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解人間不自由

第32章 最得體的情書

字體:16+-

沈從文用自己最擅長的方式——文字,三封書信感動了佳人,成就了一段曠世良緣。

然而在結婚前後,他依然沒有懈怠,持續地用自己的方式感染著張兆和。比如,他還寫了一封信,雖然表麵感覺是一封私人信件,但今天讀來,感覺更像是給全世界女人寫的,其中,有情感,也有哲思,有優美的文筆,也有**的欲望,有冷靜的思考,還有世故的分析。

在解讀這封信前,不妨讓我們先了解一下沈從文的名作《湘行書簡》,該書寫於他新婚後不久。當時,沈從文回到了湘西老家,但張兆和沒有陪著他一塊兒去,因為她要上學。在這段時間,新婚宴爾的夫妻隻好通過書信來表達傳遞情感。

在這些家書裏,沈從文大多記述的是回鄉見聞,自己也在很多地方拍照,甚至作畫,可算得上是中國現代文學史上的名作。

要說是因為沈從文情場得意,激發了創作靈感嗎?或許有這方麵的原因,但更多的還是沈從文本人的天縱英才。每次讀《湘行書簡》,都讓人覺得感動,因為這裏麵講述愛情的部分已經很少了,沈從文通過一種獨特的筆法,遊走在散文、書信與遊記之間,來**著自己的心思。

在該書正文開始前,有幾封單獨羅列的書信,其中一封是1934年1月從北平寄到湘西的。在稱謂上,二人叫得很有意思,因為沈從文在家排行第二,所以張兆和叫他“二哥”;張兆和在家排行第三,沈從文就叫她“三三”。

親愛的二哥:

你走了兩天,便像過了許多日子似的。天氣不好。你走後,大風也刮起來了,像是欺負人,發了狂似的到處粗暴地吼……我不知道二哥是怎麽支持的。我告訴你我很發愁,那一點也不假,白日裏,因為念著你,我用心用意地看了一堆稿子。到晚來,刮了這鬼風,就什麽也做不下去了。有時候想著十天以後,十天以後你到了家。想象一家人的歡樂,也像沾了一些溫暖,但那已是十天以後的事了,目前的十個日子真難挨!

……我很想寫:“二哥,我快樂極了,同九丫頭跳呀蹦呀地鬧了半天,因為算著你今天準可到家,晚上我們各人吃了三碗飯。”使你們更快樂。但那個信留到十天以後再寫吧。你接到此信時,隻想到我們當你看信時也正在為你們高興,就行了。[43]

這裏摘錄了信的開頭和結尾部分。其中的意思無外乎就是思念之情,希望他早點回來。但我們要知道,在二人正式確定關係之前的那些信件裏,張兆和是根本不搭理沈從文的,直到上文介紹的第三封信出現。當然,原本我們是沒機會看到那封信的,因為沈從文並沒有將其公開發表,後來,他們的後人整理張兆和的日記,在裏麵發現了,這樣我們才能一窺沈從文的“最後一信”,知道了真正打動人心的力量是什麽。

而在“最後一信”之後,張兆和的心理開始發生了變化,她對沈從文的態度,也發生了變化。這就是本章開篇提到的沈從文於1931年6月寫的一封叫《廢郵存底》的書信,所謂“廢郵存底”,就是這封信沒有寄出去,留了一個草稿。

在美劇《年輕的教皇》裏,裘德·洛扮演的庇護十三世連尼·貝拉爾多被人威脅,說他曾經有過男女之情,對於獻身於上帝的人,隻能以上帝作為自己的愛人,尤其是做到了教皇,如果這一生中有過其他男女之情的話,那就會成為一個汙點,甚至會導致他被趕下教皇的位置。在這部劇裏,其中一集就提到連尼·貝拉爾多有很多封情書被人發現了,後來經證實,這些情書都是沒有寄出去的。正如一些西方的經典愛情歌曲,聽上去以為是情歌,但若認真細聽,就會發現它不是唱給某一個人的,在西方的語境中,他們就是唱給上帝的,在他們的思想體係裏,那是一種比男女之情更值得歌頌的感情。就像沈從文的《廢郵存底》,表麵上看是寫給張兆和的,但從信裏傳達的信息來看,其實已經不是寫給一個具體的人,表達的對象是愛情本身。

