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立:梁啟超論人生

第260章 文化需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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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學問有一個要件,要能“傳與其人”。人類文化所以能成立,全由於一人的知識能傳給多數人,一代的知識能傳給次代。我費了很大的工夫得一種新知識,把他傳給別人,別人費比較小的工夫承受我的知識之全部或一部,同時騰出別的工夫又去發明新知識。如此教學相長,遞相傳授,文化內容,自然一日一日的擴大。倘若知識不可以教人,無論這項知識怎樣的精深博大,也等於“人亡政息”,於社會文化絕無影響。中國凡百學問,都帶一種“可以意會,不可以信傳”的神秘性,最足為知識擴大之障礙。例如醫學,我不敢說中國幾千年沒有發明,而且我還信得過確有名醫。但總沒有法傳給別人,所以今日的醫學,和扁鵲、倉公時代一樣,或者還不如。又如修習禪觀的人,所得境界,或者真是圓滿莊嚴。但隻好他一個人獨享,對於全社會文化竟不發生絲毫關係。中國所有學問的性質,大抵都是如此。

《科學精神與東西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