陋規:明清的腐敗與反腐敗

第二節 明君老去,貪腐急速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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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乾隆晚年,大清政局已經滄海桑田,氣象不複當年。

讓我們先看一下當時經常出入中國的朝鮮使臣的見聞。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到中國進貢的朝鮮使臣回國後這樣向他們的國王描繪大清朝:“(清帝國)大抵為官長者,廉恥都喪,貨利是趨,知縣厚饋知府,知府善事權要,上下相蒙,曲加庇護。”及至乾隆六十年(1795年),他們的評價更是發展為“貨賂公行,庶官皆有定價”。[1]

相較於朝鮮人對中國的了解僅止於皮相,中國官員表達得更為激切。乾隆崩逝後,翰林院編修洪亮吉所言最為痛烈:“十餘年來,督、撫、藩、臬之貪欺害政,比比皆是。”[2]以布衣言事的章學誠批評更十分犀利:“自乾隆四十五年以來,……上下相蒙,惟事婪贓瀆貨,始如蠶食,漸至鯨吞,……貪墨大吏,胸臆習為寬侈,視萬金呈納,不過同於壺簞饋問,屬吏迎合,非倍往日之搜羅剔括,不能博其一歡,官場如此,日甚一日。”[3]就是說,從乾隆四十五年起,官場就漸漸爛掉了,你給那些大員送上一萬兩白銀,他們就如同收了一籃水果那樣不當回事。洪亮吉描述乾隆晚年腐敗的普遍程度時說,當時官員中潔身自愛者與貪汙者之比,是一比九或者二比八。而這十分之一二的自愛之人,在官場中混得並不好,“即有稍知自愛及實能為民計者,十不能一二也,此一二人者又常被七八人者笑以為迂,以為拙,以為不善自為謀,而大吏之視一二人者,亦覺其不合時宜,不中程度,不幸而有公過,則去之亦惟慮不速,是一二人之勢不至歸於七八人之所為不止。”[4]這些人在官場上被排擠、被嘲笑,最後要麽被逐出官場,要麽同化於貪腐風氣當中。

從這些描述中,我們看到的是一個基本爛到了底的官僚體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