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湘西的小夥,沈從文追求張兆和的方式非常直接,他有一句話,後來很多人都引用過:“我不但想得到你的靈魂,還想得到你的身體。”他對這句話應該有很深的體會,因為他在另一部小說《落寞一生》裏說:“女人在身邊是折磨你的身體,離開你身邊時,又折磨你的靈魂。”
作為本章最濃墨重彩的內容,有必要先把這場曠日持久的“追女行動”簡單介紹一下。
當時沈從文29歲,張兆和20歲,二人所在的中國公學是中國最早的一批大學之一,成立於1906年,1922年升格為大學。那時候張兆和是學生,沈從文是老師。當時,知道沈從文窮追張兆和這件事的人,除了張兆和的同學王華蓮,還有校長胡適和沈從文的好友徐誌摩。
從1929年沈從文到學校任教,到1933年9月9日兩人最終結婚,沈從文追求張兆和,花了三年九個月的時間。其中的轉折出現在1930年的夏天,根據張兆和在當年7月4日這天的日記記錄,王華蓮向張小姐匯報了此前沈從文委托她向張兆和轉交情書的一些情況。當時,張兆和並沒有在學校,還在家中。
前天,就是7月2號,沈先生來找我,要跟我聊天,主要是聊你的事情……
王華蓮明白,沈從文想通過她去影響張兆和。同樣是20歲的女性,作為閨蜜,總是要維護自己的女朋友,所以她說自己先細細籌劃了一下,才去應對沈從文。而沈從文當時的表現也特別有意思,他先拿著一張紙跟王華蓮見麵,王後來轉述說:“手按著一張紙,一方麵叮囑我不許告訴別人,一方麵又說,我有一件事要問你,可是我說不出口,請你看這個。”也就是說,沈從文居然為這一次的碰麵寫了一個問題提綱!那究竟在這張紙上寫了什麽呢?“我想問你一件事情,最近張兆和跟你說過什麽話沒有?她告訴你,她同誰好過沒有?她告訴你,關於誰愛她的事情沒有?因為我相信你是忠實於你的朋友,所以這一件誰也不知道的事情,我拿來和你商量。問你這件事情的理由,是我愛她,並且因為這件事情,我要離開此地了。我本來不必讓我以外的人知道這件事情,但是這個事情,現在已經為胡先生(胡適)知道了,而且我知道,或者你還更早知道這個事情,並且我認為,你也有知道這件事情的理由,所以我現在來跟你說,我非常相信你。我想從你這邊了解一點,關於她的事情。”
接下來,沈從文開始不斷講述自己對張兆和的愛慕之情,並再三強調:“隻能你一個人知道,不能讓別的人明白。昨天我到了校長家裏,說我要離開這個學校,校長勸我不要離開,他說要我還是要好好留在這兒,如果是張兆和的家庭反對,那麽他會去幫忙解決。他將為我這個事情幫忙,盡一切努力讓我留在這兒,談到自己,我因為愛著她,這半年來,把生活全毀了,一件事都不能做,我隻想遠走高飛,一方麵她可以安靜讀書,一方麵我可以免得苦惱,甚至我還想當真去打一仗死了,省得糾葛永遠不清,但是這竟是小孩子的氣話,我現在是不會去幹的。現在我要等候兩年,盡我的人事。”
這裏的“等候兩年”,不是說要在學校等張兆和,大概是說自己真要去捐軀疆場的話,估計還要等兩年。現在的關鍵問題是,因為“我知道你是張兆和最可信托的朋友。所以請你轉告她,因為恐怕讓她難過,將來我就不寫信給她了,可是她要是有機會把她的意思說明白一點,不要我愛她而告訴我,希望我能愛她也告訴我。好讓我決定,我是留在這兒,還是去別的地方,我想這個事情應該這樣處置”。這便是沈從文寫在紙上的問題提綱。王華蓮看完之後,沈從文就跟她聊天。
沈從文:“我很相信你,知道你忠於朋友,也願意幫忙,所以才把不肯告訴人的話來跟你說,跟你商量。”
針對這句話,王華蓮就對張兆和講:“兆和,沈先生這句話一點不錯,但是我是要忠於朋友,但是不能忠於對我的朋友產生野心,也許這是不利的野心的其他的人。”
一開始,王華蓮就站定了自己的立場,作為張兆和的閨蜜,肯定會為她著想,不會為沈從文著想。說起來,閨蜜也是世界上一種奇怪的動物,像沈從文這樣洞悉人性的小說家,居然也昏了頭,要愛上一個人的時候,會去找她的閨蜜。對於年輕人來說,你要談戀愛,最好別去找閨蜜,閨蜜是不會幫你的,而且閨蜜往往會起到反作用。可憐沈先生當時不知道這個道理。王華蓮倒是把立場擺得很正,表示自己肯定會忠於張兆和。
接下來王華蓮繼續對張兆和說:“他不明白這個道理,卻來向我尋求幫助,豈不是笑話?”可見沈從文一腔深情,托付的人卻錯了。
接下來,王華蓮接著向張兆和轉述沈從文的話:“沈先生問我曉不曉得這件事情,我點了點頭。他又問,是不是張兆和告訴你的,她說了什麽。我說不是,是我在她房裏,剛剛遇到茶房送信去,我看見的。沈先生就問是不是最後那一封?”
