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修訂綱要》指出:中小學生正處在身心發展的重要時期,隨著生理、心理的發育和發展、社會閱曆的擴展及思維方式的變化,特別是麵對社會競爭的壓力,他們在學習、生活、自我意識、情緒調適、人際交往和升學就業等方麵,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心理困擾或問題。因此,在中小學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是學生身心健康成長的需要,是全麵推進素質教育的必然要求。
在第十一章中已經提到,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的總目標是:提高全體學生的心理素質,培養他們積極樂觀、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質,充分開發他們的心理潛能,促進學生身心和諧可持續發展,為他們健康成長和幸福生活奠定基礎。心理健康教育的具體目標是:使學生學會學習和生活,正確認識自我,提高自主自助和自我教育能力,增強調控情緒、承受挫折、適應環境的能力,培養學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個性心理品質;對有心理困擾或心理問題的學生,進行科學有效的心理輔導,及時給予必要的危機幹預,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
領會《2012年修訂綱要》的指導思想,根據我們多年從事心理健康教育研究和實踐經驗,確定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的內容為:積極自我意識的教育、學習心理輔導、挫折的應對、情緒的調適、人際關係的協調、性心理教育以及優良性格的塑造等。從事心理健康教育的校長、老師有必要了解中小學心理健康的有關內容,方能有效地開展學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