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自清作品集:匆匆

第45章 論朗讀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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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語文的教學上,在文藝的發展上,朗讀都占著重要的位置。從前私塾裏教書,老師照例範讀,學生循聲朗讀。早年學校裏教古文,也還是如此。五四以來,中等以上的國文教學不興這一套;但小學裏教國語還用著老法子。一方麵白話文學的成立重新使人感到朗讀的重要,可是大家都不知道白話文應該怎樣朗讀才好。私人在這方麵做試驗的,民國十五年左右就有了。民國二十年以後,朗讀會也常有了,朗讀廣播也有了。抗戰以來,朗讀成為文藝宣傳的重要方法,自然更見流行了。

朗讀人多稱為“朗誦”,從前有“高聲朗誦”的成語,現在有“朗誦詩”的通名。但“誦”本是背誦文辭的意思,和“抽繹義蘊”的“讀”不一樣;雖然這兩個詞也可以通用。“高聲朗誦”正指背誦或準備背誦而言,倒是名副其實。白話詩文的朗誦,特別注重“義蘊”方麵,而腔調也和背誦不同。這該稱為“朗讀”合式些。再從語文教學方向看,有“默讀”,是和“朗讀”相對的詞;又有“精讀”、“泛讀”,都著眼在意義或“義蘊”上。這些是一套;若單出“朗誦”,倒覺得不大順溜似的。最有關係的還是“誦”的腔調。所謂“誦”的腔調便是私塾兒童讀啟蒙書的腔調,也便是現在小學生讀國語教科書的腔調;這決不是我們所謂“讀”的腔調——如恭讀《總理遺囑》的腔調。我們現在已經知道,白話文宜用“讀”的腔調,“誦”是不合式的。所以稱“朗誦”不如稱“朗讀”的好。

黃仲蘇先生在《朗誦法》(二十五年,開明)裏分“朗誦腔調”為四大類:

一曰誦讀·誦讀之而有音節者,宜用於讀散文,如《四書》、諸子、《左傳》、《四史》以及專家文集中之議、論、說、辯、序、跋、傳記、表奏、書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