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心理學

第四節 理論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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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異常人格產生的原因

艾森克對異常行為的形成及其治療和處理的意見是和他的人格理論密切關聯的。他同時采用了遺傳和學習的觀點,主張一個心理不健康者所表現的症狀或不良適應的情況,是和他的人格特質及神經係統功能有密切關係的。艾森克認為一個精神官能症患者的病征,乃是他的神經係統和其某些產生恐懼反應的經驗所共同形成的,比如有一個神經質(neuroticism)和內向性分數很高的人,他的神經係統激發水平(arousal level)偏高,通常輕微的刺激,也可能引起他頗為明顯的心理及神經反應。若是他不巧遭遇過一次具有威脅性或危險性的痛苦經曆,引起他強烈的情緒反應,就很可能形成某種不健康或防衛性的行為。換句話說,當事人的遺傳和生理因素的人格特質是其不良適應的先存因素(predisposition)。

艾森克在異常行為的病理分析方麵,雖然是以其人格類型理論為出發點,但是在該類行為的處理方麵,卻是以學習論為基礎的,崇尚行為治療的原理。他認為個人的激發水平應有其遺傳和生理背景,但外在事物是否具有威脅或傷害性仍然是後天習得的。凡是習得的行為反應形式,都可以經再學習而予以消除(unlearned),或是經由重新學習建立一套良好的適應方式加以替代,這就是行為治療的基本理念。

根據同樣的觀念,那些反社會人格(anti-social personality)者會具有較高的神經質、較高的外向性,以及較高的精神病質(psychoticism)。他們的激發水平很低,常需要較強烈的刺激來滿足其需求,同時他們學習接受社會規範的意願很低,因此行為治療對他們的效果不顯著。

二、異常人格的治療方法

艾森克雖然重視特質的解剖生理基礎,但在治療技術上,他重視的卻是行為治療(behavior therapy)。艾森克認為,行為失調的獲得遵循一定的學習規律,行為治療家可以通過同樣的規律消除不合時宜的行為,發展出適當的新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