者。對於“天子之事”,司馬遷《史記·太史公自序》有一番解釋:“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紀,別嫌疑,明是非,定猶豫,善善惡惡,賢賢賤不肖,存亡國,繼絕世,補敝起廢,王道之大者也。”司馬遷認為,明三王(禹、湯、文王)之道,辨人事之綱紀,判別嫌疑,明定是非雲雲,就是“天子之事”、“王道之大者”。司馬遷的解釋,是符合孔子思想的。孔子認為,春秋亂世出現的原因就在於王綱解紐,名分失常,“禮樂征伐自諸侯出、自大夫出、自陪臣出”,所以救此亂世,就要彰顯禮之大義。所以,司馬遷接著說:“《春秋》者,禮義之大宗也。”如果《春秋》將人事原因歸於天災異象,而天災異象又有不少是偶然出現的,這樣就難以對很多史事的原因作出解釋,從而與孔修《春秋》的目的相違背了。在文獻中,也偶然見有孔子將天命與禮義聯係起來作說者。《禮記·禮運》載孔子語:“夫禮,先王承天之道,以治民之情。”實際上,此類說法更能表明孔子對天命的看法:天之道就是禮,禮是先王所製作,所以天道與先王所作之禮就等同了,天道也就沒有實際意義了。孔子的說法,反映了春秋時期人們對天命認識的變化。《左傳》昭公二十五年載有鄭子產語:“夫禮,天之經,地之義,民之行也。”較之孔子更早的子產,也清楚地表達了與孔子類似的意思。以《春秋》對天命的認識而言,孔子繼承《尚書》以人為起點認識天人關係的思想,並且加以了發展。就後者而言,即孔子言史不及天命,強調從人事方麵分析曆史變化及曆史史事的原因。那層披在人文思想之上的外衣——天意,在孔子看來已經沒有什麽實質性的意義了。

不過,《春秋》既然是一部史書,也就不可能盡棄史實之真。實際上,在對文獻的認識方麵,《春秋》較之《尚書》要深刻得多。司馬遷於《史記·孔子世家》說:“(孔子)西觀周室,論史記舊聞,興於魯而次春秋,上記隱,下至哀之獲麟,約其辭文,去其煩重,以製義法,王道備,人事浹。”孔子修《春秋》,已經自覺地對文獻進行整理,而不是像《尚書》那樣直敘史事。《論語·八佾》載孔子語:“夏禮,吾能言之,杞不足徵也;殷禮,吾能言之,宋不足徵也。文獻不足故也。足,則吾能徵之矣。”宋儒朱熹釋此段文字:“徵,征也。文,典籍也;獻,賢也。言兩代之禮我能言之,而兩國不足以取為證,文獻不足故也。文獻若足,則我能取之證吾言矣。”[31]依朱熹所釋,文獻為書麵文件和賢者之說,皆為史家所取證據之來源。若文獻不足,則不可證夏、殷之禮;若文獻足,以證夏、殷之禮,也有賴於孔子所取之為證。這就是說,言史須有證據,無證據之說,絕不可為史。這一思想,在孔子修《春秋》中有充分體現。孔子修史,有所謂“闕疑”之說。《論語·為政》說:“多聞闕疑,慎言其餘,則寡尤;多見闕殆,慎言其餘,則寡悔。”此語雖為孔子答子張如何求官祿之問,然此處事之態度,也反映在孔子治史上。孔子修史“闕疑”說,頗受後人的重視。《春秋穀梁傳》說:“春秋之義,信以傳信,疑以傳疑。”[32]司馬遷亦雲“(孔子)序《尚書》則略,無年月;或頗有,然多闕,不可錄。故疑則傳疑,蓋其慎也。”[33]清人顧炎武對《春秋》載史之“闕文”,有一段精彩的分析:“孔子曰:‘吾猶及史之闕文也。’史之闕文,聖人不敢益也。《春秋》桓公十七年:‘冬十月朔,日有食之。’傳曰:‘不書日,官失之也。’僖公十五年:‘夏五月,日有食之。’傳曰:‘不書朔與日,官失之也。’以聖人之明,千歲之日至可坐而致,豈難考曆布算以補其闕,而夫子不敢也,況於史文之誤而無從取正者乎;況於列國之事得之傳聞,不登於史策者乎。左氏之書,成之者非一人,錄之者非一世,可謂富矣,而夫子當時未必見也。史之所不書,則雖聖人有所不知焉者。”[34]顧氏對《春秋》“闕文”之說,論之有據,其說頗為得當。孔子“闕疑”說,反映其自覺意識到史家不可窮盡史實,亦不可盡定史實之真,史事之真須建立在史家所認可的證據之上。孔子對文獻的認識,表述了對史實之真的自覺認識。孔子所言,已經涉及史料(文獻)、史實(事件之真)與史家認識(選取)的關係。這一認識,不僅《尚書》未涉及,而且據目前所見《春秋》以前文獻,亦未見有涉及者。孔子的這一思想,無疑是十分深刻的。