需要提醒的是,在張兆和日記裏曾提到過有三封信,前麵兩封讓張兆和看了之後,感覺非常不好,但第三封卻讓整件事出現了轉機。
可見沈從文孤注一擲,把寶都壓到了最後那封信上,這也體現出他作為小說家的素養,前麵兩封是陷於愛情中的年輕人在那兒胡言亂語,盡管也是真情實感,但並不能打動人。第三封信盡管也流露出真情實感,但更多的是有了很多高明的見解和高尚的情感。
王華蓮繼續轉述:“我回答沈先生的是,不曉得,不知道是最後一封還是什麽。沈先生又問你看了沒有?我回答你看了。他接著問,‘兆和看了這封信,說了什麽?你們對於這件事情,談了一些什麽?’”
因為王華蓮這時候也不能立即見到張兆和,所以就跟沈從文拖延,她回答當時很晚了,已經要熄燈睡覺了,來不及多談什麽。接下來沈從文又追問:“在那天收到信之後,你們倆有沒有聊什麽?”王華蓮自然又跟他打馬虎眼,說今年不同宿舍,課也沒在一塊兒上,在張兆和的宿舍或在自己的宿舍都沒法密談,所以一直沒有深談的機會。言下之意就是沒有給沈從文提供什麽有用的信息。
再往下的話,就比較有意思了。
沈從文問:“兆和就一點都沒有談到關於我的事情或者是信件嗎?”
王華蓮這時候的回答非常深刻,估計也傷害到了沈從文那顆敏感而弱小的心靈,“因為這種事情,對於兆和尤其多,多了之後,她也不感到如何的稀奇,所以照例的容易忘記。”
意思是張兆和經常接到這樣的情書,沈從文的信不過是其中之一。
果然,沈從文開始著急了,“她既不愛我,為什麽又不把我的信還給我呢?我已經說明白了,要解決這個糾紛,最好的辦法就是把我的信還給我!”
張兆和在日記裏提到了王華蓮對這一段的講述:“……說到這裏,沈老師開始哭了,哭完了又說,她(王華蓮)怪我(張兆和)卻總是沉默,這樣一直糾纏下去,對兩方都不好。”
然後王華蓮就跟沈從文舉例,像這樣的信,有的時候一年能來幾十封,張兆和都置之不理,特別是有一個政府派出留學日本的男子,曾跟張兆和通過兩三封信,最終就暴露出要追求的意思,一直糾纏了兩年多,張兆和都沒有搭理他,到去年,那個人才寫了最後一封,沉痛決絕的信,張兆和依然沉默。還有另外一個同鄉的某某人,也向張兆和求愛,張兆和的態度照樣是不搭理。
王華蓮向沈從文舉這兩個例子的目的是什麽呢?
