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中的規則

魯尼恩規則: 賽跑時快的不一定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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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地利經濟學家R·H·魯尼恩提出,競爭是一項長距離賽跑,一時的領先並不能保證最後的勝利,陰溝裏翻船的事發生得很多。同樣,一時的落後並不代表永遠的落後,奮起直追,你就會成為笑到最後的人。

在20世紀初期,當時,汽車還是富人專有的玩具,工人很難消費得起。1903年,亨利·福特建立了福特汽車公司。福特建立公司的目標非常明確,他就是要製造工人們都買得起的汽車。經過多年的精心研製,亨利·福特終於造出了工人階級也能消費得起的汽車,他的夢想實現了,這種車被叫作T型車,堅固結實,容易操縱,售價是825美元。

1908年,T型車被推向了市場,很受歡迎,當年的銷量達到10000多輛。接著,福特不斷地削減各種成本,到了1912年,T型車的售價已經降到了575美元,這也是汽車售價第一次低於人們的年均收入。到了1913年,福特汽車的年銷量接近25萬輛。

一次偶然的機會,福特參觀了芝加哥的一家肉品包裝廠。當時他看到肉品切割生產線上的電動車將屠宰後的肉品傳送到每位工人麵前,工人們隻需切割事先指定部位的肉品。福特由此大受啟發:要為大眾製造汽車,就必須讓大眾買得起,這意味著必須要建立一種規模經濟,進行大規模的生產,才能降低成本。於是,福特為自己的公司也建立了一條汽車裝配線。裝配線的建立,讓福特公司擁有了明顯的效率優勢,遠遠勝過競爭對手。1908―1912年間,裝配線的建立讓汽車售價降低了30%。到了1914年,福特公司的13000名工人生產的汽車超過了26萬輛。那一年,其他所有汽車製造商一共才生產了28.7萬輛汽車,僅僅比福特公司多出了10%。1920年,美國經濟開始衰退,汽車的需求量也隨之減少了。由於福特汽車的成本很低,因此他們能夠將自己汽車的價格再降低25%。而這時的通用汽車公司就無法像福特汽車公司那樣去做,銷售額急劇下滑。到了1921年,福特汽車的銷量占據了整個市場份額的55%,而通用汽車公司所有汽車的銷量僅僅占了整個市場份額的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