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实务

第四节 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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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维护与促进学生的心理健康,促进学生个性全面、和谐地发展。

人的心理怎样才算是健康的呢?讲究心理卫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学校的校长、老师需要了解心理健康的标准。

人的心理怎样才算是健康的,心理健康的标准是什么,这是个复杂的问题。这是因为心理健康与否没有一个绝对的界限,判断心理健康与不健康相当困难,没有一个公认的一致的标准。以往学者区分心理健康与不健康的观点可概括为以下几种。

一、统计分析的观点

有些心理学家采用统计学上常态分布的概念来区分常态(健康)与变态(不健康)。他们认为,某种心理品质或水平在分布中接近平均值者为常态,偏于两极端者为变态。

按此种观点来区分常态与变态,可以使区分标准客观、具体、数量化,便于比较与分类,这是它的优点。但是,也容易把常态(健康)与变态(不健康)看成是有明显量化界限的两类,加以绝对化。比如,把天才与白痴看成为变态显然是不妥当的。把少数人的行为归为变态,把多数人的行为归为常态也未必合适。

二、社会规范的观点

有的学者以个人行为是否符合社会规范、社会水准,能否被社会接受,来划分常态与变态。这个标准也不完善,虽然符合一般常识,但不能作为普遍应用的原则。首先,不同社会文化或同一社会中不同阶层的人,其行为规范不同,而且社会规范并非一成不变,很难用某种行为规范作为健康与不健康的标准。其次,有些社会规范是不合理的,如封建礼教等,对于违反封建礼教的革命者和改革者,不能视为心理异常。还有,按个人行为是否符合社会规范来区分健康与不健康,可能把犯罪行为和心理异常等同起来。

三、生活适应的观点

最普通的一种观点是以个人能否适应环境来划分常态与变态。若一个人对环境适应良好,没有破坏性,不扰乱别人,则心理健康;反之则不健康。这种观点也不一定可靠。有些精神病患者整日生活在自己的幻想之中,从不给别人添麻烦,但是他们的心理并不正常。从教育的角度看,那些顽皮捣蛋的学生,心理并非不健康;看来极守规矩、内向退缩的孩子,也很可能存在心理不健康的因素。

四、主观感受的观点

有的人试图从个人是否主观感受到情绪和身体的痛苦来划分常态与变态。此种观点也有很大的局限性。因为,任何一个心理正常的人都可能短时感受到情绪和身体的痛苦。有许多心理变态者,自身并不会感受到情绪与身体的痛苦。

五、心理测验的观点

西方许多心理学家普遍采用心理测验的方法,搜集资料,以诊断心理的常态与变态。例如,韦克斯勒的智力测验、明尼苏达多相个性测验等就是常用的量表。心理测验虽然作为诊断工具有一定参考性,但也有较大的局限性。有些测验的信度与效度也值得商榷,统计评分有局限性,也不一定科学。

总之,到目前为止,没有哪一个标准能将“正常”和“异常”行为准确地区分开来。各种观点均有可取与局限的地方。但是在人群中,心理健康水平一般呈正态分布,可以用图1-1表示。

图1-1 心理健康正态分布示意图

图1-1是心理健康状况正态分布曲线图。极端心理健康者(图1-1右部)和严重心理疾病即精神病患者(图1-1左部)在人类中都是少数,大部分人具有一般心理健康水平。在两极与一般心理健康水平之间,还有低于一般心理健康水平的神经症、人格障碍等患者和高于一般心理健康水平,接近极端心理健康者。各种心理健康水平没有截然界限,每一种水平都与另一种水平相连,很难将一种心理健康水平同另一种区分开来。现代心理健康观念认为仅仅没有神经症和精神疾病是不够的。一个人没有心理疾病,并不能证明他具有健康的人格。图1-1曲线高峰处,代表的是大多数人的平均心理健康水平,他们相对而言没有心理疾患。曲线的最右端所代表的才是真正健康状态的心理。现代心理健康观念认为,处于一般心理健康水平的人,只有向更高水平发展,其生活才能更充实、幸福、有价值。

六、特质说、标准说的观点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类对心理健康的认识也在不断地深化和提高,在不同时代,不同学者从自己的学术研究领域出发,提出了各自不同的标准。例如,美国学者坎布斯(A.M.Combs)认为心理健康、人格健全的人应有四种特质。

(一)积极的自我观念

能悦纳自己,也能被他人悦纳;能体验到自己存在的价值;能面对并处理好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种挑战;虽然有时也可能感觉不顺意,也并非总为他人所喜爱,但是,肯定的、积极的自我观念总是占优势的。

(二)恰当地认同他人

能认可别人的存在和重要性,既能认同他人又不依赖或强求他人。能体验到自己在许多方面与大家是相通的、相同的,而且能与别人分享爱与恨、乐与忧,以及对未来美好的憧憬。

(三)面对和接受现实

能面对和接受现实,即使现实不符合自己的希望与信念,也能设身处地、实事求是地面对和接受现实的考验;能多方寻求信息,倾听不同意见,把握事实真相,相信自己的力量,随时接受挑战。

