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適的聲音(全3冊)

博愛:胡適人生講演集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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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這個意義,這個理想,“自由”這個名詞,並不是外麵來的,不是洋貨,是中國古代就有的。

“自由”可說是一個倒轉語法,可把它倒轉回來為“由自”,就是“由於自己”,就是“由自己作主”,不受外來壓迫的意思。宋朝王安石有首白話詩:

風吹屋頂瓦,正打破我頭。

我終不恨瓦,此瓦不自由。

這可表示古代人對於自由的意義,就是“自己作主”的意思。

二千多年有記載的曆史,與三千多年所記載的曆史,對於自由這種權力,自由這種意義,也可以說明中國人對於自由的崇拜,與這種意義的推動。世界的自由主義運動也就是愛自由,爭取自由,崇拜自由。世界的曆史中,對這一運動的努力與貢獻,有早有晚,有多有少,但對此運動都有所貢獻。中國對於言論自由、宗教自由、批評政府的自由,在曆史上都有記載。

中國從古代以來都有信仰、思想、宗教等自由,但是坐監牢而犧牲生命以爭取這些自由的人,也不知有多多少少。在中國古代有一種很奇怪的製度,就是監官製度,相當於現在的監察院。這種監官製度,成立在中國政治思想、哲學思想之前。這種監官為的是要監督政府、批評政府,都是冒了很大的危險,甚至坐監、犧牲生命。古時還有人借宗教來批評君王。在《孝經》中就有一章《諫諍章》,要人為“爭臣”、“爭子”。《孝經》本是教人以服從孝順,但是在君王、父親有錯時,作臣子的不得不力爭。古代這種諫官製度,可以說是自由主義的一種傳統,就是批評政治的自由。此外在中國古代還有一種史官,就是記載君王的行動,記載君主所行所為以留給千千萬萬年後的人知道。古代齊國有一個史官,為了記載事實,寫下“崔杼弑其君”,連父母均被君主所殺。但到了晉國,事實真相依然為史官寫出,留傳後世。所以古代的史官,正如現在的記者,批評政治,使為政者有所畏懼,這卻充分表示言論的自由。

以上所說的一種諫官禦史,與史官製度,都可以說明在中國政治思想與哲學思想尚未成立時,就非常尊重批評自由與思想自由。

中國思想界的先鋒老子與孔子,也可以說是自由主義者。老子說:“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孔子說:“三軍可以奪帥也,匹夫不可以奪誌也。”老子所代表的“無為政治”,有人說這就是無政府主義,反對政府幹涉人民,讓人民自然發展,這與孔子所代表的思想都是自由主義者。孔子所說的中庸之道,實在是一個中間偏左的態度,這可從孔子批評當時為政的人的態度而知道。孔子當時提出:“有教無類”,可解釋為“有了教育就沒有階級,沒有界限”。這與後來的科舉製度,都能說明“教育的平等”。這種意見,都可說是一種自由主義者的思想。

孟子說:“民為貴,君為輕。”在二三千年前,這種思想能被提出,實在是一個重要的自由主義者的傳統。孟子說:“富貴不能**,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這是孟子給讀書人一種寶貴的自由主義的精神。

在春秋時代,因為國家多,“自由”的思想與精神比較發達。秦朝統一以後,思想一尊。因為自由受到限製,追求自由的人,處於這“無所逃於天地之間”的環境中,要想自由實在困難,而依然有人在萬難之中不斷追求。在東漢時,王充著過一部《論衡》,共八十篇,主要的用意可以一句話說明:“疾虛妄”。全書都以說老實話態度對當時儒教、“災異”、迷信,予以嚴格的批評,對孔子與孟子都有所批評,可說是從帝國時代中開辟了自由批評的傳統。再舉一例:在東漢到南北朝佛教極盛的時候,其中的一位君王梁武帝也迷信佛教。當時有個範縝,他著述幾篇重要文章,其中一篇《神滅論》,就是駁斥當時盛行的靈魂不滅,認為“身體”與“靈魂”,有如“刀”之與“利”,假如刀不存在,則無所謂利不利。當時君王命七十位大學士反駁,君主自己也有反駁,他都不屈服,可說是一種思想自由的一個表現。再如唐朝的韓愈,為反抗當時瘋狂的迷信,寫了一篇《諫迎佛骨表》,痛罵當時舉國為佛骨而瘋狂的事,而被充軍到東南邊區。後又作《原道》,依然是反對佛教。在當時佛教如此極盛,他依然敢於反對,這正是自由主義的精神。再以後如王陽明的批評朱熹、批評政治,而受到很多苦痛。清朝有“顏李學派”,反對當時皇帝提倡的“朱子學派”,都可以說明在一種極不自由的時代而爭取思想自由的例子。

