陋規:明清的腐敗與反腐敗

第四節 一邊受排擠,一邊升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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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某個角度來說,海瑞的心和朱元璋是相通的。海瑞對朱元璋的殘酷懲貪措施完全讚成:“我太祖視民如傷,執《周書》‘如保赤子’之義,毫發侵漁者加慘刑。數十年民得安生樂業,千載一時之盛也。”[1]

吃著粗糧青菜,穿著打了補丁的衣服,過著城市貧民的生活,海瑞從來沒有覺得有什麽不合理。他甘清貧如飴,清貧有助於他保持氣節,而富貴溫柔則是道德的陷阱。海瑞從來沒有反思過,開國之初的經濟蕭條與現在的經濟繁榮不可同日而語,以那時的標準來發放現在的俸祿是否現實,要求所有人都像他一樣摒絕物欲是否可能?

朱元璋的嚴苛和海瑞的不苟正是來源於一個文化母體。清官們的一絲不取與貪官們的毫無禁忌其實也是相同文化基因上生長而成的兩極。

幾千年來,一方麵貪官們的奢侈腐化肆無忌憚讓人義憤填膺,另一方麵清官也總是清得讓人心疼。他們清到家徒四壁,清到生計無著,清到觸目驚心。

“清官”在官場中恰恰成了官員們的反麵教材。做清官不僅物質上吃苦,精神上也要承擔巨大的壓力。每辦一件事,海瑞都要嚴格遵守國家規定,因而窒礙重重,舉步維艱。同僚的譏笑、排擠、不合作,鄉紳們的抵製、咒罵、上訪,甚至死亡威脅,這些都不算。就是在家裏,母親、妻子、親戚也整日抱怨不已,雖然不敢明著指責他,但起碼不會給他好臉色看。因此,做“清官”,其實是在日日承受著一種常人無法忍受的煎熬。

海瑞把這種煎熬當成一種考驗、一種磨煉,當作“超凡入聖”的必經之途。

不做清官都難如此,縣令中的“清官”更是不可避免地成為官場中的“異類”,如果不能被“同化”,那麽,隻能被“擠走”。

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即海瑞任淳安縣令的第三年,都禦史鄢懋卿巡行浙江。都禦史是禦史台長官,是最高反腐機構的領導人,所到之處,接待的規格很高。況且鄢氏平時即好排場,講究享受,因此,各地官員在接待上都下了不少功夫。連吃喝帶“土特產”,一個縣沒有千把銀子下不來。鄢氏所到之處,“監司郡邑吏膝行蒲伏”[2],“常與妻偕行,製五彩輿,令十二女子舁之,道路傾駭”[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