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天,奧古斯塔斯花了半天時間尋找藍鴨的蹤跡。藍鴨很有膽略,那天晚上他帶著羅麗娜從驚散的牛群裏穿過,他們的足跡已被上千頭牛的蹄子破壞了。這一招相當高明,敢用這一辦法的人實在不多。
奧古斯塔斯多年沒有這樣下功夫追蹤人了。他騎馬走了整整一個上午,邊找邊回想他最後一次追蹤的人,為的是給自己增添些成功的希望。最後一個人好像是韋布斯特·威特,一個本領不大的盜馬賊。此人曾一度在布蘭科一帶偷馬。一天,他與考爾去追這個人,並在日落前抓住他,將他吊死了。那一次跟蹤很容易,因為他帶著偷來的四十匹馬。
關於韋布斯特·威特,他記得最清楚的是,這個人個子很高,他們是在一片灌木地帶抓獲他的,因而隻能在一棵低矮的樹上吊死他。當時的情況是要麽就在那棵樹上吊死他,要麽帶他回去。考爾反對將他帶回去,他認為立即實施的製裁,才是真正合理的判決。在那些年月裏,他的看法是正確的,因為他們若不處置,就隻有依靠巡回法官,而那些法官往往走不到那裏。
“咱們把他帶回去,他就會賄賂獄卒,或者挖洞逃跑,或者出別的差錯,那就要再一次去抓他。”考爾說。考爾對於能用絞刑的人絕不實行槍決。而在當時的情況下,奧古斯塔斯也不反對,因為他們匆匆出發,彈藥不夠充足,所在的地區也十分不安全。
幸運的是,當他們把韋布斯特的坐騎趕開時,他的脖子斷了,否則他就會站在那裏笑話他們,因為那牧豆樹枝垂得很低,他的兩隻腳都在地上拖著。
這件事至少發生在十二年前,奧古斯塔斯很快發現,他追蹤的技術已經荒疏。頭三個小時裏他發現的馬蹄印都是帽子溪牧牛公司的馬留下的。他真想回去把狄茲叫來,盡管他知道考爾是不會輕易放他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