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胡適的日記裏,其實看不出他的情感表達,比如1923年在杭州養病期間,他記錄了很多和曹誠英形影不離的經曆,每天一起遊西湖、爬山、散步、下棋、賞月,他還講莫泊桑的故事給她聽,寫了這麽多,就是看不到任何纏綿、相思,甚至曖昧的字句都看不到。不過,就算胡先生隱藏得再好,我們也可以通過字裏行間的細節做出準確的推斷和考證。具有諷刺意味的是,胡適本身就是一位著名的考證大家,這就叫“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先看胡適1923年9月21日的一篇日記:
早晨與娟(按,曹誠英乳名麗娟)同看《續俠隱記》第二十二回《阿托士夜遇麗人》一段故事。我說這個故事可演為一首記事詩。後來娟遂催促我把這首詩寫成。我也覺得從散文譯成詩,是一種有用的練習,遂寫成《米桑》一篇,凡九節,每節四行,有韻(詩載《山月集》)[17]。
《續俠隱記》是法國著名作家大仲馬寫的《三個火槍手》的續集,《三個火槍手》在民國被翻譯為《俠隱記》,所以這個《續俠隱記》就是三劍客的續集。
秋風掃著落葉,輕敲著一個鄉間教士的住宅。
教士是出門看病人去了,燈下坐著一個借宿的遠客。
刻骨的傷心和拚命的縱酒,還不曾毀壞他豐姿的秀異。
他是一個生成的貴族,骨頭裏都帶著高貴的神氣。
他獨自吃完了晚餐,門外又來了兩個人叩門借宿,
一個美麗的少年武士,跟著一個少年的俊仆。
“教士先生,我們是趕路的,想在這裏借宿一夜。”
“少年,你若可以將就,就和我同睡一間房罷。”
他們主仆低語商量,門裏微聽得他們吃吃地笑;
不知道是什麽淘氣的主意,還隻是評量教士先生的容貌。
那壯麗的軍服底下罩著的,原來是一個避禍的貴族人;
她是巴黎社會之花,她是個迷人的女神。
她雖然在亡命的危險之中,仍舊忘不了她迷人的慣技;
她知道教士是最難迷的,她偏要試試那最難迷的教士。
秋風掃著落葉,輕敲著一個鄉間教士的住宅。
屋子裏一個迷人的米桑,迷住了一個美豐姿的過客。
十六年後他們又會見了,羅蘇拉一夜的迷夢如今才覺了。
他們握著手不忍就分別,可憐迷人的米桑也老了。
詩裏的“米桑”,是當時法國國王路易十三王後的一個密友。當時法國與哈布斯堡王朝處於對立階段,身為哈布斯堡王朝貴族出身的王後與法國首相針鋒相對,在這時候,米桑就要出麵替自己的閨蜜辦事。結果在西班牙羅蘇拉的鄉間之夜,巧遇“三個火槍手”之中的阿托士。
當時阿托士也是到西班牙執行一個秘密任務,借宿在羅蘇拉一個教士的住宅,不過教士臨時要出門,就把房間、晚餐和他的床都讓給了阿托士。阿托士剛住下,就有客來訪,一主一仆,這個軍官,就是女扮男裝的米桑,那位少年俊俏的仆人,就是她的女仆吉蒂。因為阿托士不能暴露身份,住在教士的房子裏,隻能自稱為教士。房裏隻有一張床和沙發,為了表示對客人的禮貌,所以他就說“這個床我們可以一起睡”,可是風流成性的米桑,見到這位教士儀表不凡,豐姿秀異,就動了心思,他知道“教士是最難迷的,偏要試試”,於是便有了一場春宵。
在這場邂逅一年後,羅蘇拉收到了一個搖籃,搖籃裏麵有一個三月大的男嬰,還有一袋黃金,外加一張紙條,上麵隻是寫著一個日期——1633年10月11日。教士摸不著頭腦,正發愁的時候,阿托士故地重遊,聽教士講起這件事,他立刻明白了,這個搖籃裏的男嬰正是他與米桑一夜歡娛的結晶。於是,阿托士找教士要來了男嬰,自己撫養他成人。16年後,阿托士與米桑重逢,一切真相大白,此時,米桑已經成了一位真正的貴族夫人——讓·施華洛夫人,而她以前的身份隻是一個巴黎的裁縫。
以上是《三個火槍手》裏麵的一段情節,胡適把它改成了敘事詩,但這跟胡曹二人有什麽關係呢?仔細一看就會發現,胡適在日記裏常用“米桑”來稱呼曹誠英。這是一種障眼法,掩飾了他與曹誠英的關係。比如1934年2月10日胡適在南京寫過,說慰慈與米桑同來吃晚飯。慰慈就是費正清的夫人費慰梅;1937年7月,胡適參加廬山會議,29日當天回到南京見到了從美國留學回來的曹誠英,日記寫道“就說到華寅生家吃午飯,見著米桑”,華寅生是當時的一位著名道士,南京火神殿住持傳人;1949年2月25日,胡適在日記裏最後一次用米桑稱呼曹誠英,當時胡適即將赴美,“下午米桑來,11年半沒相見了”。
說起來,胡適用這樣的文學手法來掩飾自己的情感,多年以後終究被人發現,確實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