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天下事,無論大小必有其所由來,中國學者謂之為“所以然之故”,省而言之,謂之曰:“原因”。論事者必求得其原因,然後下斷案,則斷案必不謬;治事者必針對其原因,然後施方法,則方法必有功。朱子曰:“能求所以然之故,方是第一等學問,第一等事業。”此之謂也。
雖然,原因之中,又分近因,遠因兩者,近因易見,遠因難知,試舉一例而明之:譬有酒客,墮馬傷腰,遂得半身不遂之症,其治之之法當如何?尋常庸醫必曰:“病之原因在墮馬,當以跌打之藥熨貼腰際。”如此療法,必不可愈,何也?蓋墮馬者不過其近因耳,實則由多年飲酒過度,脊髓既衰,正當蓄病將發之時,適以墮馬,激動全體,故遂痹痿耳。善醫者則必先使戒酒,斷其病之遠因,使脊髓複原,則瘳之易易矣。夫醫國亦何莫不然,今之口言經濟者,輒曰中國之患,貧也弱也,官吏不忠也,亂民遍地也,外國淩逼也。其救之之法則曰:練兵也,辦團也,籌餉也,勸商也,其尤高識者則曰:變舊法也,興民權也。彼其持論,誰謂不然。以吾觀之,雖其所見者有高下大小之不同,要之皆治近因之方法,而非治遠因之方法,不治遠因而欲治近因,則必不可得治。
且猶有一說,近因者常繁多混雜,而使人難覓其頭緒。遠因則不然,一旦尋得之,則顛撲不破,可依之而定辦事之方向。蓋近因者每一事必有一因,遠因者常合數因以為一因,故而推之,愈推愈遠,則其原因之數愈減少,而據原因以定方法,乃若網在綱,有條而不紊。
《近因遠因之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