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一個人在某一特定時期的知識而言,關於共相的知識正像關於殊相的知識那樣,可以分為:親知的、僅憑描述所知的,以及既非親知也非通過描述所知的。
我們先來考慮通過親知而來的共相知識。首先,顯然我們都認識如白、紅、黑、甜、酸、喧鬧、硬等共相,也就是說,我們親知感覺材料所證實的那些性質。當我們看到一塊白時,我們首先親知了這一塊特殊的“白”;但是通過看到許多塊的白以後,我們並不費力地學會把它們共同具有的那個“白”抽象出來,在學會這樣做的過程中,我們學會親知“白”。類似的過程能使我們親知這一類的其他共相。這種共相可以稱為“可感的性質”。它們可以比其他事物更容易被抽象地理解,而且它們似乎比其他共相更少脫離殊相。
接下來討論關係問題。最容易理解的關係,是一個複雜的感覺材料的不同部分之間的關係。例如,我可以一眼看到我正用來寫字的整頁紙,所以這整頁紙就包含在一個感覺材料之內。但我察覺到這個頁麵的某些部分在其他部分的左邊,有些部分在其他部分的上麵。在這個事例中,抽象過程似乎是這樣進行的:我相繼看到一些感覺材料,其中一部分在另一部分的左邊;我認為這就像在不同的白塊例子中一樣,所有這些感覺材料都有某種共同之處,通過抽象過程,我發現它們的共同之處就是各部分之間的某種關係,即我所說的“在……左邊”的關係。我就以這樣的方式親知了“關係”這種共相。
我以同樣的方式,也覺察到了時間的先後關係。假設我聽到一組鍾的響聲:當最後一座鍾的聲音響起時,我能在腦海中保留整組鍾聲,能覺察到較早的鍾聲比較晚的鍾聲先到。在記憶方麵,我也意識到所記憶之事發生在現在之前。無論從上述兩點的哪一個,我都能抽象出前和後的共相關係,正如我抽象出“在……的左邊”的共相關係一樣。因此,時間關係就像空間關係,也是我們所親知的關係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