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心理學

第一節 遺傳與生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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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遺傳因素

對遺傳因素的研究存在著不同的研究方法,這些研究提供了人格遺傳的基礎資料。

(一)家族史或家譜法

家族史(family history)或家譜法(pedigree method)是通過研究前代人的某種人格特征在家係內後人身上得到顯現的頻率,用以說明某種人格特征的遺傳性和遺傳形態。如果某一人格特征的顯現頻率高於家族內其他人格特征的顯現頻率或高於其他家族同一人格特征的顯現頻率,則可說明遺傳的作用。英國人類學家、達爾文的表兄高爾頓(Francis Galton,1869)依據達爾文(Charles Darwin)的生物遺傳理論首次提出了行為遺傳學說,並出版了《遺傳的天才》一書。他根據名家傳記和其他記載性資料如《法官列傳》、《喬治三世時代政治家列傳》和《名人大辭典》等,選取了977位政治家、法官、軍官、科學家、文學家、詩人、畫家、音樂家等名人作為研究對象,然後將這些名人的調查結果和一般人的進行比較。結果表明,這些名人的親屬中有332位也是名人,而對比組中隻有一名親屬是名人。用同樣方法,高爾頓比較了30個音樂家庭和150個一般家庭,結果發現:藝術家庭中有64%的子女具有藝術才能,而一般家庭隻有21%的子女有藝術才能。

對異常人格的研究也是家譜學側重的對象,典型例子是高達德的一項對18世紀美國獨立戰爭時期一名軍人Kallikak氏家係的研究。軍人馬丁(Martin)在從軍時與一位精神不健全的女子同居,之後的150年間子孫後代約有480人,對其中189人的詳細報告表明,正常者隻有46人,餘下的143人均有各種問題,有的精神不正常,有的是低能兒,有的是酒精中毒者,有的是癲癇病患者,有的是犯罪分子,有的是賣**者……馬丁離開軍隊回到家鄉之後,又與一位正常女子結婚,這一家係共有子孫496人,其中沒有一個不正常者。高達德把研究的結果做成係譜圖(pedigreechart),如圖1-8。

圖1-8 馬丁家譜圖

對於家譜學的研究方法,學者們提出了一些質疑:認為家係研究的最大弱點是沒能把環境因素從遺傳因素中分離出來。同一家族中不僅遺傳有共性,環境因素中也有共性,生理遺傳性與社會“遺傳性”共存。例如,成長在音樂世家中的孩子,從小耳濡目染地受著音樂的熏陶,接受著規範的音樂訓練,使他們有更好的條件發展其音樂才華。

(二)雙生子研究

許多心理學家認為雙生子研究(twin studies)是研究人格遺傳因素的最好方法。研究多通過比較同卵雙生子和異卵雙生子的差異來進行研究。研究者認為同卵雙生子之間的差異可能是由環境造成的,而異卵雙生子的差異可能是由基因決定的。這樣,把基因和環境各自作用的範圍和性質與相同的人格特征聯係起來,便能夠對哪些人格特征是由遺傳決定的、哪些人格特征是由環境塑造的這個問題作出評估。

弗洛德魯斯等人(1980),對瑞典的1200名雙生子做了人格問卷的施測,結果表明同卵雙生子在外向和神經質這兩個人格特征上的相關係數是0.50,而異卵雙生子的相關係數隻有0.21和0.23。這說明同卵雙生在外向和神經質上的相似性要明顯高於異卵雙生,在這兩項人格特征上具有較強的遺傳成分。一項有關高中生的雙生子研究,共對1700名學生施測了《加州心理調查表》(CPI),這一人格調查表包括18個分量表,其中有一些與社會相關較大的人格成分,如支配性、社會性、社交性、責任心等。結果仍舊是同卵雙生子比異卵雙生子具有更高的相似性。Tambs等人(1991)用艾森克人格問卷對雙生子家庭進行了一項研究。他們檢驗了110個家庭,共811名被試,獲得了從同卵雙生子到他們家庭的數據。數據顯示,獨立的遺傳效應對外傾人格的貢獻有29%,而非獨立遺傳效應的貢獻為24%,這使遺傳效應的影響占到了53%。

雙生子的研究進一步擴展到了對在相同環境和不同環境中長大的同卵雙生子的相似性和差異性的研究。對在不同環境中養大的同卵雙生子相似性的研究可以鑒別基因的作用,而研究他們的差異性則可以揭示出環境因素的作用。同卵雙生子中的一個或者兩個有可能由於被別人收養使得他們很早就生活在不同的環境中。這種情況並不多見,對於進行自然實驗來說卻具有科學上的重要意義。20世紀80年代,明尼蘇達大學對成年雙生子的人格進行了比較研究(1984,1988),有些雙生子是一起長大的,有些雙生子則是分開撫養的,平均分開的時間是30年。結果是同卵雙生子的相似性比異卵雙生子高很多,分開撫養的與未分開的同卵雙生子具有同樣高的相關。

