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八點,大象打電話給我,讓我和周昊通知負責這起案件的同事們,到怡孟公園會合。
“阿雷兩天前分析案情的時候,大家基本也都在場,當時阿雷初步指定了凶手,但由於凶手沒在現場留下什麽線索,事後又順利溜走。我們掌握的唯一證據,也就隻剩下案發當時遠處監控拍到的一個模糊身影。”利用警察和公園工作人員疏散公園遊客的間隙,大象對我們說道,“但這個身影給出的信息有限,我們隻知道凶手身高大概在一米六五到一米七之間,體型偏瘦,以此推算出體重大概在120斤上下。”
“這些信息過於寬泛,並沒有什麽用。在犯罪中,凶手幾乎不露馬腳,又因現場的封閉狀態,喜歡推理小說的人都知道,這可以算是一起典型的‘密室殺人’案。”大象說,“‘密室殺人’的特點,在於凶手利用環境條件完成犯罪,那破解一樁‘密室殺人’案,在我看來,自然就要重新還原犯罪的過程,以阿雷推理的版本,我們來演示一遍。”
大象指著南湖岸邊停靠的一艘遊船,說道,“案發時凶手使用的遊船,事後被偵查人員拖出湖麵,作為證據停放在公園的辦公樓大院。為了形成參照,我特意跟遊船主人借用一艘一模一樣的遊船,來做犯罪演示。這裏請大家注意,這是船主特地從他的倉庫拿出來的全新船,也就是說,這艘船從沒有下過水。”
“周慕武身高一米七一,體重114斤。凶手身高一米七上下,體重120斤上下。我需要兩位身體條件差不多的同事來幫忙。”大象讓舉手的同事出列,分別過稱,挑出兩位符合的人選。
這時公園的遊客已經疏散完畢,整個湖麵空空****,由於氣候炎熱,外河道水量劇降,導致公園內的湖水流動變慢,湖麵布滿斑駁綠藻,雖然每天都有環衛工打撈,仍抵擋不了藻團的瘋長。一眼望去一副死水景象,似在渲染命案後彌散的不祥氣息。
船下水,“受害者”進船,船開向拱橋洞。“凶手”來到西橋堍,將一塊30斤的石頭搬運到拱橋上,等船到達橋下,船裏的人伸手接過橋上的人遞下的巨石,之後“凶手”鑽過橋上缺損的圍欄——磨蹭橋麵灰塵——跳入船內,用那把消音射釘槍在橋洞內部的牆體上打入三枚掛釘。
“好,現在將繩子綁著的石頭推入湖裏。”大象在橋上用喊話器向船裏的人喊,“不用綁人,麻煩你直接抓住掛鉤上的繩子吊著就行。”
石頭應聲入湖,一位同事垂掛在橋洞繩索上,遊船滑到北岸,“凶手”上岸。
大象通過拱橋跑向公園東北角的一間平房,向廁所裏喊話:“請問有聽到落水聲嗎?”
