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解人間不自由

第3章 林徽因、誌摩不為人知的情感糾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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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錢鍾書的小說《貓》裏,除了前麵講的胡適、林語堂、周作人,還有沈從文、蕭乾、羅隆基、傅斯年、金嶽霖、梁宗岱、常書鴻,這些人可能都被影射到了。

沈從文是梁家客廳另一位重要的人物,在小說裏他的名字叫曹世昌。錢鍾書說:

這位溫文的書生愛在作品裏給讀者以野蠻的印象,仿佛自己兼有原始人的直率和超人的威猛。他過去的生活籠罩著神秘氣氛,假使他說的是老實話,那末他什麽事都幹過。他在本鄉落草做過土匪,後來又吃糧當兵,到上海做流氓小兄弟,也曾登台唱戲,在大飯店裏充侍者,還有其他富於浪漫性的流浪經驗,講來都能使隻在家庭和學校裏生活的青年搖頭伸大拇指說:“真想不到!”“真沒得說!”他寫自己幹這些營生好像比真去幹它們有利,所以不再改行了。論理有那麽多奇趣橫生的回憶,他該寫本自傳,一股腦兒放進去。可是他隻東鱗西爪,寫了些帶自傳性的小說;也許因為真寫起自傳來,三十多歲的生命裏,安插不下他形形色色的經曆,也許因為自傳寫成之後,一了百了,不便隨時對往事作新補充。他現在名滿文壇,可是還忘不掉小時候沒好好進過學校,還覺得那些“正途出身”的人瞧不起自己,隨時隨地提防人家損傷自己的尊嚴。[2]

沈從文當然是一位偉大的作家,但如果僅從個性或青中年時期的個性來說,錢鍾書的這個觀察不是沒有道理。而且他在裏麵的舉例,幾乎都是沈從文的真實經曆。比如“在作品裏給讀者以野蠻的印象”。沈從文寫湘西的生活,除了寫一般民眾的愛情和日常生活,也有很多讓一般人覺得很刺激的東西。我印象最深的是,他寫過親眼看到幾百人被人用刺刀一一處死,而那些人坦然受死。他說這是他一生中很重要、很恐怖的體驗。同理,對讀者來說,這也是非常恐怖和出人意料的一種體驗,讓人印象深刻。

他寫過**的人,偷老大的女人,最後被判處死刑。那死刑是從很高的架子上往下跳,架子下麵有一個坑,坑裏全是向上的尖刀。到了架子上,男人反而有些退縮,倒是女人更加決絕地跳下來。像這些情節都寫得非常精彩,真像錢鍾書說的,給讀者以“野蠻的印象”。

但在本質上,沈從文又是一個溫文的書生,對他生平履曆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

沈從文雖然是某個湘軍老大的孫子,但到他那一代家裏已經破落,所以他早年當過兵,做過土匪的書記,到上海混社會,這些經曆都是真實的。他雖然名滿文壇,但確實沒有受過高等教育,而他又在大學裏擔任教授。在民國很多教授都有留洋的經曆,不管是東洋還是西洋,沒有留洋的經曆就很容易受到排擠,所以他“老覺得那些‘正途出身’者不甚瞧得起自己,隨時隨地防人家挑釁開罪”。錢鍾書把這個既自傲又自卑的沈從文描述得非常妥當,雖然好像跟我們看到、想到的偉大作家不太一致,但可能更符合人性。

另一個很重要的人物,就是大家紛紛傳說與林徽因有一段感情的著名詩人、新月派先鋒幹將徐誌摩。不過在《貓》這部小說裏,徐誌摩倒沒有成為被重點影射的對象。一般認為,在最開始的時候給貓取名的那個,被稱作“一個愛慕李太太的詩人”的角色原型就是徐誌摩,但他在後麵並沒有出現。這個人說了一句什麽話呢?在給李太太的貓小黑取名字的時候,他先說了這麽一句話:“在西洋文藝複興的時候,標準美人都要生得黑,我們讀莎士比亞和法國七星派詩人的十四行詩,就知道使他們顛倒的都是些黑美人。我個人也覺得黑比白來得神秘,富於含蓄和**。一向中國人喜歡女人皮膚白,那是幼稚的審美觀念,好比小孩隻愛吃奶,沒資格喝咖啡。”

顯然,這是為林徽因的黑皮膚做審美上的辯護,引經據典加以讚美。但他就說了這麽一段,然後給小黑取個英文名Darkie。

徐誌摩跟林徽因到底是怎麽回事?我從徐誌摩和林徽因的年譜,還有一些別人的回憶錄,包括當代一些學者的研究中判斷,可以引用三件史料,大致能判斷他們之間應該還是有某種關係。