在中國這二千多年的政治思想史、哲學思想史、宗教思想史中,都可以說明中國自由思想的傳統。

今天已經到了一個危險的時代,已經到了“自由”與“不自由”的鬥爭,“容忍”與“不容忍”的鬥爭。今天我就中國三千多年曆史,我們老祖宗為了爭政治自由、思想自由、宗教自由、批評自由的傳統,介紹給諸位,今後我們該如何的為這自由傳統而努力。現在竟還有人說風涼話,說“自由是有產階級的奢侈品,人民並不需要自由”。假如有一天我們都失去了自由,到那時候,每個人才真正會覺到自由不是奢侈品,而是必需品。

主席,各位同仁:

剛才程滄波先生說我也算是一個編輯人,我的確是編過好幾個報,隻是沒有編過日報。有一個時候,我幾乎做了程滄波先生的前任。上海有個大報,要我去做編輯人,那時我考慮結果,我不敢做,因為日報的工作太苦,我的生活不規則,擔任不了。除日報以外,我曾編過三個周報,編過兩個月報,周報最早的是《每周評論》,但最初並不是我編起來的,而是陳獨秀這班朋友編的。不過在民國八年陳獨秀先生被拘捕,那時沒有人負責,就由我接辦了幾期,直到被北京警察廳封掉為止。以後又辦《努力周報》,辦了七十五期,有一年半,到曹錕賄選時期,我們自己宣告停止。以後的《獨立評論》是三個人負責,大部分是我編的,編了五年,出了二百五十期。因為有這個資格,所以我在美國做外交官的時候,美國有個新聞記者名譽協會,叫我“正在工作中的新聞記者”,並送我一個金質鑰匙,因為我正在做外交官。假如我知道今天會有這樣一個盛會,一定會把那個金質鑰匙帶來給大家看看,因為有這個資格,所以剛才我敢稱大家為同仁。

在參加今天這個盛會以前,我絕沒有想到大家要請我來說話,以為隻是請我來吃飯的。到了門口才看到是講演會,所以今天我一點沒有準備,在餐桌上就請程滄波先生和曾虛白先生給我題目,他們都很客氣,可是剛才主席說的話等於給了我一個範圍。可是這個題目太大了,言論自由的確是個大題目。

前天在《自由中國》雜誌三周年紀念的茶會上我也稍微說了幾句,我說言論自由同一切自由一樣,都是要各人自己去爭取的。言論自由並不因為法律上有規定,或者憲法上有這一條文,就可以得來,就是有規定也是沒有用的。言論自由都是自己爭取來的。我為什麽這樣說呢?這幾天與朋友們也講過,無論世界任何國家,就是最自由、最民主的國家,當政的人以為他是替國家做事,替人民做事,他們總是討厭人家批評的。美國當然是很尊重自由的,絕對沒有限製言論自由,但是諸位還記得吧,前兩年在華盛頓,有一個《華盛頓郵報》的戲劇音樂批評家,批評總統的小姐唱歌唱的不好,杜魯門先生就生氣了。第二天自己寫了一封信送給這個音樂評論專欄記者,連他的秘書也不知道,罵他,並且說,你要再這樣批評,我就要打你。這件事也曾轟傳一時,成為笑談。故事開始時,我們明白,杜魯門總統對於人家批評他的政治,已經養成容忍的習慣,不能發脾氣。批評他的行為,批評他的政策,批評他的政治,他盡管不高興,但是沒有法子幹涉。不過到了人家批評他小姐的唱歌好不好時,他覺得做爸爸的忍不住了,就出出氣,用粗鄙的語句說要打人家。可是他的信寫出以後,得到社會上很不好的反應,我可以相信,杜魯門先生絕不會寫第二次這樣的信。因為他的小姐唱歌好不好,別人有批評的自由,可是他寫信時並沒有想到戲劇歌曲家批評唱歌好不好,這也是言論自由。而且言論自由是社會的風氣,大家覺得發表言論,批評政府是當然的事,久而久之,政府當局也會養成習慣,所以言論自由是要爭取的。要把自由看做空氣一樣的不可少。不但可以批評政治,不但有批評政策的自由,還可以批評人民的代表,批評國會,批評法院,甚至於批評總統小姐唱歌唱的好不好,這都是言論自由。人人去做,人人去行,這樣就把風氣養成了。所以我說言論自由是大家去爭取來的。這樣好像是不負責任的答複,但是我想不出比這更圓滿的答案。

