陋規:明清的腐敗與反腐敗

第一章 朱元璋:注定失敗的鐵血反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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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最痛恨貪官的皇帝

在中國曆史上有一個階段,反腐的“鐵血”遠超其他曆史時期。

那就是朱元璋時代。

明太祖朱元璋是中國曆史上實施反腐措施最激烈的皇帝。《草木子》說,明太祖規定,地方官貪汙受賄六十兩以上,就要在土地廟前剝下皮來,裏麵填上草,放在官府大堂的公座邊上,以提醒下任官員不要貪汙。(又按《草木子》,記明祖嚴於吏治,凡守令貪酷者,許民赴京陳訴。贓至六十兩以上者,梟首示眾,仍剝皮實草。府、州、縣、衛之左特立一廟,以祀土地,為剝皮之場,名曰“皮場廟”。官府公座旁各懸一剝皮實草之袋,使之觸目驚心。)[1]這豈止是觸目驚心,準確地說,是令人毛骨悚然。一般估計,朱元璋在反腐過程中殺掉的官吏在十萬到十五萬名之間,數量不可謂不多。

那麽,朱元璋反腐到底是成功了,還是失敗了呢?與中國曆史其他時期比較,朱元璋時代是貪腐現象較少的時期,但是按朱元璋自己的標準,他的反腐還遠遠沒有達到目的。朱元璋多次表示,官員隊伍的治理整頓成效並不顯著:“奸頑之徒難治,扶此彼壞,扶彼此壞。觀此奸頑,雖神明亦將何如!”[2]我們看朱元璋從洪武二十一年至三十一年(1388—1398年)所頒布的多道榜文,可以看到讓朱元璋不滿的官場現象仍然比比皆是:“縣州府行省官吏在職役者,往往倒持仁義,增詞陷良”[3]“淩虐良善,貪圖賄賂”[4]“奸頑小人,恃其富豪,欺壓良善,強捉平民為奴仆,雖嚐累加懲戒,奸頑終化不省”[5]“無藉之徒,不務本等生理,往往犯奸做賊。若不律外處治,難以禁止”[6]。

拋開朱元璋自己的苛刻標準不提,客觀地說,朱元璋的鐵血反腐短時期內確實取得了很大成功,但是從長期曆史效果看,朱元璋的反腐卻是失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