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科对珍妮认路的本领惊叹不已,就像对她喜欢走路一样感到叹服。头一两天,她步行,而他骑马。她只是个小妞儿,他却是个成年人,何况还是个副司法官,因此他总有些过意不去。他对她说,他欢迎她骑到马背上来。她几乎没有什么重量,再说,他们走得很慢,不用担心累着马。
然而珍妮不想骑马。“我在地上走,你只要能跟上就行。”她说。自然,一个骑马的人跟上一个步行的小姑娘,是不成问题的。罗斯科感到挺松心,对这次出门也有点儿兴趣了。天气很好,他只需要在马小跑着的时候,思考一下问题。他考虑得最多的是,当他突然碰到七月并把消息告诉他时,他会怎样地大吃一惊。
珍妮不仅能指出该怎么走,而且在捕捉猎物时更能显示出她的高超本领。晚上他们一停下来宿营,她就不见了,五分钟后她回来时,不是带回来一只兔子,便是一只负鼠或者两只松鼠什么的。她还会捉鸟。有一次,她回来时提了一只罗斯科从未见过的肥肥的灰鸟。
“这是什么鸟?”他问。
“草原鸡,”珍妮说,“有两只,跑了一只。”
他们把那只草原鸡吃了,鲜美的味道赶得上罗斯科吃过的普通鸡的味道。珍妮用牙把骨头咬碎,吸里面的骨髓。
从罗斯科的角度看,她唯一的麻烦是,一到晚上就被噩梦折磨,啜泣不止。罗斯科以为她冷,就把毯子借给她,结果无济于事。即使用毯子裹着,她还是哭泣。正因如此,她睡眠不足。黎明前,当他醒来时,总看到珍妮已经坐起来,边拨弄火边用手指抓脚踝。她当然是光着脚的,因而每天走路时脚踝和小腿就被粗糙的草叶割破了。
“你从来没穿过鞋吗?”有一次他问道。
“从来没有。”珍妮若无其事地说。
只有在过较宽的河时她才爬上马来,因为她不喜欢涉深水。
“怕那些咬人的乌龟,”她说,“要是让龟咬了,我就得死。”
“它们爬得很慢,”罗斯科说,“很容易就能把它们掀翻。”
“我老梦见它们,”珍妮将信将疑地说,“它们不停地朝我爬,我跑不动。”
除了咬人的乌龟和睡眠,她似乎无所畏惧。有许多次他们走着走着,就会见到响尾蛇盘卧在路上,并向他们发出咝咝的叫声,而珍妮连看都不看它们一眼。老曼菲斯可比她怕蛇,罗斯科则比他们二者更怕。他曾听说一个人被一条爬到树上的响尾蛇咬了。据说那条蛇从一根树枝上掉下来,恰巧掉到那个人身上,咬了他的脖子。罗斯科想象着让一条蛇掉到脖子上该有多瘆人。他尽量少从树枝下边走,越往西走树木越少,他便放心了。
他们走的这条路相当好,因为他们每天总能遇上三四个过路人,有的时候更多。有一次他们还遇见一家人坐在大篷车里慢慢走着。那是一个大家庭,简直像一座小城在搬家,把家畜也算上就更像了。赶车的老人不喜欢说话,可他老婆很喜欢说。
“我们从密苏里来,”她说,“我们要往西去,什么时候想停,就停下来。我们有十四个孩子,想办个农场。”
马车上坐着八九个小孩子,他们目不转睛地看着罗斯科和珍妮,安静得如同猫头鹰。
有几次他们遇见了往东去史密斯堡的士兵,士兵们寡言少语,见面时没有说什么话便过去了。罗斯科曾试着打听七月的去向,但士兵们说他们要做的事比注意一个阿肯色的司法官重要得多。
珍妮很怕见人。她眼力好,行路人过来时,通常罗斯科还没有看见,她就先发现了。一见有人过来,她立即飞身离开大道,躲到深深的草丛里,直至他们走远。
“你干吗躲起来?”罗斯科问,“那些兵又不是抓你的。”
“比尔可能和他们在一起。”珍妮说。
“比尔是谁?”