在自由企業發達的國家,尤其像美國,他們的報紙是不靠政府津貼的。所用的紙,都是在公開市場上買的。他的收入完全靠廣告。因為在自由企業發達的國家,商業競爭劇烈,無論有了那一樣新的產品,大家互相競爭,所以化在廣告上的錢往往不下於製造的費用。這是報紙經費最大的來源。雜誌也是這樣,這些條件我們都缺乏。在美國就沒有一個報紙可以說是國家的。政府絕不辦報紙。有黨籍的人辦報也不是以黨的資格來辦。譬如有許多報紙,在選舉期間,在候選人出來之前就有一種表示,有些表示的早,有些較晚,當初共和黨人的報紙占大多數,然而二十年來共和黨並不能當政。共和黨人都是有錢的大資產階級;民主黨向來是代表農民、小資產階級、知識階級的黨。照黨的背景看來,報紙老板共和黨的人特別多,應該是共和黨永遠當政。但是社會並不因為共和黨報紙多而影響選舉。英國也是一樣,有一個時期,工黨隻有一個報,銷路很小,叫做《H.R.報》,後來銷路增加,那時自由黨有無數報社,然而工黨已經當政了兩次。這就說明這些國家沒有一個報算是政府的,他們是獨立的,能夠自立的。這與我們有很大的區別。像我們現在的困難狀況之下,紙的來源要政府配給,一部分材料也得要政府幫忙,至於廣告,在我們工業不發達的國家等於沒有。所以廣告的收入不算重要。尤其在這個困難時期,主要的報紙都是政府報,或是黨的報紙,因為是政府的報、黨的報,言論自由當然就比較有限製,我個人的看法,感覺到勝利之後,政府把上海幾個私家報紙都收歸政府辦、黨辦,至少黨或政府的股東占多數,這個政策我想是不對的。應該多容許私營的報紙存在,而且應該扶助,鼓勵私家報紙,讓他發展,這也是養成言論自由的一個方向。政府要靠政策行為博取輿論的支援,而不靠控製來獲取人民的支持。我覺得這是言論自由裏麵一個重要問題,值得大家考慮的。

關於材料,包括紙、原料的配給,在現在艱難的時期,我覺得應該養成一種習慣,由編輯人協會,報業公會、外勤記者聯誼會等團體,參加支配報紙。因為言論自由不應該受這種不能避免的物資的影響,這是值得討論的,不過要想在這困難時候做到完全自由獨立,確是很難。

回想我們辦《獨立評論》時,真是獨立。那時銷路很廣,銷到一萬三千份。我們是十二個朋友組織一個小團體,預備辦報,在幾個月之前,開始捐款,按各人的固定收入百分之五捐款,這是指固定收入而言,臨時的收入不計算,幾個月收了四千多元,就拿來辦報。我們工作的人不拿一個津貼,也沒有一個廣告,因為那時廣告要找國家銀行或國營機關去要,那麽就等於接受了政府的津貼,等於賄賂,所以五年之中,我們除了登書刊的廣告之外,沒有收入。我們發表的文章有四千篇,沒有出一個稿費,因為那時我們這般人確是以公平的態度為國家說話,為人民說話,所以我們即使不給稿費,人家也把最好的稿子送來。最初我們的稿件百分之九十是自己寫的,後來外稿逐漸增加,變成自己的稿隻有百分之四十五,外稿占百分之五十五,甚至有許多好的文章先送到我們這裏來,如果我們不登,再轉投其他有稿費的刊物去發表。在民國三十五年回國的時候,許多朋友說:“胡先生,我們再來辦個《獨立評論》”,但是那時排字工人的工資比稿費還要高,我拿不出這些費用,非政府幫忙不可,而且人人都要稿費,我也拿不起,若是我辦雜誌而要求人的話,我就不辦了。這並不是責備任何人,而是事實。這就表示在自由企業不發達的國家,又在這種局麵之下,當然有許多方麵不容易有完全獨立或完全自由的言論。不過無論如何,自由的風氣總應該養成。就是政府應該尊重輿論,我說這話是一個事實,大家應該諒解。我覺得,不要以為自己黨來辦報,政府來辦報,就可以得到輿論的支持,沒有這回事的。這種地方,應該開放,越開放越可以養成新聞獨立,越可以養成言論自由,而政府也就可以得到輿論的支援。至於支配紙張材料的機關,應該由有關的團體參加,政府不要以配給政策影響言論的自由。

