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鸽:全三册

第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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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仔们开始谈论黄石河了。他们觉得那里似乎已经到了北极,或者至少是他们这次赶牛北上的终点。在他们的脑海里,黄石河具有一股魔力,部分原因是还没有人真正了解它。杰斯帕·范特还相信了一则谣传,说黄石河与密西西比河一样宽,一样深。一路上人人都试图让杰斯帕相信河水深点儿浅点儿没有关系,只要马能游过去就没有问题,但杰斯帕则认为那种理论违背了普通常识——河水越深,危险性就越大。在他看来,这是不言而喻的道理。他听说潜流能把人吸下去。河越深,就会被吸得越靠下,杰斯帕极度害怕被潜流吸下去。他尤其不想在黄石河里被吸下去。他用旧猪油桶给自己做了两个粗糙的漂浮物,万一黄石河与密西西比河一样深,他过河时就可以使用了。

“我走了这么远,不能只为了在他妈的那条河里淹死。”杰斯帕说。

“那可不是最后一条河,”奥古斯塔斯说,“蒙大拿的边界也不在黄石河。密苏里河还靠北边,那才是条大河呢。”

“要是那样,我可没心思过那条河。”杰斯帕说。这一路上他好像有一半时间用来揣摩被吸入河底会是怎么个难受劲儿。他想让人们理解,他是心甘情愿来冒这些风险的。

“我看如果队长想继续往北走,那你不过密苏里河也不行。”盘子说。杰斯帕对河流的恐惧感刺激着每一个人的神经。没有人愿意过河,但是在整整四千多公里的路程里无休止地议论危险是于事无补的。

“啊,杰克谈到过米尔克河,还有一条河叫玛丽亚斯。”奥古斯塔斯说。

“看来你会得到满足的,”杰斯帕说,“咱们还没走够吗?我可是真想进一家古老可爱的沃斯堡的酒吧。我还想趁我的家人还活着的时候回家呢。”

“那不是咱们的计划,”奥古斯塔斯说,“咱们来这儿是要建立牧场,家长里短的事儿我不感兴趣。我们雇了你一辈子,你真该在离开家以前对乡亲们说声永别。”

“咱们已经到这儿了,下一步该干什么?”大嘴唇问道。这是一个挂在每个人嘴边的问题。一般说来,一次赶牛活动结束后,牛仔们就转身回得克萨斯去,但大多数赶牛人到达堪萨斯便停下来,那里比这儿离他们的家近得多。他们中很多人暗暗怀疑能否一路顺风地回到得克萨斯去。他们当然知道方向,可是立即返回就要在冬天赶路,另外还有印第安人,虽说他们没有找麻烦,但他们回去的时候就有可能跟印第安人干上一仗。

“我喜欢城市,”大嘴唇又说,“不一定非圣路易斯不可,是个镇就行,只要有一两个酒吧能让我进去就可以。我可没有露天过冬的打算。”

考尔知道人心浮动,但他仍然无意停下来。杰克说过,最丰美的土地还要靠北,接近加拿大。没有仔细四处看看就停下来不走,太可惜了。他计划将其余的人留下,自己一个人到黄石河以北做一次长途旅行,但又打消了这个念头,主要是怕印第安人骚扰牛群。虽说一切都很平静,但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高枕无忧。很可能发生残酷的战斗,而他不想在他离开的时候发生那种事情。

后来,他决定派奥古斯塔斯去。“我不想让你成为头一个看到那个地方的人,但是总得有人去看,”他说,“你想去吗?”

“嘿,当然想啦。”奥古斯塔斯说,“让我离开这些枯燥乏味的谈话人,简直太高兴了。我也许会经过迈尔斯城,看看谁家还保存着香槟酒。”

“还是请你先去看看再说吧。”考尔说,“我看迈尔斯城的大街上未必能办起好牧场,我还怕你一旦到了酒吧,就不想再往远处走了。咱们需要找个地方,在冬天到来之前把房子盖起来。带一个人去,万一遇到麻烦。”考尔建议道。

“我能摆脱麻烦,”奥古斯塔斯说,“可是如果我不得不带上一个像杰斯帕那样的废物,只会误我的事。这些放牛娃没有一个是真正野外干活儿的人。在保德河,咱们把最后一个能干人埋了,还记得吧?”

“记得。”考尔说。

“你可别在这个地方办的错事太多,”奥古斯塔斯说,“否则你就变成熊屎了。”

“带豌豆眼去吧,”考尔说,“豌豆眼服从命令。”

“是的,他会那么做的。”奥古斯塔斯说,“我想我要带他去,尽管他说话不多。”

豌豆眼对与奥古斯塔斯一同到北边去探察并不热心,但因为是队长叫他去的,他便将铺盖卷儿捆在马鞍上,准备出发。除了把铺盖卷儿牢牢捆好,他的准备工作主要是磨他那把刀。有一件事豌豆眼是坚信不疑的,那就是,只有傻瓜才在外出时不带快刀呢。很显然,旅途当中总免不了要用刀切点儿东西,或者剥皮和削刮什么的。只要刀磨好了,豌豆眼就算基本准备就绪了。他知道这一路上也别想休息,因为是与奥古斯塔斯同行,他的嘴老是说个没完。不断地听他唠叨就无法放松下来。此外,奥古斯塔斯还总好问问题,他连懂都不懂,更不必说回答了。

这天上午他们出发时正刮着风,一块乌云已经开始在西北方向形成,人们在谈论下雪的事。

“还在孤鸽镇的时候我就说过,咱们要是不赶快动身,就要在冰上过他妈的黄石河了。”杰斯帕提醒大家,“好时光都过去了,看来还是我说得对。”

“即使你说对了,你也是错的,杰斯帕。”奥古斯塔斯边说边往鞍袋里多塞了两盒子弹。

“我想知道为什么,古斯。”杰斯帕说。奥古斯塔斯总找他的碴儿,杰斯帕十分恼火。

“我回来后再给你解释。”奥古斯塔斯说,“走哇,豌豆眼,看咱们能不能找到加拿大。”

他们俩在全体人员的注视下骑马远去。渐渐逼近的乌云使大家感到压抑。波·坎波到外边找什么植物的根去了。

奥古斯塔斯与豌豆眼离开营地两公里后遇见了他。“波,你是个漫游郎啊,”奥古斯塔斯说,“在这片古老的平原上能找到什么好东西?”

“野洋葱头,”波·坎波说,“我想吃洋葱了。”

“我倒挺想来一罐波本威士忌,”奥古斯塔斯说,“不知道咱们俩谁的愿望先得到满足。”

“再见。”波·坎波说。

一天半以后,他们俩骑过一处野草丛生的绝崖,看到了数公里以外的黄石河。他们骑到河跟前时,约有五六十头野牛正在河边喝水。一见两个骑马人,它们四散而逃。那团黑云已经刮走,在他们的眼力所及的范围内,天空碧蓝清晰。那条河水流湍急,但不算深。奥古斯塔斯过河的时候停了一下,俯身捧起水喝了几口,冰凉的河水沁人心脾。

“好甜的水,但比不上波本威士忌。”他说。

“杰斯帕用不着那两个浮桶了。”豌豆眼说。

“他会用的,”奥古斯塔斯说,“他真的紧张起来,就会从马背上掉下去。咱们追一会儿野牛吧。”

“追野牛干吗?”豌豆眼问。波·坎波给他们装备了不少肉,所以他不明白奥古斯塔斯为什么要费劲去追野牛。剥牛皮很费事,况且他与奥古斯塔斯又用不了那么多肉。

然而,要么跟着奥古斯塔斯追,要么落在后边,因为奥古斯塔斯已经飞马朝野牛群追了过去,它们刚跑出两公里远。他很快就把它们轰得重新跑起来,然后他就在它们一边骑马跑着,和牛群离得很近。豌豆眼毫无防备,因而落后了许多。他一直等着听奥古斯塔斯那支大口径枪的轰鸣,但是没有听见。跑了三公里多之后,奥古斯塔斯在一块小高地上静静地坐了下来。野牛还在跑,离他们约四五公里远。

“打着了吗?”豌豆眼问。

“没有,我不是打猎。”奥古斯塔斯说。

“你就是想把它们赶跑,还是为什么?”豌豆眼问道。与往常一样,奥古斯塔斯的行为完全让人摸不透。

“豌豆眼,你还不理解这次外出的意图。”奥古斯塔斯说,“我只是想再追一次野牛,我不会再有多少机会,别人也不会有了,因为很快就没有野牛可追了。这也是一项了不起的户外运动。”

“那些公牛会挑了你。”豌豆眼提醒他,“还记得老巴娄吗?一头公牛挑了他的马,马摔倒了,压在他身上,把他的胯骨压碎了。”

“巴娄的思维太慢,”奥古斯塔斯说,“他就那么冲着它们骑马跑过去,那还不得叫牛挑啦?”