“比尔,”她又说了一遍,“他把我卖给了老山姆,我再也不跟他了。”
她坚持见人就躲,而罗斯科有时则不得不承认她躲得好。一路上遇见了不少粗野的人。有一天,他们碰到两个肮脏不堪的人,胡子上满是油垢,带着六七支枪。他们叫住罗斯科,问他要烟叶,罗斯科当时很忧虑。他没有带烟叶,那两个人不相信,而且好像为那件事要与他发生争执。
“我看你是在骗人。”一个人说。他是个小个子,有一双阴毒的小眼睛,看上去比他的大个子伙伴更可怖。他的伙伴个头儿大得像头公牛,但对他们的对话不感兴趣。
“一个人赶路怎么能没有烟抽呢。”小个子说。
“我一抽烟就不舒服,”罗斯科说,“我不得不戒掉。”
“你要是真的什么都没有,那我们就把你当烟抽了。”小个子心怀叵测地说。
那两个人走后,罗斯科很快就忘记了他们。天气异常闷热,偶尔还能看见西边的闪电。他没精打采,只想睡会儿觉。
过了一会儿,他觉得像是少了什么,这才发现珍妮不见了。一般说来,生人一走她就出来了,曼菲斯很信任她,总像只老实的山羊似的跟在她后面。
但这一次它跟丢了所跟的人。罗斯科向四周看了看,连个人影也没有。原野一望无际,他能看到数公里以外的地方。剩下他一个人,连方向都搞不清了,他害怕起来。虽然珍妮睡觉不安生,但他现在很依赖她。他喊了一两声,没有回答。能看到那么远的地方反倒使他有些惊慌。他生长在树繁林茂的地区,很不习惯这一望无际的平川。他心中思忖,在这么空旷的地方,怎么能把珍妮丢了呢?他在马背上坐着等了一阵子,希望她会冒出来,但她没有出现。最后,他只好慢慢悠悠地朝前走去。
一小时过去了,又是一小时,罗斯科再三思考是如何把珍妮丢了的。她肯定是被蛇咬了,她从来不把蛇放在心上。她可能就在他身后这条路的什么地方,正在死去。
如果她再不出现,他就有责任把她找回来,同时,太阳即将消失,暴风雨迫在眉睫,事不宜迟。
他掉转马头,一路往回跑,还没出二十步,珍妮便从一个树丛后面蹿出来,跳上了马。
“他们跟着呢,”她说,“我一直在看着,他们想杀你。”
“啊,就是杀了我,也找不到烟叶。”罗斯科说。
诚然,就凭小个子那贼眉鼠眼的样子,罗斯科也不难相信他们会来伤害他。他掉转马头,让它快跑起来,但珍妮猛地拉住了缰绳。
“他们在咱们前边,”她说,“你刚才慢慢走的时候,他们绕到前边去了。”
罗斯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不知所措。视野内没有一棵树,离史密斯堡又那么远,他真不知道他们在这么空旷的地方怎么打埋伏。
“妈的,”他失望地说,“我连往哪儿都定不下来。”
珍妮指了指北边。“上那儿去,”她说,“那儿有个溪谷。”
罗斯科看不出一个溪谷有什么用处,但他还是采纳了她的建议,没命地往北骑去。曼菲斯被马刺刺了一下,猛地一惊,一旦跑起来,它便专心致志地向前奔去。
珍妮再一次说对了。跑了约一公里,他们便到了一个小溪谷。罗斯科停住马,向周围望了望,这里空无一人,他又茫然了。下一步该怎么办?
“你会打枪吗?”珍妮问。
“哦,我打过枪,”罗斯科说,“在史密斯堡没有什么人可以打。有的时候我和七月打打南瓜或者瓶子什么的。七月的枪法好,我的一般。我想我能打中那个大个子,对那小个子没有把握。”
“把手枪给我,我替你打他们。”珍妮说。
“你打过什么?”他怀疑地问道。
“把它给我。”珍妮说。他慢慢地把枪交给她,她立即跳下马,爬出溪谷,消失了。
五分钟后,他还没来得及解开油布,就下起雨了。闪电直刺地面,大雨滂沱,罗斯科浑身湿了个透。十分钟后,溪谷中间便汇成一条小河,其实他们骑马进来时谷底还干得起粉尘哩。雷电交加,天黑了下来。
罗斯科对出远门还从来没有这般厌恶过,连野猪追他时也没有这样讨厌过。只剩他独自一人,天不亮他就会被淹死,或者叫人打死,或许这一切马上就会发生。
他回忆起史密斯堡监狱,那里是何等安全、舒适啊,微醉之后还有把舒服的睡椅,那生活又是何等惬意。他多么希望永远也不要离开那种生活啊!