有人說隻有胡適之有言論自由,這話不是這樣說的。從前我們辦《努力周報》,正在北洋軍閥時代;辦《每周評論》是民國八年,也是軍閥時代;辦《新月雜誌》是國民革命後的頭兩年,後來辦《獨立評論》,完全是國民黨當政時候,是在九一八事件發生以後的幾個月,我們受了“九一八”的刺激才辦的,一直辦了五年,到民國二十六年七月二十五日出最後的一期,二十八日北平就丟了。在這個時期,人家就曾說過胡適之才有言論自由,其實不然。我承辦的頭一個報就是被北平警察廳關閉的。第二個在曹錕賄選時代,當時的局麵使我們不能說話,所以就自己將它取消了。後來的《新月雜誌》也曾有一次被政府沒收,《獨立評論》也曾被停止郵寄,經過我打電報抗議以後才恢複的。當宋哲元在北方的時候,那時是一九三六年(民國二十五年),我新從國外歸來,一到上海就看見報紙上說“北平的冀察政務委員會把《獨立評論》封了”。這是因為我十二月一日到了上海,所以就給我一個下馬威。那時我也抗議,結果三個月後又恢複出版,所以我並沒有完全失掉言論自由。為什麽那時我們的報還有一點言論自由呢?因為我們天天在那裏鬧的。假使說胡適之在二十年當中比較有言論自由,並沒有秘訣,還是我自己去爭取得來的。

爭取言論自由我們最重要的是要得到政府的諒解,得到各地方政府的諒解。政府當然不願意你批評,但要得到政府諒解,必須平時不發不負責的言論。比方中日問題,我們的確對於政府有一百分的諒解,在報上不說煽動的話,即使有意見或有建議,隻見之於私人的通信,而不公開發表。在那時,我們曾提出一個平實的態度,就是公正而實際,說老實話,說公平話,不發不負責的高論,是善意的。久而久之,可以使政府養成容忍批評的態度。

人家說,自由中國言論自由不多,不過我看到幾個雜誌是比較有言論自由的,譬如杜衡之先生辦的《明天》雜誌,臧啟芳先生辦的《反攻》雜誌,我覺得他們常有嚴厲的批評,《反攻》上文章對於讀經,有讚成的,有反對的,這個也是言論自由。我還看見幾個與黨有關係的雜誌,對於讀經問題,批評的也很嚴厲。《明天》雜誌對於政治的批評也頗有自由,這都是好的現象。隻要大家能平實,以善意的態度來批評,是可以爭取言論自由的。況且我想政府也需要大家的幫助,隻要大家都說公平的話,負責任的話。今天我因為沒有準備,講的很草率,請大家原諒。

我自從在國內做學生,留學國外,以迄現在三四十年來,幾乎年年與報界發生關係,至少和雜誌社未曾斷過關係。這幾年來,我是《自由中國》雜誌社名義上的發行人。所以我與各位仍是同業。我做學生時便開始辦報,十六七歲主辦《競業旬刊》(羅家倫先生最近在中國國民黨黨史編纂委員會發現保存有該刊),一個人包辦整個篇幅,用了很多的假名。外國留學時,也常常翻譯小說、寫寫散文一類的文章向報刊雜誌投稿,贍家養母。後來與《新青年》雜誌發生了重要關係,許多文章都在《新青年》發表,其中幾篇是談文學改革[良]問題的,說到將來中國文學應該用什麽文字作工具。那時我不過二十多歲,文學改革[良]的文章,是在大學宿舍裏與一般朋友們討論的結果,想不到竟引起國內老一輩的中年朋友們的讚同和支持。在我沒有回國時(民國五六年),國內文學革命的旗幟已經打了起來,白話[文]運動彌漫全國,報紙雜誌都熱烈討論,以後我也常常參加。