考察《春秋》一書,其所及史實之真與善關係者,大體可歸為三類:直書其事,不言史義,如書天災異象之例。此其一。直書其事,並存史義,事與禮不違,如書莒人弑君之例。此其二。隱事(真)從禮,以義為實,以事為虛,不言真相,如趙盾弑君之例等。此其三。前兩類,史實的客觀性與史家對史實的定性尚未發生背離,這與《尚書》是一脈相承的。第三類,則強調史實的定性而棄史實的客觀性。對《春秋》棄史實之真的記載,學者們多有評議。例如,清儒皮錫瑞說:“孔子所作者,是為萬世作常經,不是為一代作史。經史體例所以異者:史是據事直書,不立褒貶,是非自見;經是必借褒貶是非,以定製立法,為百王不易之常經。”[35]皮氏所謂“史據以直書”,確有道理。不過,他對經、史之定義,則有些過於僵硬。先秦時期,經史尚未分離。史家直書史事,亦存議論之處,記史與議史,絕不可斷然分離。若史家不辨善惡,不存褒貶,《尚書》何以有“夏殷之鑒”說,董狐何以有“良大夫”之美稱,齊太史何能以“太史簡”名揚青史。據上引趙盾弑君等例,亦可知《春秋》以史明義,以禮義褒貶史事,此乃承《尚書》以後中國古代史官之“書法”,而非孔子之獨創。另一方麵,皮氏僅從《春秋》隱事(真)明義一類記載,而忽略其直書和直書與褒貶不異的記載,就斷然為此書定性,也就有以偏概全之嫌了。上文所述《春秋》史與義關係者,從表麵上看似乎存在矛盾,然而此三者實際上有一個並不矛盾的基點,即它們均不離孔子彰顯“王道之大者”的宗旨。所以司馬遷說:“故吳、楚之君自稱王,而《春秋》貶之曰‘子’;踐土之會實召周天子,而《春秋》諱之曰‘天王狩於河陽’。推此類以繩當世。貶損之義,後有王者舉而開之,《春秋》之義行,則天下亂臣賊子懼焉。”[36]司馬遷所言,確可謂深諳孔子修史之深意。

從《春秋》一書中,可以看出《尚書》之後中國古代曆史觀念的發展。《尚書》的三代相承說,《春秋》繼承之且以曆史階段性變化的方式表述對曆史連續性的認識。《尚書》敘史之必言天命,在《春秋》中已經淡化,那層披在人文思想之上的外衣——天命已經沒有實際意義了,禮義成為過去、現在和未來所具有的共同性,成為人們認識過去、現在和未來之所以能發生聯係的基點。《尚書》引史鑒所蘊含的對曆史之真與善的認識,在《春秋》中已經完全展現出來,曆史之真與善不僅可以相合而且亦可以相分。《春秋》對曆史之真與善的認識,實開中國古代史學與經學對曆史之真與善關係認識之先河,對中國古代曆史觀念的發展產生了極為重要的影響。

4.《左傳》

《左傳》是繼《春秋》之後出現的另一部編年體史書。《左傳》記事起於魯隱公元年,終於魯哀公四年,比《春秋》多出十七年,其中還有一條史料(即記智伯亡事)晚至魯悼公四年。此部史書,司馬遷謂之《左氏春秋》,班固則稱《左氏傳》。《左傳》之名,是後出之簡稱。

《左傳》的記事範圍大體也在春秋一代。關於《左傳》與《春秋》的關係,學術史上一直存在爭議。《漢書·藝文誌》“《春秋古經》十二篇,經十卷”條下,錄“《左氏傳》三十卷”。王先謙《漢書補注》引錢大昕說:“漢儒傳《春秋》者,以《左氏》為古文,《公羊》、《穀梁》為今文。”[37]這就是說,《左傳》是傳經之作。不過,早在漢代,對於《左傳》是否傳《春秋》,就有不同的看法。西漢哀帝時,今文學家極力反對劉歆立《左傳》為官學的建議,其理由之一就是“左氏不傳春秋”。後世學者,亦多有從此說者。

