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經之法,必以賈還賈,以孔還孔,以陸還陸,以杜還杜,以鄭還鄭,各得其底本,而後判其理義之是非。……不先正注、疏、釋文之底本,則多誣古人。不斷其立說之是非,則多誤今人。……(《經韻樓集·與諸同誌書論校書之難》)
我們可借他論校書的話來總論國學;我們也可以說:
整治國故,必須以漢還漢,以魏晉還魏晉,以唐還唐,以宋還宋,以明還明,以清還清;以古文還古文家,以今文還今文家;以程朱還程朱,以陸王還陸王……各還它一個本來麵目,然後評判各代各家各人的義理的是非。不還它們的本來麵目,則多誣古人。不評判它們的是非,則多誤今人,但不先弄明白了它們的本來麵目,我們決不配評判它們的是非。
這還是專為經學、哲學說法。在文學的方麵,也有同樣的需要。廟堂的文學固可以研究,但草野的文學也應該研究。在曆史的眼光裏,今日民間小兒女唱的歌謠,和《詩三百篇》有同等的位置;民間流傳的小說,和高文典冊有同等的位置,吳敬梓、曹霑和關漢卿、馬東籬和杜甫、韓愈有同等的位置。故在文學方麵:也應該把《三百篇》還給西周、東周之間的無名詩人,把《古樂府》還給漢魏六朝的無名詩人,把唐詩還給唐,把詞還給五代兩宋,把小曲雜劇還給元朝,把明、清的小說還給明、清。每一個時代,還它那個時代的特長的文學,然後評判它們的文學的價值。不認明每一個時代的特殊文學,則多誣古人而多誤今人。
近來頗有人注意戲曲和小說了;但他們的注意仍不能脫離古董家的習氣。他們隻看得起宋人的小說,而不知道在曆史的眼光裏,一本石印小字的《平妖傳》和一部精刻的殘本《五代史平話》有同樣的價值,正如《道藏》裏極荒謬的道教經典和《尚書》、《周易》有同等的研究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