(三)收養研究

研究在非親生父母照料下成長的孩子,被稱為收養研究(adoption studies)。這種研究提供了研究基因效應和環境影響的另一條途徑。這種研究可以比較被收養的孩子與其親生父母之間的相似性,同樣也可以比較被收養兒童與收養者之間的相似性。這樣,被收養兒童與其親生父母之間的相似性程度可以考慮是基因的作用,而與收養父母之間的相似性程度可以認為是環境因素的影響。

這類比較研究可以推廣到一個既包括親生子又有養子的家庭研究之中。舉例來說,一個家庭中有四個孩子:兩個是親生子,兩個是養子。親生子之間以及同他們的父母之間擁有一些相同的基因成分,而養子之間以及與他們的養父母之間都沒有這種相同成分。而其中兩個養子之間沒有血緣關係,而各自與其生長在其他家庭環境中的同胞兄弟姐妹有相同的基因成分。這樣就能夠比較研究親子之間、具有血緣關係的同胞兄弟姐妹之間、分別被別人收養的同胞兄弟姐妹之間在人格特征方麵的相似性。例如,可以探討同胞兄弟姐妹之間是否比被收養的兄弟姐妹之間具有更多的相似性,親子之間是否比收養關係中的上下代之間具有更多的相似性,被收養的兒童與其親生父母之間是否比與其養父母之間具有更多的相似性。對於這些問題如果得到了肯定的回答,那將意味著遺傳因素對特殊的人格特質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在雙生子研究和收養研究中,顯然已經找到一些個體,他們的基因具有某種程度的相似,並且在不同程度的相似的環境中長大。通過測量這些個體的人格特征,我們能夠確定在每一種人格特質上他們的基因相似程度和他們的測驗分數相似程度之間的關係。例如,我們可以比較一起長大或者分開養大的同卵雙生之間的智商分數(IQ)、異卵雙生子之間的IQ分數,一起生活、分開生活、被收養的非孿生兄弟姐妹之間的IQ分數,收養關係中的兄弟姐妹、親兄弟姐妹同父母之間的IQ分數,被收養的兒童與其親兄弟姐妹之間的IQ分數,被收養的兒童與其養父母之間的IQ分數。一項發表於《科學》雜誌的關於智力的家庭研究的文章(T.J.Bouchard and M.McGue,1981),其研究數據顯示基因越相近,IQ分數也越接近,說明遺傳對智力的重要影響。

圖1-9 兩組老鼠選擇**的實驗結果

收養研究和雙生子研究提供了一個相似的信息:對於外傾型人格,孩子們越長大越像他們的親生父母,並不像收養他們的父母。在同一個家庭中長大並不能使一個人和他的兄弟姐妹或父母相像,除非他與他們有遺傳關係。和雙生子研究一樣,一些收養研究的假設也逐漸變得明晰起來(Loehlin,1992)。

(四)選擇性飼養

選擇性飼養(selective breeding)的實驗研究多用動物來做,方法是選擇具有某種特質的動物,予以控製**配,然後從第二代中再選出具有該特質的動物,相互**,如此繼續繁衍數代,來考察其特質的遺傳性。也就是說,經過幾代的繁衍後,所期望的行為特性保持了下來,得到了具有某種共同行為特性的動物。例如,在賽馬場上,被喊出高價並贏得勝利的賽馬常被用於這樣的研究。另外,那些擁有獨特品質的狗,也常常被進行選擇性飼養。

一個典型的研究是(Tryon,R.C.,1940)關於老鼠迷津能力的遺傳研究。用選擇**法證明了“聰明”和“愚笨”老鼠的遺傳作用。聰明老鼠的選擇指標是讓老鼠跑迷津19次,錯誤率少的為聰明鼠,錯誤率多的為愚笨鼠。遵循“聰明鼠與聰明鼠**,愚笨鼠與愚笨鼠**”的原則,繁衍出兩組老鼠(聰明和愚笨),並控製兩組的環境因素相同。結果是:繁衍到第7代時,兩組之間在迷津學習的錯誤總數上已經幾無重疊了(見圖1-9),這說明兩組的學習能力差異明顯;聰明組中最笨的老鼠也比愚笨組中最聰明的老鼠表現得聰明;而兩組老鼠間的相互**結果,繁衍出的小老鼠其學習能力產生出常態分布特征,大多數居中,聰明和愚笨的均為少數。之後的研究(Searle,1949)也發現情緒、動機都表現出同樣的結果。

但進一步的研究也顯示,大部分差異均可以由環境控製來修正。將聰明鼠養在“局限性”環境中,會變得類似愚笨鼠;而愚笨鼠在豐富環境中長大,也會變得近似聰明鼠(Cooper and Zubek,1958)。

