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尋近代中國

愛國情結的文化透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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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化的真正實現有賴於能否確立穩定的秩序,而秩序的建設一方麵需要政府積極協調各個利益集團的衝突,使各利益集團在確認現代化共識的前提下進行有秩序的競爭;另一方麵,各利益集團以及全體社會公眾,為了國家和民族現代化的整體利益,既要充分利用對政府的監督權力,使政府的行為不至於超越秩序,或危及國家和民族的根本利益;又要接受政府的指導與協調,使各利益集團及全體社會公眾的行為也納入秩序的軌道。簡言之,為了現代化的根本目標,任何個人、任何利益集團、任何行為的責任者和擔當者,都必須在秩序之內進行活動,而不應淩駕於秩序之上。

當然,和任何事物的發展規律一樣,秩序本身也是一種運動中的範疇。它既不可能凝固於某一點,同時,從實際運作程序看,它也不可能永遠處於平衡狀態。它的平衡是暫時的,不平衡是絕對的。但平衡是根本目標,不平衡是為了重新實現更高層次上的平衡的必然階段,而不是社會成員的追求目標。

反觀近代中國的全部曆史,我們不難發現,中國現代化的曆程之所以步履維艱,裹足不前,或收效甚微,除卻無數複雜的內外在因素和機遇的喪失之外,最根本的原因之一,恐怕還在於社會公眾一直未能確立現代化根本目標下的秩序共識,遂使中國秩序一直處於不平衡狀態。

中國秩序的失衡不始於五四,而是與中國現代化同時起步。早在19世紀中葉,中國現代化醞釀之際,中國秩序的失衡即已顯露征兆。早期洋務運動思想家和傳統社會的改良主義者,困惑於中國進步與發展的阻力何以如此巨大的客觀事實,便已試圖從傳統秩序的方麵尋找內在原因。如果說龔自珍“無八百年不夷之天下,天下有萬億年不夷之道。然而十年而夷,五十年而夷,則以拘一祖之法,憚千夫之議,聽其自墮,以俟踵興者之改圖爾”的說法307。依然是“藥方之販古時丹”308,企求發揮傳統秩序的調節功能,挽救社會危機的話,那麽,魏源提出的“欲製夷患,必籌夷情”“師夷之長技之製夷”以及“款夷”的主張等,在客觀上勢必引發對舊秩序合理性的懷疑。他說:“天下事,人情所不便者變可複,人情所群便者變則不可複。江河百源,一趨於海,反江河之水而歸之山,得乎?履不必同,期於適足;治不必同,期於利民。是以忠、質、文異尚,子、醜、寅異建,五帝不襲禮,三王不沿樂,況郡縣之世而談封建,阡陌之士而談井田,笞杖之世而談肉刑哉!禮,時為大,順次之,體次之,宜次之。”309這實際上是要求改變中國舊有的社會秩序以合乎變化了的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