繼《新青年》之後,我加入了陳獨秀、李大釗所辦的《每周評論》。那時我有一個主張,認為我們要替將來中國奠定非政治的文化基礎,自己應有一種禁約,不談政治、不參加政治、不與現實政治發生關係,專從文學和思想兩方著手,做一個純粹的思想文化運動。所以我從那個時候起二十年不談政治、不幹政治,這是我自己的禁約。可是一般朋友說:“適之不談政治,我們要談政治。”所以民國七年先慈去世,我奔喪回安徽,他們以《新青年》不談政治,另辦一個周刊——《每周評論》過過癮。等我回北平已經出刊幾期了。民國八年陳獨秀被捕,《每周評論》無人主持,便由我接辦,直到北平警察廳查封為止。

後來又辦《努力周報》,辦了一年半,出刊七十五期。《努力周報》是談政治的報。以前我們是不談政治的,結果政治逼人來談。後來隻是不幹政治。正如穆罕默德不朝山、山朝穆罕默德一樣,把二十年不談政治的禁約放棄了。不過二十年不幹政治的禁約,至少我個人做到了。抗戰時期政府征調國民服務,先要我到美國去做非正式的國民外交,繼派我為駐美大使,做了四年的外交官。這是我立禁約的第二十一年,可算已超出於二十年不幹政治的期限,堅守住了二十年不幹政治的禁約。

我與日報的關係是常替天津《大公報》寫文章。《大公報》的“星期論文”就是我替張季鸞先生、胡政之先生計劃的,請《大公報》以外的作家每星期寫一篇文章,日程也多由我代為排定。這樣,報館的主筆先生每周至少有一天休息。這種方式旋為國內各報所采用。

我認為辦報隻要采取鍥而不舍的精神,用公平態度去批評社會、教育、文化、政治,有毅力地繼續不斷的努力做去,終是有效的。佛教《法華經》有一句話:“功不唐捐”(“唐”,古白話“空”字),意思說,努力是不會白費的。譬如提倡中國文學白話運動,原是偶然的,我在文藝協會座談會說過。一九一五年,康乃爾大學中國留學生的男同學歡迎一位中國女同學,餐後泛舟遊凱約嘉湖,忽然天氣驟變,烏雲四布,大家急於回來,但船將靠岸,暴風雨已經發作,大家匆忙上岸,小船竟翻了,幸而沒有發生事情,不過大家的衣服都弄濕了。男同學中的任叔永先生事後寄了一首舊詩給我(我那時在哥倫比亞大學),題名《凱約嘉湖覆舟》。遊湖、遇雨、覆舟、寫詩,這些都是偶然發生的;我看了那首舊詩,也偶然的產生了一種感想,覺得詩的意思很好,但用字不劃一,有今字,有《詩經》裏的古字。《詩經》裏的古字,是二千年前死了的字,已不適用於今天了。我隨即複了一封批評的信。這封信又偶然給哈佛大學守舊的梅光迪先生看見了,很生氣的罵我的批評是邪說。我為替自己的主張辯護,便到處搜集材料證據,來證明中國文學應該用活的語言文字,應該用白話,不論是寫文章和作詩;便在《新青年》發表了《文學改良芻議》。提出八條意見。陳獨秀先生是主張革命的,繼我而發表了《文學革命論》(“文學革命”的名詞便是由此而來)。這樣一來,文學革命的旗幟已經展出來了,“伸頭一刀,縮頭也是一刀”,隻好硬著頭支撐起來。當時我們認為我們的思想主張必為將來中國的教育工具和一切的文學工具。白話可以寫詩,可以寫散文、小說、韻文,不僅可以寫通俗的詩詞韻文,並且可以寫高深的詩詞韻文。小說用白話寫,在數百年前已經有偉大的小說如《七俠五義》、《西遊記》、《封神榜》等可作證據;詩詞方麵,曆史上大詩人所作的詩,凡是易於記誦的,都是白話文。關於這一點,許多人還是不肯信服,認為古人的詩有白話是偶然的。我為此於民國五年七月十六日寫信告訴朋友們說,從即日起我不作詩了,要作詩就是白話詩。民國六年元旦,我把這個主張同時發表在國內的《新青年》和美國留學生辦的《季刊》上。我們當時曾細細想過:文學革命運動是對的,但一定會有人反對,一定會遇到阻礙,我們準備奮鬥二十五年至三十年,相信一定可以成功。因為所有現代國家都經過了文學革命的階段,如五百年前的西歐是用拉丁文,東歐是用希臘文,先由意大利發動文學革命,提倡用白話,以後法、德、英國,整個歐洲,一個個的都用新的活的語文,所以我們認定我們的主張必會成功。結果出人意料之外,原擬奮鬥二十五年至三十年的,隻做了四年工夫(民國六年到九年)時機便成熟了。民國九年,北京的反動政府教育部也受了輿論的震動,沒有法子拒絕,頒布了初級小學一二年級的教材用白話文來編。殊不知學校製度是有機體的,一二年級教材用白話文,三四年級教材也就不能不用白話文了,這樣白話文便打進了學校。民國八年的“五四”運動,是愛國運動,全國學生為響應這一運動,出版了四百多種刊物,都是篇幅很小(有些像包腳布),也有油印的壁報,但全部是用的白話。這是一般青年感覺北大這班教授提倡的白話一點不錯,采用為發言的工具了,用不著我們開學堂來訓練,隻要把想說的話放膽的寫出來就行了。

