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心理學

第二節 班杜拉的社會認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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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平事略

Albert Bandura(1925—)

艾伯特·班杜拉(Albert Bandura,1925—)出生在加拿大西部阿爾伯達省的一個小鎮,小學和中學都是在鎮上僅有的一所學校度過,學校隻有兩位老師,學生的學習主要依靠自己。後來他進入溫哥華的不列顛哥倫比亞大學,1949年畢業獲得心理學學士學位後進入美國愛荷華大學,專攻臨床心理學,因為此校以研究學習過程卓越而著稱,在那他獲得了自己的碩士(1951)及博士學位(1952)。當時班杜拉仍對學習論在臨床現象上的應用感興趣。在一次接受訪問時,他說:“極有興趣以可付諸實驗的概念,來表達臨**的現象,並認為站在一個臨床工作者的立場,有責任來評價某種方法的功效,在不知其治療功效之前,決不對患者施行治療。”(Evans,1976,p.243)當時他受霍爾的學生斯賓塞影響很大,接受了仔細的概念分析和嚴謹的實驗研究觀念;同時他也深受多拉德和米勒的影響。

在威其塔經過一年的博士後臨床實習工作之後,1953年班杜拉來到斯坦福大學任教至今,期間他積極推進社會認知方法理解人類行為,開始他對心理治療中的交互作用過程和家庭形態進行研究,因而研究兒童攻擊行為。他和他的第一個研究生沃特斯共同研究攻擊行為的家庭因素,引起了對人格發展中模仿過程的重視,亦即人格發展可以通過觀察他人行為而習得。他這些有關模仿過程的發現和一連串的實驗研究,寫成了《青少年的攻擊行為》(Adolescent Aggression,1959)和《社會學習與人格發展》(Social Learning and Personality Development,1963)兩本書。班杜拉認為自己之所以從事多方麵的研究,目的在於發展一個更為完整的人類行為理論,以加深對人類潛能各層麵的了解。1986年的著作《思想與行動的社會基礎》(Social Foundations of Thought And Action )是班杜拉自成一家之言的代表作,他強調人類在人格發展與治療改變上的可能性。他的近期著作側重探討人類動機和自我效能感,1997年出版了《自我效能:控製的實施》(Self-efficacy:The Exercise of Contro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