關於《左傳》的作者,也是有爭議的問題。司馬遷認為,《左傳》的作者是魯君子左丘明:“魯君子左丘明懼弟子人人異端,各安其意,失其真,故因孔子史記具論其語,成《左氏春秋》。”[38]可是,也有學者不同意司馬遷的說法。王先謙《漢書補注·藝文誌》“左氏傳三十卷”條下引段玉裁說:“《春秋古經》及《左氏傳》,班《誌》不言出誰氏。據《說文·敘》雲:‘北平侯張蒼獻《春秋左氏傳》,意經傳皆其獻也。’”[39]顧炎武則直言:“左氏之書,成之者非一人,錄之者非一世。”[40]關於《左傳》作者及《左傳》是否傳經,是一個仍需要討論的問題。但《左傳》一書,對於了解《春秋》所載之事具有重要意義。《左傳》多詳《春秋》所載之事,而且其所記載的事要遠多於《春秋》。《左傳》更為詳細地描寫了春秋一代曆史之大勢。從史學史的角度來看,《左傳》深刻地反映了《春秋》之後中國古代史學發展的特點。

與《春秋》相比較,《左傳》的編年體已表現出較為成熟的特點。《左傳》記事,同於《春秋》,以事係日、以日係月、以月係時、以時係年,然其記事遠比《春秋》詳細。以《春秋》魯隱公元年載:“元年春王正月。三月公及邾儀父盟於蔑。夏五月,鄭伯克段於鄢。秋七月,天王使宰咺來歸惠公、仲子之賵。九月,及宋人盟於宿。冬十有二月,祭伯來。公子益師卒。”《左傳》記此年事,內容遠較《春秋》豐富,其或釋《春秋》書法,如“元年春,王周正月,不書即位,攝也”,“公及邾儀父盟於蔑——邾子克也。未王命,故不書爵”;或詳《春秋》之事,如“惠公之季年,敗宋於黃。(隱)公立而求成焉。九月及宋盟於宿,始通也”;或補《春秋》之闕,如“夏四月,費伯帥師城郎。不書,非公命也”;“八月,紀人伐夷。夷不告,故不書”,等等。《左傳》記事,並載魯、周、邾、鄭、紀、夷、宋、衛等國事。這些國家的交往,表現出春秋時期周王室及眾諸侯國之間或戰或和或盟的關係。

作為一部史書,《左傳》記事重視事情發生的原因及其發展過程。如《春秋》載“鄭伯克段於鄢”,僅寥寥幾字,《左傳》則有長篇敘述,從最初薑氏惡莊公、為公叔段請邑,公叔段圖謀叛亂、莊公平叛,最後以莊公與薑氏和好結束,中間插以莊公與臣下對話,說明事件原因且示褒貶之意,整個事件首尾連貫。對於《左傳》的記事特點,梁啟超有一段分析。他說:“其(《左傳》)敘事有係統,有別裁,確成為一種‘組織體的’著述。彼‘賬簿式’之《春秋》,‘文選式’之《尚書》,雖極莊嚴且典重,而讀者寡味矣。左氏之書,其斷片的敘事雖亦不少,然對於重大問題,時複溯源竟委,前後照應,能使讀者相悅以解。”[41]梁啟超的分析,頗為精辟。上述《左傳》“鄭伯克段於鄢”之類的記載,學者們就謂之紀事本末體的雛形,這是有道理的。《左傳》的記事,還有在一年下專記某人事跡者,如記晉文公重耳事,亦被視為後世紀傳體的雛形。古代中國史書的撰述,有以某種體裁為主兼及他種體裁而加以補充的特點,《左傳》實開此撰述特點之先河。[42]

