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有什麽用?

第十二章 真理和虛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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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真理的認識和關於事物的認識有所不同,真理的知識有個對立麵,即錯誤(error)。就事物而言,我們可以認識它們,也可以不認識它們,但是沒有一種肯定的心靈狀態可以被視為對事物的錯誤知識,至少在我們所親知的知識之內,情形就是如此。無論我們所親知的是什麽,它一定是某種東西;我們可以從親知中得出錯誤的推論,但親知本身卻是可靠的。因此,對親知而言,不存在二元性。但對真理的認識而言,就有二元性了。我們可以相信真確的,也可以相信虛假的。我們知道,在許多問題上不同的人持有不同的和不相容的見解,因此,總會有些信念一定是錯誤的。由於錯誤的信念通常和真確的信念一樣被人堅持,如何將錯誤的信念與真確的信念區分開來就成了一個難題。在某個特定情況下,如何知道我們的信念不是錯誤的呢?這是一個極為困難的問題,對此不可能有完全令人滿意的答案。然而,有一個先決問題回答起來要容易得多,那就是:我們所說的真理和虛假是什麽意思?本章要討論的就是這個先決問題。

在這一章中,我們不問如何才能知道一個信念是真確的還是虛假的,而是問:一個信念是真確的還是虛假的,這個問題意味著什麽?我們希望,對這個問題的確定答案,能有助於回答哪些信念為真確的這個問題。但是,目前我們隻問“什麽是真確的”以及“什麽是虛假的”,而不是“哪些信念是真確的”以及“哪些信念是虛假的”。將這些不同的問題完全區分開是非常重要的,因它們之間的任何混淆而得到的答案,必定對任何一個問題都不適用。

要發現真理的性質,必須注意三點,這是所有理論都必須滿足的三個必要條件。

(1)關於真理的理論,必須是那種承認它有反麵(“虛假”)的理論。許多哲學家未能很好地滿足這一條件:他們根據人們在思想上認為應該是真理的東西構建了一些理論,於是很難為虛假找到容身之處。在這方麵,我們的信念理論必然不同於我們的親知理論,因為在親知的情況下,沒有必要考慮任何反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