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同夢念之間不存在這種共同成分,那麽夢的工作就會為之創造一個共同成分,從而使不同夢念能夠在夢中得到共同的表現。將兩個不具有共同成分的夢念結合起來的最便捷的方法,是對二者之一做出語言形式的變換,從而中途與另一個也可能類似的以新的語言形式出現的夢念相結合。押韻詞的構思中也存在著一個與此類似的過程,其中必須找出一個音作為相互押韻的兩個詞的共同成分。夢的工作主要就在於創造這種中介思想。中介思想一般都非常精巧,盡管其間關係往往不能一眼看出來。它們隨後便構成顯夢與夢念之間的聯結紐帶,而顯夢內容和夢念無論在形式上還是在本質上都是相互不同的,並都為夢的誘發因素所決定。我們前麵分析的一個夢為此提供了實例,其中,一個思想為了能與另一個完全不同的思想發生聯係而變換為一種新的形式。在分析過程中,我產生了下列想法:“我有時想不付代價地獲得什麽東西。”但是,以這種形式表達的夢念是不能進入夢境的,因此它又變換為一種新的形式:“我不想不用開銷[“Kosten”]就能獲得某種享受。”這樣,“Kosten”一詞的第二種意義就適合“進餐”這一觀念群了,並由此表現為夢中的菠菜。當孩子不吃這道菜時,母親就會勸他“嚐[kosten]一口”。夢的工作如此隨便地利用語言的歧義性,這一點似乎顯得離奇,但分析經驗的積累將表明,這種事情是經常出現的。
夢境的某些成分為夢所特有而不可能發生於清醒的觀念活動,凝縮過程對此做出了進一步的解釋。這裏我指的是那些“聚合的”和“複合的”形象以及各種奇異的“複合結構”,就像東方傳說中杜撰的複合動物似的。然而,後者早已成為我們思想中約定俗成的形式,而我們在夢中不斷地建構無窮無盡的新的複合形式,對這些結構,我們從自己的夢中都非常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