在天人關係方麵,《左傳》與《春秋》也有不同之處。《左傳》未循《春秋》“紀異而說不書”[46]筆法,而是記載了較多的天命鬼神之事,清人汪中概括為五點:“曰天道,曰鬼神、曰災祥、曰卜筮、曰夢。”[47]為什麽《左傳》在天人關係上的認識與《春秋》有如此大的變化?徐複觀先生認為,春秋時期“正是原始宗教與人文精神互相交錯乃至並替的時代。左氏是把此一段曆史中交錯並替的現象,隨其在曆史上所發生的影響,而判別輕重,如實記載下來。”[48]這就是說,《左傳》是一部史書,所以它要選擇有影響的史實加以記載,以反映春秋時期的曆史。另一方麵,《左傳》多載天命鬼神一類的東西,也與中國古代史學傳統有關。上古時期巫史不分,記載瑞祥災異本就是史官的職責。《周易·巽》卦九二爻辭說:“用史巫紛若。”史官乃履行巫師之職,溝通天人之際。劉師培指出:“三代之時,稱天而治,天事人事,相為表裏,天人之學,史實司之。”[49]史官記天人之事的傳統,後世一直承續。司馬遷自稱:“仆之先人,非有剖符丹書之功,文史星曆近乎卜祝之間。”[50]《續漢書·百官誌二》謂:“太史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天時星曆。凡歲將終,奏新年曆,凡國祭祀喪娶之事,掌奏良日及時節禁忌。凡國有瑞應災異,掌記之。”可見,《春秋》雖為一部史書,但經過孔子的編修,其史學傳統中的某些內容已經發生了變化,而《左傳》則承續了史官兼記天人之事的傳統。

《左傳》雖然記載了許多天命鬼神和災祥之事,但其重人事的特點也是非常突出的。《左傳》敘史,有並舉從天從人之說者。襄公十八年記載:楚國軍隊攻打鄭國,遇到大雨。楚軍受凍,很多人死去。晉人議楚軍發兵之事。師曠說:“不害,吾驟歌北風,又歌南風,南風不競,多死聲,楚必無功。”董叔說:“天道多在西北,南師不時,必無功。”叔向則指出:“在其君之德也。”師曠以為其所唱之歌北曲強於南曲,董叔以為歲星在西北,斷定楚軍不勝。叔向則指出,決定戰爭勝負在於君主之德。《左傳》此類記載,當有其深意。在《左傳》中,人事與災祥相附之事,大體上都是得到了驗證的。《左傳》敘天人之事,顯示出一條重要原則即“無證不信”。僖公十六年:“周內史叔興聘於宋,宋襄公問焉,曰:‘是何祥也?凶吉焉在?’(按:指在宋國發生隕石落,六鷁退飛事)對曰:‘今茲魯多大喪,明年齊有亂,君將得諸侯而不終。’”又昭公七年記晉國國君與士文伯關於日食的對話。士文伯告訴晉君,日食之災為凶,它先降衛國,衛國將死國君;餘災降魯國,死一個大臣。《左傳》並舉從天從人之說,亦有其深意。叔興和士文伯所言之事,都是發生了的。《左傳》也有直言人較鬼神更為重要者。莊公三十二年:“國將興,聽於民;將亡,聽於神。神聰明正直而一者,依人而行。”可見,《左傳》雖然不否認天命鬼神的存在,然而其對天人關係的認識仍是以人為起點的,對曆史事件的解釋立足於人事。這點與《尚書》和《春秋》的思想是一脈相承的。

在天人關係方麵,《左傳》也有新的認識。《尚書》的天命說,表述了對曆史變化原因的認識。周人認為,三代政權之更替乃天懲惡揚善之舉,上天將王權授給有德之君主,即有德者得天下。這就是說“善”在曆史的變化中起了重要作用。孔子看到春秋亂世形成的原因,他強調以“禮義”來拯救亂世。孔子所謂“禮義”,是建立在“德”的基礎之上的。《左傳》也十分重視德的作用,上引叔向、宮之奇等人的話,就表明了這一點。不過,《左傳》關注“善”在曆史中的作用時,也意識到“惡”在曆史中也能起作用。例如襄公三十年記載,蔡景侯與其太子般的妻子私通。太子般殺其父,篡位稱蔡靈侯。又據昭公十一年記載,楚王誘殺蔡靈侯,並大舉出兵攻蔡。叔向對此事有一段議論。他說:“蔡侯獲罪於其君,而不能其民,天將假手於楚以斃之,何故不克?然肸聞之,不信以幸,不可再也。楚王奉孫吳以討於陳,曰:‘將定而國。’陳人聽命,而遂縣之。今又誘蔡而殺其君,以圍其國,雖幸而克,必受其咎,弗能久矣。桀克有緡,以喪其國。紂伐東夷,而損其身。楚小、位下,而亟暴於二王,能無咎乎?天之假助不善,非祚之也,厚其凶惡而降之罰也。”叔向認為,天借楚之手誅殺弑父之蔡靈侯。可是楚王自己也是一個無德者,他誘殺蔡侯出於私欲,而他誘滅蔡國更為無義之舉。在叔向看來,這樣的人也是不能善終的。叔向還並舉桀滅有緡、紂伐東夷等事,說明一條道理,即“天之假助不善,非祚之也,厚其凶惡而降之罰也”。叔向的話是很值得重視的。上麵談到,周人認為君主有德就能得天命,這就是說君主可以通過自己自覺的行為把握天命,人的意誌可以與天意保持一致。可是在叔向看來,楚靈王、夏桀王和殷紂王的行為是為了謀求私欲,所為乃“惡”之行,其目的與天的意誌並不是一致的,然而他們最終還是成為天的工具,實現了天懲惡揚善的目的。叔向的話,盡管隻是對某些具體事件分析,然而他所表述的思想較之《尚書》更為深刻。這種對曆史事件解釋並存“善”與“惡”的思想,對後世史學產生了很大的影響。在司馬遷的史學中,可以看到這一思想已經運用到對曆史發展趨勢的思考之中。