雨更大了,罗斯科感觉这雨下得不能比这再大了。他没有寻找避雨的处所,因为根本没有可以避雨的地方。浑身让雨水浇透的滋味并不好受,不过可能正是由于这雨,他才免遭那个长着阴毒眼睛的小个子的杀害呢,再抱怨岂不是太蠢了。罗斯科坐着,心里盼着溪谷里的水千万不要升得太高,不然就会把他淹死。
暴风雨实际上只是一场阵雨。十分钟后,雨便小了许多,又过了片刻,连雨点也没有了。太阳已经落山,西边天空的云层下还能看到一条光带。云层越来越薄,那条光带被太阳的余晖映得泛红。随着云层的消失,出现了一抹白光,随即又转变为蓝色,黄昏时的星星已在那里出现。罗斯科下马后站在那里,身上的水一个劲儿地往下滴。他知道必须采取一定的防卫措施,但什么措施也想不出来。他想,这场雨也许已经使那两个人改变了主意,也许其中一个已经被雷电击中。
他还没来得及从这种猜想中得到什么安慰,便听见自己的手枪响了一声。一两秒后又是一声,接着又一声。枪声就在溪谷的北边。既然他身上不会比现在更湿,他便忍不住要弄个水落石出。在这一想法的引诱下,他蹚过谷底的小溪流,爬到溪谷对面。快爬到顶时才发现,一支猎枪的枪口正对着他的脸,离他不足一米远。那个个头儿如公牛的人正拿着猎枪等他。枪在那人手里小如草芥,对着他脸的枪筒却粗如大炮。
“爬上来吧,旅行家。”大个子说。
七月对他说过,绝不可跟子弹上膛的枪闹别扭,他也无意违背七月的指示。他爬到顶上时,看见珍妮与小个子土匪正扭打在一起。他把她按倒在地,骑在她身上想把她捆起来,但珍妮拼命地挣扎。她全身是泥,在又湿又滑的草地里表现出绝不屈服的气概。那个人打了她两巴掌,但在罗斯科看来,那两下子根本无济于事。
握枪的大个子似乎对那两个人的扭打很感兴趣,他走近去看,手里的枪一直指着罗斯科。
“你为什么不开枪打死她?”他问小个子,“她总想打死你。”
小个子没有回答。他气喘吁吁,继续费力地企图将她的手腕捆住。
罗斯科不得不赞扬珍妮的勇气。整个情况已显得没有什么希望了,但她仍在挣扎,一得手就抓那个人。最后,大个子用脚踩住了她的一条胳膊,他的伙伴才捆住了她的手腕。小个子又捆了两下,然后坐到一边喘气。他转过头来看着罗斯科,两只眼睛和原来一样阴毒。
“你从哪儿弄来的这个兔崽子?”他问,“我他妈的差点儿叫她打中,哈托就叫她打中了。”
“我们从阿肯色来。”罗斯科说。他想,他真蠢,让珍妮把他的枪拿去,因为他毕竟是个副司法官。可话又说回来,如果他开枪,那两个人准会还击。
“咱们把他们毙了,把马带走吧。”大个子哈托说,“咱们今天下午就该这么干的,那样就省事多了。”
“是呀,那么一来,浑蛋士兵就会发现他们,”另一个说,“你可再也不能把尸体随便扔到路上了,早晚会叫人发现。”
“吉姆,你太神经质了,”哈托说,“这儿不是大路,而且离印第安人保留地那么近。干脆把他们打死,看看他们还有什么,拿走得了。”
“他们有东西吗?妈的,”吉姆说,“去把马牵来。”
哈托把曼菲斯牵了过来,然后两个人花了好几分钟时间,翻他的铺盖卷儿和鞍袋。其中一个用枪指着罗斯科,另一个则把鞍袋里的东西胡乱倒在湿草上。结果令他们大失所望。
“好啦,吉姆,我说过在他们身上打主意是白费力气。”哈托说。
“至少还有匹马呢。”吉姆说。说完,他阴毒地看了看罗斯科。
“把衣裳脱了。”他说。
“什么?”罗斯科问。
“把衣裳脱下来。”那个人重复了一句。他把掉在地上的罗斯科的枪拾了起来,指着他。
“干吗要脱衣裳?”罗斯科问。