大家看《紅樓夢》、《水滸傳》等小說,就是學習寫白話的模範,用不著再找教師。以我的經驗,中國的白話,是最容易的一種語言工具,可以無師自通,幾百年來的老祖宗,給了我們許多的教材。同時我覺得中國的語言,是全世界最容易學、最容易說的語言;文法上沒有性的區別,沒有數量的區別,也沒有時間的區別。你來、他來、我去、你去,沒有變化;他昨天來(過去的)、今天來(現在的)、明天來(將來的),沒有變化。話怎麽說,文章便怎麽寫。所以“五四”運動,各地青年學生要發表思想情感,無師自通的工具——白話文便自然的產生出來了,使北京政府教育部不得不接受這一運動,不得不頒布小學一二年教科書改用白話文來編。跟著,新詩、新的散文、小品文、新的戲劇、新的短篇小說、長篇小說、新聞短評、長論文,都出來了。我們預備奮鬥二十五年至三十年的,想不到四年工夫,我們便勝利了。

我們應該相信,我們這一行業——報業,確是無冕帝王,我們是有力量的,我們的筆是有力量的。隻要我們對這一行業有信心,隻要我們的主張是站得住的,有材料、有證據、不為私、是為公,以公平的態度鍥而不舍地努力下去,“功不唐捐”,努力是不會白費的。提倡白話文運動,四年小成。十年大成,終於普及全國,這就是一個證明。當此國家多難,時局動**激烈,全世界也陷於危機的時候,報業當然也遇上了困難。今日“自由中國”隻有十三份報紙,公營民營報紙經營都有困難,隻好靠配給;並受人口的影響,銷路不多;商業不發達,登廣告的少。這些困難,我一看便知道,我很同情。不過,我們幹這一行的,應該有一種信仰,要相信“功不唐捐”,努力是不白費的。我們貫徹一種主義,預定十年,也許三五年便發生了效果。我們不必悲觀失望,不必求速效,我們的職務是改變人的思想習慣。改變思想習慣就是改變人的作風。思想習慣都是守舊的、難得改的,可是久而久之潛移默化,不知不覺中會發生效果。這類的事,我這過了六十二歲的人,是見過很多的。如當年梁啟超先生在海外辦《新民叢報》,倡導維新,竟至影響了國內全國的政治社會!革命的前輩在海外辦《民報》,鼓吹革命,滿清政府禁止其運入國內,許多留學生卻將《民報》縫入枕頭,偷偷的運回國內秘密傳觀,流行的數量這樣的少,可是幾年中全國青年人接受了革命的思想,促成革命的成功,這是孫中山先生所夢想不到的!他們遠在海外,以少數幾個人的力量,憑著膽量勇氣,提倡理想的主張,在短時期內便震動全國,證明報業是有力量、足以自誇的高貴的職業。

