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古代曆史、史學與理論比較研究

第一節 中西古代史學概論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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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人總喜歡埋怨天神,說什麽災禍都是我們降下的;實際上他們總是由於自己糊塗,才遭到注定命運之外的災禍的。當前一個例子就是埃吉斯陀。他違反天命,霸占了阿特留之子的妻子;阿伽門農回家時,埃吉斯陀又把他殺掉;埃吉斯陀很清楚他要遭到凶死;這是我們事先警告過他的。[130]

顯而易見,古希臘人在史詩中宣揚一種宗教性質的普遍的因果報應思想: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神的職能在於行使懲惡揚善、伸張正義,扮演道德警察或判官的角色。而要有效地行使職能,適時地對違反道德準則的人與事進行幹預,就需無時無刻、無所不在地監視著人的行為。神的及時顯現說明神的監控的有效性。但這種監控有一個限度,就是前麵談到的,在遵守一般道德準則的情況下,在日常凡人瑣事中,人可以自主自己的行為。

在《奧德修記》的諸神會議上,還重點討論了奧德修返鄉的問題。雅典娜批評宙斯設置障礙,阻撓奧德修重歸故裏,甚至譴責宙斯說:“你為什麽對他這樣狠毒啊?”[131]宙斯並沒有震怒,而是平靜地針對雅典娜的提問進行了解答。原來是波賽冬因奧德修弄瞎了他的私生子波呂菲謨的眼睛,因此懷恨在心。“讓他遠離鄉土到處漂遊。”宙斯表態說:“現在我們大家可以計劃一下怎麽讓他回到家鄉;波賽冬總要停止發怒的,他總不能單獨違抗全體永生天神的意旨。”[132]顯然,宙斯的兄弟波賽冬為難奧德修並沒有征得宙斯和其他神靈的意見,換句話說,奧林波斯諸神在自己管轄的範圍內具有行使權力的獨立性,並不需要事事請示宙斯。但在某項重大事務的決策時,諸神也需遵守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單個神服從多數神。這種現象在世界其他地區的宗教中並不多見,具有明顯的地方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