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1年,李宗吾再次出任省視學,上任伊始,便碰上了一個棘手的案子,而這個案子也為後人了解厚黑教主如何活學活用厚黑學提供了一個標本。
事情的起因是這樣的:一位姓王的校長受嘉陵道尹委任前往遂寧省立第三師範就職,一到任就被學生痛打了兩頓,關押起來;縣知事帶著一個姓李的獄管員和若幹隊丁到學校要人,與學生發生衝突,各有所傷;後經駐軍當地的範司令營救,王校長才得以離開學校。期間,王校長前後多次致函省署教育科,卻前言不搭後語,讓人不知所雲。於是,省署教育科科長便讓李宗吾借查學之便,去調查一下。
接了這個看不出水深水淺的任務,李宗吾出了成都,一路往川北而去。剛到龍泉驛,迎麵遇到兩個學生。學生看到李宗吾行李上的標記,知道他的身份,對他說:“我們是三師的學生代表,校中聽說先生重任省視學,素知先生辦事認真,主張公道,我們受了黃道尹和王校長的**,非先生來,我們的冤是不能申的,所以,特派我二人前來歡迎,並到省署議會請願,今既相遇,請從速前往。”說完,繼續往成都方向去了。
李宗吾和那兩個請願的學生分手後,途經樂至,解決了當地縣學的學款糾紛之後,到了遂寧。
住進省立三師當晚,李宗吾接到已經被撤職查辦、暫時還住在縣署內的遂寧知事派人捎來的口信:“明早定準起赴重慶,請今晚到署一談。”不過,因為時間太晚,李宗吾沒有赴約。
第二天一早,就有學生代表來請李宗吾:“我們要開歡迎會,請先生去一下。”
李宗吾說:“查學是我的職務,不能說歡迎才查。此種會我不能到。”
學生改口說:“我們有話陳述。”
李宗吾這才隨著學生去了。聽罷學生訴說冤屈,他表態一定會根據學生說的這幾項去查,並要求學生恢複正常上課秩序。當時,學校完全處於無政府狀態,學生自己成立了一個自治會,主持全校事務,所有教職員工進進出出都要經過自治會的同意。有一位張老師家人生病,請了五次假都沒能出去。不過,學生畢竟是要學習的,現在聽李宗吾這樣說,很快就恢複了教學秩序。
安撫好學生,李宗吾這才急匆匆去縣公署。新知事姓趙告訴李宗吾,他的前任已經動身了。李宗吾又馬不停蹄地趕往碼頭,好歹趕在開船之前見到了舊知事。
舊知事說:“你來得正好!我的隊丁受傷若幹人,學生隻有一人是槍傷,餘均木器傷。這是混打之際,學生開槍誤傷自己人,反誣說我的隊丁開槍,因受撤任處分,我當赴重慶申訴。”
李宗吾問:“據我所聞,學生打校長是實,開槍則是隊丁,學生哪有槍來?”
舊知事說:“有外國醫生可證,醫院傷單注明是土炮傷,縣公署哪得有土炮?我已經把傷單取下,帶到重慶與學校打官司就是了。”
舊知事拂袖而去之後,李宗吾回到縣署,把自己從各處聽來的意見和自己的分析全盤托出,與姓趙的新知事結成同盟,一同到醫院,調查傷單事宜。醫生拿出英文傷單告訴他們,受傷的學生和隊丁大都是被木器所傷,隻有一個學生的腿上有子彈擦傷,沒有人被土炮所傷,舊知事也沒有來拿過傷單。
第三天,學生跑來詢問進展情況,要求之後李宗吾寫的調查結果必須經他們看過才能發往省屬。李宗吾正顏厲色地回答,他是受政府委派來查案的,查錯了,可以撤職、可以判刑,但在調查結果沒有上報之前,不要說是現場的學生,就是省長也不能幹涉。學生擔心李宗吾悄悄地把調查結果報上去,偏袒王校長,一時間群情激奮。眼看學生又要動武,李宗吾趕緊息事寧人,對學生們說,這個案件有兩個要點:一,你們說知事開槍,知事說你們開槍;二,王校長說你們打了他,你們說沒有打他。隻要把這兩點弄明白,其餘的問題自然迎刃而解。然後,李宗吾明明白白地告訴學生,他已經和趙知事議定了“排難解紛”的宗旨,並去醫院了解了傷者的情況、勘察了學生和隊丁衝突的現場,有證據說明是隊丁從外往內射擊。學生們當即請來趙知事詢問,證實果然如李宗吾所說。
學生們於是向李宗吾道歉。李宗吾趁熱打鐵,為學生爭取到了因為這件事情被停發的經費。一來二去,李宗吾和學生的關係日漸密切,終於弄明白了整個事件背後的真相——事情全由爭奪校長之位而起。
最初,A任校長,任命自己的同學B做教務。
B利用有軍隊經過遂寧,刻意鑽營,謀求校長職位,A不交,B便使了些手段,找些士兵來毆打侮辱A,終於還是當了校長。B當了校長,聘請同學C當教務。
C耍了同樣的手段趕走B,自己當了校長,卻又聘請A當了教務。
在這個過程中,學生們不過是ABC三人爭奪校長的馬前卒和犧牲品。A當了教務,自然不放過B,兩人正在衝突,王校長來了,問C:“你是哪裏委派的校長?”C說:“學校起了風潮,縣知事請我維持現狀,已呈請上峰加委去了。”王校長說:“省立學校的校長,道尹不能委,縣知事反能委嗎?”