“沒有聽到。”氣槍攤販的妻子劉女士從女廁中走了出來,回答大象,“這次一點聲音都沒有聽到,會不會是周圍太吵了。”
“好,麻煩你再聽一下,等我示意。”大象說完,劉女士再進廁所。
大象跑到拱橋上,這次他將綁著繩索的石頭放在拱橋圍欄外邊,推移進湖裏,發出“咚”的一聲。
“對,當晚我在廁所裏的時候,就是聽到這個聲音,一模一樣。”麵對大象的再次詢問,劉女士確認道。
大象召集我們到北湖岸空地,那裏已經提前放著一塊白板。此時已經是上午十點半,陽光曝曬,我們頭上冒汗,大象跑前跑後,身穿的T恤已經濕透。他大喝一口水,開始他的推理。
“阿雷前天的推理幾乎解答了案件所有的謎題,唯獨留有一個時間之謎未解。那就是案發當時的公園北部監控錄像,顯示了凶手是在淩晨三點十一分靠岸。而案發後我們對氣槍攤販的妻子劉女士的口供調查顯示,她明確表示,起**廁所的時間看了一眼家裏的電子鍾,那時顯示的是三點三十三分,淩晨三點半她去上廁所,聽到石頭落水聲。在監控設備和電子鍾都完好的情況下,這裏出現了一個矛盾。”
大象畫出湖的輪廓,在湖中間畫了一座橋,用箭頭表示遊船從南湖岸到拱橋洞,再從拱橋洞到北湖岸,“凶手三點十一分在北湖岸靠岸,那時理應完成了犯罪,為何在三點三十三分之後,劉女士又聽到湖麵響起石頭落水聲呢?——剛才的演示表明,從船上推入湖中的石頭,幾乎不會發出聲響。能發出讓劉女士聽見的‘咚’的聲響,是因為石頭是從橋上的高度落下的。”
“這說明了什麽,說明我們很可能被騙了。被凶手所騙,犯了思維慣性的錯。我們會認為,凶手從南湖岸乘船通過拱橋洞再到北湖岸,已然是連貫、完整的犯罪過程,實際上,這隻是凶手做出的障眼法。”大象用箭頭從北湖岸又畫了一個圓弧,顯示凶手下船後又繞到了西橋堍,“凶手在北湖岸靠岸後,又跑到西橋邊,將那塊作案的石頭搬運到拱橋上,最後將石頭推下湖裏。這才是整個犯罪過程。”
“我之所以做出這樣的犯罪過程的推理,還有另外一個口供佐證。”大象對我們說,“案發後,一位發燒的流浪漢說道,那晚他在睡夢中迷迷糊糊聽到遊船開動的聲音,聽了很久,直到這個聲音消失。遊船開動的聲音他都聽得見,卻沒有提到石頭落水聲,這說明了,石頭落水時,他很可能已經睡過去了。也就是說,從聲音上的順序分析,船從南岸開到北岸停靠,時間三點十一分,船聲消失,流浪漢睡著,三點三十三分以後,又發出石頭落水聲,被窗口朝湖的廁所裏的劉女士清清楚楚地聽到了。”
“凶手乘船過橋洞靠岸再繞橋上的意圖何在呢?想通了這一點,整個命案的麵目基本就會明晰。”大象在湖的周圍用紅筆標了五個叉,是案發時被損壞的監控頭,接著他在公園東北角再畫一個圓,表示完好的監控頭,“阿雷在前麵分析過,這個監控頭投向北湖岸的視野被一部分樹枝遮擋住,而這些樹枝恰好被人為掰斷了,在這個犯罪當口發生這樣的事不太可能是巧合,為此阿雷認為,這是知道自己將死的周慕武為了給警方提供事後的證據而掰斷的樹枝。這是一個非常精準的答案,隻是還是未能解開凶手詭異的走位之謎。於是我大膽地想到了另一種結論。”
“如果這些樹枝是凶手折斷的呢?”大象說,“凶手這樣做,是要確保留下自己的身影,留下這個身影到底為了什麽?第一個,誘導偵查人員以為此時凶手已經完成所有的犯罪,完美靠岸。第二個,說出來大家可能難以置信。”
大象停頓了一下,說道,“特意留下身影的最主要目的,是為了讓大家相信,這是一起純粹的謀殺案,一起有凶手存在的謀殺案。”
“如果有可能,我們會用所有人的身形去比對監控錄像中出現的凶手身影,但唯獨對最相似的那個原形視而不見,也就是說,我們不會用死者的身形去比對案發時出現在監控錄像中的凶手身影,哪怕在各項數據上高度一致的情況下。這也是為什麽,死者周慕武當天所穿衣褲、所戴手套皆為黑色的原因,因為他要將自己徹底融入黑夜中,隻出現一個人影。我們不會給出這樣一個論斷,因為這看起來違反常識,但事實上,凶手就是周慕武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