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學十八篇

第57章 小學(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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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子?駢拇篇》:“駢於辯者,累瓦結繩,竄句遊心於堅白同異之間,而敝跬譽無用之言,非乎,而楊、墨是已。”是楊朱亦持小辯。楊、墨去魯哀不及百年,則春秋之末已有存雄無術之風,殆與晉人之好清談無異。)張揖又言:“叔孫通撰置《禮記》,言不違古。”則叔孫通自深於雅訓。

趙邠卿《孟子題辭》言:“孝文皇帝欲廣遊學之路,《論語》、《孝經》、《孟子》、《爾雅》皆置博士。”可見《爾雅》一書,在漢初早已傳布。朱文公謂為掇拾傳注而成,則試問魯哀公時已有傳注否乎?伏生在文帝時始作《尚書大傳》,《大傳》亦非訓詁之書,《詩》齊、魯、韓三家,初隻《魯詩》有申公訓故。申公與楚元王同受《詩》於浮丘伯,是與叔孫通同時之人。張揖既稱叔孫通補益《爾雅》,則掇拾之說何由成立哉!

謂《爾雅》成書之後代有增益,其義尚允。此如醫家方書,葛洪撰《肘後方》,陶宏景廣之為《百一方》。又如蕭何定律,本於《法經》。陳群言李悝作《法經》六篇,蕭何定加三篇。

假令漢律而在,其科條名例,學者初不能辯其孰為悝作,孰為蕭益。又如《九章算術》,周公所作,今所見者為張蒼所刪補,人亦孰從而分別此為原文,彼為後出乎?讀《爾雅》者當做如是觀。

《爾雅》中詮詁《詩經》者,容有後人增補。即如“鬱陶,喜也”,乃釋《孟子》。“卷施拔心不死”,則見於《離騷》。又如《釋地》、《釋山》、《釋丘》、《釋水》諸篇,多雜後人之文。《釋地》中九州,與《禹貢》所記不同。其“從釋地以下至九河皆禹所名也”二語,或為周公故訓耳。

以《爾雅》釋經,最是《詩》、《書》。毛《傳》用《爾雅》者,十得七八。《漢誌》言,《尚書》古文,讀應《爾雅》,則解詁《尚書》,亦非用《爾雅》不可。然毛《傳》有與《爾雅》立異處,如“履帝武敏”,武,跡也。敏,拇也。三家《詩》多從《爾雅》,毛則訓“敏”為“疾”,意謂“敏”訓“拇”,則必改為“履帝敏武”,於義方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