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提到汪靜之晚年有一部回憶錄,於1993年在海外發表,因為當時身在大陸的王映霞還在世。在回憶錄裏,透露了王映霞當年在武漢曾瞞著出差公幹的鬱達夫、由汪靜之陪著去醫院打胎。汪靜之猜測這件事跟戴笠有關。
抗戰勝利後,戴笠又幾次幫王映霞的再婚夫“找工作”,還送給王一座宅院,如此總總,讓人不得不心生疑慮:戴笠與王映霞之間的關係是否屬實。若要理清這一段,就有必要從二人的相識說起。
根據戴笠的年譜,他最先是認識鬱達夫的。1933年4月,戴笠時任軍統二處處長,局長是陳立夫。而這一年,鬱達夫與妻子王映霞剛從上海遷居到杭州,營造了一間“風雨茅廬”。戴笠的年譜上講,到當年7月,鬱達夫宴請杭州警察局局長,把戴笠也叫去作陪。另據鬱達夫本人的日記,1936年他在福州時,戴笠還叫人送酒給他。以上表示兩個人的關係一直不錯。
而正是在此期間的1932年春節,鬱達夫帶走了家裏的存款,回阜陽跟原配妻子孫荃過年,將王映霞母女三人丟在杭州家裏。而且一直到後來王映霞與他分手,鬱達夫也沒有和孫荃離婚,這讓王映霞一輩子都記恨這件事。不管怎樣,在戴笠現身的這幾年,正好也是鬱達夫、王映霞關係很尷尬的時候,這裏麵或許就有些問題。
據王映霞本人說,自己不太喜歡交際應酬,與鬱達夫熱衷社交恰好相反。但在當年杭州的社交聚會上,不少友人卻對王映霞的印象非常深刻,據當時在杭州留學的一位日本學者介紹,王映霞不論打扮還是做派,都非常有交際明星的氣質,喝酒也很豪爽,交談也非常入流。因此,汪靜之才會說:“凡是鬱達夫認識的朋友,王映霞都特別熱情的接待,都願意與他們好好的交際。”
那麽有證據證明,戴笠也是王映霞非常願意熱情接待的對象嗎?
據當時的福建省主席陳儀秘書蔣受謙回憶(他與鬱達夫相識,大約也在杭州參加過鬱家的宴會):戴笠跟鬱家的關係非常好,可以用“不速之客”來形容,不用打電話,不用預約,直接就可以上門,吃飯的時候還給傭人小費,非常大方。然而當時的情況是,鬱達夫自己家境並不太好,他是請不起傭人的,唯一能充當傭人角色的,不就是王映霞嗎?這就是說,戴笠給王映霞看賞,等於是給鬱家補貼家用。
當時戴笠37歲,除了軍統二處處長這樣一個身份,他還是浙江警官學校的特派政治員,所以他一旦到杭州的話,多半是為了公務,因公出差,而且出手還特別大氣,這對愛慕虛榮的王映霞來說(汪靜之觀點),不是很大的**嗎?
鬱達夫作為當時著名的作家和詩人,圍繞在他身邊的肯定不乏一些附庸風雅的官員,但也沒必要談虎色變,好像這幫人結交鬱達夫的目的,就是為了拐走人家的妻室。古語說:“紂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就是說像紂王那樣的人,雖然我們現在對他的評價不高,但看看曆史上對他的描述,確實又太突破我們的常識所能接受的程度了。
言下之意:穿鑿附會之辭有時會幹擾我們的思想。比如戴笠,史上對他的評價是兩極的,大多數人認為他是壞事做盡,但與他同事過的人,都說他是一個非常遵守傳統道德的男子,就像外界評價許紹棣一樣,有人說他方正清廉,魯迅則罵他無恥。當然,這僅僅是一句題外話,不加贅述。
通過在杭州的走動,戴笠與王映霞應該說經常見麵,也就加深了彼此的印象。到了後來,隨著時局不堪,國民政府搬遷到了重慶,上層人物紛紛西遷。這時候大約是1940年,王映霞終於宣布與鬱達夫離婚了。從嚴格意義上來說,也不能叫離婚。隻是王映霞自己在幾家重要的報紙上發表啟事,說鬱達夫:“思想行動浪漫腐化,不堪同居。業已在新洲無條件協議離婚,脫離夫妻關係。”有意思的是,二人沒有結婚證書,但卻有一個離婚協議書,相當於結束同居生活。
1940年7月,王映霞從新加坡輾轉來到重慶,先是在婦女指導委員會做保育員,次年的夏天,來到軍事委員會做秘書,很快又調到外交部,擔任文書科的科員。1942年的春天與鍾賢道結了婚。鍾賢道是當時國民政府的外交元老王正廷的學生,當時在重慶華中行業局任職,二人的婚姻,正是王正廷做的媒,婚禮也辦得很隆重,據說當時的中央電影製片廠還專門拍了新聞紀錄片。著名的詩人、作家施蟄存,還特意為婚禮賦詩一首,最後一句是:“蹀蹀禦溝歌決絕,山中無意采蘼蕪。”這其實就帶點諷刺意味了,山中無意采蘼蕪,意思是數落王映霞忘記前夫。對於二婚,王映霞自己曾說過一段話:“我想要的是一個安安定定的家,而鬱達夫是隻能跟他做朋友,不能做夫妻。對於婚姻,對於女子的嫁人,那中間的辛酸我嚐夠了,我可以用生命、人格來擔保,我的一生是絕不發生第二次痛苦了。”
在王映霞看來,她既不要名士,又不要大官,她隻希望一個老老實實、沒有家世、身體健康、能以正式原配夫人之禮待她的男子,而鍾賢道正好是這種人。
到了1980年,鍾賢道逝世了,王映霞則於2000年過世。她總結自己的婚姻說:鍾賢道是個厚道人,正派人,我們共同生活了三十八年,他給了我許多溫暖安慰和幸福。對家庭來說,他實在是一位好丈夫、好父親、好祖父、好外公。
插了這麽一段關於王映霞二婚的往事,那麽,接下來我們就要正式說一下戴笠與王映霞的那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