《左傳》作為一部史書,特別重視曆史的鑒誡作用。《左傳》引用的曆史經驗,有承之於前人者。例如,《尚書》以來極為重視的“德”和“禮”,在《左傳》中屢屢被提及。《左傳》定公四年說:“以先王觀之,則尚德也。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選建明德,以蕃屏周。故周公相王室,以尹天下,與周為睦。”《左傳》成公二年:“明德慎罰。”僖公二十五年:“德以柔中國,刑以威四夷。”僖公二十七年:“禮樂,德之則也。”襄公二十一年:“禮,政之輿也。”襄公三十年:“禮,國之幹也。”這裏指出了德與禮樂、治政的關係。《左傳》對德、禮的重視,在敘史中有充分的反映。例如閔公元年載,齊桓公在位時,曾有取魯之意,仲孫湫勸之說:“(魯)猶秉周禮,周禮,所以本也。”“魯不棄周禮,未可動也。”在以前人曆史經驗作為曆史之鑒方麵,《左傳》與《春秋》是一致的。不過,兩者也有不同的地方。《春秋》以前人的曆史經驗為“鑒”,從禮義名分出發,其“鑒”是不變的,乃“萬世之常經”。而《左傳》則認為,前人的曆史經驗在運用時,隨著時代的不同而有所變化。例如,孔子認為春秋亂世之起,乃“名份”失常,“禮樂征伐自諸侯出、自大夫出、自陪臣出”。可是《左傳》對諸侯稱霸並不一概持否定的態度。晉文公是一代霸主,城濮一戰,威振天下。之後,他召周襄王會諸侯於溫。對於晉文公的行為,孔子多有貶義,指出其以臣召君,不合禮義,故《春秋》有“天王狩於河陽”之語。《左傳》對晉文公則多為褒揚,不僅記載了他在外流浪十九年,飽受磨難,終於鍛煉出堅韌的性格;而且還詳述了他執政後,虛心納諫,善於用人,甚得民心。《左傳》僖公二十八年說:“晉侯在外,十九年矣,而果得晉國。險阻艱難,倍嚐之矣;民之情偽,盡之知矣。天假之年,而除其害,天之所置,其可廢乎。《軍誌》曰:‘允當則歸。’又曰:‘知難而退。’又曰:‘有德不可敵。’此三誌者,晉之謂矣。”這段話是與晉爭霸的楚王所說的,《左傳》載錄此段話,其對晉文公的讚譽是顯而易見的。不僅如此,即使是周天子,若有不合禮義的行為,《左傳》也進行了指責。《春秋》桓公十五年:“天王使家父來求車。”同年《左傳》載此事,並言:“非禮也。諸侯不貢車、服,天子不私求財。”周天子求車事,是不合禮義的,《春秋》對此置之不議,《左傳》則明其非是。

