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的日期是星期四早上。
我親愛的格蘭特先生:
或者我應該稱呼你探長?是的,我知道了。要查出你的職業並不需要花我很多時間,我優秀的馬蒙比你們蘇格蘭場那些熱情的警員的偵查功夫可要厲害得多了。不過我不在此評定你的等級,因為這隻是一封私人信函而已。我寫這封信是以一個非凡獨特的人,寫給另一個值得特別對待的人。確實,因為你是唯一能讓我有點欣賞的英國人,所以我將這個事實披露給你,而不是報社。
當然,也因為我很確定你對這件事情的興趣。今天早上我已經收到來自我的後進,保羅·多賽希維特的信了,他通知我他在阿拉伯的發現。這封信是應他的要求,從《早報》辦公室寄出來的,打算隔天早上就見報。那是一種尊重先進的禮節,我很感激他。
令人諷刺的是,應該也是肯瑞克這個年輕人告訴他河穀存在的事。肯瑞克在倫敦時,我們見過很多次麵,而我從他身上根本找不出他憑什麽就有這麽大的運氣。他是一個非常普通的年輕人,隻是無心地駕著飛機橫越沙漠,而那是別人必須付出代價下定決心才能征服的地方。他滿腦子計劃由我提供交通,由他負責帶我去找他的發現。但這實在是一件很荒謬的事。我這一生在沙漠享有盛名,可不是靠一個出生於樸次茅斯後街、隻知看飛行儀器的人帶我去發現的,更不是提供交通、提供駱駝給其他人方便的人。一個年輕人隻是因為氣候與地理上的機緣湊巧,就讓他碰到全世界最偉大的發現而功成名就,殊不知那是別人犧牲生命從事探險的代價?對於這種事情我相當不以為然。
就我的眼光看來,這個年輕人唯一的美德(你為什麽要浪費時間在這種泛泛之輩上?)就是有自製。當然,我是指在說話方麵;請不要誤會我。而從我的觀點來看,讓他繼續三緘其口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