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我国的很多企业还没有意识到自身对于政府影响的重要性,仍然停留在被动接受政府管理的阶段。只有少数企业开始逐步认识到影响政府的重要性,并采取了一些主动的措施,但没有形成一定的社会气候。在企业对政府的影响中,通过“阳光轨道”解决问题的企业是少数,“阳光轨道”在现阶段来看,仍然不是十分顺畅和有效。企业走“阳光轨道”不仅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最终还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相反,很多企业选择了“黑色轨道”。他们利用现有体制中存在的大量行政权力,通过寻租的方式,形成地下的“官商联盟”,影响政府的决策,为自身的发展服务。因此,我国目前企业影响政府轨道的现状是,“阳光轨道”正处在成长发育的初级阶段,而“黑色轨道”正在被很多企业所使用。
通过前面对两种轨道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阳光轨道”无论是对社会还是对企业的贡献都要远比“黑色轨道”大,那为什么当我国企业开始主动影响政府的决策时,首先选择了“黑色轨道”呢?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政府职能没有实现真正的转变,政府仍然掌握着大量的行政权力,为企业实行“黑色轨道”提供了便利,也就是说,政府体制中存在着进行权钱交易的基础和冲动。现阶段,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期,政府一直在积极推行职能的改革,但政府既是改革的组织者,又是改革的对象,他们中的有些人不愿意丧失权力,也不愿意原有的利益格局被打破,因此,这些人会以各种方式或明或暗地抵制改革。最终导致的结果是,传统的行政权力仍然保持着惯性作用,很多政府部门和政府官员继续控制着大量社会资源的流动与分配。一些政府官员趁着现有法律环境的不健全以及制度约束的乏力,利用最后的机会大发横财,而不是想着如何健全法律推行改革,这就为企业的寻租行为提供了很大的空间。在这种大环境下,现有的政府部门和政府官员很难全力支持企业“阳光轨道”的构建,相反却在纵容“黑色轨道”的发展。我国权钱交易现象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就是在于现有的政府体制不合理。
第二,企业没有成为独立的、成熟的、强大的市场经营主体,对于政府的依赖性依然很强,增加了企业选择“黑色轨道”的可能性。我国企业长期以来一直依附于政府,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基本上可以看成是政府的附属物,产品的生产销售完全在政府的计划之内,企业不能表达自身的利益,更谈不上合理的影响。到了经济转轨时期,企业获得了一定的自主性,但能够充分表达自身利益,可以与政府进行博弈的企业主体尚未形成。对于国有企业来说,仍然没有摆脱与政府之间的特殊关系,虽然在市场竞争中享受到了政府提供的一些“特殊待遇”,但他们不得不继续面对政企不分的命运,接受政府对于自身经营决策的干预。而对于民营企业来说,属于后来发展起来的企业力量,初期的发展必须依赖于政府的扶持,但这样一来企业就必须牺牲一些利益来满足政府的要求,在经济转轨的初期,很难作为市场中一支强大的经营主体与政府之间进行制衡。总之,市场中的企业都没有成长为强大的经营主体,缺乏通过正常渠道影响政府的能力,相对来说,采取“黑色”的手段更加容易和直接。当然,这种现象的背后是政府体制的不合理,表现在企业身上,但根子在于政府体制的不合理性,我们不能过多地批评企业,应该把政府体制作为改革的重心。
第三,企业与政府权力之间的不对称,将很多企业逼上“黑色轨道”。很多企业最初在影响政府决策时,可能并没有想要走上“黑色轨道”。但他们在与政府的接触中发现,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权力处于完全不对称的地位,企业花很大力气无法实现的事情,政府可能只需要下一两个批件就都可以解决。于是“聪明”的企业发现,通过寻租的方法,主动依附于政府权力的庇护下,就可以赢得市场竞争中的胜利,而其他的正常方法只能事倍功半,反而会被市场淘汰。企业为了生存就必须被迫的接受这种生存方式,向“黑色轨道”方向靠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