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實務

第四節 中小學生心理健康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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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目的是培養學生良好的心理素質,維護與促進學生的心理健康,促進學生個性全麵、和諧地發展。

人的心理怎樣才算是健康的呢?講究心理衛生,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學校的校長、老師需要了解心理健康的標準。

人的心理怎樣才算是健康的,心理健康的標準是什麽,這是個複雜的問題。這是因為心理健康與否沒有一個絕對的界限,判斷心理健康與不健康相當困難,沒有一個公認的一致的標準。以往學者區分心理健康與不健康的觀點可概括為以下幾種。

一、統計分析的觀點

有些心理學家采用統計學上常態分布的概念來區分常態(健康)與變態(不健康)。他們認為,某種心理品質或水平在分布中接近平均值者為常態,偏於兩極端者為變態。

按此種觀點來區分常態與變態,可以使區分標準客觀、具體、數量化,便於比較與分類,這是它的優點。但是,也容易把常態(健康)與變態(不健康)看成是有明顯量化界限的兩類,加以絕對化。比如,把天才與白癡看成為變態顯然是不妥當的。把少數人的行為歸為變態,把多數人的行為歸為常態也未必合適。

二、社會規範的觀點

有的學者以個人行為是否符合社會規範、社會水準,能否被社會接受,來劃分常態與變態。這個標準也不完善,雖然符合一般常識,但不能作為普遍應用的原則。首先,不同社會文化或同一社會中不同階層的人,其行為規範不同,而且社會規範並非一成不變,很難用某種行為規範作為健康與不健康的標準。其次,有些社會規範是不合理的,如封建禮教等,對於違反封建禮教的革命者和改革者,不能視為心理異常。還有,按個人行為是否符合社會規範來區分健康與不健康,可能把犯罪行為和心理異常等同起來。

三、生活適應的觀點

最普通的一種觀點是以個人能否適應環境來劃分常態與變態。若一個人對環境適應良好,沒有破壞性,不擾亂別人,則心理健康;反之則不健康。這種觀點也不一定可靠。有些精神病患者整日生活在自己的幻想之中,從不給別人添麻煩,但是他們的心理並不正常。從教育的角度看,那些頑皮搗蛋的學生,心理並非不健康;看來極守規矩、內向退縮的孩子,也很可能存在心理不健康的因素。

四、主觀感受的觀點

有的人試圖從個人是否主觀感受到情緒和身體的痛苦來劃分常態與變態。此種觀點也有很大的局限性。因為,任何一個心理正常的人都可能短時感受到情緒和身體的痛苦。有許多心理變態者,自身並不會感受到情緒與身體的痛苦。

五、心理測驗的觀點

西方許多心理學家普遍采用心理測驗的方法,搜集資料,以診斷心理的常態與變態。例如,韋克斯勒的智力測驗、明尼蘇達多相個性測驗等就是常用的量表。心理測驗雖然作為診斷工具有一定參考性,但也有較大的局限性。有些測驗的信度與效度也值得商榷,統計評分有局限性,也不一定科學。

總之,到目前為止,沒有哪一個標準能將“正常”和“異常”行為準確地區分開來。各種觀點均有可取與局限的地方。但是在人群中,心理健康水平一般呈正態分布,可以用圖1-1表示。

圖1-1 心理健康正態分布示意圖

圖1-1是心理健康狀況正態分布曲線圖。極端心理健康者(圖1-1右部)和嚴重心理疾病即精神病患者(圖1-1左部)在人類中都是少數,大部分人具有一般心理健康水平。在兩極與一般心理健康水平之間,還有低於一般心理健康水平的神經症、人格障礙等患者和高於一般心理健康水平,接近極端心理健康者。各種心理健康水平沒有截然界限,每一種水平都與另一種水平相連,很難將一種心理健康水平同另一種區分開來。現代心理健康觀念認為僅僅沒有神經症和精神疾病是不夠的。一個人沒有心理疾病,並不能證明他具有健康的人格。圖1-1曲線高峰處,代表的是大多數人的平均心理健康水平,他們相對而言沒有心理疾患。曲線的最右端所代表的才是真正健康狀態的心理。現代心理健康觀念認為,處於一般心理健康水平的人,隻有向更高水平發展,其生活才能更充實、幸福、有價值。

六、特質說、標準說的觀點

隨著社會的發展和進步,人類對心理健康的認識也在不斷地深化和提高,在不同時代,不同學者從自己的學術研究領域出發,提出了各自不同的標準。例如,美國學者坎布斯(A.M.Combs)認為心理健康、人格健全的人應有四種特質。

(一)積極的自我觀念

能悅納自己,也能被他人悅納;能體驗到自己存在的價值;能麵對並處理好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種挑戰;雖然有時也可能感覺不順意,也並非總為他人所喜愛,但是,肯定的、積極的自我觀念總是占優勢的。

(二)恰當地認同他人

能認可別人的存在和重要性,既能認同他人又不依賴或強求他人。能體驗到自己在許多方麵與大家是相通的、相同的,而且能與別人分享愛與恨、樂與憂,以及對未來美好的憧憬。

(三)麵對和接受現實

能麵對和接受現實,即使現實不符合自己的希望與信念,也能設身處地、實事求是地麵對和接受現實的考驗;能多方尋求信息,傾聽不同意見,把握事實真相,相信自己的力量,隨時接受挑戰。