選擇性飼養方法對於理解基因是怎樣影響人類的某些問題行為也提供了一些幫助。一項關於酗酒鼠的研究工作說明了這一點(Ponomarev & Grabbe,1999),研究者飼養了幾個種類的、對酒精表現出不同反應特性的小鼠。這項研究結果證明,基因在行為和神經生物學水平上對酒精反應性、吸毒成癮、戒毒方麵起作用。

(五)早晚期行為差異的對比研究

早晚期行為差異的對比研究(investigation of early and lasting behavioral differences)是通過嬰兒早期行為與長大後的行為差異來看遺傳因素的作用的,研究指標有:觀察0至1歲的笑的次數(Washburn,1929),出生數周哭的量(Aldrich,Sung,and Knop,1945),吸吮率(Dalint,1948),身體動作量(Shirley,1931)。

研究發現(Friesand Woolf,1954)嬰兒在活動水平或先天的活動類型上有很大的差異。嬰兒對挫折的反應不一,有的沉靜,有的不安,有的主動,有的被動,一些研究者(Chess,Thomas,Birch,and Hertzig,1960)指出:嬰兒活動水平、刺激敏感度、分心程度和反應活力上的差異,都歸於原始反應範式(primary reaction patterns),這些範式在人格結構的發展上似乎呈穩定的重要因素。

20世紀50年代,富有影響的研究是Alexander Thomas和Stella Chess啟動的紐約追蹤研究計劃。研究者對100名兒童進行追蹤,從他們出生一直到青春期,采用父母報告嬰兒在各種情境下的活動的方法來定義嬰兒的各種氣質。在對嬰兒的各種特質,諸如活動水平、一般性情、注意廣度及持續時間進行評分的基礎上,他們定義出了嬰兒的三種氣質類型:好玩適應的容易型嬰兒,消極不適應的困難型嬰兒,反應性低且溫和的慢熱型嬰兒。這一結果及後續的研究都在這種氣質的早期差異和後來的人格特質之間發現了某種聯係(Rothbart & Bates,1998;Shiner,1998)。例如,發現困難型嬰兒在後來的適應方麵存在很大的困難,而容易型嬰兒則不會。此外,Thomas和Chess還提出,最適合於某種氣質類型的嬰兒的父母環境未必最適合於另一種氣質類型的嬰兒,也就是說,在嬰兒氣質與父母環境之間也存在著一個互相匹配的問題。

Arnold Buss和Robert Plomin(1975,1984)使用父母評分的方法,定義出了四種氣質維度:情緒性(被悲傷情境喚醒的容易性,一般是抑鬱的),活動性(行動的節奏和活力,隨時在動,煩躁的),社交性(對他人的反應,容易交朋友還是害羞),衝動性(克製和控製行為的能力,衝動的、易怒的)。最後一個維度(衝動性)後來被拿掉了,因為在後來的問卷因素分析中發現它並不是一個很明顯的維度。不過,這些研究已經支持了Buss和Plomin的觀點,即氣質具有跨時間的延續性,而且很大一部分是遺傳的。

托馬斯等人(Thomas,Chess,& Birch,1970)對150名小孩兒從出生到10歲做了10年的追蹤研究,在家中觀察、和父母的會談,結論是:每個嬰兒都有不同的氣質,而這些差異會持續至其成年。斯卡福和貝利(Schaefer & Bayley,1964)認為,脾氣好的嬰兒以後也不太可能出現行為問題;同樣,友善、好交際的嬰兒在10歲時也是友善的。

在生命過程的不同階段之間有許多重要的聯係,尤其是在生命的最初幾年。一些研究發現,出生時表現出低強度反應的孩子在以後的生活中會表現出一些優秀的品質。如一些新生兒對觸覺刺激的低敏性,預示著孩子兩歲半時能更有效地采取去除障礙的行為(拆除柵欄板,直接走到柵欄後麵的玩具前),7歲半時能成熟地溝通或處理技巧(言語能力強,進行富有想象力的遊戲,能夠處理小說中的情景與任務);同時發現,呼吸頻率較慢的新生兒在兩歲半時具有較高的言語交際能力,7歲半更具社交成熟性,進行探索性遊戲。相反,出生時的新生兒對皮膚接觸的高敏感性和呼吸頻率過快,與以後的低興趣、低參與性、低果斷性和低交際能力有關(Bell,etal.,1971;Halverson,1971a,1971b)。

著名的“延遲滿足”實驗說明了早晚人格表現的一致性。對4個月大的嬰兒進行延遲滿足的評估(Shoda,Mischel,& Peake,1990),結果發現,延遲滿足時間長的嬰兒,長大到青少年時具有許多好的品質:更具注意力,精力更集中,更有能力,更有計劃性,更聰明;在高中時,他們的父母評價他們孩子時說,他們更能追求目標,拖延滿足,自製力更強,更能抵製**,忍受挫折,更能成熟地處理壓力。