“哦,你的内衣也许我能穿,”吉姆说,“你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
罗斯科被迫脱去所有的外衣。脱皮靴时,他万分焦虑,因为靴子湿成这样,一旦脱下来,再穿就难了。可是,要是他死了也就无所谓了。当他脱连裤内衣时,感到十分尴尬,因为珍妮正坐在一旁看着。她遍身泥污,默不作声。
小个子怀疑罗斯科在内衣里藏着钱,坚持让他脱掉。哈托用枪口捅了捅他,这可不能不认真对待。他把内衣脱了下来,赤条条地站着,希望珍妮别看他。
他们叫他脱光衣服之前,就发现了他那个旧钱包里的三十块钱——他一个月的工资,也是这次出门的全部盘缠。但他们不死心,认为他肯定不止那点儿钱,于是用小刀把他的衣服一件件都割开了。
“我只有那三十块钱。”他说了许多遍。
“你可不是头一个撒谎的人。”吉姆边说边用手摸他的裤缝,看看里面是否缝着钞票。
罗斯科吓坏了,因为这些被拆毁的衣物是他的全部财产。可当他想到他反正快要死了,心里又好受了些。不过他们让他一丝不挂地站着,实在太叫人难堪了。
那两个人没有看守珍妮,因为他们想从他的鞍袋里搜出钱来,干得太专心致志了。就在他们把她抛在脑后时,她悄悄地迅速进了深草丛。吉姆背对着她,哈托正在给罗斯科那块旧怀表上发条。罗斯科恰巧发现珍妮神不知鬼不觉地爬走了。他们捆住了她的手,却忽视了她的脚。说时迟那时快,她撒腿便跑。趁着天黑,一转眼她便钻进了溪谷北边深深的草里。她逃走时无声无息,但哈托肯定意识到出了什么事,因为他突然转身打了一枪。罗斯科吓得倒退了两步。哈托的枪又响了,吉姆也转过身去,拔出别在皮带上的枪——罗斯科的左轮——连开三枪。
罗斯科朝昏暗的野外看了看,没有珍妮的身影。两个土匪也看了看,一无所获。
“你说咱们打着她了吗?”吉姆问道。
“没有,”哈托说,“她跑到深草窝里去了。”
“那,有可能打着她。”吉姆说。
“我还可能是李将军呢,可我不是。”哈托厌恶地说,“你为什么不把她的脚绑上?”
“你为什么不去绑?”吉姆反驳道。
“我又没坐在她身上。”哈托说。
“你看着这个,我去抓她,”吉姆说,“我发誓抓住她以后她就别想再逃跑。”
“算了吧,你抓不住她。”哈托说,“天这么黑,你去抓?忘了她是怎么打咱们埋伏的吗?要是她的枪法稍好一点儿,咱们早成死尸了,要是她在哪儿藏着支枪,咱们还是要成死尸的。”
“我不怕她,”吉姆说,“妈的,我真该用枪筒敲她两下。”
“你早该打死她,”哈托说,“我知道你想打她的主意,可你看结果是什么。那姑娘跑了,这个副司法官只有三十块钱,还有这么件脏衣裳。”
“她走不远,”吉姆说,“咱们在这儿扎营,明天一早去找她。”
“你找吧,我走了,”哈托说,“那么个小个头儿姑娘不值得追。”
他话音未落,一块不大不小的石头风驰电掣般飞了过来,正好打中他的嘴。惊恐之下,他一屁股坐到地上。石头砸烂了他的嘴唇,鲜血顺着下巴直往下淌。又一块石头砸在吉姆的肋骨上,他掏出手枪朝石头飞来的方向一连开了几枪。
“哎,别浪费子弹了。”哈托说完,吐出满满一口血来。
又飞过来两块石头,都是朝吉姆打来的,一块击中他的胳膊肘儿,使他疼痛难忍,另一块从他头顶飞了过去。
哈托觉得这件事挺古怪,他坐在泥泞不堪的地上边狂笑边往外吐血。吉姆为了躲避石头,猫起了腰,手枪也收了回来。
“这下子可全完了,”哈托说,“咱们跟一个小不点儿姑娘打石头仗,让她赢了咱们。消息一旦传出去,咱俩就别想再干这一行了。”
他朝罗斯科看了看,他站在那里呆若木鸡。有块石头差点儿打中他,但他不想动,以免影响珍妮瞄准。