我們看一看六十年的中國曆史,可以知道中國以前的報館是可憐得很,少數幾個人包辦一切,幾張破桌椅,便算設備,那有現在的人才濟濟,更沒有這樣闊綽的“記者之家”,可以在工作之餘,來喝茶“白相”。

剛才談到報紙的廣告少,這是不能怪商人不懂廣告效用,不明廣告價值,不送廣告來登;廣告是要靠報館提倡,要靠自己去找的。美國廣告的發達,也不過數十年的曆史。美國克蒂斯出版公司出版三種報紙、雜誌——《星期六郵報》、《婦女與家庭》雜誌和《鄉下人》,他們先是推廣報紙、雜誌的銷路,再全力宣傳廣告效用,派人出去招攬廣告。結果業務蒸蒸日上,極一時之盛。近代廣告的演進,漸漸成了廣告學,甚至廣告心理學,用廣告來引起人的欲望,引起購買的動機,向人們展開攻勢,爭取廣告。大家如果能夠研究用策略、戰略去爭取廣告,我敢擔保廣告一定會發達。我下次來的時候,台灣各報的廣告,必有可觀的成績。廣告成為美國的寵兒,就是美國人懂得廣告心理。在中國的都市中廣告比較發達的是上海,而上海最初懂得利用廣告的是中法藥房創辦人黃楚九。黃楚九懂得廣告心理學,他製售補腦汁,不說是他自己發明的黃醫生補腦汁,而說是德國艾羅醫生的發明,以加強購買者的信心。所謂艾羅,即英文的Yellow.這種作法,當然是不足為法的,但是做廣告要懂得心理學,這裏可以得到一個證明。由於黃楚九的懂得運用廣告,廣告在上海才引人注意。在台灣,大家不妨現在就發起一種廣告運動,憑了各位先生各位小姐的才幹,廣告一定能夠打開局麵,報業一定能夠大發達。

我向來是樂觀的。朋友們都說我是不可救藥的樂觀主義者,今天我也就是以不可救藥的樂觀主義者和大家講話。諸位不妨發起一兩種小運動來試試看,我相信必會有圓滿的收獲。謹以“功不唐捐”作為記者之家的格言。

做一個新聞記者,不但要有廣泛的無所不知的知識,同時在學術上、道德上也應該有相當的修養。特別是未來的新聞記者,要多看偵探小說。

我們中國文學的唯一的缺點,就是沒有翻譯得最好的偵探小說。現在有許多報紙都刊武俠小說,許多人也看武俠小說,其實武俠小說實在是最下流的。偵探小說是提倡科學精神的,沒有一篇偵探小說,不是用一種科學的方法去求證一件事實的真相的。希望同學們能多看“福爾摩斯”一類的良好的偵探小說,不但可以學好文學與英法等外國文字,同時也是學習使用科學方法的最好訓練。

明朝有一位大哲學家呂坤,是十七世紀一位很有地位的思想家。他曾經這樣說過:“為人辯冤白謗,是第一天理。”他的這句話在今天仍有許多人提到它。當一個新聞記者,不論在任何一個國家,都有這一種替人“辯冤白謗”的責任。這是一件很大的事,也是一種很重要的修養,尤其是在今天我國警察、司法、軍法各方麵尚在比較幼稚的時候,責無旁貸的,我們當一位新聞記者的,都應該有此義務。

我今天要講兩個故事,來說明“為人辯冤白謗”的意義。這兩個故事是兩個有名的案件。第一個案件是最近出版的美聯社及芝加哥《太陽報》記者勃雷納(Brennan)所寫的《被偷去的年齡》(The Stolen Years)一書中所說的案件,第二個案件是轟動世界的,連《大英百科全書》中都有詳細記載的兌夫司(Dreyfus)案件。