“胯骨压碎以后,他走路也慢了。”豌豆眼说,“不知道巴娄现在怎么样。”

“他搬到塞金去了,或者在那一带的什么地方,”奥古斯塔斯说,“跟一个胖寡妇结婚,生了一群孩子。你应该像他一样,可你现在到了蒙大拿。”

“啊,不让我当光棍儿,我还不干呢。”豌豆眼说。

“你知道这一点并不等于你会享受这一点,”奥古斯塔斯说,“我记得在孤鸽镇你就有个好机会能找个寡妇。”

又提寡妇的事,豌豆眼感到很遗憾。他差不多已经忘记寡妇科尔和他帮她从晒衣绳上收衣服那天的情景。他不明白为什么这件事没有彻底忘掉——他肯定已经遗忘了很多重要得多的事情,然而这件事依然记得,每过一段时间就会在脑海中浮现。假如他和一个寡妇结了婚,他的脑子里就会被这类事情充斥,那他就连思考问题的时间都没有了,甚至不会再有时间磨刀。

“你见过山地人吗?”奥古斯塔斯说,“他们常到这里来捉水獭。”

“啊,我遇见过老基特,”豌豆眼说,“你应该记得,你在那儿。”

“对,记得,”奥古斯塔斯说,“我向来瞧不起基特·卡森。”

“为什么?基特·卡森怎么了?”豌豆眼问道,“他们说他什么都能跟踪。”

“基特虚荣心强,”奥古斯塔斯说,“我容忍不了男人的虚荣,女人的还可以。我年轻的时候要是到这北边来,也会变成个山地人,可是我上了河船去干活儿。在那个时代河船上的妓女穿的衣服还包不住鞍头呢。”

再往北走,他们遇到了更多的野牛,大部分是二三十头一群的。过了黄石河向北走的第三天,他们打死了一头瘸了的小野牛,把牛肝吃了。次日一早他们动身的时候,许多秃鹫和两三只草原狼在四周转悠,等待他们离开牛的尸体。

这天上午天气晴朗,只有一两个小时很凉,很快便阳光灿烂、温暖异常。大地向北延伸,像他们走过的几千公里一样。极目远眺,一片棕黄,野草随风摇曳。

“天哪,考尔到底想要多少土地?”豌豆眼问道,“瞧这一大片,无论对谁来说都够了。”

“你算说对了,很多人见到这么一大片土地就不再往前走,”奥古斯塔斯说,“考尔也会那么做的。可咱们还是再走一两天吧,还没有见米尔克河呢。”

“那条河里流的是牛奶吗?”豌豆眼问。

“我说豌豆眼,你也好好想想,”奥古斯塔斯说,“北方连奶牛都没有,怎么会有牛奶在河里流呢?”

“那他们为什么叫它米尔克?米尔克就是牛奶。”

“傻瓜就是傻瓜,”奥古斯塔斯说,“听了你说话,我马上也变成了个大傻瓜。”

“啊,杰斯帕要是不停地为过河担心,他的精神早晚会垮的,”豌豆眼说,“我想咱们其余的人还能保持头脑清醒。”

听他说帽子溪牧牛公司的人头脑清醒,奥古斯塔斯笑得前仰后合。“不错,他们可以把清醒的头脑保存在顶针里,”他说,“可是有谁身上带着顶针呢?”

西边有一片小高地,奥古斯塔斯骑马跑上去,想看看那个方向的土地怎么样。豌豆眼还是像刚才那样向北一路小跑,没有注意。奥古斯塔斯时常跑开去看风景——他是这么说的——但豌豆眼感到没有必要每次都跟他去。

这时候,豌豆眼听到了马跑的声音,便四处张望,寻找奥古斯塔斯,他还以为奥古斯塔斯又赶跑了一小群野牛呢。然而,眼前的景象立即使他僵在那里——奥古斯塔斯正从那个小高地的坡上飞快地骑过来,身后有二十个印第安人骑马穷追不舍。他肯定是骑马闯到印第安人中去了。印第安人又开枪又射箭,一颗子弹飞到了豌豆眼前边的草丛里,他端起步枪朝印第安人开了一枪才拨马往回逃。差不多一小时前,奥古斯塔斯和他过了一条相当宽的河,河边有树,岸上长着草和灌木。他以为奥古斯塔斯要向那里跑去,因为在这片开阔的草原上,那里是唯一可以找到掩护的地方。就在他开始逃跑的时候,五六个印第安人向他追了来。他转了个弯,去和奥古斯塔斯会合。奥古斯塔斯腿上已经中了两箭,他用步枪筒抽打着马,马便全速跑起来。

幸而印第安人的坐骑不好,不能与帽子溪牧牛公司的马相比,不久他们与追赶他们的人之间的距离加大了。豌豆眼以为他们已经跑出了弓箭的射程,而且也超过了枪弹的射程,然而还没等他想好,一颗子弹正中他肩胛骨上方。这时他们离那条河只有五六公里了。只要他们能赶到那里,就有时间料理伤口。

奥古斯塔斯边跑边拔腿上的箭,结果没成功。

他们看见三公里外那条弯弯的河流,便改变方向朝那条河最近的拐弯处跑去。印第安人已经落后一公里,但他们仍咬住不放。来到河边,奥古斯塔斯仍沿河岸飞驰,直至找到一块草和灌木丛最密的地方,然后跳下来抓过鞍袋。

“尽量把所有的子弹都拿上,”他说,“免不了要来一场射击比赛了。你去找个最安全的地方,把马拴好,不然他们会把它们打死。在这么个地方靠两条腿走路可就把人走死了。”

他连蹦带跳地朝岸边走去,希望有时间将腿上的两支箭拔下来。但是,如果是毒箭,那么就太晚了,同时,他的枪打得不准也就无所谓了,因为印第安人迟早会追上他们。

豌豆眼把两匹汗淋淋的马牵到灌木丛最密的地方。这时,他听到了那支大口径枪的吼声。树丛虽密,但很低,他估计那两匹马难以幸免。他把马鞍和行李从马背上拉下来,藏在河岸下面。这时,奥古斯塔斯的枪停了一会儿。

“把我的马鞍拿过来,”他说,“我教你一手。”

这时他又开始了射击。他显然把印第安人击退了,否则他们早就到了河边。豌豆眼按照吩咐取来马鞍。

他过来的时候奥古斯塔斯正把子弹压上膛。豌豆眼从岸边向外窥视了一下,看见印第安人已经在远处停下来。他们很多人下了马,站在马后面,用马做掩护。

“打死了几个?”他问。

“不多,三个。”奥古斯塔斯说,“咱们面对的是一伙聪明的家伙,他们知道一直往前冲损失太大。”