兩個校長,一個是縣知事委任的,有縣知事撐腰,拒不交出校長印;一個是道尹委任的,不能上任,就在當地機關活動,博得同情以期援助,並無意間和B見了一麵。於是,學生之間開始傳言,說王校長要聘請B做教務。B本是被學生在A的組織下趕走的,學生們自然害怕他回來公報私仇,於是竭力抵製。
王校長在遂寧住了一段時間,見不能接任,回成都去說明緣由,上麵於是電令知事,勒令他督促C交出校長印。當時,C正帶著校長印和全校學生在安嶽旅行,途中得知消息,知道大勢已去,便帶著印跑掉了,把學生留給A和其他教員。師生從安嶽回來,快到學校時,A集合學生演講,說:“你們到了學校,抓住王某就打,打死了我負責。”還說,“當今之世,讀書何用?事情鬧翻了,我幫你們各人買一杆槍去辦招安軍。”於是,學生回到學校闖進辦公室,抓住王校長就是一頓暴打。
這就是王校長挨打的根本原因。
更可笑的是,學生們打了王校長之後,還搜走了他的私章,以他的名義通電各處,所以,省署教育科收到了那些莫名其妙的電文。在其基礎上,學生們還想辦法讓全體教職員聯名撰寫電文,訴說王校長如何卑汙、道尹如何違法、知事如何蠻橫、學生如何受屈……這些電文當即成為成渝兩地的報紙報道學潮的第一手資料。
在從學生那裏了解到了這些情況之後,李宗吾又和趙知事一起分別見過學校老師、王校長、姓李的獄管員、範司令的書記官等,一一核實後,再將遂寧各政府機關代表請到縣署,先問他們當日的情況,見他們吞吞吐吐的,便說:“案情我已經查明,先讓我說,看看有錯無錯。”於是他說了整個過程:當日學生把王校長打了一頓關押起來,舊知事去說不放,轉請各位去說;第二次學生又把王校長吊起來打了一頓,各位擔心校長有性命之憂,才請範司令營救。他說完,在座的各位都說絲毫不差。李宗吾於是宣布結論:“舊知事說學生開槍打隊丁是冤枉的,王校長說學生打了他是確實的……他們安分守己、聽候解決,李省視學自可筆下超生,如果敢於捏造黑白、妄發文電,拿對付黃道尹和王校長的手段對付我,我是不受的。”
散會後,李宗吾當即借重慶有公事離開了遂寧。一到潼南,他就將呈文交了上去。在陳述完整個過程之後,他說,關於校長被毆一事,他手上有足夠的證據,但他向證人保證過,除非上了法庭,是不會公開證人姓名的。最後,李宗吾給出個人意見:學生們是青年才俊,不必繩之以法,最好網開一麵;舊知事已經撤職,不予深究;校長C拒不移交,釀成重變,是罪魁禍首;王校長德才兼備,應予重用。
很快,此案塵埃落定:另委校長,令其查明行凶學生;李宗吾交出證據,以便轉給法庭;黃道尹查明主使者,逮捕歸案。
果然,黃道尹查明了主使者是A和C兩人,但那兩人自有手段,通緝令很快就取消了,而李宗吾也始終沒有把證據交上去。至於行凶的學生,倒是很快就有了著落:拿幾個早已經被開除的學生來當了替罪羊。
一場轟轟烈烈的學潮,最後就這樣收尾了。其結果真的應了李宗吾去查案前說的一句話:我是來幫助他的,不是去抓強盜的。作為一個教育家,他查學多年,從不主張輕易換人,他的使命始終是幫助地方解決困難、整頓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