發展心理學家卡根(Jerome Kagan,1994,1999)基於以往對上百名兒童的觀察,提出了氣質的兩種類型:羞怯和非羞怯。羞怯的兒童遇到陌生的人和事時表現出克製、逃避、抑鬱,在新環境裏需要更長的時間才能放鬆下來,也有著更多不必要的害怕和恐懼,這類孩子總表現得膽小謹慎,遇到新奇事物的第一反應就是不吭聲、尋求父母的安撫,或者幹脆逃跑藏起來。相反,不羞怯的兒童在這些看似對羞怯兒童造成巨大壓力的情境中卻應付自如,他們在新奇環境中不是羞怯害怕,而是很自然地反應,很容易笑。他研究的核心假設是嬰兒遺傳了生理機能上的差異,從而導致他們在新環境中的反應的差異,這些遺傳的差異會隨著發展而保持穩定。根據這一假設,生來反應性高的嬰兒就會成為羞怯的兒童,而生來反應性低的兒童則會成為不羞怯的兒童。他把4個月大的嬰兒帶入實驗室,用攝像機記錄下他們遇到熟悉和新鮮刺激時的行為(如媽媽的臉,陌生女人的聲音,各種顏色的開來開去的汽車,一個氣球爆炸)。然後根據錄像,對孩子們的反應,如拱起背、不停扭動四肢、哭等進行評分。大約有20%的嬰兒被判斷為高反應性的,特征是拱起背、激烈大哭,以及遇到新奇刺激時表現出不高興的麵部表情。這些行為表現說明他們已經被刺激過度喚醒了,特別表現在刺激一旦移除,他們的反應就會停止。相反,大約有40%的低反應性的嬰兒,他們在新異刺激麵前表現得平靜而鬆弛。剩下的大約40%的嬰兒的反應則比較複雜,是各種反應的混合。隨後,他還在這些嬰兒長到14個月、21個月和四歲半的時候又分別進行了追蹤研究。這些兒童再次被帶到實驗室,麵對一些新異的、不熟悉的情境(例如,閃爍的燈,一個打鼓的玩具小醜,一個衣著陌生的不速之客,施測於前兩個年齡段的塑料球在輪子上滾動的噪聲,以及施測於最後一個年齡的與一個陌生大人和一個陌生兒童會麵)。除了行為觀察以外,也測量了身體方麵的指標,如在對陌生情境做出反應時的心率和血壓。研究發現,高反應性的嬰兒在14個月和21個月時均比低反應性的嬰兒表現出更多的恐懼行為,更快的心跳和更高的血壓,而且這種差異到了四歲半的時候依然存在。在這時還發現,曾經是低反應性嬰兒的兒童更少對陌生成人笑和說話,對不熟悉的同伴也更害羞。到了他們八歲的時候又測了一次,發現各個團體的分布沒有發生太大的變化。總之,有大量證據證明了氣質的穩定性及這些氣質差異的可能生理基礎。研究者同時也提出(Kagan,Arcus & Snidman,1993),母親的合理教養也會使一些高反應性嬰兒成長為不羞怯的兒童,但是低反應性的嬰兒變成羞怯的兒童的情況卻很少。雖說氣質的變化是可能的,但氣質的傾向性不會消失,而且會作用於發展的方向。就像Kagan所說的,“要徹底改變一個人的遺傳特質是非常困難的”(1999,p.41)。

一項對45名中產階級人士的生活研究結果表明“壞脾氣的男孩兒會變成壞脾氣的男人”(Caspi & Bem,1990,p.568),壞脾氣的男孩兒受到的教育少,就業狀況不好,工作不穩定,46%的人在40歲時離婚(其他同齡人離婚率為22%)。原因是,兒童時的壞脾氣會在學校引起麻煩,這種麻煩反過來又使其求學成為一種消極體驗與經曆,進而導致其表現惡劣,這將激怒校方,可能導致開除,這又將會永久性地限製其擇業機會並束縛其未來發展。

對早晚期行為差異的對比研究的質疑主要是,早期表現出的個體差異也可能反映的是胚胎環境和分娩過程的差異,而非遺傳。布蘭查德(Blanchard,1947)認為孩子焦慮的傾向與母親的分娩過程有關,母親的情緒狀態也會影響胎兒的發展(Sontag,1944)。另外,嬰兒研究從個體發展很早的一點開始觀察時,有些遺傳所決定的特質不一定在出生時就馬上出現,會遺漏一些現象。

(六)體質差異研究

體質差異研究(investigation of constitutional differences)強調了身心關係,自古以來就存在著人的身體特征與人格有關的觀點。

