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有言:“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人苟有親仁之心,未有不推以及物者,故曰:“君子之於禽獸也: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孟孫獵,得麑,使秦西巴載之,持歸,其母隨之,秦西巴弗忍而與之。孟孫大怒,逐之。居三月。複召以為子傅,曰:“夫不忍於麑,又且忍於兒乎?”可以證愛人之心,通於愛物,古人已公認之。自近世科學進步,所以誘導愛物之心者益甚。其略如下:
一、古人多持“神造動物以供人用”之說。齊田氏祖於庭,食客千人。中有獻魚雁者。田氏視之,乃歎曰:“天之於民厚矣!殖五穀,生魚鳥,以為之用。”眾客和之如響。鮑氏之子,年十二,預於次,進曰:“不如君言。天地萬物,與我並生,類也。類無貴賤,徒以大小智力而相製,迭相食,非相為而生之。人取可食者而食之,豈天本為人生之?且蚊蚋囋膚,虎狼食肉,豈天本為蚊蚋生人,虎狼生肉者哉?”鮑氏之言進矣。自有生物進化學,而知人為各種動物之進化者,彼此出於同祖,不過族屬較疏耳。
二、古人又持“動物唯有知覺,人類獨有靈魂”之說。自生理學進步,而知所謂靈魂者,不外意識之總體。又自動物心理學進步,而能言之狗,知算之馬,次第發現,亦知動物意識,固亦猶人,特程度較低而已。
三、古人助力之具,唯賴動物;竭其力而猶以為未足,則恒以鞭策叱吒臨之,故愛物之心,常為利己心所抑沮。自機械繁興,轉運工業,耕耘之工,向之利用動物者,漸以機械代之。則虐使動物之舉,為之漸減。
四、古人食肉為養生之主要。自衛生發見肉食之害,不特為微生蟲之傳導,且其強死之時,發生一種毒性,有妨於食之者。於是蔬食主義漸行,而屠獸之場可望其日漸淘汰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