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體製是國家社會經濟體製的一個極為重要的組成部分。通過對收入分配政策的調整,可以實現對利益群體的利益調整,是政府用來減小貧富差距、保證公平公正的主要手段。
我們把反映市場經濟內在要求的收入分配體製,稱為市場化收入分配體製。市場化收入分配體製是市場經濟體製一個極為重要的組成部分,它既是市場經濟配置資源的現實過程,也是市場經濟配置資源所必需的前提條件,即市場經濟配置資源需要有完善的市場化收入分配體製的存在,否則,市場經濟是不可能實現對資源的有效配置的。因此,我們討論的完善收入分配的問題,主要是建立市場化收入分配體製的問題。接下來我們主要圍繞收入分配體係,討論如何通過政策的設計和調整,來協調不同利益群體的關係。一般來說,市場化收入分配體製的核心內容,主要包括下述兩個方麵。
1.市場化收入分配體製的原則
市場化收入分配體製在分配收入的過程必須貫徹三大原則。
一是按要素分配的原則。這裏講的生產要素,既包括出資人的貨幣資本,也包括出資人的資產及土地,還包括所謂企業家創新精神、職業經理人的貢獻,以及工人的勞動,等等。正是因為這些生產要素共同創造了社會財富,所以要給這些生產要素分配它們所創造的社會財富。
二是按效率分配的原則。生產要素參與社會財富的創造過程,僅僅隻是生產要素參與社會財富分配的前提條件,但並不能決定生產要素參與分配的具體數量。生產要素在分配過程所分配到的社會財富的具體數量,是取決於生產要素在社會財富創造過程中的貢獻的。而生產要素在社會財富創造過程中的貢獻,在現實經濟活動中則往往表現為效率,因而按照生產要素的貢獻分配社會財富,實際上就是按效率分配社會財富,稱之為按效率分配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