圖1-10 謝爾頓的三種體形分類

德國精神醫學家霍夫曼從遺傳生理學的立場來研究人格,他對曆史上各種人物性格進行了係統考察,試圖分析人格結構中的遺傳因子。他認為父母會遺傳給孩子一些相互矛盾的性格,如殘暴與溫情,但二者可以互補。德國精神醫學家克瑞奇米爾(Kretschmer,1925)在《體格與性格》一書中,將體形分為4種體形:肥胖型(pyknic)具有活潑、友善、合群的人格特征,表現為躁狂性氣質;瘦長型(asthenic)具有孤僻、沉默、嚴肅、神經質、多慮的特征,表現為精神分裂性氣質;健壯型(athletic)具有固執、認真、衝動的特征,表現為癲癇性氣質(黏著氣質);畸異型(dysplastic)是身體不協調的體形。但他的理論的致命弱點是以精神病患者為依據對象的,所以不能推廣到正常人身上。

美國心理學家謝爾頓(Sheldon,1944)以正常人為研究對象,發現了體型與性格的關係。他對18至21歲的4000名男大學生從前、後、側三個角度拍照,對身體的17個部位進行測定分析,將體型分為三種:內胚葉型(endomorphy)、中胚葉型(mesomorphy)和外胚葉型(ectomorphy)。謝爾頓用三個係列數字來表示被試身體特征歸屬於哪種類型,第一個數字表示內胚葉型,第二個數字表示中胚葉型,第三個數字表示外胚葉型,每個係列的數字為7點評定等級;如果一個人的評定數字為7—1—1則表明他屬於內胚葉型,如果為1—7—1則表示他屬於中胚葉型,如果為1—1—7則表示他屬於外胚葉型,如果為4—4—4則表示在三種類型上居中。關於氣質類型的評定,謝爾頓劃分了三種類型:內髒緊張型(viscerotonia),肌肉緊張型(somatotonia),頭腦緊張型(cerebrotonia)。謝爾頓在體型與氣質之間求得相關,結果形式在表1-5中,可以看出,內胚葉型與內髒緊張型存在高相關,中胚葉型與肌肉緊張型具有高相關,外胚葉型與頭腦緊張型呈現高相關。

表1-5 體形與氣質之間的相關(N=200)

表1-6 謝爾頓人格類型模式

續表

但是,體形與性格的關係並非如此簡單。年齡、營養等因素都會影響人的體型。所以,這類學說均受到普遍質疑。

二、生理因素

腦科學的研究為探討人格的生理基礎提供了很大的幫助。近十多年所取得的成果對於理解大腦的不同區域的功能、神經遞質在人格中的作用具有積極意義。

(一)生物化學

具有T型人格的人們往往表現出與眾不同的外向、創造性和追求探新、尋求刺激的人格特性。這種穩定地尋求高刺激水平的人是否具有某種特殊的生理學基礎?心理學家基恩·約翰斯加德認為這些具有T型人格者,他們可能生來就有一種“尋求刺激”的基因,使得自己需要經常性地保持強興奮狀態。1996年1月《自然遺傳學》載文說明了這一觀點。以色列、美國的一些科學家們不約而同地發現了這種人體內的一種基因,這種基因使大腦對神經傳遞素多巴胺的反應特別靈敏,它會給多巴胺受體發出指令。約翰斯加德稱這個受體為大腦的“感覺良好區”。當人從事刺激性的活動時、吸毒時,這個區域就能感受到刺激。具有這種基因的人可能對神經傳遞素的快樂誘導效果非常敏感,所以他們需要維持較高的多巴胺水平。其他研究也證明,對新異事物的探求傾向與D4多巴胺受體等位基因的變化有關。T型人格者通常大腦中的一種酶——元胺氧化酶B(MAOB)的水平偏低。這種酶具有控製激動、抑製快樂的作用。當使用藥物抑製其活動時,常會發生溢樂狀態、強攻擊性行為、焦躁不安和幻覺等現象。這一研究結果使一些科學家們假定,元胺氧化酶B水平低的人由於“低激動水平”,反而使得人腦產生對興奮的強烈渴望。隨著今後科學技術的發展,人格的這些生物學基礎將會得到不斷的驗證。

布魯納等人(Brunner,Nelen,Breakefield,Ropers and van Oost,1993)發現,在一個大家庭中許多男性出現有規律的暴力衝動行為,並發現他們身上的單胺類氧化酶A的基因發生了簡單突變。這種酶參與了單胺類神經遞質的破壞過程。研究者推測,在男性中這種酶的缺乏,有可能與侵犯性行為有聯係。

在分子遺傳學技術方麵,將神經遞質和神經症聯係到了一起。五羥色胺(5-HT)被認為與焦慮和抑鬱有關(Barondes,1993)。17號染色體上的一個簡單基因為5-HT的載體的編碼,這個載體控製5-HT在突觸處被釋放後的重複使用。這種載體的兩個等位基因已經被發現,一長一短,短的等位基因與較高的神經質水平相聯係。在一項有505名被試參與的研究中(Goldan,1996;Lesch,et al.,1996),無論用《大五人格問卷》(NEO—PI)還是用《卡特爾16種人格量表》(16PF)測量都是這樣。這個等位基因還與焦慮、憤怒的攻擊和敵視、抑鬱、NEO—PI的神經質方麵有關。這個基因解釋了3%~4%的所有神經症的變化和7%~9%的遺傳學變異。但是,另一項研究沒能發現在這個和那個與5-HT有關的多形性變化之間的任何聯係(Ball,et.al.,1997)。