豌豆眼看了一会儿印第安人。他们既没有大喊大叫,也不显得激动。

“我看不出他们有多聪明,”他说,“他们不就是站着嘛。”

“是的,可他们在射程以外,”奥古斯塔斯说,“他们想引诱我浪费子弹。”

奥古斯塔斯把马鞍巧妙地支在岸上,这样他就可以从马鞍下面射击,如果印第安人回击,他也能保证安全。支好以后,他闪电般地连打六枪,五个印第安人应声从马背上掉下去,还有一个在草原上边跑边痛苦地尖叫着,倒在几百米外。印第安人回击了几枪,子弹呼啸着飞过头顶,落入了树丛。

后来,那伙印第安人分散开来,几个朝他们北边走去,几个去了南边,还有八九个原地不动。

“得,实际上咱们被包围了,”奥古斯塔斯说,“我估计天黑前不会听到什么动静了。”

“可我讨厌在这儿等到天黑。”豌豆眼说。

“你知道你挨了一枪吗?”奥古斯塔斯问。

豌豆眼已经忘记了这件事。不错,他的衬衫前襟已经被血浸透。他脱下衣服,奥古斯塔斯看了看。伤口很干净,子弹穿过去了。

他们把注意力集中到插在奥古斯塔斯左腿的箭上。奥古斯搭斯只要有时间就拧一拧,有一支箭很快就被拔了出来,但另一支一动不动。

“这支扎得深,”他说,“那个印第安勇士放箭的地方离我不到二十米,我想是扎到骨头下面了。没有毒,有毒的话到现在早该感觉到了。”

豌豆眼试着把箭拔出来,奥古斯塔斯咬紧牙关,用两只手稳住左腿。豌豆眼用了很大的力气连拔带拧,一股血顺着古斯的腿流下来,但箭仍旧转都不转。

他们正拔箭时,马突然发出了可怖的叫声,奥古斯塔斯掏出手枪,一瘸一拐地走过去,看见两匹马都已倒在地上,喉咙被切开了,血淌在绿草及灌木上,鲜红鲜红的。

“往后退,豌豆眼。”他趴下时说。杀马的印第安人就在那里,藏在树丛中,他看不见他。

“注意北边,豌豆眼,”他说,“我看这帮小子也不想等到天黑。”

他迅速擦去额头上的汗水,眼睛一直盯着前面的树丛,慢慢向河岸挪动。河岸很低,只能看到草尖及矮小的树丛。他等了等。两匹马不再蹬动了,一切都安静下来。奥古斯塔斯后悔只顾拔箭,疏忽了对马的保护,这么一来,他们的处境变得十分不妙。黄石河离他们有一百多公里,况且牛群恐怕还没有到达那里。

他将目光集中在树丛顶部。没有一丝风,如果树丛摆动,就证明有人在动。他那支大手枪的保险已经打开。他一动也不动。时间缓缓地过去。又过了几分钟。奥古斯塔斯不断小心翼翼地揩去流到眼睛上的汗水,集中精力继续盯着。寂静,死一般的寂静,静得仿佛你都能摸得着它。没有苍蝇的嗡嗡声,没有飞鸟,什么声音都没有。他估计那个印第安人就在离他不足二十米的地方,但无法确定他的具体地点。

“你不过来了,古斯?”过了片刻,豌豆眼问道。

奥古斯塔斯没有回答,他耐心地看着草尖。现在没有时间着急,更没有时间谈话。耐心是印第安人的美德。在日常生活中他自己正缺少这种美德,但是在他认为必要时就能把它招来。他忽然听到身后有动静,连忙向后瞥了一眼,看看豌豆眼是不是要出去散步。他恰好看见一支步枪的枪口从草丛中伸出了五六厘米,枪口没有对准他,而是对准了豌豆眼。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连开两枪,一个印第安人便像鱼打挺一样在地上滚了两下。

枪声刚落,他又听见右边数米外咔的一声,他扭转身便朝那里开枪。过了一会儿,灌木丛开始抖动了,好像一条大蟒蛇正从草里面爬过去。奥古斯塔斯跑进草丛,看到一个受伤的印第安人正企图爬走,立即朝他的后脑勺开了一枪,但并没有停下把死人翻个身。从草里走出来的时候,他踩到了刚才那把死火的手枪。那是一把旧的装填式手枪。他把它塞到皮带下,匆匆回到豌豆眼那里。豌豆眼脸色苍白,因为他完全意识到自己刚才差点儿被打死。奥古斯塔斯瞥了一眼那个死去的印第安人。他是个胖小伙子,大约十七岁,用的步枪是支旧夏普斯卡宾枪。奥古斯塔斯把它扔给了豌豆眼。

“咱们必须离开,”他说,“这个掩蔽处对咱们不利,要不是运气好,咱俩早就交待了。咱们需要的是没有遮挡的光秃秃的河岸。”

他们拿着马鞍、鞍袋和枪,紧贴着河岸向河上游走了大约两公里。奥古斯塔斯瘸得很厉害,但他顾不得停下护理伤口。后来,他们来到河的一个拐弯处,那里的河岸陡峭,约三米高。河两旁几乎没有树木。

“挖吧。”奥古斯塔斯说着,用他的刀在河岸下挖了个浅洞。他们拼命地挖了半小时,大汗淋漓,浑身是土。奥古斯塔斯用那个印第安男孩的卡宾枪的枪托当锹使,费力地挖着土,然后将刨下来的土堆到洞的两侧,构成胸墙工事。他们警惕地看着,但见不到印第安人的踪影。

“他们也许不会来了,”豌豆眼说,“你又打死他们五个人呢。”

“这五个人就是他们不肯善罢甘休的原因,”奥古斯塔斯说,“他们要为死了的人报仇,因为他们相信他们以后还会见面。到了现在,你还没学会点儿什么吗?”

豌豆眼不大清楚从印第安人那里他是否学习到了些什么,只知道害怕他们,而且这一点是在他见到印第安人之前就已经知道的。挖洞的工作相当辛苦,但他们不敢停歇,因为印第安人随时都可能再出现。

“咱们打的是哪一族印第安人?”他问。

“他们又没有做自我介绍,豌豆眼,”奥古斯塔斯说,“这些箭上可能写着呢。要是不快点儿把这支箭弄出来,我就会丢一条腿。”

他的话音未落,无数支箭雨点般从南岸飞了过来。“趴进去。”奥古斯塔斯说。他与豌豆眼退缩到洞里,把马鞍放到他们前边。大部分箭飞过河,落到了这边河岸后的草原上,有一两支插在了工事土包上,还有一两支掉进了水里。

“他们想碰碰运气,”奥古斯塔斯说,“要是我的腿好些,我就摸到河对岸去再打死他们几个。”

箭雨很快就停了,但是他们俩还躲在洞里,不敢贸然行事。

“我必须把箭推进去,让它从那边出来,”奥古斯塔斯说,“可能会昏倒,但是要干最好现在干,天一黑咱俩都需要格外留神。”

他不再说什么,仔细听了听。他把手指放到嘴唇上,叫豌豆眼别出声。他们头顶的岸上有人,至少一个,可能更多。他示意豌豆眼准备好手枪,以防印第安人向他们冲来。奥古斯塔斯倒盼着他们冲过来,因为他坚信他们两个人开枪,准能消灭大部分印第安人,生还下来的就会离开。如果不能打掉他们的锐气并且把他们撵跑,情况就严重了。他们两个没有马,牛群又在一百多公里之外,他还瘸着。他们只能顺河而下找到黄石河,有可能到达迈尔斯城。但对他这么个瘸子来说,道路太漫长了。若要由他做出选择,他宁可打一仗,他们或许有可能捉住一匹印第安人的马呢。

