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湘西的小夥,沈從文追求張兆和的方式非常直接,他有一句話,後來很多人都引用過:“我不但想得到你的靈魂,還想得到你的身體。”他對這句話應該有很深的體會,因為他在另一部小說《落寞一生》裏說:“女人在身邊是折磨你的身體,離開你身邊時,又折磨你的靈魂。”
作為本章最濃墨重彩的內容,有必要先把這場曠日持久的“追女行動”簡單介紹一下。
當時沈從文29歲,張兆和20歲,二人所在的中國公學是中國最早的一批大學之一,成立於1906年,1922年升格為大學。那時候張兆和是學生,沈從文是老師。當時,知道沈從文窮追張兆和這件事的人,除了張兆和的同學王華蓮,還有校長胡適和沈從文的好友徐誌摩。
從1929年沈從文到學校任教,到1933年9月9日兩人最終結婚,沈從文追求張兆和,花了三年九個月的時間。其中的轉折出現在1930年的夏天,根據張兆和在當年7月4日這天的日記記錄,王華蓮向張小姐匯報了此前沈從文委托她向張兆和轉交情書的一些情況。當時,張兆和並沒有在學校,還在家中。
前天,就是7月2號,沈先生來找我,要跟我聊天,主要是聊你的事情……
王華蓮明白,沈從文想通過她去影響張兆和。同樣是20歲的女性,作為閨蜜,總是要維護自己的女朋友,所以她說自己先細細籌劃了一下,才去應對沈從文。而沈從文當時的表現也特別有意思,他先拿著一張紙跟王華蓮見麵,王後來轉述說:“手按著一張紙,一方麵叮囑我不許告訴別人,一方麵又說,我有一件事要問你,可是我說不出口,請你看這個。”也就是說,沈從文居然為這一次的碰麵寫了一個問題提綱!那究竟在這張紙上寫了什麽呢?“我想問你一件事情,最近張兆和跟你說過什麽話沒有?她告訴你,她同誰好過沒有?她告訴你,關於誰愛她的事情沒有?因為我相信你是忠實於你的朋友,所以這一件誰也不知道的事情,我拿來和你商量。問你這件事情的理由,是我愛她,並且因為這件事情,我要離開此地了。我本來不必讓我以外的人知道這件事情,但是這個事情,現在已經為胡先生(胡適)知道了,而且我知道,或者你還更早知道這個事情,並且我認為,你也有知道這件事情的理由,所以我現在來跟你說,我非常相信你。我想從你這邊了解一點,關於她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