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宋朝的GDP,中文世界流行著許多說法。
最常見的是兩種。一種稱宋朝的GDP占到了世界的80%,另一種稱占到了世界的60%以上。某些“稍微嚴謹一點”的文章和著作,則將二者結合起來,說占到了世界的60%-80%。
這兩個數據都不可信。
“占世界的80%”之說,源頭已不可考,也沒有任何學術和史料依據。它的廣泛傳播,與央視《百家講壇》一檔談宋史的節目有關。節目中,講述人介紹了這個數據,且對其持肯定態度。
“占世界的60%以上”之說,則出自誤讀。
英國經濟學家安格斯·麥迪森,在其著作《世界經濟千年史》中,有一項利用購買力換算得出的統計,認為在公元1000年左右(正值中國的北宋時期),亞洲(不包括日本)的GDP規模是789億國際元,整個世界的GDP規模是1168億國際元,前者相當於後者的67%左右。
有些人想當然地認為不包括日本的亞洲,主要就是北宋,所以有了“宋朝的GDP占到了世界的60%以上的說法”。①
殊不知,在該書的“附錄B”中,麥迪森有詳細的表述——他將“亞洲(不包括日本)”這一區域,劃分成了中國、印度和其他亞洲國家(地區)三個部分。中國在公元1000年前後的GDP規模,是265.5億國際元,隻占到世界GDP總量的22.7%;印度占到了 28.9%。②
還有一點需要注意,麥迪森統計的是“中國”,而非“北宋”。他在書中將公元1000年前後的中國人口,確定為5900萬。一般認為,公元980年的北宋人口大約是3250萬;這5900萬人當中,顯然還包括了遼、西夏、大理等處的人口。
也就是說,若以麥迪森的計算為依據,那麽,在公元1000年前後,北宋的GDP總量占世界的比例,是要少於22.7%的。
此外,麥迪森還有一個關於“人均GDP”的數據對比。他通過購買力換算,得出結論:公元960年,也就是北宋立國之時,中國的人均GDP相當於1990年的450美元,比同期的歐洲僅僅略高而已③。
遺憾的是,因為無法帶來血脈賁張的快感,麥迪森的這個數據,很少被中文知識界引用。傳播最廣泛的說法,是毫無依據的“北宋人均GDP達到了2280美元”。
當然了,中國開始統計GDP,是20世紀80年代的事情。麥迪森的上述統計,是在數據非常不充分的條件下,作出的一種學術估計,而非精確計算。也有很多學者不認同麥迪森的數據,但這些不認同,並不會從22.7%偏差至60%乃至80%,後者不可能是史實,隻能是神話。④
其實,判斷一個朝代的生存環境對民眾是否友好,不必使用後世發明的GDP之類的概念,由傳統的財稅製度入手,也足以管中窺豹。
北宋開國,民眾承受的稅賦,其實是很高的。朱熹就說過,“祖宗創業之初”有很多事要花錢,老百姓承受的負擔,“比之前代已為過厚重”,與前代相比,重出了許多。
兩宋三百年,這種狀況始終沒有得到改變。宋仁宗時代,包拯在奏折裏說:天下的納稅戶口沒怎麽變,朝廷的財政收入卻增加了一倍有餘,這是為什麽?是因為這些年朝廷花錢的地方越來越多,就開始玩“折變”,玩“重率暴斂”,也就是變相增稅。他問宋仁宗:“日甚一日,何窮之有?”這樣一天天地增稅增下去,何時是個盡頭呢?⑤
包拯說的,主要是農業稅。增稅的核心動力,是養活龐大的禁軍與官吏集團。北宋禁軍的數量,在宋太祖時代已有37.8萬餘人,到宋仁宗時代,則高達125萬餘人(包括部分地方廂軍),同時代的歐陽修發出過“七八十萬之兵,不得七八萬人之用”的感慨。至於官吏數量,僅1001年就裁減了19.5萬冗吏;而未被裁減者的數量,又遠遠多於裁減者。為了養活這近兩百萬人,北宋的財政很早就入不敷出了,宋真宗天禧年間的收支核算是:天下總支出15085.01萬,總收入是12675.52萬,虧空了2400餘萬。
宋仁宗時代,大臣賈昌朝對皇帝說過這樣一番觸目驚心的話:“臣我治理過京畿附近的一個縣邑。邑中駐紮了三千名禁軍,留出一萬戶百姓的稅賦,僅夠勉強供應他們,郊祀慶賞之錢還得從內庫中開支。江淮每年向京師輸送600餘萬石糧食,但江淮一年的輸入,僅勉強夠國家一個月的開支,其中軍隊占去三分之二,冗食占去三分之一。國庫裏已沒有什麽儲蓄。天下無事已久,財富既不藏於國庫,也不藏於民間,一旦有天災有戰事,可怎麽辦呢?” ⑥
