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骨證

第14章 第二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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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亞雷和另外兩個民警一直忙到傍晚,才將方剛的筆錄整理完畢,筆錄中隻認定了方剛在藥物中投放過量激素這一犯罪事實,因為他否認自己用搗藥杵打死了張雪芹,方剛看過後簽字捺印。一切就緒後,王亞雷才拿手銬給方剛戴上,送往看守所。

從看守所回來,正好遇上郭大在會議室裏分析案情,郭大說:“目前看來,必須要將陸廷榮、陸廷芳兄妹倆叫過來問話。陸廷芳到底知不知情,有沒有與方剛一起合謀毒害張雪芹?張雪芹失蹤當晚有沒有去找過陸廷榮?張雪芹最後是不是陸廷榮打死的?這一係列的問題都需要找到他們才能定下來。方剛的話,我們現在隻能信一半。他完全有可能避重就輕,甩鍋卸責。”

王亞雷說:“陸廷芳與方剛合謀的可能性比較大,那包激素在他們共同居住的地方發現的。要是如同方剛所說,陸廷芳阻止方剛投毒,她為什麽不將那包東西拿走?方剛要是真愛陸廷芳,在這種時候,他會覺得反正自己已經完蛋,為了保住陸廷芳,完全有可能包庇,一個人攬下所有罪責。可惜他想得太幼稚了,我們不可能放過任何一個有罪的人。”

“王亞雷說得很對,這個陸廷芳找到後,特別需要注意方式方法。”

王亞雷說:“我領命去找陸廷芳。”

“好的,你帶兩個人一起去吧。”

王亞雷帶著兩人一起開了一部車去陸廷芳家。她家在縣城中心小學對麵的一個小區,那個住宅區是剛剛修建的,小區大門看起來非常排場大氣,大門兩旁還各站著一名年輕的保安。

陸廷芳住在3幢1單元502室,王亞雷將車子停在樓下,從樓梯爬上五樓,敲門之後整了整警服。

門開了,一個穿著花格子連衣裙的女人出現在王亞雷麵前,王亞雷說:“我們是刑警隊的,你是陸廷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