(二)腦功能定位

如果假定人格是腦功能的個體差異的一種表現。人們可能會質疑,人格的某些方麵,如社會性相互作用的風格也會直接與腦組織的運作相聯係。如果用計算機作比喻,人們會認為對複雜行為的控製取決於個人具體的學習經驗即“軟件”方麵,而不是依賴於腦這個“硬件”。但是數例因腦損傷而致的人格變化證明了腦的重要性(Powell,1981,Zuckerman,1991)。在其他的人格改變的病例中,前回的損傷可以導致消極情緒和神經過敏症。然而,人格心理學家通常更關心人格與腦功能正常變化之間的聯係。

習欄1-4

腦傷後的性格改變

傑出的神經學家Antonio Damasio(1994)在解釋生理與人格關係的時候,是以Phineas Gage的例子來開始的。這個人是一名建築工頭,曾在1848年的一次事故中被一根3.5英寸的鐵杆刺穿頭部,且奇跡般地生還。Gage在鐵路上從事建築工作,當時他承擔了一項任務,那就是要從堅硬的岩石中間炸開一條路。他先在地上鑽了一個洞,填入炸藥粉,然後嵌入一根鐵杆,再然後點火。那時Gage被描述為一個藝術品鑒賞家,但當時他分心了,炸藥炸到了他的臉上,鐵杆衝入了他的左頰,刺穿了顱骨深處,橫貫腦的前方,再從頭頂穿出。不可思議的是,Phineas Gage並沒有死,隻是暈了過去,他還能夠走路和說話。的確,他可以描述所發生的全部細節,也可以與人正常地交流。不過,故事繼續下去,“Gage的脾氣,他喜歡和不喜歡的,他的夢想和渴望完完全全地改變了。他的身體還活著,而且健康,但是那裏麵存在的是一個全新的靈魂。Gage再也不是原來的Gage了”(Damasio,1994,p.7)。Gage不再嚴肅,不再勤奮,不再充滿活力,也不再負責任,現在的他不負責任,不考慮別人,缺乏計劃性,行動不顧後果。那根刺進他腦部的鐵杆已經大大破壞了他前腦區的一部分。

為什麽要講這個故事?Damasio說在這個例子裏,我們可以看出腦對於人類特性的重要性。身與心,生理與人格存在內在相關的觀點已經由來已久。

資料摘自L.A.Pervin,Personality:theory and research,2001

最早研究腦與行為的關係的人是哥爾(Franz Joseph Gall),他被看做是顱相學的奠基人。顱相學就是要定位出負責各種情感和行為功能的腦區所在。這一觀點曾在19世紀初盛行一時,但後來受到了質疑,被認為是騙術和迷信。事實上,哥爾是一名不錯的解剖學家和嚴謹的學者,他把自己的工作稱為顱檢查術或者腦的生理學。哥爾所做的就是盡可能多地收集腦,並對其進行檢查。後來他試圖將病人生前的能力、秉性和特質與屍檢所發現的腦差異聯係起來。特別是關注人格與所檢查到的腦外傷之間的關係。雖然哥爾的工作常被人認為是愚蠢而徒勞的,但也有人認為他所做的是人格功能腦區定位方麵的早期的嚴謹的嚐試。而如今這一領域已經成為了神經科學的一部分。

圖1-11 顱相學的人格功能腦定位

艾森克(Eysenck,1967)認為,影響外傾性的大腦係統是皮層網狀結構。根據艾森克的理論,外向性格與內向性格的人之所以不同是因為他們所在的生理刺激等級,特別是所在的網狀上行激活係統(ARAS)存在差異。這一係統控製著傳遞到中樞神經係統(CNS)的刺激的級別。內向的人的感覺閾限較低,隻需要少量的刺激就會放大地傳遞到中樞神經,這會使得他們在行為上更加喜歡平靜,甚至孤僻。相比之下,外向人的網狀上行激活係統接受刺激閾限較高,致使他們追求各種活動以增加刺激的豐富性與強度。所以,外向人比內向人更加積極地與人交往,參加聚會等社交活動。艾森克與同事們通過測量腦電圖和心電圖來檢測驗證理論,他們發現,以一種低頻率語調應答的內向人其腦電圖更富於變化,表明了他們向中樞神經係統傳遞刺激閾限較低。