對於曆史中可借鑒的經驗,《左傳》還提出了新的解釋。《尚書》以來所強調的德,表現出人文思想的特點,即不否定天命的存在,但認識天人關係以人為起點。君主隻要對民施德行,就可以得到天命,而君主能否得天命,則取決於他自己的行為。《春秋》較之《尚書》思想的發展,是進一步淡化了天命對人事的影響。《左傳》不僅繼承了《尚書》以來重人事的傳統,而且也發展了前人的思想。在《尚書》的人文思想中,君主的行為雖然直接對民,然而其行為還是對天負責而不是對民負責。《左傳》則表現出一種新的認識,即君主行為是對民負責而不是對天負責,君主權力之本是民而不是天。[51]這種以民為本的思想,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麵:

首先,君權的基礎在民。《左傳》哀公元年記載,吳王夫差舉兵攻打陳國。楚國的大夫知道此事後很害怕,說:“闔廬惟能用其民,以敗我於柏舉。今聞其嗣(按,指夫差)又甚焉,將若之何?”子西則持不同的看法。他說,吳王夫差與闔廬是不同的。闔廬勤於政事,體恤民情、與民同甘共苦,所以吳人“不罷勞,死知不曠”。吳人不怕疲勞地為國效力,他們就是死了也知道不是白白地死去。而夫差則不然,他貪圖享樂,濫用民力,視百姓如同仇人,所以他看似強大,實際上失去了人民的支持,“夫先自敗也”[52]。在子西看來,君王權力的基礎是在民而不是在天。

其次,民有議政的權力。既然君主的權力在民,民也就有議政的權力。鄭國子產執政時,“鄭人遊於鄉校,以論執政[53]”。然明向子產建議,毀掉鄉校。子產則指出,民議論政事是好事。他們認為好的,就推行;他們認為不好的,就改掉。他說:“我聞忠善以損怨,不聞作威以防怨。豈不遽止?然猶防川,大決所犯,傷人必多,吾不克救也。不如小決使道,不如吾聞而藥之也。”[54]民議政,是不能用權威來製止的,他們的議論隻能疏導,而且可以作為治政之良“藥”。子產充分肯定民議政的重要性。

再次,對於無德之君主,民甚至可以棄之。魯昭公在國外流亡多年後死去。趙簡子問史墨,魯國季氏趕走國君,為什麽魯人還順服他,諸侯還親附他。趙簡子說:“魯君世從其失,季氏世修其勤,民忘君矣。雖死於外,其誰矜之?”[55]在趙簡子看來,魯昭公失其政,對於他的死,魯人是不會憐惜的。季氏世代勤於民事,這是魯人服從他的原因。季氏趕走國君的行為,實際上得到了魯人的支持。

《左傳》對於曆史的經驗提出新的認識,與其所秉持的無證不信的原則是有聯係的。《左傳》敘史,所收集的史料十分廣博,除魯《春秋》之外,亦見其他諸侯國史記以及各種傳聞舊說。顧炎武說:“左氏之書,成之非一人,錄之者非一世,可謂富矣,而夫子當時未必見也。史之所不書,則雖聖人有所不知焉者。且《春秋》,魯國之史也。即使曆聘之餘,必聞其政,遂可以百二十國之寶書,增入本國之記注乎。”[56]對於《左傳》引用史料,前人有一些質疑。晉人範寧說:“《左氏》豔而富。”[57]唐人韓愈也說:“《春秋》謹嚴,《左氏》浮誇。”[58]但也有學者持不同的看法,以為《左傳》載錄奇聞異事,是反映社會的某種現象。而其載史有語句誇飾之處,則表明史書記載出現了文學的因素,這恰恰表明史書撰寫的進步。這種看法有一定的道理。以《左傳》所述史事來看,其對史事的真實性是相當重視的。這點,從兩方麵可以看出:一是《左傳》處理史事之真與善的矛盾,堅持實錄史事。上引《左傳》敘“趙盾弑其君夷皋”、“天王狩於河陽”等事,已經表明這點。二是《左傳》對情況尚不明了之史事,亦采用“闕疑”之筆法。例如,《春秋》昭公十九年載:“許世子止弑其君買。”同年《左傳》載:“夏,許悼公瘧。五月戌辰,飲大子止之藥卒。大子奔晉。書曰:‘弑其君。’君子曰:‘盡心力以事君,舍藥物可也。’”漢儒服虔釋此事說:“禮,醫不三世不使。君有疾,飲藥,臣先嚐之;親有疾,飲藥,子先嚐之。公疾未瘳,而止進藥,雖嚐而不由醫而卒,故國史書‘弑’告於諸侯。”[59]清人萬斯大《春秋隨筆》則持不同的看法:“夫瘧非必死之疾,治疾無立斃之劑。今藥出自止,飲之即卒,是有心毒殺之也。”[60]依服虔之釋,許世子雖進藥違禮,然並無毒死父君之意。萬斯大則以為許悼公被其子毒殺。此兩說皆無確鑿證據。《左傳》謂“盡心力以事君,舍藥物可也”有同情許世子之意,但無定性之意,其闕之以疑,大概是由於證據不足的原因。《左傳》敘史“闕疑”之手法,也是其敘史“無證不信”原則的表現。

