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見,由於我們關於夢提出了一種全新的理論,因而能夠對先前作者們提出的各種對立觀點兼容並蓄,使之在更高層麵上統一起來。他們的研究發現,多數為我們所用,隻有少數被我們完全否定。當然,我們的理論大廈尚未完成,除了我們在涉足心理學的黑暗處所碰到的各種複雜問題外,我們似乎又麵臨一個新的棘手的矛盾。我們一方麵假定夢念完成產生於正常的心理活動,但另一方麵卻又在夢念中發現了大量的病態思想過程,並擴展到夢的內容中,又在釋夢過程中重複出現。我們稱之為“夢的工作”的一切過程,都顯得與我們所謂理性的思維過程具有天壤之別,從而使先前作者們認為夢中發生的是低水平精神活動的最尖刻判斷,好像是完全合理的。
也許,隻有將我們的研究更推進一步,才有助於我們對這一困難的理解和解決。為此,下麵我將對導致夢的形成的聯結之一作更深入考察。
我們知道,夢是對許多源於日常生活並完全符合邏輯秩序的思想的代替。因此,我們不能懷疑,這些思想都起源於正常的心理生活。在思想中,我們認為很有價值若因而使思想成為一個更為高度複雜的成就的那些特征,都可以表現在夢念中。但是,我們沒有必要認為,這種思想活動是在睡眠中發生的,否則將會引起我們對睡眠的精神狀態的理解發生混亂。相反,這些思想完全可能產生於前一天,隻是從一開始就沒有被我們意識到,並在入睡以前就已經完成了。我們由此所能得出的結論至多是,最複雜的思想成就,也可以在沒有意識參與的條件下完成。在任何對癔症患者或強迫症患者的精神分析中,我們都可以看出這一事實。這些夢念白天不能進入意識,當然不在於它們自身,而在於其他種種原因。要使夢念成為意識,還需要另一種特殊的精神活動即注意的參與——注意是一種具有數量意義的功能,而且可以從一個思想轉移到另一個思想。阻止夢念進入意識的,還有另一種方式。意識的反思活動表明,我們對注意活動的利用依循著一個特殊的進程,我們如果在這一進程碰到一個不能經受批判的觀念,便中斷這一進程,亦即停止注意對這一觀念的貫注。看來,以這種方式產生又中斷了的思想,可以在未受注意的條件繼續發展,除非在這一發展過程中達到某一特別的強度而迫使意識對它加以注意。因此,一個思想如果一開始就因被判斷為錯誤或對眼前的理智活動無用而被(有意地)拒絕,那麽其結果可能是,這一思想在不受意識注意的情況下繼續發展,一直到入睡前才被意識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