“妈的,我要是逮住她,非让她后悔跑得太慢不可。”吉姆说完,手又扣住扳机。又飞过来一块石头打在他肩膀上,他的枪走了火。盛怒之下,他朝黑暗里连连开枪,直至子弹打尽。
“看来咱们非打死这个副司法官不可,”哈托说,他用一根带血的指头摸了摸一颗松动的牙齿,“他要是把这件事张扬出去,咱们劫道的名声可就彻底给毁了。”
“那你为什么不起来帮我去追她?”吉姆生气地问。
“我想,咱们干脆坐着,让她把咱们砸死算了,”哈托说,“谁叫咱们这么窝囊呢。你老是怕这个副司法官,可他还没有一只鸡厉害呢,下次你也许就会听我的话,叫你开枪就开枪了。”
吉姆把手枪弹膛打开,想再装上些子弹。他一边躲着石头,一边眯着眼往黑暗里张望。又一块石头低低地飞了过来,他连忙转身,石头打在屁股上,打掉了三颗子弹。
罗斯科感到有了希望。他想起珍妮带回营地的那些猎物,也许恰是它们使她的技艺达到如此高超的地步。他盼望在他们杀死他之前,她最好朝他们的脑袋打。
哈托比吉姆镇定得多。他走过去,拿起手枪准备改变局势。
“告诉你,吉姆。”他说,“你在这儿坐着吸引她的火力,我来上几颗大型铅弹。月亮出来以前,她要是还没有把你的脑袋打烂,我就能找个好角度打她,至少也能把她赶得远些,让她的石头扔不到这儿。”
就在他把手伸进鹿皮外衣口袋取子弹时,奇迹——罗斯科认为的奇迹——发生了。他站在那儿,全身是水,一丝不挂,心想用不了多大工夫他就会被人害死——除非那个瘦小的、手里只有石头的姑娘能打败两个持枪的汉子。他相信自己定死无疑,因而对眼前发生的事漠不关心,对珍妮救他的可能性几乎不抱什么希望。
谁也没有看见七月过来。哈托从口袋里往外掏子弹;吉姆正摸他刚才掉到泥里的那三颗子弹;罗斯科则正瞅着最让他讨厌的吉姆,并盼着能有块石头飞来砸在吉姆的天灵盖上,把他的头砸开瓢。这虽然阻止不了哈托把他打死,但看见吉姆的头首先开瓢总是一点儿安慰吧。
吉姆、哈托和他几乎同时发现突然出现了一个原来并不在场的人。是七月约翰逊。他站在吉姆身后,手枪的保险打开了。
“你用不着那些子弹了,”七月冷冷地说,“让它们在那儿搁着吧。”
“喂,你这个婊子养的,”吉姆说,“谁给你权利用枪对着我?”
吉姆抬头看了看,而就在这一刹那,罗斯科一直在等待的那块石头飞了过来,正中吉姆的咽喉。他的手枪脱了手,他也向后倒在地上,躺在那里用手紧紧地捂着脖子,拼命地吸气。
哈托手里有两颗子弹,但还没有来得及装进枪里。“我从前也有过坏运气,可都没有糟成这个样子。”他没理七月,而是对着罗斯科说,“你就不能叫那个姑娘别再扔了吗?”
罗斯科无论如何也没法儿相信眼前的一切,他觉得他的思想好像慢了一两步,整个过程怎么也连接不起来。
“你是打算穿上衣裳,还是就那么站着?”七月问道。
那声音像七月,模样也像七月,罗斯科这才被迫承认自己获救了。他刚才一直在使自己适应即将到来的死亡,他身体的一部分肯定已经到彼岸去了,因为他现在感到又茫然又迟钝。一般情况下,他准不会就这样赤条条地站在泥泞的草原上,但是,从某些方面来说,这样站着要比把他那支离破碎的生命捡回来容易些。这意味着,他要实实在在地先把支离破碎的衣服捡起来。
“他们把我的衣服割烂了,”他对七月说,“我不知道靴子湿成这样还能不能穿上。”
“乔,把手铐拿来。”七月说。
乔拿着两副手铐走了过来。看见光着身子的罗斯科,他吓了一跳。
“我还从来没见过这么些个小孩子呢,”哈托说,“这个也会扔石头吗?”