在信的開頭,沈從文先介紹了一下自己追求張兆和的整個過程,事無巨細,也算是沈先生對自己進行的階段性總結。接下來才是正題:

三三,這時我來同你說這個,是當一個故事說到的,希望你不要因此感到難受。這是過去的事情,這些過去的事,等於我們那些死亡了最好的朋友,值得保留在記憶裏,雖想到這些,使人也十分惆悵,可是那已經成為過去了。這些隨了歲月而消失的東西,都不能再在同樣情況下再現了的。所以說,現在隻有那一篇文章,代替我保留一些生活的意義,這文章得到許多好評,我反而十分難過,任什麽人皆不知道我為了什麽原因,寫出一篇這樣文章,使一些下等人皆以一個完美的人格出現。

通常,每個人的一生中總有一些隱秘的記憶,而沈從文的隱秘記憶,就隱藏在了《丈夫》這篇文章裏。(《丈夫》是沈從文發表於1930年的短篇小說,描寫了20世紀湘西花船上的妓女生活。)

接下來,在這封信裏,沈從文從當時風靡中國的從歐洲傳來的精神分析學理論入手,全麵解析了中國傳統的倫理道德觀:

我近日看到過一篇文章,說到似乎下麵的話:“每人都有一種奴隸的德性,故世界上才有首領這東西出現,給人尊敬崇拜。因這奴隸的德性,為每一人不可少的東西,所以不崇拜首領的人,也總得選擇一種機會低頭到另外一種事上去。”

三三,我在你麵前,這德行也顯然存在的。為了尊敬你,使我看輕了我自己一切事業。起先是不知道我為什麽這樣無用,所以還隻想自己應當有用一點。最後看到那篇文章,才明白,這奴隸的德性,原來是先天的。我們若都相信崇拜首領是一種人類自然行為,便不會再覺得崇拜女子有什麽希奇難懂了。

在沈從文講完這段話之後,又安慰了張兆和幾句,因為這種話,不是去指責對方,但是容易被人誤會,特別是生性敏感的張兆和。因此,沈從文就說:

你注意一下,不要讓我這個話又傷害到你的心情,因為我不是在窘你做什麽你做不到的事情,我隻在告訴你,一個愛你的人,如何不能忘你的理由。

……我還要說,你那個奴隸,為了他自己,為了別人起見,也努力想脫離羈絆過。當然這事做不到,因為不是一件容易事情。為此使你感到窘迫,使你覺得負疚,我以為很不好。我曾做過可笑的努力,極力同另外一些人要好,到別人崇拜我願意做我的奴隸時,我才明白,我不是一個首領,用不著別的女人用奴隸的心來服侍我,卻願意自己做奴隸,獻上自己的心,給我所愛的人。我說我很頑固地愛你,這種話到現在還不能用別的話來代替,就因為這是我的奴性。

這段雖然充滿了奴性、奴隸這些讓人感到不舒服的字眼,但也讓人感受到一種力量。在介紹了自己的奴性之後,接下來,沈從文就要讓對方感受到,作為一個王者,該如何麵對自己這樣的奴隸:

我求你,以後許可我做我要做的事,凡是我要向你說什麽時,你都能當我是一個比較愚蠢還並不討厭的人,讓我有一種機會,說出一些有奴性的卑屈的話,這點點你是容易辦到的。你莫想,每一次我說到“我愛你”時你就覺得受窘,你也不用說“我偏不愛你”,作為抗拒別人對你的傾心。你那打算是小孩子的打算,到事實上卻毫無用處的。有些人對天成日成夜說,“我讚美你,上帝!”有些人又成日成夜對人世的王帝說,“我讚美你,有權力的人!”你聽到被稱讚的“天”同“王帝”,以及常常被稱讚的日頭同月亮、好的花、精致的藝術,回答說“我偏不讚美你”的話沒有?一切可稱讚的,使人傾心的,都像天生就這個世界的主人,他們管領一切,統治一切,都看得極其自然,毫不勉強。

一個好人當然也就有權力讓人傾倒,使人移易哀樂,變更性情,而自己卻生存到一個高高的王座上,不必做任何聲明。凡是能用自己各方麵的美,攫住別的人靈魂的,他就有無限威權,處治這些東西,他可以永遠沉默,日頭,雲,花,這些例舉不勝舉。

一個皇帝,吃任何闊氣東西他都覺得不夠,總得臣子恭維,用恭維作為營養,他才適意,因為恭維不甚得體,所以他有時還在這個事上,發氣罵人,充軍流血。三三,你不會像王帝。一個月亮可不是這樣的。一個月亮不拘聽到任何人讚美,不拘這讚美如何不得體,如何不恰當,它不會拒絕這些從心中湧出的呼喊。

三三,你是我的月亮,你能聽一個並不十分聰明的人,用各樣聲音,各樣言語,向你說出各樣的感想,而這感想卻因為你的存在,如一個光明,照耀到我的生活裏而起的,你不覺得這也是生存裏一件有趣味的事嗎?