(四)主觀經驗豐富,可供取用

能對自己及周圍的事物環境有較清楚的知覺,不會迷惑和彷徨。在自己的主觀經驗世界裏,儲存著各種可用的信息、知識和技能,並能隨時提取使用,以解決所遇到的問題,從而增進自己行為的效率。

此外,著名心理學家馬斯洛(Abraham Maslow)和密特爾曼(Mittelman)也曾提出人的心理是否健康的十條標準:①是否有充分的安全感;②是否對自己有充分的了解,並能恰當地評價自己的能力;③自己的生活理想和目標能否切合實際;④能否與周圍環境保持良好的接觸;⑤能否保持自身人格的完整與和諧;⑥能否具備從經驗中學習的能力;⑦能否保持適當和良好的人際關係;⑧能否適度地表達和控製自己的情緒;⑨能否在集體允許的前提下,有限度地發揮自己的個性;⑩能否在社會規範的範圍內,適度地滿足個人的基本需求。

當然,還有其他心理學家提出的心理健康的標準。但概括起來,人們對於心理健康的標準的認識大約經曆了三個階段或三個層次。它們依次是:①沒有精神病。②感到精神愉快,有效地對付各種心理壓力。③高心理效能,使人們在智力、道德方麵最大限度地發揮心理潛能。顯然,馬斯洛和密特爾曼提出的標準屬於第三個層次的標準。

七、心理健康的新標準

根據許多學者的研究成果和自己的工作實踐,筆者提出以下心理健康的標準。

(一)心理健康者了解自我、接納自我,能體驗自我存在的價值

心理健康者首先有自知之明,對自己的能力、性格中的優缺點能夠做客觀的、恰當的自我評價,既不自傲,也不自卑。對自己的生活目標和理想的確定切合實際,不會提出苛刻的期望與要求,因而對自己總是滿意的。同時能努力發揮自己的智力和道德潛能,對自己的不足能坦然處之。一個心理不健康的人則缺乏自知之明,或自傲或自卑。由於所定的目標和理想超越現實,對自己要求十全十美又達不到,為此總是自責、自怨、自卑,其結果使自己心理失去平衡,因而常麵臨心理危機。

(二)心理健康者正視現實、接納他人

心理健康者能夠麵對並正視現實,而不逃避現實,對周圍事物和環境有客觀的認識和評價,對生活、工作中的困難能妥善處理。心理不健康的人往往以幻想代替現實而不敢麵對現實。或抱怨自己“生不逢時”,或責備社會環境對自己不公而怨天尤人,無法適應現實。

心理健康者樂於與人交往,接受並悅納他人,也能為他人所理解,人際關係協調和諧。與人相處時,積極的態度(如同情、友善、信任、尊敬等)總是多於消極的態度(如猜疑、嫉妒、畏懼、敵視等)。因而在社會生活中有較強的適應能力和較充足的安全感。一個心理不健康的人,總是遊離於集體之外,與周圍的人格格不入。

(三)心理健康者能協調、控製情緒,心境良好

心理健康的人愉快、樂觀、開朗、滿意等積極情緒總是占優勢的,他們雖然因挫折和不幸也會有悲、憂、愁、怒等消極情緒體驗,但不會長期處於消極、悲觀的體驗之中,更不會在嚴重打擊下而輕生。同時能適度地表達和控製自己的情緒,喜不狂、憂不絕、勝不驕、敗不餒、謙而不卑、自尊自重。在社會交往中既不妄自尊大,也不退縮畏懼。對於無法得到的東西不過於貪求,爭取在社會允許的範圍內滿足自己的各種需要,對於自己能得到的感到滿意,心情總是開朗、樂觀。

(四)心理健康者有積極向上的、現實的人生目標

能自覺駕馭自己的生活,即使在挫折的境遇中,仍能堅持不懈地努力從事有意義的事業和遵守社會公德。心理不健康者或者因失去生活目標、生活的意義而鬱悶不樂,或者由於理想的生活目標超越現實,達不到而心煩意亂、焦慮不安。

(五)心理健康者對社會有責任心

他們熱愛並自覺專注於自己的工作、學習、事業,因而工作是有成效的。並且在負責的工作中體驗生活的充實、自己存在的價值。心理不健康者則缺乏責任心,因而工作常無成效或失敗。常體驗到生活的無奈、生活的無價值。

(六)心理健康者心地善良,對他人有愛心

心理健康者對他人有移情性理解,能夠給他人以愛。這種愛意味著理解、同情、尊重、關心、幫助等,因而有良好的、穩定的人際關係。心理不健康的人常感歎社會、他人缺乏對自己的關懷、理解,而自己又缺少對社會、他人的同情、關心和幫助,因而少有良好的、穩定的人際關係。

(七)心理健康者有獨立、自主的意識

他們對事物有獨立、自主的觀點,不盲目遵從。他們對自己的生活負責,不過分依賴他人求得安全和需要的滿足。而心理不健康者則常盲從、依賴他人,甚至會將責任推諉於社會、父母、他人,或歸於命運的不濟、童年的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