“谁在扔石头?”七月问。刚才他正要走过来时,石头便开始往这边飞过来。扔石头的准确性使他暗暗惊叹,他在一旁观察了几分钟,看看她扔的结果如何。
“是珍妮,”罗斯科说着,把他那件最好的衬衣——多少还残存着些布片——系上,“她是在打野兽的时候练出来的。我们吃的东西全靠她去找。”
七月立即将吉姆铐起来,这时他正疼得在草丛里打滚儿。那一下好像打坏了他的气管,因为他像个将要淹死的人一样,拼命地吸气。
“你可以把我打死,但不能用他妈的铐子铐我。”七月走近时,哈托说。
“这位是七月约翰逊,我绝不跟他斗。”罗斯科说。罗斯科说不出来为什么对哈托还挺友好,尽管哈托一直想把他打死。
哈托没有反抗,也没有上铐,原因很简单,他的手腕太粗,手铐不够大。七月不得不用一根马鞍上的绳子将他捆住,而用绳子捆人是七月一贯忌讳的。像哈托这么大的个子,如果他不停地用力,什么样的绳索或生牛皮绳也早晚会被挣断。
虽然罗斯科的裤子尽是窟窿,可他还是设法将它穿在了身上。正如他预见的那样,靴子怎么也穿不上了。乔过来帮他的忙,两个人穿也不见得更有效些。
“你开枪开对了,”乔说,“我们已经宿营了,可是七月听出了你那支枪的声音。”
“啊,是吗?”罗斯科说。他不想承认那几枪是珍妮打的。
将那两个人铐绑后,七月把他们弄到马背上,又把他们的脚捆在马镫上。他久闻吉姆与哈托的大名,因为这两个人在过去一两年里,一直在东得克萨斯剪径,主要抢劫当地居民,有时也杀害进行反抗的人。七月原以为他总算找到了罗斯科,并没有料到会捉住这两个土匪。现在,在他向罗斯科询问他一直想问的有关爱尔迈拉的问题之前,必须先处理这两个人。还有那个扔石头的——罗斯科叫她珍妮。珍妮为何跟着罗斯科走?她在何处?石头不飞了,却没有人露面。
危机既然已经过去,罗斯科开始感到有许多难以说清楚的事有待他做出解释。这几天他已将爱尔迈拉和她过去的事忘到了九霄云外,而他来得克萨斯的主要原因偏偏又是为了此事。他还不得不向七月说明他为什么和一个小姑娘同行。虽然最好是先谈七月出现的这一奇迹,但七月不想多谈。
“我当时根本没想到你会来,”罗斯科说,“可你真来了,还用枪对着他们。”
“这条路是从史密斯堡去得克萨斯的主要通道,”七月指出,“我要找你,非走这条路不可。”
“是的,可我并不知道你在找我呀,”罗斯科说,“你平常又不怎么找我。”
“桃子给我来了信,说你来了。”七月说。在能与罗斯科单独谈话之前,他只打算说这么多。
“我们叫你抓住了,下一步怎么办?”哈托说。他不喜欢别人谈话时把他搁在一边。吉姆还在使劲喘气,没有心思说话。
“你说有个小姑娘?”七月问。
“嗯,珍妮。”
“把她叫出来。”七月说。
罗斯科憋足了劲儿,别别扭扭地大声冲着黑暗说:“出来吧,七月在这儿!”接着又同样大声地补充道,“没事了,他是司法官,我就是给他干活儿的。”
黑暗里没有动静,也没有珍妮的影子。罗斯科看出七月有些不耐烦,这使他紧张起来。他记得这天下午珍妮失踪的那两个小时。她要是以为七月会等她两个小时,那她对这个人可以说是一无所知。
“出来吧,我们把那两个人捆住了。”他虽然这样说,心里可没有期望珍妮会听他的话。
她没有出来。除了两公里外的几只土狼在嚎叫,什么声音也听不见。
“我怀疑那个姑娘身上有印第安人的血,”哈托说,“老实说,她打了我们的埋伏,她的枪法要是和她的石头一样准,我们早就死了。”
“她怎么了?”七月问,“她干吗不出来?”
“不知道,”罗斯科说,“她也许不喜欢见生人吧。”
七月心想,这件事真跷蹊。罗斯科从来就不是那种与女人在一起瞎混的人,事实上,在史密斯堡,他躲避某些寡妇的本事还得到了好评呢。现在,他却和一个小姑娘在一起,她扔石头的准确度都能超过大多数男人的枪法。
“我可不想在这儿过夜,”七月说,“她有马吗?”
“没有,可她能走很远,”罗斯科说,“她一直不费什么力气地在我前边走。咱们去哪儿?”
“去沃斯堡,”七月说,“那儿的司法官见抓住了这两个人,一定会满意的。”
“那可不,那个龟孙子当然满意啦。”哈托说。
罗斯科极不情愿撇下珍妮离开,但他又想不出别的办法来。七月用一根绳子把那两个土匪的马拴在一起,由他牵着,并吩咐罗斯科与乔紧紧跟在他们后边。阴云又布满了天空,黑得几乎伸手不见五指,但这没有妨碍七月急促赶路。为了使这两个土匪伏法,他不得不偏离自己前进的方向,但不这么做又能怎么办?
约莫走了一小时,突然有人从后面跳上了罗斯科的马,吓得他头发都奓了起来。在那可怕的一刹那,他还以为吉姆逃脱了,要过来把他掐死或用刀把他捅死呢。曼菲斯也吃了一惊,跳到了乔的马旁边。
这时,他听见身后有人喘气,他知道是珍妮。
“我实在跟不上了,”她说,“心想他会慢下来,可他一直这么快。”
乔看见了罗斯科身后的小姑娘,惊异得话都说不出来。他难以相信,扔石头的那个人竟是个小姑娘,但他亲眼看见石头打中了那两个人。一个小姑娘怎么能扔得那么有劲儿、那么准?