“人生”原是一個寬泛的題目,但這上麵說到的,也就是人生。

如上的描述,可算是非常精彩。第一,沈從文先說自己的奴性;第二,幫助張兆和擺正王者的位置,因為帝王也需要人引他入座。他也不知道他應該坐在哪兒,所以沈從文這個時候,就讓他的“愛情王國的帝王”,坐在了她應該坐的位置,坐好了之後,能夠坦然接受這位“愛的奴隸”的訴說。

接著,沈從文又開始了更微妙的闡述:

“一個女子在詩人的詩中,永遠不會老去,但詩人,他自己卻老了。”我想到這些,我十分憂鬱了。生命都是太脆薄的一種東西,並不比一株花更經得住年月風雨,用對自然傾心的眼,反觀人生,使我不能不覺得熱情的可珍,而看重人與人湊巧的藤葛。在同一人事上,第二次的湊巧是不會有的。我生平隻看過一回滿月。我也安慰自己過,我說,“我行過許多地方的橋,看過許多次數的雲,喝過許多種類的酒,卻隻愛過一個正當最好年齡的人。我應當為自己慶幸……”

最後這一句,後來成了沈從文的金句,但需要說明的是,這句話後來曾多次被人修改。這時,問題出來了,這一段風格與前文迥異的話,放在文章最後,真的合適嗎?

前麵說自己是奴隸,對方當然是國王,本來講好的繼續做奴隸,不就行了嗎?一旦國王看到這個文字之時,正要安然就座,準備享受奴隸崇拜的時候,奴隸卻像荊軻一樣,擲出了若幹“匕首”。

第一把就是:一個女子,在詩人的詩中,永遠不會老去,但詩人他自己卻老了。一。這個話不僅僅是憂鬱,更充滿著憤怒。

第二把“匕首”則是:在同一件事情上,在同一些人經曆的事情上,第二次的湊巧是不會有的。

就是說你與我相遇,在這樣的時間,這樣的年紀,也就這一回了。你這位國王,我這位奴隸,我們倆這樣的搭配,就這一次了,絕不會有第二次。至於“我生平隻看過一回滿月”,之前沈從文不是把張兆和比作月亮嗎?可他卻在這裏說“我生平隻看過一回滿月”,其實滿月在每月的農曆十五都能看到的,怎麽可能隻見到一次呢?這句話肯定不是寫實,而是一種暗示或象征。因此,才有接下來的第三把“匕首”:“我行過許多地方的橋,看過許多次數的雲,喝過許多種類的酒,卻隻愛過一個正當最好年齡的人。”

這個“人”當然就是張兆和。

如果是這樣,那前麵的東西該如何解釋?

“一旦我說出我是奴隸的時候,其實我就是國王”雲雲。其實,極端的事物類比,都是說的同一種事物,比如黑與白,就是同一種顏色;善與惡,就是極善與極惡,屬於同一行為,一旦人是極善或者極惡的,勢必導致內心的扭曲,犯下罪惡。

所以,奴隸與國王,在沈從文看來,其實都是歸為了一類,是一個人的兩麵。

當然,跳開這些解讀,單就文辭而言,沈先生的這段話算得上是最美的情話:行過橋,看過雲,喝過酒,隻愛過像你這樣的人……意境非常,不過,細細想來,這個話裏無疑也充滿了很多威脅。

這種“威脅”,自然不是存在生命安全問題的,更多的是站在一種道義與情感的製高點上。就文法而言,寫情書與兩國搞外交寫的國書、兩軍對壘依據的兵法,本質上是一致的。都是要挑動對方的情緒。情書尤為如此,由於這裏麵不存在利益,也沒有真正的力量對比,唯一能做的就是“以情動人”。本來沒有情緒的,你要讓他有這個情緒;本來有這個情緒的,你要讓他消除這個情緒。這裏麵,文字,就是製勝的利器。

