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解人間不自由

第31章 沈先生的“背水一戰”讓“密斯張”觸碰了戀愛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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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說到沈從文一口氣寫了兩封信,以期表達情感,順便一吐委屈之情,怎奈張兆和覺得他不但態度強硬,還有些幼稚,實在有些配不上為人師表。唯有些感動他對愛情的執著,但從內心已經將他踢出局。

到了次日(7月10日),王華蓮轉來了一封信,是胡適寫給沈從文的。沈從文為什麽會把這封信轉到張兆和這裏來?這當然不是郵差送錯了主人,肯定是經過沈從文首肯的。這裏麵的玄機,可就大了。

且看胡適如何說的:“從文兄,張女士前日來過了,她說的話,和你所知道的大致相同,我對她說的話,也沒有什麽勉強她的意思。”

按理,胡適身為堂堂一校之長,也如青少年一樣,來充當沈從文“男閨蜜”的角色,在追求者與被追求者之間傳情達意,這本身就有點荒謬,或許也並非他的本意。正常的人,隻要不是特別愛好八卦的,是不想介入這種事情的。也許他實在太欣賞沈從文的才華,而且又是他的領導,張兆和又是學校的學生,他才不得已為了維係各方關係,以免鬧出亂子,影響教學,這才破例把這件事包裝成了行政事務。

在信裏,胡適將張兆和去家裏拜訪、托自己從中解勸一事原原本本地說了,同時也把張兆和對這段單相思的看法轉達給了沈從文。接下來他還講了自己的意見:“我的觀察是,這個女子不能了解你,更不能了解你的愛,你錯用情了……我那天講過,愛情不過是人生的一件事,說愛是人生唯一的事。那是妄人之言,我們要經得起成功,更要經得起失敗,你千萬要掙紮,不要讓一個小女子誇口說她曾碎了沈從文的心。”

這句話既有人生的經驗,睿智的哲學思考,也充滿了對沈從文這個朋友的感情。就像是閨蜜的選擇,王華蓮會立場堅定地站在張兆和一邊,胡適在這件事上,也堅定地站在沈從文一邊。但胡適接下來的話對沈從文不免有一點傷害,在胡適看來,正是這樣傷害才能挽回他那顆已經深陷情網的心,所以不得不下了重手,特意挑沈從文不愛聽的說。

沈從文最不愛聽什麽呢?就是他常說的自己對張兆和的愛。胡適將這份愛形容成“備胎的選擇”,關於這一點,沈從文在給張兆和的前兩封信裏,已經表達出出離的憤怒。胡適又火上澆油地說:“我看你給她的信中,有把我當做他們一群的話,此語使我感慨,那天我勸她,不妨和你通信,她說若對每個人都這樣辦,我一天還有工夫讀書嗎?我聽了感到愕然?。此人太年輕,生活經驗太少,因此,把一切對她表示愛情的人看作一類,故能以拒絕人而自喜。你也不過是每個人之一個而已。”

這就是故意在沈從文的傷口上撒鹽,這種做法有時很管用,在讓人極度痛苦之後,很可能就迷途知返。所以,胡適給沈從文寫這封信,表麵是在報告他與張兆和的談話,實則還是想讓沈從文止步,不要再去追求張兆和了。

在張兆和看過這封信後,她在自己的日記裏麵也有一個點評:

胡先生隻知道愛是可貴的,以為隻要是誠意的,就應當接受,他把事情看得太簡單了。被愛者如果也愛他,是甘願的接受,那當然沒話說。她不知道,如果被愛者不愛這獻上愛的人,而隻因他愛的誠摯,就勉強接受了它,這人為的非由兩心互應的有恒結合,不但不是幸福的設計,終會釀成更大的麻煩與苦惱。胡先生未見到這一點,以為沈是個天才,蔑視了一個天才純摯的愛,那這小女子當然是年紀太輕,生活太無經驗無疑了。但如果此話能叫沈相信我是一個永久不能了解他的愚頑女子,不再苦苦追求,因此而使他在這上麵少感到些痛苦,使我少感到些麻煩,無論胡先生寫此信是有意無意,我也是萬分感謝他的。[35]