張兆和經常收到這樣的情書,沈老師隻是其中之一。你向我打聽張兆和收到情書有什麽反應,第一是我不知道她的反應,她也沒跟我細聊;第二是我推測你跟那些人一樣,兆和也不會搭理你,兆和是理智勝過情感的人,從不為朋友一言所動,也不為朋友而犧牲,關於這些微妙的事情,她也不肯多說,所以我不知道他到底如何。不過我想問一句,沈先生現在需要的是她一句話,還是什麽。要隻是一句話,這句話的回答很容易。回答滿意當然就沒有話說,你們倆就成了;萬一張兆和說出不滿意,那麽對您有沒有妨礙?我知道她個性倔強,會在你特別高興、自以為得計的時候,偏會給你一個“不”字,她完全像一個小孩子,若是有一件事情逼得她稍微衝動一點,她明明同意也要說不同意了。
王華蓮在這裏的闡述果真是體察入微,也非常正確,對一位少女來說,一個成年人就這麽窮追猛打,肯定有點吃不消。
其實你說沈從文29歲,他完全成熟了嗎?也未必見得。但沈先生當時根本沒有理解這一切,還是王華蓮講得非常正確:“你現在隻要她一句話,而本質上她那句話,她的回答是無足輕重的,因為她就是一個小孩子,她現在答應了,將來也可能變卦,她現在不答應,將來也有可能轉好。”
麵對小孩子,最需要的就是耐性,當然這個道理她沒總結出來,或者也不方便給沈從文講,因為要論講道理,就成了給沈老師上課了,這樣關係就弄反了。
沈從文陷入了無限的苦惱:“最大的問題是沒有回答,要不你把信還給我。”按沈從文的想法,“你不管同意還是不同意,都得給我一句話,像這樣的沉默,使我的心懸在空中特別難過。反倒不如告訴我,讓我掉下來,跌碎了也好,假使她說愛我,我能為她而努力,做更偉大的一些事情。”
王華蓮對此的回答是:“我也覺得沈先生再努力一點的好,事業能成功,就是愛的成功,也就是一切的成功。”
同樣一個20歲的女孩子,突然講出這麽一句世故的話,讓沈老師有點詫異,所以王華蓮就觀察,覺得沈從文的神色對這句話頗不以為然。大概他以為他的小說算是成功了,算是很偉大了,如今卻有小孩子勸他更努力一點,更成功一點,沈從文有點不以為然,但又無法回避王華蓮的話,所以他就說:“現在當然說不到生活上的問題,她現在還沒有感到生活的需要,假使她需要我愛的話,我能使自己更加偉大一點。因為到這個時候,兩人估計有點互相不太理解對方的意思。”
最後一部分,就是王華蓮對整件事的評價:“你盡快來上海,我們見麵再聊。沈先生現在把這樣一個事情,來托我來幫忙。萬一被他知道,我不但不替他幫忙,反而為你設法來解脫這件事情,他豈不會從怨你而轉為恨我,我現在不顧利害的來替他解決事情,正如他所說的,我是忠於朋友,忠於兆和你,所以我這封長信給你看完了,還是希望你把這封信全部還給我……”
最末一段,王華蓮還附上了自己的重要意見。因為沈從文當時還說了一些語帶恐嚇的話,想讓王華蓮轉述給張兆和,可能沈先生以為這樣的恐嚇能夠幫助愛的滋長:
“兆和你怕不怕?你若因為害怕而愛他,或者不為條件地愛他,也行。如果你退縮了而愛他,或者往前走一步而愛他,我覺得都可以。如果你堅決不愛他,而且認為自己永遠不會愛他,那你來,我替你解決!”
看王華蓮這番話的語氣,估計沈從文並沒有如何“恐嚇”張兆和。況且張兆和雖然很年輕,但卻相當有見地,在她十幾歲的時候,曾經說:“人與人之間,真正的本質的關係,無非是利用,那些所謂的愛,都不過是利用。”
正因為這句話說得過於老練,體現出了一種早熟,然張氏四姐妹的其他三位,都要專門找張兆和談話,生怕她出事。這其實也很好理解,在民國初年的一個大家庭裏出生成長的小孩,有的是正房所生,有的是偏房哺育,小孩得到的寵愛是不對等的,因此他們會比其他家庭的孩子更冷靜,甚至帶有一絲無情,以及對世界的冷漠,所以張兆和才有此感。仔細想想,對待家人都能夠生出這樣的聯想,更遑論作為外人,以談情說愛為追求的沈從文了。
在張兆和的日記裏,她曾這樣寫道:“我隻是一個庸庸的女孩,我不懂得什麽叫愛——那詩人小說家在書中低徊悱惻讚美著的愛!以我的一雙肉眼,我在我環境中翻看著,偶然在父母、姊妹、朋友間,是感到了刹那間類似所謂愛的存在。但那隻是刹那的,猶如電光之一閃,愛的一現之後,又是雨暴風狂雷鳴霾布的愁慘可怖的世界了。我一直懷疑著這“愛”字的存在……”[33]
通過這段日記我們可大致揣測出張兆和內心的真實想法,追求者無論是沈從文還是其他幾十位通過寫情書來向她求愛的人,她都不是太在乎,因為究其內心來說,她不知道什麽叫愛,她對“愛”有恐懼感。至於沈從文,他自己的戀愛經曆也不多,除了在芷江的初戀,到頭來還被馬氏姐弟合謀詐取了錢財,其他的都是白紙。所以,在他麵對一個情竇未開的少女時,可能用力過猛,適得其反。
但能把責任都推給張兆和嗎?即便不是出身於那樣的大家庭,有的人天性就很悲觀,不敢向這個世界敞開,不敢向這個世界呈現自己。就心理學的角度來說,存在即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