但是,印第安人一直没有冲上来,他们头顶的人后来也走了。此时,他们所在的河岸已经隐藏在阴影里,奥古斯塔斯放下手枪保险,又把腿伸了出来。他十分清楚护理伤口是最耽误不得的,于是他抓住箭向肉里推去,疼得他直冒冷汗,但箭终于动了。

“天哪,古斯,你也中了枪弹呢。”豌豆眼说。奥古斯塔斯弯腰去拔箭的时候,豌豆眼发现他那件衬衫上挨近皮带的地方有块血污,挖洞的土糊在上面,但毫无疑问是血。

“一次护理一个伤口。”奥古斯塔斯说。那支箭要用两只手才能推得动,这时腿上的皮开始向外凸起来。

“割,”他对豌豆眼说,“只当我让蛇咬了。”

豌豆眼脸色煞白。那伤口他连看都不愿意看,一想到要割奥古斯塔斯的肉,他直恶心,但是他那柄快刀起了作用,他只轻轻一碰,皮肤便绽开了,带血的箭头凸了出来。奥古斯塔斯拼力把箭往里推,使箭头整个露了出来,他也随即昏了过去。豌豆眼不得不继续往外拔箭。虽然拔起来就像是从木板里往外起钉子一样困难,但他终于将它拔出来了。

这时他才感到恐慌,他深知,如果印第安人现在来进攻,他们必死无疑。他把自己的手枪和奥古斯塔斯的枪都打开保险,一手握一把,直至两手发酸,他的头一下一下地跳动。他放下枪,用水袋里的水浇奥古斯塔斯的前额,想使他醒过来。如果印第安人进攻,他必须快速开枪,而他要想打准,只能慢慢地打。他喜欢从从容容地瞄准。奥古斯塔斯好像再也不会苏醒过来了,豌豆眼想,他可能快死了,尽管他还能听到他的呼吸。

后来,奥古斯塔斯睁开了眼睛。他的呼吸声很粗,但他仿佛刚从酣憩中醒过来一样,立即抓过了他的手枪。豌豆眼惊愕地看着奥古斯塔斯爬出洞去,一跛一跛地走到水边,用小刀挖泥。回来时他手里捧着一团泥巴,大小如同一颗火炮弹丸。

“蒙大拿泥,”他说,“我可不高兴带着伤,用这团泥巴冰一下兴许会舒服些。”

他往伤口上敷了些泥,还给了豌豆眼一点儿。“不要钱的泥,”他说,“用一点儿吧。”然后他用手摸了摸背后,看看豌豆眼说的那个伤口到底是怎么回事。“不是子弹,”他说,“如果是子弹,我能感觉出来。可能是另一支箭,在跑的时候颤掉了。”

天色越来越深,虽然天顶仍有光亮,但河床已完全被阴影隐没。

“我注意西边,你注意东边。”奥古斯塔斯说。他刚说完,一颗子弹便打在他们头顶的岸上,掀起的尘土直往下掉。奥古斯塔斯向河里望去,只见两个人正骑着马过河,由于距离太远,在昏暗的环境中无法瞄准。

“我看咱们彻底被包围了,”他说,“有的人从河下游来,有的从河上游来。”

“我不明白咱们干吗不待在得克萨斯,”豌豆眼说,“那里的印第安人大部分都被消灭了。”

“哎,谁叫咱们的运气坏呢,”奥古斯塔斯说,“咱们偏偏碰上了一小股勇士,这样的人已经像野牛一样稀少了。”

“你说咱们能坚持到队长来找咱们吗?”豌豆眼问。

“会的,如果我的腿不把我拖病,”奥古斯塔斯说,“这条腿的感觉不对劲,要是好不了,你就不得不去求救。”

这个主意吓坏了豌豆眼。去求救?奥古斯塔斯刚才说过,他们被包围了,这简直无异于要他去让人家剥他的头皮。

“我看我要是去,准会叫他们抓住,”豌豆眼说,“队长也许猜出来咱们遇到了麻烦,他会很快赶到的。”

“一个星期内他是不会惦记咱们的,”奥古斯塔斯说,“我可不想在这儿窝上一个星期。”

几分钟后,他们听到东边传来的一个很大、很怪的声音,这是印第安人的战斗呼号。接着又从西边传来一声,对岸也传来几声。然后出现了几分钟的宁静,随即呼叫声再次响起。豌豆眼一向对印第安人打仗时乱喊乱叫很反感——那喊声能使他精神错乱。这次的喊叫也不例外,有几声叫得格外尖厉,他直想用手捂住耳朵。

但是奥古斯塔斯听得津津有味。战斗呼号持续了一个小时。在间歇时,奥古斯塔斯用手做成喇叭状,放到嘴边,也长长地高叫一声,声音一直持续到他把一口气用尽。豌豆眼从来没有听见奥古斯塔斯这样叫喊过,顿时不知如何是好。他的叫声与科曼切人叫的一模一样。

围困他们的印第安人显然也不知道该如何应付了。奥古斯塔斯叫完,他们又叫了起来。

“我只不过想谢谢他们的这场音乐会,”奥古斯塔斯说,“记得从前常在那个堡垒附近转来转去的那个瞎老科曼切人吗?是他教我的。我怀疑他们没在这个地方听过科曼切人叫。那声喊叫可能会镇住他们呢。”

“你说他们会趁黑偷偷摸来吗?”豌豆眼问道。这是他终生的顾虑——在黑暗中被印第安人偷袭。

“未必,”奥古斯塔斯说,“你的眼力比一般印第安人的眼力强多了。他们长年累月在那些烟熏火燎的小棚子里住,大部分人在黑夜看得不如咱们远——顶多一样远。偷袭咱们这样的好枪手,那太冒险了。”

“我可不是个好枪手,”豌豆眼说,“我必须好好瞄准,要不就打不中。”

“你快和杰斯帕·范特一样垂头丧气了。”奥古斯塔斯说。

整个晚上印第安人都没有来,奥古斯塔斯很高兴。他开始感到身上发热,很怕自己发冷。他不得不用鞍毯盖住自己,但仍然保持拿枪的手自由活动。大部分时间他尽力使自己醒着——豌豆眼则不同,已经在他身旁打起了呼噜,睡得那么香,好像睡在一张鸭绒**似的。

清晨,奥古斯塔斯开始发高烧。虽然他最担心的是那条腿,但是腰上的伤也疼得很厉害。他明白他当初的判断错了,腰上的确是颗子弹。高烧使他感到软弱无力。

他的手枪保险已打开,他等待着,看印第安人会不会冲过来。这时他听到了雷声。不到半小时,四周便电光闪闪,雷声轰鸣。

“哟,妈的,”豌豆眼说,“我看咱们要遭雷击了。”

“你要是只会悲观失望,还不如睡你的觉呢。”奥古斯塔斯说,“我闻到了雨味,上帝保佑,印第安人不喜欢在雨里打仗,只有白人才蠢得不论什么天气都照打不误咧。”

“咱们在雨里打过印第安人。”豌豆眼说。

“是打过,但那是咱们逼着他们干的。”奥古斯塔斯说,“他们只愿意晴天打仗,那才明智呢。”

“他们马上就要把咱们杀了,可你还要赞扬他们。”豌豆眼说。他从来就听不懂奥古斯塔斯的话,永远也不会懂,即使印第安人不杀他们,他也不会懂。

“不论我在哪儿发现智慧,我都称赞。”奥古斯塔斯说。

“那你今天就发现点儿智慧,好让咱们逃出去。”豌豆眼说。

说话间,大雨倾盆而下,天地一片混沌,连话都说不成了。一股浊流就在他们前边几厘米的地方顺着河岸向下倾泻,雨点敲打着地面,力量之大使豌豆眼想起了钉钉子。一般说来,像这样的暴雨不会下太久,但这场雨不同寻常,一连下了几小时,直到天亮还在下,只是小了些。令豌豆眼吃惊的是,这条河原先水流很小,可现在变成了滔滔大江,水深得连马都游不过去。河水上涨了,水面离他们栖身的洞只有二三米,而且很快便冲走了他们那简陋的胸墙。