就如我們這些後人,知道胡適這封信名義上是為沈從文做聯絡,其實是勸他死了這個心。張兆和也能看出來,胡適這樣說話,如果能讓沈從文相信,“我是一個永久不能了解他的愚頑女子”,而不再苦苦追求,因此使他在這件事上減少一些痛苦。

事情如果到這裏就結束了,那麽未來的沈張之戀,包括很多沈從文的《湘行書簡》裏那些寫給美好未來的情書、散文和小說,我們就看不到了。作為讀者,我們還是要感謝沈從文,他的堅持,鉚足氣力,堅持不懈,放出了大招,寫出了第三封信,完全扭轉了戰局。

7月12日這天,沈從文決定給張兆和寫最後一封信。雖說是最後一信,也不能說是毫無希望,沈從文索性都豁出去了,寫了整整六頁,足見有點背水一戰的意思。

目前,這封信的全貌我們是看不到的,隻能借助張兆和日記裏的節抄。所謂“節抄”,肯定是最能打動她的部分。

在展示節抄部分之前,張兆和以第三人稱的手法,敘述了沈從文關於第三封信的說法。沈先生說接到張兆和完全拒絕他之後表示理解,並表示以後再不來為難她,但他說“男子因為愛人,變成糊塗的東西,是任何教育都不能讓他變得聰明一點的。除非那一份愛是不誠實的”。

關於胡和王的戀情,除了胡適,知情的徐誌摩也勸過沈從文:“這件事情,得不到結果,你隻管你自己,實在受不了了,走了也行。”意思就是說,在學校裏實在熬不住了,就離開中國公校算了,眼不見心不煩。沈從文對徐誌摩的這番話,深以為是,就準備離開學校,這樣一走,既可以使他“無機會做那自譴生責的孩子氣的行為,又可以讓張兆和讀書安靜一點”。

節抄部分如下:

我是隻要單是這片麵的傾心,不至於侮辱到你這完全的人中模型,我在愛你一天總是要認真生活一天,也極力免除你不安一天的。本來不能振作的我,為了這一點點爬進神壇磕頭的鄉下人可憐心情,我不能不在此後生活上奮鬥了。

我要請你放心,不要以為我還在執迷中,做出使你不安的行為,或者在失意中,做出使你更不安的墮落行為。我在這事上並不為失敗而傷心,誠如莫泊桑所說,愛不到人並不是失敗,因為愛人並不因人的態度而有所變更方向,頑固的執著,不算失敗的。[36]

他說王(華蓮)把我的信送給他看時,他不免傷感的哭了半天,至後王走了,他就悔恨將來如果她同我談到此事時,她一定要偏袒他一點,將使我不安。他說:其實,那是一時的事,我今天就好了,我不在那打擊上玩味。[37]

這句話很重要,因為生性敏感的張兆和終於意識到了,沈從文悲傷到了如此地步,還處處為自己著想,“我雖不覺得他可愛,但這一片心腸總是可憐可傾的。”(張兆和語)之前,張兆和在給沈從文的信裏有一句“一個有偉大前程的人,是不值得為一個不明白愛的蒙昧女子犧牲什麽的”。沈從文在最後一封信裏,對這句話有回應,他說:

我並不是要人明白我為誰犧牲了什麽的。我現在並不缺少一種愚蠢想象,以為我將把自己犧牲在愛你上麵,永久單方麵的傾心,還是很值得的。隻要是愛你,應當犧牲的我總不辭,若是我發現我死去也是愛你,我用不著去勸駕就死去了。或者你現在對這點隻能感到男子的愚蠢可憫,但你到另一時,愛了誰,你就明白你也需要男子的蠢處,而且自己也不免去做那“不值得”犧牲的犧牲了。“日子”使你長成,“書本”使你聰敏,我想“自然”不會獨吝惜對你這一點點人生神秘啟示的機會。