斯騰博格(Sterberg,1994)對外傾性和P300對圖畫的注意引出反應的關係進行了研究。他用《艾森克人格問卷》對40個年輕的成人的人格特質加以測量,將被試分成低、中和高外傾性三組。被試看計算機屏幕上的圖畫,有三個不同的任務要求,在第一種條件下他們隻對白色圖畫做出反應(顏色任務),第二種條件下他們隻對動物圖片做出反應(動物任務),第三個任務他們隻對白色動物做出反應(顏色和動物任務)。因為被試對一些刺激做出反應,忽視了其他事物,在刺激開始後大約400~500ms,所有三個任務有一個P300的組成部分。高外傾組的P300偏差的振幅最大,低外傾組的最小。被試的外傾分數與P300的平均振幅具有相關,相關係數為0.36。P300的振幅常常被看做是工作記憶更新的索引,暗示外傾性與支持這個認知活動的大腦有聯係,即外傾者常在短時任務上做得比較好。

邊緣係統中的杏仁核也是研究者們關注的部位。正如卡根(Kagan,1999)的研究顯示,內向兒童的杏仁核興奮閾值低,也就是說,內向兒童的回避憂傷反應是由於他們的邊緣係統太敏感所致。邊緣係統尤其是杏仁核在動機和情緒過程中發揮著重要作用,研究表明,杏仁核在對所有情緒性刺激的反應中都是很重要的,而在負性情緒刺激引起的反應中的作用更加突出。一般認為,杏仁核在恐懼性條件反應和無意識情緒記憶過程中發揮著中心作用。另一方麵,杏仁核受到損傷的個體,對恐懼性刺激建立條件反射和記憶過去建立的恐懼性條件反射都出現了困難。由於杏仁核與情緒活動有聯係,人們可以設想,它與人們的情緒表現(如恐懼)的差異有聯係。

左右半球優勢也是內外向人格研究的重點。依據卡根(Kagan,1994)的研究報告,內向的孩子的右半球表現出較高的活動水平,而那些非內向的孩子則左半球的活動占優勢。一項關於個體間腦功能單側優勢差異的研究(Davidson,1998),發現腦功能的差異與積極情緒或者消極情緒反應有關。例如,讓被試看兩段能誘發積極情緒和消極情緒的電影剪輯片段,在放映電影片段之前、之中,測量記錄被試左右半球激活的情況;同時,被試還要報告自己的情緒體驗。結果發現,不同被試的前額葉不對稱的激活與心境的初始狀態有聯係,即左側半球優勢與積極性情感有聯係而右側半球優勢與消極情感有聯係。即使把心境的初始狀態對半球激活的影響除去之後,左右半球的激活水平與情緒之間的聯係依然明顯:在初始狀態下左半球前部激活水平高的被試對有積極意義的電影片段報告說有更多的積極情緒體驗;而那些在初始狀態下右半球前部激活水平較高的被試對有消極意義的電影片段報告說產生了更多的消極情感。

關於情緒失調研究結果顯示,持續性情緒壓抑的個體相對於無沮喪情緒的個體來說,其前額葉的激活水平降低;並且,左側額葉前部或者左側腦區損傷很可能會使人變得情緒壓抑,而那些右側大腦相同區域損傷的病人則很可能變成躁狂者。最後,通過測量嬰兒的前額葉激活水平和他們的情感活動,發現那些與其母親分離所造成的情緒壓抑程度越大,右側半球前部的激活水平越高;並且,與那些在同樣情景下表現出悲傷情緒程度小的被試比較,這些孩子的左側半球前部的激活水平低。在Davidson與其同事所做的一項研究中,他們給被試看電影片段,以娛樂一些被試,而使另一些感到厭惡。被試觀看幽默或令人厭惡的電影的過程也被拍攝下來,同時還記錄了他們的EEG。當被試看幽默電影發笑的時候,其左前額比右前額有相對更多的活動。同樣,當被試表現出厭惡表情時(下唇下撇,舌頭前伸,鼻子皺起),他們的右半球比左半球更活躍。在非常小的孩子身上也得到了相似的結果。Fox和Davidson(1986)沒有使用電影片段,而是將甜的和苦的溶液放在10個月大的嬰兒嘴裏,使其產生愉快和不愉快的情緒反應。對於甜溶液,嬰兒表現出相對更多的左腦激活;而對於苦溶液,他們則表現出更多的右腦激活。在另一個用10個月嬰兒所做的研究中,孩子的母親把他們單獨放在休息室裏,然後一個陌生人進入(Fox & Davidson,1987)。在這一產生焦慮的標準化程序中,一些嬰兒會變得悲傷,而另一些則不會;一些嬰兒會大喊大叫,大驚小怪,而另一些則不會這樣。研究者根據母親離開時是否喊叫,將嬰兒樣本分成兩組。他們發現,與不喊叫組相比,喊叫組孩子的右腦表現出較左腦更大的激活。這些結果表明,這種悲傷與否的(並且與EEG不對稱性有關的)傾向是嬰兒的一種穩定特征。Fox與其同事(Fox,Bell & Jones,1992)研究了一組7個月大的嬰兒,然後在他們12個月的時候再次做了研究。結果發現,兩個時間段測量的腦不對稱性EEG之間高度相關,這表明腦不對稱性具有跨時間的穩定性。在成人身上也得到了類似的結果,EEG不對稱性顯示出跨測驗的相關,跨研究的相關係數為0.66至0.73(Davidson,1993)。這些發現表明,前額不對稱性的個體差異具有足夠的穩定性和一致性,足以看作是一種底層生物學配置或特質的指標。其他研究表明,EEG不對稱性預測了對愉快或不愉快情緒的易感性。Tomarken與其同事(Davidson & Henriques,1990),以及Wheeler與其同事(Davidson & Tomarken,1993)檢驗了正常被試前額不對稱性的個體差異,與其對情緒電影的反應之間的關係。在這些研究中,被試的EEG不對稱性是在他們處於休息狀態時測得的。然後給被試呈現開心、幽默的,或令人厭惡、讓人恐懼的電影,被試被要求評定其對電影的感受,用這個作為因變量。研究的假設是,與休息時左側相對活躍的被試相比,右側活躍的被試(在看電影前測量)會報告對恐懼、厭惡電影有更強烈的負性情緒反應。對於左側活躍的被試,預測是相反的——他們會報告對開心、幽默電影有更強的正性情緒。這些預測得到了有力的支持,看電影前測得的前額不對稱性,預測了隨後對電影情緒反應的自我報告,右側優勢的被試報告他們對不愉快電影有更強烈的悲傷,而左側優勢的被試則報告有更多的愉快反應。