雨还在下,天开始冷了,幸运的是他们头顶有一处突出的岸,他们才没有淋湿。下雨前奥古斯塔斯就把铺盖卷儿拉了进来。

豌豆眼发现奥古斯塔斯已经不成人样,吓了一跳。他脸色难看,手也不稳。他吃着从鞍袋里取出来的牛肉干,可是连嚼的力气都没有。

“你很难受吗?”豌豆眼问道。

“我该早点儿把那支箭拔出来,”奥古斯塔斯说,“这条腿肯定要给我找麻烦。”他给了豌豆眼一些牛肉干,两人静静地坐了片刻,看着浑黄的河水从眼前汹涌而过。

“见鬼,昨天这条小河连只青蛙都能蹚过去,”豌豆眼说,“现在你瞧,雨还下着呢。咱们不被剥掉头皮也得淹死。幸亏杰斯帕不在这儿。”他又说,“他最怕水了。”

“事实上,这场大雨给了你个好机会,”奥古斯塔斯说,“如果咱们能再坚持一天,今天晚上你就可以游过河去走掉。”

“那么做可不对,“豌豆眼说,“我可不想把你一个人留在这儿。”

“我不会老这么坐着的,要是河水一直上涨,我就漂走了,”奥古斯塔斯说,“涨水好的一方面是有可能使印第安人冷静下来,他们可能会回家去,不理咱们了呢。”

“就算是这么回事,我也不愿意离开你。”豌豆眼说。

“你不可能带我回到牛群去,我怕是走不动了,”奥古斯塔斯说,“我烧得太厉害,随时都可能失去知觉。恐怕你需要跑着回去,带几个人来,或者把篷车赶来,那我就能体面地回去了。”

豌豆眼第一次想到奥古斯塔斯可能会死。他面无血色,浑身颤抖。豌豆眼还从来没想过奥古斯塔斯会死呢。当然,他知道任何人都会死,也亲眼见过不少人死去,却没有将死亡与奥古斯塔斯·麦克克里联系在一起,也从不把它与队长联系在一起。他们不是平凡人——按他对平凡二字的理解——而且想都没有想过他们两个也有死的可能。眼下当他看着奥古斯塔斯,看着他那脸色苍白、浑身战栗的样子,他的脑子里才产生了这一想法,而且再也无法将它去掉。奥古斯塔斯会死的。豌豆眼立刻意识到他必须竭尽全力不让奥古斯塔斯死。假若他回到篷车那里,报告奥古斯塔斯死了,不知道队长会怎么说。

然而他不知道应该做些什么。天下着大雨,他们没有药,还被印第安人包围着,并且离帽子溪牧牛公司的人马有一百多公里远。

“我承认情况不妙,”奥古斯塔斯说,他好像看透了豌豆眼的心思,“但是还没有到致命的时候。我能在这儿再坚持几天,考尔骑他那匹烈性子母马一口气就能跑到这条小河来。你最好晚上走路,白天走的话容易被印第安人发现,那你活下来的机会就跟兔子差不多了。我看你用三个晚上就可以到黄石河,那时他们也该到那里了。”

豌豆眼对这一前景恐惧万分。他讨厌夜间赶路,步行则更糟糕。他希望这场雨会使印第安人放弃战斗,然而他的这一希望只持续了一个小时。白天,印第安人曾三次从河下游向他们开枪,奥古斯塔斯立即予以还击。他的还击把他们镇住了,结果他们打的子弹白白落进了泥里,或者打在水上,或者呼啸着掠过头顶。奥古斯塔斯这么虚弱,还在不停地发抖,豌豆眼担心他不能准确地射击,但这一疑问不久便得出了答案。那天晚些时候,有一个印第安人企图以大雨做掩护,从对岸向他们开枪。枪响后,一颗子弹打中了一个马鞍,当他打完转身往回爬的时候,奥古斯塔斯朝他开了枪。这一枪打得他腾地站了起来,奥古斯塔斯接着又给了他一枪。第二枪仿佛从后面吸住了那个印第安人,他向后倒在河岸上,接着滚进了水里。他还没死,继续在水中挣扎着,于是奥古斯塔斯再次朝他打了一枪,一两分钟后,他便脸朝下从他们面前漂了过去。

“我想他会淹死的。”豌豆眼说。他想奥古斯塔斯朝那个人连打三枪是在浪费子弹。

“他可能会淹死,也可能活着把你的头皮割掉。”奥古斯塔斯说。

那天,印第安人没有再来进攻,但毫无疑问他们还在那里。日落前他们又喊起了战斗呼号,这一次奥古斯塔斯没有回应。

天气一直没有转晴,而且没有转晴的迹象。雨中的黄昏持续了很久,豌豆眼感到异常压抑。由于他们一直蜷缩在洞里,他很想伸伸腿。他对奥古斯塔斯说出自己的想法,实际上是又犯了一个愚蠢的错误。

“等到天完全黑下来再说,”奥古斯塔斯说,“到时候你就能伸了。”

“我要是丢了怎么办?”豌豆眼说,“我从来没有到过这里。”

“朝南走,”奥古斯塔斯说,“你只要记住这一点就可以。如果你搞错方向,走到北边去了,北极熊就会吃掉你。”

“对了,我要往南走的话,灰熊也会吃掉我,”豌豆眼用略带痛苦的口吻说,“不管朝哪儿走都得死。”

他很遗憾奥古斯塔斯提到了熊。自从得克萨斯公牛与那只灰熊大搏斗以来,他的思想一直受着熊的折磨。他想,这北方的事情真难应付啊,奥古斯塔斯三枪才打死一个小小的印第安人,那么打死一只灰熊该需要多少发子弹?

“你该动身了,豌豆眼。”奥古斯塔斯终于说道。天黑下来已经一个多小时,印第安人也安静了。

“这混账水真他妈的凉,”豌豆眼说,“我从来就不喜欢洗冷水澡。”

“是啊,遗憾的是咱们没把澡盆和火炉带来,”奥古斯塔斯说,“不然我可以给你烧点儿水,现在你只好将就一下。雨已经不下了,河水随时都会下落,水越多对你越有好处。在河心游,假装你是只麝鼠。”

豌豆眼对于走的想法半心半意。他一生从来没有违抗过命令,但这一次他实在太为难了。使他迟疑的不仅仅是在凉水里游泳和冒险的旅途,还有一点是要离开奥古斯塔斯。奥古斯塔斯已经快昏厥过去,如果他昏倒,印第安人就有抓住他的大好机会。他坐了一会儿,绞尽脑汁企图找出个什么理由能让奥古斯塔斯答应他留下来。

“也许咱们两个可以一块儿游过去,”他说,“我知道你瘸了,只要一开始走路你就趴到我身上。”

“豌豆眼,走吧,”奥古斯塔斯说,“我好不了,我的伤越来越重。如果你真想帮忙,就去找考尔队长,叫他多带匹马来送我去迈尔斯城。”

豌豆眼怀着沉重的心情做好了离开的准备。一切似乎都错了,如果他们一直留在得克萨斯,这些事恐怕一件也不会发生。

“只带步枪就行了。”奥古斯塔斯说,“要想不让熊靠近,手枪可起不了什么作用。再说我需要两把手枪,这里的战斗都是近距离的。”

“我不会拿着步枪游泳,古斯。”豌豆眼说。

“从皮带里塞进去,插到裤腿里,”奥古斯塔斯说,“你不用怎么游,顺水漂到下游就成了。”

