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约在公元前第三千纪(或作千年代)的最后一个世纪里,在西方出现了克里特文明,在中国则出现了夏王朝。约在公元前17世纪,在西方迈锡尼文明兴起,并最终取代了克里特文明,在中国则商王朝取代了夏王朝。约在公元前11世纪,西方的迈锡尼文明灭亡,落后的多利亚部落把上古希腊史带进到了“荷马时代”,在荷马史诗中既往的历史已成断烟残梦,文明无可奈何地中断了。而约在同时,中国的周王朝取代殷商王朝,周原来也是落后于殷商的“小邦”,可是却在中国历史上建立了第一个高度发达的礼乐文明,形成所谓的“赫赫宗周”。孔子曾怀着高度赞赏的心情说:“周监于二代(夏商),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这就是说,周并非是简单地抹杀夏商文明,而是以它们为鉴,有所损益扬弃,因此文明不仅没有断裂,而且愈发飞跃发展。
在上述中西文明的曙光初现时期里,双方都存在着小邦林立的状态,这是从部落或部落联盟演化而来的自然结果。在这些小邦之上还出现了更高一层的虚实程度不同的政治结构:在西方,如克诺索思之于克里特文明时期,迈锡尼之于迈锡尼文明时期,皆曾一时成为霸主。在中国,夏时号称有“万国”(或“万邦”),不过夏王朝的君主既是本邦(王畿之内)的君主,又是夏王朝的“天子”,据称他受天命而君临天下万邦,而其他所有小邦君主都称为诸侯,名义上为天子之臣。尽管这种天子与诸侯的关系,在事实上是由相互之间实力消长的具体情况而定的,可是它在观念上明确了统一国家的预设。商推翻夏并取而代之,天子换了,统一的天下未变,周推翻商并取而代之,天子又换了,而统一的天下仍然未变,或者说王朝变了,而统一不变。在此我们可以看到,中国文明历史从其开端处就具有了常与变的统一趋向。其实,不仅统一未变,而且随着处在进入文明的诸邦之间或其边缘的落后族群的文明化,三代文明所统一的地域不断有所发展中。在这样一个作为统一体的王朝的前后递嬗中,夏商周三代之间必然形成为前后继承的关系;每一个后代都必须承认前代在历史上的天子的地位,否则它自身就将失去其历史的合法性。这样也就确认了历史的连续性。
如果说三代的递嬗显示了既断代又贯通的变与常统一的连续发展过程的古代第一阶段,那么从春秋战国的纷争割据到秦汉的一统国家,则又是既与三代同源又与三代异质的新阶段。
春秋战国时期,一方面是三代旧的一统体系(封建制一统体系)的凋零及其反映出“礼坏乐崩”或分崩离析的状态,另一方面则是后三代新的一统体系(郡县制体系)的形成过程。一方面充满战争与破坏,另一方面又充满活力与创新。那是一个对于三代的否定阶段,是严格意义上的“扬弃”(Aufheben)。希腊的古风时期与古典时期,罗马共和国的“王政时期”与共和国前期,在时间上(公元前8至前3世纪末)大体是与中国的春秋战国时期重合的。不过,此时期的希腊始终未能跨过城邦体系的门槛,而马其顿亚历山大的短暂帝国,也未能实现真正的“统一”,充其量就是在一个城邦间的霸主而已。至于罗马,它曾经备受它邦的侵略与**,终于逐步强盛起来,成了意大利各邦的盟主(承认同盟邦的内部自治权利),而且在西地中海地区开始树立霸权。希腊、马其顿亚历山大帝国与罗马共和国,虽然在时间上有前后之相续、甚至某些重叠,但是在文明上却不能说成同一有机体的连续发展,而只能是断裂。
秦汉的一统是春秋战国“礼坏乐崩”的历史结果,也是三代一统体系的否定之否定。在中国,秦始皇第一次建立了郡县制的统一帝国,但是国祚短促。汉朝再次建立统一帝国,并先后基本延续了四百年,从此在中国奠定了文明连续性与统一性的基础。汉初统治者以为秦之早亡乃其断然拒绝封建、从而孤立无援之结果,于是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封建。从此,封建在郡县体制下,历经许多朝代,时起时落,但终归于日趋式微,未能打破中国文明的统一,也保持了其历史连续性。
罗马共和国后期与帝国时期(尤其是其前期),在时间段落上与秦、汉大体相合,在大帝国的建立、其规模以及经济、文化发展程度上也旗鼓相当。可是一作具体分析,便可看出罗马帝国的中央政权机构与行省和秦汉的中央与郡县又是何等不同。
以上一切,均须作具体论述。以下的综述,可以为诸君了解两方面的大致情况提供一个方便,而以下专论则提出一些在我们看来觉得比较重要的问题,作一番尝试性的探讨,或许能够引起诸君的关注与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