每次見到你,我心上就發出一種哀愁,在感覺上總不免有全部生命奉獻而無所取償的奴性自覺,人格完全失去,自尊也消失無餘。明明白白從此中得到是一種痛苦,卻也極珍視這痛苦來源,我所謂“頑固”,也就是這無法解脫的宿命的粘戀。一個病人在床邊見到日光與虹,想保留它而不可能,卻在窗上刻畫一些記號,這愚笨而又可憐的行為,若能體會得出,則一個在你麵前的人,寫不出一封措辭恰當的信,也是自然的道理。

我留到這裏,在我眼中如虹如日的你,使我無從禁止自己傾心是當然的。我害怕我的不能節製的嘮叨,以及別人的蜚語,會損害你的心境和平,所以我的離開這裏,也仍然是我愛你,極力求這愛成為善意的設計。若果你覺得我這話是真實,我離開這裏雖是痛苦,也學到要去快樂了。

你不要向我道歉,也不必有所負疚,如果你覺得這是要你道歉的事,我愛你而你不愛我,影響到一切,那恐怕在你死去或我死去以前,你這道歉的一筆債是永遠記在賬上的。在人事上別的可以博愛,而在愛情上自私或許可以存在。不要說現在不懂愛你才不愛我,也不要我愛,就是懂了愛的將來,你也還應當去愛你那所需要的或竟至伸手而得不到的人,才算是你盡了做人的權利。我現在是打算到你將來也不會要我愛的,不過這並不動搖我對你的傾心,所以我還是因為這點點片麵的傾心,去活著下來,且為著記到世界上有我永遠傾心的人在,我一定要努力踏實做個人的。[38]

也就是這一節,漸漸打動了張兆和的心,張兆和在日記裏講,說自己突然意識到,“有如許的魔力,影響一個男人到了這步田地,不免微微地感到一點滿足的快意,但同時又恨自己,既有陷人於不幸的魔力,而又無力去解救人。”

張兆和說自己太軟弱了,現在難過得要哭。這種發自女性的對於不能接受的愛的一種同情心,是非常有意思的。步入中年的我,大概能理解這些情感,但當在少年、青年,也處在戀愛之中時,卻很難理解,甚至相信不願意接受你的愛的女性,認為就算對方講出來,也會以為隻是一種敷衍。

所以人類性別的差異,必定會導致思想的不同,幸虧能夠通過生活和閱讀,讓我們理解更廣闊的心理和精神世界。我曾經把以上內容講給我的女性朋友聽,她們很快能理解其中的深意。為此,我卻要琢磨好半天,以為這是一個新的發現。為此,她們都給我建議,多嚐試從男性的角度去解讀,不要隨意去揣測女性的心理。所以到了今天,盡管我閱讀了海量的材料,但依然覺得自己還是不能很好地點評,我要盡量住嘴,多去讀讀她們的信和日記。

到了這封信的最後一段沈從文寫道:

至於你,我希望你不為這些空事擾亂自己讀書的向上計劃,我願意你好好地讀書,莫僅僅以為在功課上對付得下出人頭地就滿意,你不妨想得遠一點。一顆懸在天空的星子不能用手去摘,但因為要摘,你那手伸出去會長一點。我們已經知道的太少,而應當知道的又太多,學校方麵是不能使我們偉大的,所以你的英文標準莫放在功課上,想法子躍進才行。一個聰明的人,得天所賦既多,就莫放棄這特別權利,用一切前人做足下石頭,爬過前麵去才是應當的行為。書本使我們多智慧,卻不能使我們成為特殊的人,所以有時知道一切多一點也不是壞事,這是我勸你有工夫看到別的各樣書時也莫隨便放過的意思。

為了要知道多一點,所謂智慧的貪婪,學校一點點書是不夠的,平常時間也不夠的,平常心情也不濟事的,好像要有一點不大安分的妄想,用力量去證實,這才是社會上有特殊天才、特殊學者的理由。依我想,且依我所見,如朱湘、陳通伯(陳西瀅)、胡先生,這幾個使我敬重的人,都發奮得不近人情。我很恨我自己是從小就很**,又生長在特殊習慣的環境中,走的路不是中國在大學校安分念書學生所想象得到的麻煩,對於學問這一套,是永遠門外漢了。可是處置自己生活的經驗,且解釋大家所說的“天才”的意義,還是“不近人情”的努力。