七月挺欣赏哈托那支枪,他给它上了子弹,把它横放在马上,心想这么一来,这两个俘虏想闹事的话,就不得不三思了。他只有一个想法——回沃斯堡把这两个人交给当地司法官,然后立即去找爱尔迈拉。
他们骑了一个通宵,天蒙蒙亮时,离沃斯堡只有不到八公里了。他回头看了看两个俘虏,惊讶地发现了罗斯科身后多了个小姑娘。她年龄很小,两条光腿瘦得像鸟腿一样。她握着缰绳,罗斯科则歪在鞍角上睡觉。她还目不转睛地盯着那两个毫无困意的俘虏。七月下马检查,发现捆哈托的绳扣真的有些松了。
“你就是珍妮吧。”他对姑娘说。她点了点头。七月将那支枪交给她,然后把哈托再捆了一次。
“天哪,别给她,她会把我们打成两半的。”吉姆说。他的嗓子发出了沙哑的抱怨声,他说话时仍然很痛苦,但小姑娘手里的那支枪显然使他更痛苦。
乔挣扎着醒了过来,一看见七月把那支枪交给了那个小姑娘,心里便愤愤不平。她并不比自己大,还是个女的。他想,枪应该交给他才是。
“你一点儿也不给人方便,是吗?”再次被七月捆住时,哈托说。血污沾满了他的嘴和胡子,弄得一塌糊涂,但他好像很乐和。
“不给。”七月说。
“他们要是不吊死我们,你可得防着吉姆,”哈托说,“吉姆可不喜欢人家用枪指着他,他复仇心挺强。”
吉姆的确像个复仇心切的人。他盯着那个小姑娘,眼睛里闪烁着仇恨。他的目光能令许多人避而旁视,小姑娘却横眉冷对地盯着他。
罗斯科一直瘫在马上,鼾声如雷。他醒过来时,已经到了沃斯堡城郊。直到七月把两个俘虏交给司法官,罗斯科才明白自己还活着。
刚进城时,珍妮总想跳下马逃走。见到行人与车马熙来攘往,她显得局促不安,但还是坚持住了。七月找到一家车马店,他感觉该歇歇马了。开店的是个女人,她好心地主动为两个小孩准备了早餐。早餐是玉米饼和腌肉,他们坐在门外的大澡盆上把早餐吃了。
罗斯科那身衣服简直成了布条条,老板娘看见他时忍俊不禁。她说如果再给她五毛钱,她就把衣服补一补,但罗斯科拒绝了,因为让她补衣服的话,他没有可替换的。
“这个城看上去可真大,”罗斯科说,“我还是买几件衣服穿吧。”
“五毛钱可买不来,”那个女人说,“这个姑娘穿的也是‘麻包袋’。你买衣服的时候也给她买件像样的穿。”
“啊,我会买的。”罗斯科说,因为珍妮的衣服确实不像样。
珍妮感到沃斯堡不同寻常,她已经不再害怕,而且兴致勃勃地观察着这一切。
“那姑娘是你的女儿吗?”女人问。
“不是,”罗斯科说,“上星期我才遇见她。”
“呵,她是人家的女儿,更该穿得好一点儿。”女人说,“那个男孩子穿得还可以,你怎么待姑娘那么小气?”
