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沒有脫離精神分析的理論主體
新精神分析和經典精神分析雖有明顯的區別,但兩者又有內在的聯係。這不僅表現在他們仍然保持了弗洛伊德學說中一些基本概念,如潛意識、壓抑、抵抗、自由聯想和防禦機製等,還表現在他們所提出的一些基本理論和框架。盡管具體說法不同,但歸根結底仍堅持潛意識的驅力和先天潛能的主導作用。因此,新精神分析並沒有超越潛意識心理學的範疇,最終仍沒有完全脫離精神決定論的唯心主義的境地。至於他們所強調的社會、文化因素和人際關係,雖然和弗洛伊德的理論相比有其進步的一麵,但是也有其根本性的錯誤。比如,他們所強調的“自我”,往往過分強調了潛意識自我的功能,貶低自覺能動的意識的價值;過分強調了自我適應方式的作用,貶低了自我社會實踐活動對人格形成的決定性的影響;過分強調了自我對社會過程的支配作用,否認了社會物質生產方式在社會發展過程中的決定作用。如果說經典精神分析的唯心主義主要表現在生物主義,那麽新精神分析則更突出地表現在心理主義。他們不用社會曆史去解釋心理學,而完全用心理學去說明社會曆史。
二、對未來社會的烏托邦式構想
新精神分析者弗洛姆的“批判的社會理論”確實對現實資本主義社會的弊端有所揭露,對未來社會的進步和發展的藍圖有所構想,應當充分肯定其中有些觀點是有進步意義的。但是,由於弗洛姆先後是從弗洛伊德、新精神分析、馬克思主義、存在主義的立場和觀點出發,因而他所提出的以“愛”的宗教為動力,以“心理革命”為途徑,以實現“人本主義的社會主義”為目標的主張,實質上不外乎是一種烏托邦式的改良主義。
三、理論仍具神秘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