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斯科對珍妮認路的本領驚歎不已,就像對她喜歡走路一樣感到歎服。頭一兩天,她步行,而他騎馬。她隻是個小妞兒,他卻是個成年人,何況還是個副司法官,因此他總有些過意不去。他對她說,他歡迎她騎到馬背上來。她幾乎沒有什麽重量,再說,他們走得很慢,不用擔心累著馬。
然而珍妮不想騎馬。“我在地上走,你隻要能跟上就行。”她說。自然,一個騎馬的人跟上一個步行的小姑娘,是不成問題的。羅斯科感到挺鬆心,對這次出門也有點兒興趣了。天氣很好,他隻需要在馬小跑著的時候,思考一下問題。他考慮得最多的是,當他突然碰到七月並把消息告訴他時,他會怎樣地大吃一驚。
珍妮不僅能指出該怎麽走,而且在捕捉獵物時更能顯示出她的高超本領。晚上他們一停下來宿營,她就不見了,五分鍾後她回來時,不是帶回來一隻兔子,便是一隻負鼠或者兩隻鬆鼠什麽的。她還會捉鳥。有一次,她回來時提了一隻羅斯科從未見過的肥肥的灰鳥。
“這是什麽鳥?”他問。
“草原雞,”珍妮說,“有兩隻,跑了一隻。”
他們把那隻草原雞吃了,鮮美的味道趕得上羅斯科吃過的普通雞的味道。珍妮用牙把骨頭咬碎,吸裏麵的骨髓。
從羅斯科的角度看,她唯一的麻煩是,一到晚上就被噩夢折磨,啜泣不止。羅斯科以為她冷,就把毯子借給她,結果無濟於事。即使用毯子裹著,她還是哭泣。正因如此,她睡眠不足。黎明前,當他醒來時,總看到珍妮已經坐起來,邊撥弄火邊用手指抓腳踝。她當然是光著腳的,因而每天走路時腳踝和小腿就被粗糙的草葉割破了。
“你從來沒穿過鞋嗎?”有一次他問道。
“從來沒有。”珍妮若無其事地說。
隻有在過較寬的河時她才爬上馬來,因為她不喜歡涉深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