豌豆眼脱下靴子和衬衫,把它们捆在一起,然后按照奥古斯塔斯的命令将步枪装进裤腿里,还在一只靴子里面放了些牛肉干当给养。万事俱备,只要动身,但是真难啊。

“走吧,豌豆眼。”奥古斯塔斯说,“去找队长,别担心我。无论如何也不要让印第安人把你抓住。”奥古斯塔斯伸出一只手,豌豆眼意识到他要和自己握手。豌豆眼握住他的手,心中感到无限痛苦。

“古斯,我从来没有想过会离开你。”他说。

“嗯,你要离开了,”奥古斯塔斯说,“路上多加小心。”

此时此刻,豌豆眼才觉得他再也不能见到奥古斯塔斯活着了,他们卷入的不过是与印第安人打的又一仗,而每次战役都有它的忧患。可是在豌豆眼的记忆里,奥古斯塔斯从来没有受过伤。箭与枪弹错过了他那么多次,现在终于找到了他。

握过手后,奥古斯塔斯只当他已经走了似的,既不再交代什么,也不再说话。豌豆眼还想说点儿别的,但想不起来,于是只好带着深深的哀伤蹚进水里。水比他估计的还要冷得多,腿立刻就有些麻木了。他又一次向后看了看,只能依稀看见那个洞,但看不见奥古斯塔斯。

到了深水区,他不得不游泳前进。这时,由于害怕淹死,他把奥古斯塔斯和其他的一切都忘掉了。冰冷的水旋即把他往水底吸去,漂流也不像奥古斯塔斯说的那么容易。那支步枪成了大累赘,它装在裤子里重得像铅一样,再说他根本没有在那么湍急的水里游泳的经验。一连几次他都被水冲到岸边,差点儿缠到被水淹没的树丛里。

更糟的是,他几乎一下水就丢失了那一小捆东西——一双靴子、裤子、衬衫及所有的给养和部分弹药。他刚把手伸到下面往上拉一拉步枪,那捆东西就被水吸走了,冲到他前边很远的地方。豌豆眼开始意识到,除非他干得比现在强,否则非葬身水底不可。河水数次将他淹没。他很想爬上岸去,但又不知是不是已经漂过了印第安人待的地方。奥古斯塔斯说至少要漂下去两公里远,他没有把握是否漂出了那么远。他不断地被河水向下吸去,因而不得不拼命与之搏斗,水似乎正在吸他的裤子,他着了慌。由于过度忧伤,他下水前竟忘记将皮带扣紧。他屁股上的肉本来就不多,水已经把他的裤子吸到了臀部以下。步枪的准星拉着他的腿,他一去抓枪,人就往下沉。拖拖拉拉的裤子和一条腿上的步枪眼看就要把他淹死,他开始尽力甩掉它们,以便让两条腿能自由活动。他心里直骂奥古斯塔斯给他出了个把枪插进裤管里的馊主意,像现在这个样子,就是真的来了印第安人,他也来不及取出枪来射击。他越想越恼火。他挣扎着浮到水面,又沉了下去,等他再一次浮到水面的时候,他想大声呼救,但他又想起周围能听见他呼叫的只有印第安人。就在这时,他的腿也差点儿被拽掉了——他一直在靠近岸边的地方漂游,那支累赘的步枪绊在了水下的灌木里。河岸离他只有一米多远,他想爬上去,可是怎么也爬不动。就在他挣扎的时候,裤子掉了,他被水冲到了河心。他一会儿看见南河岸,一会儿除了水什么也看不见。他两次张开嘴想吸口气,结果吸进去的是水,一部分水还从他鼻子里喷了出来。腿和胳膊已被冷冰冰的水冻僵,他已经感觉不到它们的存在。

他不记得是怎么从水里出来的,不管怎么样,他总算出来了,因为当他再次往周围瞧时,发现自己躺在泥里,腿仍泡在水中。他身上一丝不挂,河泥又冰又凉,因而他支撑着站起来,费力地向岸边爬去。河岸只有两三米高,但是很滑。

爬上岸后,他很想躺在草上美美地睡一觉,但是他还算清醒,有精力思考一下自己的处境。他这么一思考问题,竟完全清醒过来。他没有淹死,但赤身露体,没有武器,没有食物,离帽子溪牧牛公司的篷车大概还有一百多公里远。他不熟悉这块土地,却遇上了一伙熟悉这个地域的顽强的印第安人。在河上游,奥古斯塔斯正病着,可能即将死去。再有几个小时就要天亮了,到时印第安人会给他造成更大的威胁。

豌豆眼立刻以最快的速度走起来。雨停了,但天还是阴沉沉的,他既看不见星星或月亮,也看不见天上和地上的任何东西。他忽然产生了一个可怖的想法——在河里翻滚了半天,可能已分不清南北,他也许上错了岸,可能正在朝北走。如果真是这样,则无异于已经死去。然而他不能因为担心这个而停步不前,他只有一条路,那就是朝前走。他把行李和枪都丢在了河里,河水一落,那条大河便会成为一条小溪,那些东西就躺在岸边,看得清清楚楚。如果印第安人找到它们,就知道他已经走掉,只剩下奥古斯塔斯一个人,那么奥古斯塔斯可就插翅难逃了。如果他们来追他,他也同样插翅难逃。他们有马,几个小时便可以追上。他走得越快才越有利。

思索了一会儿,豌豆眼由衷地为天黑感到快慰。他希望天永远这样黑下去,或者至少黑到他见到牛群为止。想到他面临的种种灾祸,他连逃跑的力量都没有了。他清晰地回忆起印第安人对白人的种种行为。在他当保安队员的日子里,他帮着掩埋过几个人,他们遭遇了不幸,那被烧焦的和大卸八块的尸体的样子活生生地浮现在他的记忆里,这种记忆又在黑暗中伴随着他,伴随着他的还有他对那只土褐色大熊的令人毛骨悚然的回忆。那只熊几乎把那头得克萨斯公牛开了膛。他记得他们骑马追它时,它跑得何等的快。要是让那么一只熊发现,他干脆躺下等待末日算了。

黑暗没有无休止地延续下去,乌云消散时光亮送来的第一个福音是,豌豆眼看见了北极星,这样他至少知道走的方向是正确的。太阳很快升了起来。他想起奥古斯塔斯的警告,白天不要走,但豌豆眼决定不听他的。就说一点吧,他处在一个绝对平坦开阔的平原上,根本没有可藏身的好地方。走着与坐着没有两样。

他向前望去,感到很沮丧,这个大平原仿佛永无尽头。他可以看出一百多公里远,那里依然是一片空****的平原,而他不得不一步步把它走完。他从来就不是徒步走路的鼓吹者,北上以来,马背上的生活使他对走路更加没有好感。他从没料到要走这么多路,尤其是光着脚走。还没有走几公里,他的脚就被割破了,又酸又痛。乍一看,被深草覆盖着的平原相当平坦,实际上到处散布着小石块,十分硌脚。

身上一丝不挂又使他狼狈不堪。当然,周围并没有人看他,可他自己能够看到自己这副样子,着实使他慌恐。队长见他光着身子回去,肯定会很吃惊,伙计们也无疑会认为这是个天大的笑话,几周内他们都将拿这件事寻开心。

开始的时候,**带给他的烦恼一点儿不比脚痛的麻烦少些,但是走了半天后,两只脚疼得他全然顾不得光着身子的羞耻,甚至连死活都已置于九霄云外。他还蹚过了两条小河,在过其中的一条时他踩到了水里带刺的荆棘丛,不久,每一步都伴随钻心般的痛苦。然而他深知他必须继续走,否则将永远找不到伙计们。每次回头看,他都想着可能会看见熊或者印第安人。天快黑了,他仍一瘸一拐地向前挪着步子。不久,他发现一片不错的地方,草长得很茂盛,便躺下睡了片刻。