如果說前麵的部分,“威脅”還不夠,且看後麵的部分:

“愛”解作一種病的名稱,是一個法國心理學者的發明,那病的現象,大致就是上述所及的。

——你能不害這種病,同時不理解別人這種病,也真是一種幸福。因為這病是與童心成為仇敵的,我願意你是一個小孩子,真不必明白這些事。不過你卻可以明白另一個愛你而害著這難受的病的痛苦的人,在任何情況下,卻總想不到是要窘你的。我現在,並且也沒有什麽痛苦了,我很安靜,我似乎為愛你而活著的,故隻想怎麽樣好好地來生活。

假使當真時間一晃就是十年,你那時或者還是眼前一樣,或者已經做了國立大學的英文教授,或者自己不再是小孩子,倒已成了許多小孩子的母親,我們見到時,那真是有意思的事。

任何一個作品上,以及任何一個世界名作作者的傳記上,最動人的一章,總是那人與人糾紛藤葛的一章。許多詩是專為這點熱情的指使而寫出的,許多動人的詩,所寫的就是這些事。我們能欣賞那些東西,為那些東西而感動,卻照例輕視到自己,以及別人因受自己所影響而發生傳奇的行為,這個事好像不大公平。因為這個理由,天將不許你長(期)是小孩子。“自然”使蘋果由青而黃,也一定使你在適當的時間裏,轉成一個“大人”。

三三,到你覺得你已經不是小孩子,願意做大人時,我倒極希望知道你那時在什麽地方做些什麽事,有些什麽感想。

萑葦是易折的,磐石是難動的,我的生命等於萑葦,而愛你的心希望它能如磐石。

愛是一種病,這是沈從文從法國的心理學著作中學會的,如是,則還是受了弗洛伊德的影響。

再看最後一句,萑葦,蒹長成後為萑,葭長成後為葦,萑葦有一個特點,每當一次風吹過,皆低下頭;風過後,便又重新立起了,所以說“萑葦易折”。

盡管兩人還沒有談戀愛,還沒有同居,但這一段描述,卻帶有某種**的暗示,比方節奏,比方情緒,到了一種極致之處。

任何一部世界名著,任何一位著名的作家,他們的傳記,最出名、最動人的一章,就是糾葛之處,類似於我們說歌德寫《少年維特之煩惱》,其中的糾葛最明顯。沈從文是熟悉文學性的,知道該在哪裏動人,在何處挑動情緒,你看,為了談好一場戀愛,已經無所不用其極了。要讓讀信的張兆和成為這封信、這段曆史的一部分,如果不能夠融入其中,就會感到羞愧。這就是一種“威脅”。

站在女性立場來看,她們也有進入曆史的一種野心,曆史上也有很多這樣的女性,而且她們的做法往往會超乎愛情,也比愛情更激動人心多了,這種冒險是一生的冒險。

一番義正詞嚴的威脅之後,沈從文突然又轉換了語氣:

三三,莫生我的氣,許我在夢裏,用嘴吻你的腳。我的自卑處,是覺得如一個奴隸蹲到地上用嘴接近你的腳,也近於十分褻瀆了你的。

我念到我自己所寫到“萑葦是易折的,磐石是難動的”時候,我很悲哀。易折的萑葦,一生中,每當一次風吹過時,皆低下頭去,然而風過後,便又重新立起了。隻有你使它永遠折服,永遠不再作立起的希望。

這是本篇的最後一段,相當的厲害,為什麽呢?前麵威脅了那麽久,其初衷不就是下完“最後通牒”後,讓對方臣服於你,從而結束這封信嗎?但沈先生說:“隻有你使它永遠折服,永遠不再作立起的希望。”

就是要這種發自內心的壞念頭,剛一冒頭,你就必須立即把它壓下去了。等於為自己剛才“犯渾一般的威脅”做出說明,這所有的一切,隻有你張兆和,我沈從文的老婆才能夠“壓製”,才能夠Hold住,等於確定了張兆和在婚姻中的地位。

這就是“理性的寫作”。

也許,文藝青年更對“走過許多橋,喝過很多酒”這樣的句式著迷,可那充其量不過是如鹽、胡椒麵一般的調味品,文章應當看整體。

也就是這封信之後,沈從文與張兆和就開始了深入的戀愛,直至修成正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