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羽創立的煎茶方式,主要包括:茶餅品質的鑒別、炙茶、碾茶、羅茶、煎水、投茶、酌茶、品茶等。
唐代越窯執壺
在陸羽的《茶經》問世之前,其飲茶方式,就存在著如《茶經》所記的“或用蔥、薑、棗、橘皮、茱萸、薄荷”等混煮的羹飲,也存在“以湯沃焉”的清飲。清飲,即是《桐君錄》所載的“清茗”。
陸羽著力推行的煎茶,是對西晉《荈賦》的繼承和發揚。它拋棄了過去煮茶的“煮之百沸”,減少了茶在水中的浸煮時間,使唐初誕生的蒸青綠茶,基本保持著綠茶的色綠湯美。摒棄了過去煮茶所添加的澱粉類、果蔬等輔料,使茶湯不再淪為“斯溝渠間棄水耳”。
陸羽創立的煎茶模式,首先規範了煎茶用器,並旗幟鮮明地對當時的茶器和茶具,從使用功能上,做出了準確的界定與定義。陸羽把製茶所必需的19種工具,定義為茶具。把對茶的烹煮、品鑒有育化、有改善、帶有精神屬性的有關茶具,全部定義為茶器。
陸羽在《茶經·之器》中,詳細羅列和解讀了共有茶器24種,具體包括:風爐(含灰承)、筥、炭撾、火夾、鍑、交床、夾、紙囊、碾(含拂末)、羅合、則、水方、漉水囊、瓢、竹夾、鹺簋、碗、熟盂、畚、劄、滌方、滓方、巾。若是再加上擺放茶器的具列,以及統貯茶器與具列的都籃,全套總共為26件。對此,在《封氏聞見記》中,封演記載得也很翔實:“楚人陸鴻漸為茶論,說茶之功效,並煎茶、炙茶之法,造茶具二十四事,以都統籠貯之。”從中可以看出,封演所記的“二十四事”,是不包括具列和都籃的。
陸羽強調的“茶之功效”,為“**昏寐,飲之以茶”。這與開元年間降魔藏禪師宣揚的“學禪務於不寐”,是基本一致的。陸羽對茶之功效的認知,是否受到了降魔藏禪師及其弟子飲茶思想的影響,尚不得而知。他受詩僧皎然“一飲滌昏寐,再飲清我神”飲茶之道的熏陶,應該是沒有任何爭議的。封演眼中的“煎茶、炙茶之法”,即是曆史上首次由陸羽創立的係統而完善的煎茶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