習欄1-5

侵犯性人格是遺傳的還是後天獲得的?

對心理學家來說,人格特征遺傳的範圍是一個重要的問題,同時也是社會麵臨的一個潛在問題。一些人暗示存在侵犯性人格特質,並認為犯罪性是天生的而不是後天獲得的;而另一些學者對此則持否定觀點。

雙生子研究和收養研究提供了相當多的證據,暗示遺傳導致了40%的人在侵犯性方麵的差異。進一步說,越來越多的證據表明,遺傳確實對犯罪有影響。例如,從事相似的犯罪活動,同卵雙生子是同胞兄弟姐妹的兩倍。把被收養兒童的反社會行為同其親生父母的反社會行為比較,發現遺傳與犯罪性之間具有更為密切的關係。從事這個領域的主要研究者,Sarnoff Mednick提出,“這些研究都暗示,讓人們應該充分重視這樣的觀點,即一些能夠遺傳的生物學特性可能導致人們的犯罪活動。”

上述觀點是否意味著在一些人身上犯罪行為是不可避免的呢?不是的。親生父母而不是養父母有犯罪記錄,他們的孩子中間僅有少數人被法院判過罪。另外,已經知道,一些文化和環境因素對犯罪的助長作用超過了其他因素。所以,盡管遺傳因素對犯罪行為的發展有作用,父母的行為和社會條件也影響犯罪行為的發展。每一種情況之下,都存在先天的和養育的、遺傳的和環境的相互作用。在考慮人格的先天性和後天性的時候,我們必須牢記人格的發展總是遺傳和環境相互作用的一種功能表現;沒有先天性就沒有後天性,沒有後天性也沒有先天性。我們在討論問題時可以把兩者分離開來,但是這兩種因素從來沒有各自獨立地發揮作用。

摘自:Lykken,1995;Psychology Today,March 1985.

雖然列舉了上述研究證實了遺傳生理因素對人格的影響,但是遺傳基因作用到底有多大,確實是一個很複雜的問題,有待於科學的進一步的探索。根據以往研究,對遺傳的作用可做出如下評價:

1.遺傳是人格不可缺少的影響因素。

2.遺傳因素對人格的作用程度因人格特征的不同而異。通常在智力、氣質這些與生物因素相關較大的特征上,遺傳因素較為重要,如活動量、焦慮、支配、內外向、躁鬱症、精神分裂、酗酒、犯罪傾向等(Holden,1987);而在價值觀、信念、性格等與社會因素關係緊密的特征上,後天環境因素更重要。

3.人格發展過程是遺傳與環境交互作用的結果,二者不存在“全或無”的情況。遺傳因素影響人格的發展方向及形成的難易。

近些年來,關於進化和遺傳對人類心理功能的貢獻的看法又重新受到重視。的確,強調遺傳因素的呼聲是如此之大,以至於有學者警告在強調遺傳的作用方麵極端化了:盡管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行為科學家不願意承認遺傳因素的影響,但在20世紀80年代期間,遺傳的影響逐漸被接受。這對於人格領域來說是一件好事,因為使得人格研究從簡單的心理環境決定論中擺脫出來。然而,現在的危險在於,這種做法有些矯枉過正,容易使人走向另一極端——人格幾乎完全是由生物學特性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