(四)主观经验丰富,可供取用

能对自己及周围的事物环境有较清楚的知觉,不会迷惑和彷徨。在自己的主观经验世界里,储存着各种可用的信息、知识和技能,并能随时提取使用,以解决所遇到的问题,从而增进自己行为的效率。

此外,著名心理学家马斯洛(Abraham Maslow)和密特尔曼(Mittelman)也曾提出人的心理是否健康的十条标准:①是否有充分的安全感;②是否对自己有充分的了解,并能恰当地评价自己的能力;③自己的生活理想和目标能否切合实际;④能否与周围环境保持良好的接触;⑤能否保持自身人格的完整与和谐;⑥能否具备从经验中学习的能力;⑦能否保持适当和良好的人际关系;⑧能否适度地表达和控制自己的情绪;⑨能否在集体允许的前提下,有限度地发挥自己的个性;⑩能否在社会规范的范围内,适度地满足个人的基本需求。

当然,还有其他心理学家提出的心理健康的标准。但概括起来,人们对于心理健康的标准的认识大约经历了三个阶段或三个层次。它们依次是:①没有精神病。②感到精神愉快,有效地对付各种心理压力。③高心理效能,使人们在智力、道德方面最大限度地发挥心理潜能。显然,马斯洛和密特尔曼提出的标准属于第三个层次的标准。

七、心理健康的新标准

根据许多学者的研究成果和自己的工作实践,笔者提出以下心理健康的标准。

(一)心理健康者了解自我、接纳自我,能体验自我存在的价值

心理健康者首先有自知之明,对自己的能力、性格中的优缺点能够做客观的、恰当的自我评价,既不自傲,也不自卑。对自己的生活目标和理想的确定切合实际,不会提出苛刻的期望与要求,因而对自己总是满意的。同时能努力发挥自己的智力和道德潜能,对自己的不足能坦然处之。一个心理不健康的人则缺乏自知之明,或自傲或自卑。由于所定的目标和理想超越现实,对自己要求十全十美又达不到,为此总是自责、自怨、自卑,其结果使自己心理失去平衡,因而常面临心理危机。

(二)心理健康者正视现实、接纳他人

心理健康者能够面对并正视现实,而不逃避现实,对周围事物和环境有客观的认识和评价,对生活、工作中的困难能妥善处理。心理不健康的人往往以幻想代替现实而不敢面对现实。或抱怨自己“生不逢时”,或责备社会环境对自己不公而怨天尤人,无法适应现实。

心理健康者乐于与人交往,接受并悦纳他人,也能为他人所理解,人际关系协调和谐。与人相处时,积极的态度(如同情、友善、信任、尊敬等)总是多于消极的态度(如猜疑、嫉妒、畏惧、敌视等)。因而在社会生活中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较充足的安全感。一个心理不健康的人,总是游离于集体之外,与周围的人格格不入。

(三)心理健康者能协调、控制情绪,心境良好

心理健康的人愉快、乐观、开朗、满意等积极情绪总是占优势的,他们虽然因挫折和不幸也会有悲、忧、愁、怒等消极情绪体验,但不会长期处于消极、悲观的体验之中,更不会在严重打击下而轻生。同时能适度地表达和控制自己的情绪,喜不狂、忧不绝、胜不骄、败不馁、谦而不卑、自尊自重。在社会交往中既不妄自尊大,也不退缩畏惧。对于无法得到的东西不过于贪求,争取在社会允许的范围内满足自己的各种需要,对于自己能得到的感到满意,心情总是开朗、乐观。

(四)心理健康者有积极向上的、现实的人生目标

能自觉驾驭自己的生活,即使在挫折的境遇中,仍能坚持不懈地努力从事有意义的事业和遵守社会公德。心理不健康者或者因失去生活目标、生活的意义而郁闷不乐,或者由于理想的生活目标超越现实,达不到而心烦意乱、焦虑不安。

(五)心理健康者对社会有责任心

他们热爱并自觉专注于自己的工作、学习、事业,因而工作是有成效的。并且在负责的工作中体验生活的充实、自己存在的价值。心理不健康者则缺乏责任心,因而工作常无成效或失败。常体验到生活的无奈、生活的无价值。

(六)心理健康者心地善良,对他人有爱心

心理健康者对他人有移情性理解,能够给他人以爱。这种爱意味着理解、同情、尊重、关心、帮助等,因而有良好的、稳定的人际关系。心理不健康的人常感叹社会、他人缺乏对自己的关怀、理解,而自己又缺少对社会、他人的同情、关心和帮助,因而少有良好的、稳定的人际关系。

(七)心理健康者有独立、自主的意识

他们对事物有独立、自主的观点,不盲目遵从。他们对自己的生活负责,不过分依赖他人求得安全和需要的满足。而心理不健康者则常盲从、依赖他人,甚至会将责任推诿于社会、父母、他人,或归于命运的不济、童年的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