把自己在平凡中舉起,靠“自己”比靠“時代”為多,在成績上莫重視自己,在希望上莫輕視自己。我想再過幾年,我當可以有機會坐在卑微得可笑的地位上,看你向上騰舉,為一切人所敬視的完人!我不是什麽可尊敬的人,所以不教書於我實在也很有益,我是怕受人尊敬的。可是不是一個好先生的我,因為生活教訓得的多一點,很曉得要怎麽來生活才是正當,且知道年輕一點的,應當如何來向上,把氣力管束到學問上那些理由,有些地方又還可以做個榜樣看,所以除了過去那件事很胡塗,其餘時節,其餘事情,我想我的偏見你都承認一點也好。

被人愛實在是麻煩,有時我也感覺到,因為那隨了愛而來的真是一串嚇人頭昏的字眼同事情。可是若果被愛的理由,不僅是一點青春動人的豐姿,卻是品德智力一切的超越與完美,依我打算,卻不會因怕被更多人的傾心,就把自己放置在一個平庸流俗人中生活,不去求至高完美的。我願意你存一點不大安分的妄想去讀書,使這時看不起你的人也愛敬你。

若果要我做先生,我是隻能說這個話的。我是明知道把一切使人敬重的機會完全失去以後,比如愛你,到明知道你嫁給別人以後,還將為一點我所依據的妄想,按到我自己所能盡的力量到社會裏去爬,想爬得的比一切都高的。[39]

沈從文幾乎把迄今為止,他人生中所得到的生活經驗,甚至是“身為一個天才的奧秘”和一些隱秘的想法,都毫無保留地告訴了張兆和,在明明知道這份感情不會有結果,他也基本上選擇了放棄的情況下,唯獨精神上至少在這一刻,他並沒有放棄。他重新從一個追求者的地位,恢複了老師的身份,勸張兆和要如何讀書,比如說一定要多讀課外書,不要滿足於功課上的那點成績。對一個真正的學生,或說打算將來要有所成就的學生來說,學校總是太小的,老師總不是那麽聰慧的,而課內的那些書籍,數量也是完全不夠的,沈從文明白這個道理。

同時,對於一個所謂有天賦的人來說,如果他有天賦,一旦他不選擇奮發圖強的話,天分、天賦、天才,都會被浪費掉,甚至沒有發揮的機會,因為這些東西更多的是一種靈感,如果沒有辛勤的工作和學習去觸發,那點靈感並不能顯現出來。其實到了今天,這個道理還是有很多人不太明白。真正有天賦的人,如果沒有辛勤的工作,那些才華和天分就跟買了一件時尚的衣服、唱了一首流行的歌一樣,僅僅是搭在身上,不會和你的思想融為一體。正如愛迪生所說的:“天才是百分之一的靈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

沈從文在信裏表達的也是同樣的意思。

現在回想起來,在我年輕的時候,若有師長能夠講出這番道理,對於一個年輕人來說,假如他願意聽的話,自是非常有益的。因為我們所知的老師,大多隻會讓你勤奮,讓你努力學習,多把課本搞好,但他不知道勤奮的意義是什麽。對於一個有天分的學生來說,他也不知道勤奮的意義是什麽,隻知道勤能補拙,笨鳥先飛。

對於很多人來講,如果真拙,沒有天分,再怎麽勤奮也不能補拙;如果鳥的翅膀天生有缺陷,導致行動不協調,即便再努力振翅,也飛不遠,飛不高。這句話可能不中聽,但確實是一個殘酷的事實。勤不能補拙,勤隻會讓天才更加閃亮;笨鳥永遠飛不過那些好鳥。那些美好的勵誌故事,更多存在於好萊塢電影或雞湯文章裏,在殘酷的現實生活中,這種事情非常少。

