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遇春作品集:淚與笑

第18章 梁遇春:淚與笑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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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精神真該如火焰一般地飄忽莫定,隻受裏麵的熱力的指揮,衝倒習俗、成見、道德種種的藩籬,一直恣意幹去,任情飛舞,才會迸出火花,幻出五色的焰。否則陰沉沉地,若存若亡地草草一世,也辜負了創世主叫我們投生的一番好意了。我們生活內一切值得寶貴的東西又都可以用火來打比。熱情如沸的戀愛,創造藝術的靈悟,虔誠的信仰,求知的欲望,都可以拿火來做象征。Heraclitus真是絕等聰明的哲學家,他主張火是宇宙萬物之源。難怪得二千多年後的柏格森諸人對著他仍然是推崇備至。火是這麽可以做人生的象征的,所以許多民間的傳說都把人的靈魂當作一團火。愛爾蘭人相信一婦人若使夢見一點火花落在她口裏或者懷中,那麽她一定會懷孕,因為這是小孩的靈魂。希臘神話裏,Prometheus做好了人後,親身到天上去偷些火下來,也是這種的意思。有些詩人心中有滿腔的熱情,靈魂之火太大了,倒把他自己燃燒成灰燼,短命的濟慈就是一個好例子。可惜我們心裏的火都太小了,有時甚至於使我們心靈感到寒戰,怎麽好呢?

我家鄉有一句土諺:“火燒屋好看,難為東家。”火燒屋的確是天下一個奇觀。無數的火舌越梁穿瓦,沿窗衝天地飛翔,弄得滿天通紅了,仿佛地球被擲到熔爐裏去了,所以沒有人看了心中不會起種奇特的感覺,據說尼羅王因為要看大火,故意把一個大城全燒了,他可說是知道享福的人,比我們那班做酒池肉林的暴君高明得多。我每次聽到美國那裏的大森林著火了,燃燒得一兩個月,我就怨自己命壞,沒有在哥侖比亞大學當學生。不然一定要告個病假,去觀光一下。

許多人沒有煙癮,抽了煙也不覺得什麽特別的舒服,卻很喜觀抽煙,違了父母兄弟的勸告,常常抽煙,就是身上隻剩一角小洋了,還要拿去買一盒煙抽,他們大概也是因為愛同火接近的緣故罷!最少,我自己是這樣的。所以我愛抽煙鬥,因為一鬥的火是比紙煙頭一點兒的火有味得多。有時沒有錢買煙,那麽拿一匣的洋火,一根根擦燃,也很可以解這火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