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早餐,顧琰之就去上班了,臨走前大發慈悲地放了言茉一天假。言茉當然知道顧琰之沒這麽好心,他的言外之意是:趕緊將你的朋友解決了,別再出現在房子裏。
如果說言茉對吃有種與生俱來的執著,那麽戈煙就是對穿毫無抵抗力,她心情不好的時候就會買買買。兩人衝進商場,將言茉這個月的工資卡刷爆了之後,這才不甘不願地收手,找了一間川菜館吃飯。
饑腸轆轆的言茉捧著菜單一頓狂點,什麽毛血旺,什麽水煮魚,什麽口水雞,紅紅綠綠擺滿了一桌。
結果言茉嚐了幾口,就皺著眉頭道:“這麽貴,還沒顧琰之做的一半好吃。”
話音剛落,她就看到戈煙驚訝地看著她,語氣誇張地道:“天哪,言小茉你竟然也挑食了,天上下紅雨了嗎?”
戈煙可清楚地記得言茉剛來到這個時空的時候,連一根黃瓜都當成人間極品。
短短幾個月,她竟然進化成了這個樣子。
言茉托著腮,一臉苦惱:“都怪顧琰之,誰讓他做菜那麽好吃,由奢入儉難啊。”
戈煙突然神色詭異地看著言茉,看到言茉都有些頭皮發麻了,才悠悠地開口:“你有數過從出來到現在,你提了多少遍顧琰之了嗎?”
“有嗎?”言茉臉色一紅,“有也一定是你記錯啦。”
戈煙一臉鄙視:“看你這思春的蠢樣!”
“我以為你會狠狠地訓我一頓。”想起戈煙之前對自己的咆哮與教育,言茉心有餘悸。
“我有那麽凶嗎。”戈煙訕訕的。事實上,她現在也沒什麽立場指責言茉,自己的事情都一團糟呢。
“那你想過之後怎麽辦嗎?”
“該怎麽辦就怎麽辦唄。我早就想通了,人生要及時行樂!”言茉吸了一口麵前的青瓜汁,認真地說,“盡管我隻是他人生中一段小小的插曲,起碼也要演繹得抑揚頓挫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