刺骨的寒冷冻醒了他,他才发现下雪了。暴风雪袭来。忽然,一种古怪的声音传进他的耳朵,过了一会儿他才弄明白,原来是自己的牙在打架。脚疼得一步也走不了,虽说下了雪,也无济于事。下的是雪雨,一到地上就化了,但是这并不让人觉得舒服。

尽管十分艰辛,他还是瘸着向南走了一夜。雪停了,他的双脚冻得冰凉。在黑灯瞎火的环境里,每当踩到石头上,就疼得他禁不住大叫起来。他筋疲力尽,腹内空空,知道自己走得不够快。他没能把牛肉干或者枪或者别的什么东西保留下来,越想越懊丧。奥古斯塔斯若是发现他还没有离开那条河便丢失了一切东西,一定会说他是个彻头彻尾的大笨蛋。

在愁苦中,他甚至有那么一会儿忘了奥古斯塔斯还在那个小小的地洞里。他跌跌撞撞地向前走着的时候,多次与奥古斯塔斯谈话,主要是向奥古斯塔斯询问方向。有一段时间,他觉得奥古斯塔斯就在前面给他引路。要么是狄兹?豌豆眼糊涂了。不管是谁,反正没有人回答他,但是他还是不断地问下去。想到奥古斯塔斯或者狄兹在前面,他就得到些安慰。他们是最优秀的侦察员,他们会带他回去的。

第二天黎明时分,豌豆眼停下来休息。他意识到没有人和他在一起。除非是鬼。然而,也可能真是鬼呢。此时奥古斯塔斯也许已经死去,还有狄兹,他也死了,这是千真万确的。也许他们中的一个,由于无事可做,决定在他前边轻轻地飘动,指引他回到黄石河。

他看着自己的脚,心想恐怕在地上爬或者用手走路也不会比这双脚更慢。脚已肿大了一倍,而且伤痕累累。但是他只有这么一双脚,于是在阳光下睡了一个小时后,又瘸着上路了。他饥肠辘辘,才想起过去应该多注意一下波·坎波,他会一边走一边找可吃的东西。豌豆眼也想找点儿什么吃,但看到的只有高高低低的草。幸运的是,他路过了几条小溪,因而水是足够的。有一次他还设法用手把几条小鱼连水一同泼到岸上去。小鱼又是蹦又是扭,很难捉,而且只够吃几口,不过这总比什么吃的都没有好些。

这一天,他终于交了好运,尽管晚了些。他用一块石头击倒了一只草原鸡。他只伤了鸡的翅膀,所以不得不在草丛里追出很远,把鸡累垮后才把它抓住。他把鸡剥了皮,生吞了。休息了三小时,他又走了一夜。

第三个黎明到来的时候,他简直走不动了。脚痛得更厉害了,而前方的草原仍然没有尽头。为了尽力寻找黄石河,他把眼睛都望疼了,仍然不见踪影。

最使他气馁的是空虚感。他已经快把印第安人和熊忘掉了,现在最担心的是迷路。从北斗星的位置可以判断出他在朝南走,但这里是南边的什么地方?他可以在牛群以东,也可以在牛群以西,这样一来就不会有人发现他。他可能已经错过了他们,如果真是如此,那么希望就渺茫得很——大雪袭来,他就会冻死;即便冻不死,也会饿死。

他一直躺到半晌午,不知道下一步如何是好。有时他想,最好的方案是原地不动,坐着等。蒙大拿的一些地方一定有士兵,如果他坐的时间长一些,也许会有人发现他。

后来,他还是站起身一步一拐地向前走去。假如士兵真的找到什么,也只能是他的骸骨。这一天热得他直对蒙大拿的气候大发雷霆。这算什么地方,一个晚上能把你冻得生冻疮,而两天后又晒得你脱层皮?他见到两只草原狗,就捡起石头打它们,白白浪费了一小时。草原狗机灵得多,它们不肯走近他。

他踉踉跄跄地走着,太阳毒得像是要把他仅剩的那点儿皮也晒掉一样。下午,他几次跌倒在地。他感到头重脚轻,仿佛飘了起来。这时,他那双肿了的脚不再听从指挥,随时都会摔到地上。有一次他醒来后,发现自己脸朝上躺在草地上,阳光直刺眼睛。他连忙爬起来向四周张望,生怕在他睡觉的工夫,牛群已经过去了。他拼命想朝正南方向走下去,但两条腿软得不断地使他偏离路线。

“你他妈的照直线走。”他说。他被自己嘶哑的声音吓了一跳,连生气都忘了。

接下来他感到特别尴尬。他清楚,一个人因为自己的腿软弱无力而诅咒它们,实属罕见。他又有了飘浮的感觉,这一次的飘浮感十分强烈,他很害怕。他以为他就要从自己的身体里飘出去了,他不知道这是不是临死前的感觉。他还没有听说过哪一个人是走着路死去的。可话又说回来,他对死亡了解得太少了。他每朝前走几步就觉得自己开始从躯体里腾升出去,他惊骇不已,一个趔趄倒在地上。他再也不想站起来,于是便开始爬着前进,并且时而抬头看看能否见到牛群。他明白,他是如此孤单与饥饿,是无法再活过一夜的,他将像只受了伤的动物死在草丛里。

天黑下来了,他绝望了,真想大哭一场。他已经走得够远了——伙计们该出现了。天完全黑下来后,他停住脚仔细听着。他觉得牛群就在近处,如果他细心听,准能听见爱尔兰人的歌声。他没有听到歌声,便站起来试着向前蹒跚而行,这时又感觉到了他的向导的存在。他知道这一次是狄兹。他看不见他,天太黑了,狄兹也是黑的。但是现在他不再有飘浮感,走起路来也容易了些,尽管他内心有些害怕。他不懂得与死人在一起有哪些规矩。他想说话,又觉得不该说。如果他说了话,狄兹也许就会离开他,让他自己在黑暗中步履艰辛地向前挪。或许旅行对死人来说不算回事——豌豆眼也说不清楚,他只知道对他来说太困难了。他不愿意再跌倒,因而走得很慢,但毕竟又走了整整一夜。

盘子波吉特被委派到前方探路,日出两小时后他好像看到在北边很远的地方有一个人。起初他不敢断定是人还是羚羊。他想,如果是人,就一定是个印第安人。他飞快地骑回营地,找到了队长。队长在给母马钉掌,这是一件很费力气的活儿。母马不喜欢叫任何人摆弄它的蹄子,要它听话就必须把它捆得结结实实的。

幸好考尔干完了,因而得以与盘子一同骑马去寻找那个人。刚开始他们看不见他,但是盘子有在野外判断方位的好眼力,他知道是在什么地方见到那个人的。考尔自忖那是只羚羊,但还是想亲自查看一下。他们是前一天渡过黄石河的,所有的人与牲口都安然无恙。杰斯帕·范特的情绪最佳,因为他成功地渡过了所有的河流而没有送命。

“在那儿,”盘子突然说,“要不是豌豆眼才怪呢。”

豌豆眼已经不走了,他坐在草里,**着身体,不断地点着头,似乎正与谁对话。盘子吓得目瞪口呆,豌豆眼发现他们到来的时候,只是向四周看了看,一点儿不显得惊喜。可是他们下马后,泪水从他眼里涌了出来。

“你好,队长。”豌豆眼说,他为自己感情冲动而难为情,“你们刚才没看见狄兹吧,我想。”