三千名禁軍,要一萬戶納稅者才能勉強養活。按125萬禁軍計算,光養活他們就需要420萬納稅戶——宋仁宗嘉祐八年(公元1063年)的統計,天下隻有納稅戶1246萬餘戶。再考慮到禁軍頻繁調動的費用、地方廂軍的存在、京畿地區百姓比較富裕等因素,推測認為僅軍隊一項,大約就要耗掉天下半數納稅戶的稅賦,也不算太離譜。
在這種狀況下,宋朝之所以還能立國三百年,是因為它在商業采取了與前代不同的政策,不但不再抑商,甚至還有了一些重商色彩。在宋代的多數時候,來自工商業的財政收入,超過了來自田畝的農業稅賦。
但這並不意味著宋朝有很好的商業環境。
“禁榷收入”是北宋政府最大的一筆商業收入。所謂“禁榷”,就是國家壟斷。壟斷的具體方式很多,或是官產官運官賣,或是由官府掌控貨源賣銷售許可證給私商,或是允許民間生產,但必須集中賣給官府,再由官府賣給民間。壟斷的商品種類也很多,至少包括了食鹽、酒、茶、礬和香。
宋代官府非常嚴苛地執行上述壟斷政策。清代史學家趙翼評價說,在酒類壟斷這件事情上,“未有如宋之甚者”,曆朝曆代都比不過宋朝。食鹽壟斷的典型惡政,發生在燕雲十六州。聯金滅遼後,北宋收回了燕雲十六州的一部分,然後在該地實行新的鹽法。據《三朝北盟會編》記載,在遼人統治的時代,當地“每貫四百文得鹽一百二十斤”,也就是11.6文錢可以買到1斤鹽;北宋官員接收該地後,立即啟動食鹽專賣政策,“每斤至二百五十文足,或二百八十文足”,將鹽價提升到250-280文錢一斤,足足是之前的20餘倍。⑦
對私營工商業征收商稅,與“禁榷收入”的體量不相上下。除時而在災荒年份對農器、糧食之類免稅外,宋人生產、生活中的所有物品,幾乎都在征稅之列。蓋個房子要征稅,娶妻子嫁女兒也要收稅,甚至出遠門讀書,在路過稅卡時,隨身攜帶的銅錢、鐵錢也要納稅,隻有紙幣一般不征稅,因為宋朝政府很喜歡隨意發行紙幣,來解決自己的財政困難。
到了南宋,情況變得更糟。朝廷開始預征、預借農業稅——預征就是秧苗剛插下去,官府就來收今年的稅糧;預借是今年先把明年、後年、再後年的稅糧給征了,時人形容這種預借的本質是有借無還,這任官員借了,下任官員絕不承認,絕不會說明年、後年就不征糧了。商稅的種類也是多如牛毛,什麽經總製錢、丁絹、丁鹽錢、折布錢、僧道免丁錢、市例錢、秤提錢、罰酒錢、科醋錢、賣紙錢、稅醬錢、下拳錢……宋元時代寫《文獻通考》的馬端臨說,自己雖是時代的親曆者,但“不可以遍舉,亦不能遍知”,收稅的名目太多,實在是列舉不過來;還有很多稅種,自己也沒聽過。
宋孝宗時代,被壓榨得奄奄一息的南宋商人,已習慣性地將各處的征稅港口與關卡稱之為殺人的“法場”。池州的燕汊港是“大法場”,湖北的黃州是“小法場”,湖北的鄂州是“新法場”。這些法場,會替商人編造不存在的貨物,勒令他們納稅,如若不從,以後就很難再在這裏做生意,這種手段在當時有個名稱,叫作“虛喝”;法場還會擅自更改商人貨物的價格和數量,勒令他們多納稅,這種手段叫作“花數”;朝廷在政策上推廣紙幣,法場則強迫商人用銅錢納稅,銅錢不足就以低價扣留商品做抵,這個手段叫作“折納”……⑧
以上種種,才是宋朝民眾的真實生存狀況。
參考資料
①麥迪森.世界經濟千年史[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3:16.
②麥迪森.世界經濟千年史[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3:259.
③麥迪森.中國經濟的長期表現:公元 960-2030年[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19.
④張邦煒.不必美化趙宋王朝——宋代頂峰論獻疑[J].四川師範大學學報,2011,(6).
⑤汪聖鐸.兩宋財政史[M].北京:中華書局,1995:32-33.
⑥脫脫.宋史[M].北京:中華書局,1985.
⑦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9.
⑧陳振.宋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584-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