“没有机会,”罗斯科说,“我是在野地里找到她的。”
那个女人的脸本来就红,听他这么一说,她气得脸更红了,“我简直不明白你们这些男人。”说完,她走进屋里,砰的一声关上了门。
“你在哪儿找到她的?”七月说。
“其实我没找她。”罗斯科说。他感到自己的处境不佳,不管他干什么,人们显然总往最坏处想。毫无疑问,倘若在沃斯堡,准会传出这样的流言——他不按命令行事,反而与他能找到的第一个年轻姑娘一同逃走了。
“她逃出来后就跟我来了。”他补充道。七月对此不置可否。
“一个混账老头子打她,狠狠地使唤她,她就逃出来了。”罗斯科进一步解释道,“咱们去酒吧行吗?我太馋啤酒了。”
七月带他到一家酒吧,给他买了瓶啤酒。虽然现在他已与罗斯科单独在一起,可他迟迟不愿意提及爱尔迈拉,连听到她的名字都让他痛苦。
“爱尔迈拉怎么了?”他终于开口说道,“桃子说她走了。”
“嗯,桃子没说错,”罗斯科说,“她要是没有走,就是藏起来了,或是让熊吃了。”
“你见有熊去过的迹象吗?”七月问。
“没有。”罗斯科承认。
“这么说熊没有吃她。”七月说。
“她可能坐运酒船走了。”罗斯科边说边往酒杯后面躲。
“我不明白,为什么?”七月低声地说,像是在喃喃自语。他想不出为什么。在他的记忆中,他从未做过令她不高兴的事,从未打过她,甚至从来没有对她粗声粗气地说过话。若是什么理由都没有,一个女人又为什么要走呢?当然,说什么理由都没有,也不尽然,一定是有理由的,只是他不知道罢了。他已意识到她不喜欢他,但既然不喜欢他,那又为什么嫁给他,他无从知道。有几次桃子的确暗示过,人们结婚是出于某种动机而不是出于喜欢。不过人人都知道,桃子这个人一向愤世嫉俗。
直到在这个酒吧里,他才想起了桃子的暗示。爱尔迈拉也许从来就不喜欢他,她也许是出于某种她不愿言表的动机才与他结婚的。想到这里,他感到十分悲伤。
“我走以后,你跟她说过话吗?”他问罗斯科。
“没有。”罗斯科说。
一连五分钟,七月一声不吭。罗斯科心里翻来覆去想找个借口,说明他为什么没有去见爱尔迈拉,但事实是,他压根儿就没有想到去看她。他只好慢慢地品酒。
“杰克呢?”他问道。
“到南方去了,”七月说,“他正和一个牛群往这儿来吧。我想去找爱尔迈拉,找到她以后再找杰克。”
他从兜里摸出零钱,付了酒钱。“你最好带着小家伙们回阿肯色去,”他说,“我去追爱尔迈拉。”
“我跟你一块儿去。”罗斯科说。他好容易才找到七月,万不能再离开他了。来的路上已经遇到了许多麻烦,如果他一个人回去,也许会遇上更糟的麻烦事。
“如果咱们出房钱,那个女人就会让小姑娘住下。”七月说,“你去买几件衣服,穿着你这身衣服上路,还不让人笑掉大牙。”
车马店的那个女人同意让珍妮留宿,每月三块钱。七月预付了两个月的费用。当珍妮知道她要待在沃斯堡时,没有说话。那女人兴高采烈地对珍妮说要给她买新衣服,但她坐在澡盆上一言不发。
女人还建议让乔也住下,而且免费,只要他肯帮着干些车马店里的杂活儿就行。七月有意这样办,但看见乔那副不高兴的样子,便决定带他同行。罗斯科回来了,身上的新衣服紧绷绷的。要是能穿着这种衣服走路,那才怪呢。
“我看哪,到不了圣诞节你就把衣裳撑破了。”车马店老板娘大笑着说,“你穿着它,就像穿了一身烟筒。”
“要买黑的就只能这样,”罗斯科说,“这是最合身的了。”
离开珍妮,他心里很难过。如果老山姆康复后跟踪他们,来到沃斯堡找到了她,那该怎么办?他给了她两块钱,但珍妮摇了摇头。他们骑马离去时,她仍旧坐在澡盆上。
她没有跟着来,乔感到高兴,因为有她在场总显得他办事水平不高。
但他高兴的时候并不长。当天晚上,他们在离沃斯堡三十公里的草原上宿营。因为他们两边都有赶牛群的牛仔扎营,七月认为睡觉时可以不必有人警戒。他们能听见值夜班的牛仔对牛群唱歌的声音。
清晨,乔睁开眼时,看见珍妮正在火堆旁蹲着,身上还穿着那件“麻包袋”。连七月都没有听见她来。七月睡醒时,她把他给那个女人的六块钱交给他,七月惊愕地把钱接过来。乔觉得气不打一处来。一个小姑娘没有得到七月的许可就来了,太不像话。如果印第安人把她抓走,他是第一个不会可怜她的人。但是他想,假如真有印第安人,他自己可能更容易被抓走。小姑娘敢在夜间跟着他们在草原上走,他可做不到。
整整一天,小姑娘自己在后面跟着,从不掉在后面太远。这个小姑娘跟乔在史密斯堡见到的所有的小姑娘都不一样。那些小姑娘没有一个能跟他们走上五分钟的。乔不知道该拿她怎么办,七月也不知道,就连当初找到她的罗斯科也同样束手无策。不久,他们便在草原上走了很远,人人都知道他们后面跟着个小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