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弗洛伊德說:“無意識似乎不包含任何能給‘生命滅絕’概念提供內容的東西。”[《抑製、症狀與焦慮》(Inhibitions,Symptoms and Anxiety,S.E.20,第129頁)]
[19]參見我的《從早期焦慮討論俄狄浦斯的情結》和赫爾伯特·羅森菲爾德(Herbert Rosenfeld)的《對一例帶有人格解體的精神分裂狀態的案例分析》(Analysis of a Schizophrenic State with Depersonalization,1947)。
[20]在早期的文章中,我處理過這個過程的重要性。在此我隻想強調,對我而言,它似乎是偏執——分裂心理位置的一個基本機製。
[21]我已經提過,理想化出生前的情境是一種與生俱來的需要。理想化的另一個常見領域是母嬰關係。特別是那些在這個關係中體驗不到充分幸福的人,他們在回顧時會將它理想化。
[22]關於這一點,我要提到我的論文《哀悼及其與躁鬱狀態的關係》(Mourning and its Relation to Manic-Depressive States)。其中,我將正常哀悼的修通,定義為一種早期好客體重新恢複的過程。我認為,這樣的修通第一次發生在嬰兒成功地處理了抑鬱心理位置。
[23]盡管我的觀點沒有改變,認為抑鬱心理位置大約開始於生命第一年的4至6個月,而在大約6個月時到達巔峰,我發現有一些嬰兒似乎在生命的頭幾個月中,短暫地經驗到罪疚感(參見《關於焦慮與罪疚的理論》)。這並不意味著罪疚感已經升起。我在其他地方已經描述過作為抑鬱心理位置特征的各種過程和防禦,例如,和完整客體(whole object)的關係、對內在和外在現實有更強的認識、對抗抑鬱的防禦(特別是修複的內驅力)以及客體關係的擴展,它們導致了俄狄浦斯情結的早期階段。談到生命開始階段所短暫經驗到的罪疚感,當我寫《兒童精神分析》時,我已經接近我所持的觀點,書中描述了非常小的嬰兒所經驗到的罪疚感和迫害感。後來我定義了抑鬱心理位置,就更清楚地將(或許太過簡單)罪疚感、抑鬱和對應的防禦分隔在一邊,而將偏執的階段(後來我稱為偏執——分裂心理位置)放在另一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