考尔见豌豆眼受了伤,并且已经精神错乱,伤口的血流到前胸,阳光烤烂了他的身体,他那满是伤痕的脚肿得有牛的**那么大。

“古斯死了吗?”考尔虽然这样问,但害怕听到回答。奥古斯塔斯喜欢惹麻烦,他对此了如指掌,可是看到豌豆眼成了这副样子,仍不免感到愕然。

豌豆眼一直在想狄兹,因为狄兹好心好意地领着他走了一夜。他为自己一丝不挂感到羞愧,同时也发现自己的思想无论如何也恢复不了正常,因此无法回答队长的问题。

“河水涨了,所以我把衣服丢了。”他说。

考尔解开马鞍上的雨衣,给豌豆眼盖在身上,豌豆眼立即感觉好多了。他想把雨衣的扣子扣住,以免羞处露在外面,可是手指直发抖,还是盘子波吉特帮他扣上的。

“古斯死了吗?”考尔又问。

豌豆眼努力使自己的思想慢慢地转了回来,这时他才想起奥古斯塔斯手里拿着两把手枪坐在那里,他下水时奥古斯塔斯一句话也没有说,他的腿上还有重伤。

“我离开他的时候河水涨了,”豌豆眼说,“我不得不往河下游游去,躲过印第安人,我把东西都丢了。古斯拿着我的手枪呢。”

“这些事发生在什么地方?”考尔问道。

“在北边,队长,”豌豆眼说,“我们在河岸上挖了个洞,我就知道这么多。”

“你来的时候他还没死吗?”

“没有,是他派我来的,”豌豆眼说,“他说要你快点儿骑马去那儿帮他打那些印第安人。”

盘子波吉特对豌豆眼光着身子且遍体鳞伤这一事实怎么也接受不了。他们的生活一直很平静,他们已经失去了处在危险地区的概念。

“跟狄兹有什么关系?”他问。

“他帮了我的忙。”豌豆眼简单地说,“咱们去找古斯吗,队长?我们费了好大劲才把那支箭拔出来,他的腿还疼着呢。”

“你回篷车那儿去,”考尔说,“你需要吃点儿东西。那儿有多少印第安人?”

豌豆眼努力想了想:“有一群朝我们冲过来,”他说,“大概有二十个吧。古斯打死了几个。”

一旦知道危险已经过去,他一下子浑身瘫软,考尔与盘子不得不把他抬起来。在骑马回去的路上,他连握马鞍角的力气都没有,盘子只好用手紧紧抓住他。

牛仔们正喜气洋洋地喝着酒为自己庆贺——难道他们不是头一批赶着得克萨斯牛渡过黄石河的吗?可是一见豌豆眼的情况,他们顿时清醒过来。

“嘿,伙计们,你们好。”豌豆眼被扶下马的时候说。他们都围着他表示欢迎,纽特和织针把他搀下马来,波·坎波为他准备好了咖啡。他们让他背靠篷车站着,豌豆眼伸出手去接咖啡,但两手颤抖得太厉害,波只好用勺子喂他喝。刚喝完第一口,豌豆眼便瘫倒在地上不省人事了。他倒得那么快,人们都没来得及去扶他。

“他死了吗?”纽特焦急地问道。

“没有,是饿昏了。”考尔说。

他把子弹装进鞍袋里,暗自庆幸刚刚为母马换了新掌。

“他说狄兹帮了他的忙。”盘子波吉特说。豌豆眼的话使他精神紧张,因为狄兹早就死去,而且被埋在保德河那里。

考尔没有回答,他正考虑是否需要带个人去。

“我想他是头脑发昏了,”盘子说,“我看就是这么回事。”

波·坎波笑了笑。“死人,要是咱们让死人帮忙,他们是会帮忙的——如果他们也愿意帮忙。”

杰斯帕·范特为自己没有变成死人中的一员而高兴。他严肃地看着波说:“除了我爸,没有一个死人帮助过我。”

“他是怎么帮你的?”盘子问。

“在他的遗嘱里给我留了二十块钱,我用钱买了这副马鞍,从那以后我就成了牛仔。”

“你自称是个牛仔,是吗?”稀汤琼斯说。他与杰斯帕关系不好,因为一次玩牌时两人发生过争执。

“我在这儿,不是吗?”杰斯帕说,“你输了那手牌不代表我不会放牛。”

“得了,闭上你的嘴,杰斯帕。”盘子说。他已受够了杰斯帕和稀汤的争吵,而且也觉得有关豌豆眼与狄兹的事处理得太仓促。毕竟,豌豆眼说的头一句话就是他们刚才错过了狄兹。尽管盘子不想承认,实际上他一辈子都怕鬼,不愿意想鬼魂正在到处游逛。即使现在说到的是一个对他很友好的鬼,也将使值夜班成为叫人发怵的事情。

这时,有人发现队长要走。他从篷车上多拿了一支步枪,用毯子把豌豆眼盖上,替下他那件雨衣。

“继续把牲口往北边赶,”他说,“提高警惕。我去找古斯。”

队长的离开使整个营地充满了忧虑与恐惧。虽说他们在某些方面并不完全依赖某个人,但是只要有考尔队长在身边,全体人员就会在各方面活跃起来。如果没有队长,奥古斯塔斯在也可以。就在几小时之前,他们还趾高气扬得俨然一支军队——不管怎么说,他们总算是黄石河的征服者。然而,现在大家眼看着队长为去接奥古斯塔斯回来而捉马,刚才的那种英雄气概**然无存。平原如此娇美,可它居然把豌豆眼磕得不剩一块好肉,印第安人也把奥古斯塔斯困在了什么地方的一个土坑里。他们可能会杀死他,包括队长。人都要死,而他们则尤其如此。夜幕降临后,可能会来一千个印第安人,他们也许会像扑到卡斯特身上一样扑到他们身上。

考尔没有时间以详尽、周到的指示来宽慰手下人,如果奥古斯塔斯受了重伤,那他的体力就会急剧衰竭,每个小时都是宝贵的。就此而言,晚到达十分钟就等于晚到十天、一年。此外,这些人望着他时的那副哀怜模样令他大为恼火。他们显得那么窝囊,仿佛如若他或奥古斯塔斯不教他们如何呼吸,他们就连气都不会喘了。他们都是有能力的人——他们自己可能不了解这一点,但他对此看得很清楚——然而有的时候他们就像小孩子,总盼着让别人领着走路。他从成年以来就愿意当领导,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手下人显得格外迷惘与呆傻,他就会怀疑自己到底为什么要领导他们。

他与奥古斯塔斯曾就领导问题讨论过多次。

“这并不复杂,”奥古斯塔斯认为,“很多人怀疑自己的能力,你则不同。难怪他们想叫你在身边。有你在,他们就不必总是为失败担心了。”

“他们大部分人并不是失败者,”考尔指出,“他们自己的事就干得非常出色。”

奥古斯塔斯哧哧地笑了。“你太卖力了,”他说,“这叫大多数人感到羞愧。他们懂得他们赶不上你,进而便觉得除非有你在身边指挥他们,否则他们什么也干不成。”

“我没成他们那样,算我走运。”他补充道,“我才不关心你干活儿多么不要命呢,也不关心你去什么地方。”

“我倒想看看那些能叫你觉得惭愧的事。”考尔说。

他打点好行装,立即上了马,骑到盘子波吉特跟前。“你来负责,”他说,“往北走。只要能回来,我就会马上回来。”

盘子想到自己的责任如此重大,脸都白了。豌豆眼说鬼的事已经够他担惊受怕。

看到队长满面怒容,所有人都对他的离开安心地接受下来。然而他动身后,人与马尚未消失,人们稍得宽慰的心情便为忧愁与恐惧代替。

一小时前还手舞足蹈的杰斯帕,转眼间蔫了下来。“上帝呀,”他说,“咱们在蒙大拿,又有印第安人,又有熊。冬天快到了,队长和奥古斯塔斯又都不在,咱们要是不被人宰了,那才怪呢。”

这一次,稀汤琼斯无话可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