首先,他們倆應該是在倫敦認識的,那時林徽因跟家人在英國,徐誌摩到那邊去念書,估計就有機會見麵。大約在20世紀20年代,那時候林徽因才16歲,徐誌摩的年紀要比她大。徐誌摩從英國一回國,就立即跟他的夫人張幼儀離婚。張幼儀並不願離婚,是被徐誌摩逼著離的。建築史專家陳從周和梁思成是同行,他曾為徐誌摩做年譜,講到林徽因在英國就有與徐誌摩談婚論嫁的意思。林徽因說,你一定得先跟你老婆離婚,我們才可能開始這段感情。徐誌摩回國後就做出了離婚的決定。

後來,徐、林兩人又因誤會暫告不歡。那時候林徽因去了美國,梁思成跟她一起在美國待了四年。加上林徽因的父親逝世,家裏又很困頓,她留美的學費幾乎都是梁啟超讚助的,因為林徽因的父親林長民和梁啟超也是好友,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徐誌摩也不會有什麽機會。

這暫時算是孤證。那麽1920年在英國,林徽因跟徐誌摩真的有這麽一段故事嗎?現在我們可以看到的是,1920年底,林長民給徐誌摩寫了一封信。而在此之前,徐誌摩寫了一封長信給林徽因,並不是寫給林長民。林徽因把這封信給她父親看了,然後不知道什麽原因,不便答複,便讓她父親出麵給徐誌摩一個說法。

這封信“用情之烈,令人感悚,徽亦惶恐不知何以為答”。徽是指林徽因,也就是告訴他,我作為父親代替女兒給你一個答複。你寫這樣一封長信讓林徽因很尷尬,但她還是很尊重你的情感,並無絲毫嘲笑你的意思。林長民回這封信給徐誌摩,實際上就是婉拒了徐誌摩的表白。

所以《徐誌摩年譜》中這兩則材料透露出的實際情況是:兩人有一段感情,甚至逼得徐誌摩回國離了婚。但至少兩人在英國時,林徽因乃至林家是拒絕了徐誌摩的。

在徐誌摩、林徽因逝世後,李歐梵曾說,美國著名學者費正清可能也像徐誌摩、金嶽霖一樣,曾經拜倒在林徽因的石榴裙下[3]。費慰梅是費正清的夫人,也是林徽因的好朋友。

費慰梅回憶她的朋友時就講過:

我常常暗想,她為什麽在生活的這一時刻如此熱情地接納了我這個朋友?這可能同她失去了那不可替代的摯友徐誌摩有點關係。在此前十年中,徐誌摩在引導她認識英國文學和英語的精妙方麵,曾對她有過很深的影響。我不知道我們彼此間滔滔不絕的英語交談是不是曾多少彌補過一些她生活中的這一空缺。[4]

這也是很含蓄的筆法,但既然說徐誌摩在空難逝世後成為林徽因生活中的空缺,那反過來講,他曾經就是她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個人物,說明徐誌摩對林徽因是很重要的。

其實,我們還可以看到一些資料證據,尤其是徐誌摩的那首《偶然》,還有林徽因寫的《那一夜》。這些詩大家當然各有各的解讀,但看上去就好像是兩個人的一問一答、互相應和,尤其裏麵有一個關鍵字叫“方向”,大家感興趣可以讀一讀。

偶然(徐誌摩)

我是天空裏的一片雲,

偶爾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訝異,

更無須歡喜——

在轉瞬間消滅了蹤影。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記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在這交會時互放的光亮!

那一晚(林徽因)

那一晚我的船推出了河心,

澄藍的天上托著密密的星。

那一晚你的手牽著我的手,

迷惘的星夜封鎖起重愁。

那一晚你和我分定了方向,

兩人各認取個生活的模樣。

到如今我的船仍然在海麵飄,

細弱的桅杆常在風濤裏搖。

到如今太陽隻在我背後徘徊,

層層的陰影留守在我周圍。

到如今我還記著那一晚的天,

星光、眼淚、白茫茫的江邊!

到如今我還想念你岸上的耕種:

紅花兒黃花兒朵朵的生動。

那一天我希望要走到了頂層,

蜜一般釀出那記憶的滋潤。

那一天我要跨上帶羽翼的箭,

望著你花園裏射一個滿弦。

那一天你要聽到鳥般的歌唱,

那便是我靜候著你的讚賞。

那一天你要看到零亂的花影,

那便是我私闖入當年的邊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