《左傳》不僅重視史事之真,而且也強調史實之真與善的結合。《春秋》莊公三十一年:“齊侯來獻戎捷。”《春秋》直敘此事,不存褒貶之義。《左傳》不僅詳述事情的經過,而且以史明義,雲:“齊侯來獻戎捷,非禮也。凡贈諸侯有四夷之功,則獻於王,王以警於夷。中國則否。諸侯不相遺俘。”[61]諸侯討伐四方夷狄,將俘虜獻給周天子,周天子用來警誡四方夷狄。諸侯在中原作戰互贈俘虜,則是非禮之舉。此所謂禮,乃補《春秋》之缺。上文指出,《左傳》並不像《春秋》那樣以“名份”來定是非,他對禮義有自己的認識。據《春秋》襄公二十五年載:“崔杼弑其君光。”同年《左傳》亦載,齊太史冒死書崔杼以臣弑君。可是據《左傳》的記載,《春秋》與齊太史所記沒有反映齊莊公被殺的原因。齊莊公乃荒**之徒,他與棠薑私通,(按:棠薑原是棠公之妻,棠公死後,崔杼娶之)終為崔杼所殺。《左傳》還特意記了晏嬰的一段話:“故君為社稷死,則死之;為社稷亡,則亡之。若為己死,而為己亡,非其私暱,誰敢任之?且人有君而弑之,吾焉得死之?而焉得亡之?”晏嬰認為,齊莊公為己之私欲而死,不值得為他效忠(或死或逃亡)。可見《左傳》對崔杼之舉並無貶義。比較《春秋》與《左傳》所載同一史事,如“崔杼弑君”、“天王狩於河陽”等等,可知《左傳》對史中之善的追求是以史事之真為基礎的,它追求的是曆史之真與善的相合。《春秋》“直書其事,並存史義,事與禮不相違”的原則為《左傳》所繼承,而其“隱事(真)從禮,以義為實,以事為虛,不言真相”的原則《左傳》則不予取之。《左傳》對曆史之真與善的認識,經過後世史家的發展,成為中國古代史學求真精神的重要內容。

在中國古代史學發展史上,《左傳》的地位是十分重要的。《左傳》的編年史體例、對曆史變化及其原因的認識,反映了自孔子時代以來中國古代史學的進步。尤其值得重視的是,《左傳》對曆史之真與善的認識,使源自於《尚書》並在《春秋》部分思想中呈現出來的求真與求善相合的思想得以發展,史學的致用最終要建立在史事求真的基礎之上。這種思想對後世史學的影響是很大的。對曆史的經驗的認識,《左傳》與《春秋》也有不同之處。《左傳》敘史,已經呈現出曆史經驗的相對不變性。這種相對不變性所要表達的思想是,前代流傳下來的曆史經驗因曆史的變化需要作出重新的理解,不同時期的曆史學家對曆史的經驗會有新的認識。這種對變易的曆史與相對不變的曆史經驗的認識,已經表現出辯證的因素。司馬遷《史記》提出的“成一家之言”說,與《左傳》的思想是有著密切聯係的。《左傳》對《春秋》思想的繼承,表現出揚棄的方式。《左傳》繼承並且發展了《春秋》中的史學原則,對後世史學形成與經學不同的學術特點,也產生了極為重要的影響。

(二)秦漢時期的史學

1.秦漢時期史學發展的概況

秦漢時期,是中國古代史學正式形成的時期。秦漢時期的史學繼承和發展了先秦史學的優良傳統,另外也頗有創新,表現出自己的特點,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史學與政治發生了更為緊密的聯係。

秦滅六國,結束了戰國時期的分裂局麵,建立了我國曆史上第一個中央集權製的王朝。秦王朝雖然二世而亡,但西漢、東漢接續而起。兩漢四百餘年的統治,進一步發展大一統的政治製度,並且形成了大一統的意識形態。政治製度與意識形態的變化,對史學的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