回到這封信,在經曆了那麽激烈而狂亂的感情折磨之後,沈從文最後寫出六頁的信,充滿了理性而溫暖的光輝,同時也讓張兆和特別的激動。

張兆和看了信後,寫下一段日記,一開頭就用了一個帶有親昵的稱呼——從文。

在張兆和的所有日記裏,提到沈從文的時候,多用他,或者沈,或者沈先生,唯獨在這裏稱“從文”。

從文是這樣一個有熱血心腸的人,他呈了全副的心去愛一個女子,這女子知道他是好人,知道他愛得熱誠,知道他在失戀後將會怎樣的苦悶,知道……他實在是比什麽人都知道得清楚。但是她不愛他,是誰個安排了這樣不近情理的事,叫人人看了搖頭?實在她心目中也沒有個理想的人物,戀愛也真奇怪,活像一副機關,碰巧一下子碰上機關,你就被關在戀愛的圈籠裏麵,你沒有碰上機關,便走進去也會走出來的。就是單隻戀愛一件事上,這世界上也不知布了幾多機網,年輕的人們隨時有落網之虞;不過這個落網卻被人認為幸福的就是,不幸的卻是進去了又走出來的人。[40]

這樣說似乎太滑稽了,然而確實是這樣。她已經為自己不能夠感覺到這份愛而惋惜,而痛心了,就在這時候,她非常想成為能夠接受沈從文愛的這個人,但她卻不能,她反而由此對自己有一些自怨自艾了。

誰知啊,這最後的一封六紙長函,是如何影響到我!看了他這信,不管他的熱情是真摯的,還是用文字裝點的,我總想是我自己做錯了一件什麽事因而陷他人於不幸中的難過。我滿想寫一封信勸慰他,叫他不要因此憂傷,告訴他我雖不能愛他,但他這不顧一切的愛,卻深深的感動了我……但再一想,自己是永久不會愛他的,而他又說過永是愛著自己,這兩個極端的固執,到頭來終會演成一場悲劇,預期到那時再來叫他或自己說更大的罪,還是此刻硬著一點心,由他去悲苦,不寫信去安慰她,不叫再擴大這不幸好些。[41]

這無疑是身為女性的軟弱,賦予同情而不敢表示。女子在這世界上是最軟弱可憐的,她們的一切行動、思想,都被苛刻的批評所壓覆,偶一不慎,生命便刻上那永世不消的人們的口印,永久留著一個洗不脫的汙跡。張兆和雖然拒絕沈從文,但內心也非常矛盾,她喜歡讀外國小說,提到:“小說上常常有許多女子,為了一個不相識的人,能用不顧死活的愛去愛他,為他這無所求的愛(如《茶花女》中的阿瑪),便也愛了他。這樣的情形除了被愛者因自身的關係,有時或不能這樣做而外,但在旁觀者眼光看來,統都以為非如此才對。假如我是此事的旁觀者,我自始至末明白清楚了這事,我見到我對付此事的態度,我也會深深的同情他而不免譴責我自己了。可是我始終懷疑到那隻是小說戲劇中文人的捏造,我懷疑人情中真會有這樣的事……但眼前這一件熱情的悲劇,又明明呈露在眼前,在這無可解答中,我也就不得不自認我是太年輕太無生活經驗了。”

一場戀愛的雙方,就處在這樣一個矛盾的狀態中。寫完那封信的沈從文,反而輕鬆了,因為說出了他真正想說的,不僅僅是發自激烈情感的話,而且是來自靈魂最深處的祝福。

反倒是之前一直堅定不移拒絕這份愛的張兆和,受了一陣煎熬,終於在一周之後的7月18日,在日記裏寫下了這一段:

胡先生說戀愛是人生唯一的事乃妄人之言。我卻以為戀愛雖非人生唯一的事,卻是人生唯一重要的一件事,它能影響到人生其他的事,甚而至於整個人生,所以便有人說這是人生唯一的事。這回,我在這件戀愛事件上窺得到一點我以前所未知道的人生。[42]

後來,人們就把1930年7月18日這天,當作沈從文與張兆和的戀愛紀念日。差不多三年之後,1933年9月9日,沈從文和張兆和走入了婚姻的殿堂。

以上就是沈從文與張兆和充滿波折卻又不失完滿的愛情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