關於第一個案件,那是一九三三年的事。那時勃雷納才二十五歲,在那個時候,芝加哥發生了一個離奇的綁票案。一個名叫法克脫(Factor)的大流氓自稱被綁,並且被關在一個地窖子裏十二天,一直到繳了錢才放出來。他這些話是對警察與新聞記者說的。他說這話時勃雷納也在場。勃雷納當時聽了法克脫的話,就覺得有點奇怪,一個被關在地窖子裏十二天的人,怎麽衣服都那麽整齊,沒有絲毫縐紋,同時他又聽到一個警察在說,芝加哥天氣這麽熱,怎麽他的身上沒有臭氣。勃雷納把這兩件事記在心上。後來,那個自稱被綁的大流氓法克脫指認另一個大流氓杜希(Jouhy)是綁他的人。這案子便開庭審了好幾次,同時警察當局又派了一名專家調查此事。

當年芝加哥的警察很腐敗,暗中與流氓惡勢力勾結,因而那位被派的專家也是一個流氓,他是一個包庇賭博發大財的人,人家說他是世界上最有錢的警察。這個案子本來是流氓消滅敵人的一種手段,杜希原是被冤枉的,可是審判結果,他被判了徒刑九十九年。勃雷納自從法克脫自稱被綁的那天起,就開始注意此事。杜希判罪之後,他便時常去獄中看他,與他談天,並把他的談話做成紀錄,並替他找證據,因為他覺得杜希是冤枉的。勃雷納自從一九三三年以來經過二十七年的努力,社會終於注意到這件案子,到今年十一月這位被冤枉了很久的杜希終於被保釋了。

同時,勃雷納的書《被偷去的年齡》也於同日出版,在這本書裏,勃雷納指出兩點,一點是當審問時法克脫幾次改變他自己的供詞;另一點是在檢察官提出的證人之中,有一個在綁架的十二天之中,並沒有在芝加哥,他是一個偽證。勃雷納說:“人問我為什麽要給一個流氓作辯護。我對他們說:你們看看這個可憐的人,他從沒有機會把他的案子向大家申訴。我做這件事,得到的我個人自覺的滿意是你們想象不到。”

第二個案件,是法國與德國的世仇。一八七一年法國與普魯士戰爭失敗,割地賠款求和之後,雙方間諜與反間諜工作,活躍得非常厲害。一八九四年法國有一個生活**沉湎酒色的軍人,名字叫**司特哈士(Esterhazy),他與德國大使館陸軍武官勾結,把自己國家的機密文件偷偷的賣給德國,但不巧他的那張出賣的各種文件的清單又被法國在德國大使館做反間諜的人員拿到。經過一番研究與秘密調查之後,終於疑心到一個完全沒有關係的無辜的猶太人身上。這個猶太人名字叫做兌夫司(Dreyfus),他是炮兵上尉,在陸軍部工作。由於他的筆跡與那張清單上有點像,並經筆跡專家判斷,雖然有的說是他的,有的說不是他的,他終於被認定算做他的,於是他在一八九四年十一月十五日被捕了,在軍事法庭審問的時候,雖然他始終堅持是無辜的,而軍部的證據又是那麽的薄弱,僅僅那一件無名的單子和筆跡專家的證明;可是陸軍情報局要成立他的罪名,捏造了許多秘密證件,軍事法庭終於在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宣判了他犯了賣國的叛逆大罪,送他到一個警備區域去終身監禁。一八九五年三月又被送往南美北岸法屬魔鬼島去監禁。

對於兌夫司的判罪,他的家人與朋友都相信他是無罪的,但是他們沒有證據,無法請求複審。但不久有一位情報局的官員卞開納上校(Col.Pieqner)在一八九六年卻發現了一個德國大使館的武官寫信給法國陸軍少校愛司特哈士的信稿,這寫稿雖是撕碎了,但顯然他證明了法國陸軍部裏有人被德國雇用,於是他便開始偵查,很快的就查知愛司特哈士的一切,並經核對筆跡的結果,證明了軍事法庭原有的“單子”的筆跡正是他的。卞開納把這事報告參謀部總長與次長,但那些大官不願意重開審判,因此就禁止他繼續進行調查。同時還把他調往非洲。卞開納在去非洲之前把這事告訴了他的一位朋友,他是一位律師。這位朋友又把這事告訴了當年法國上議院的副議長,他們都相信兌夫司是無罪的。

一八九七年兌夫司的哥哥也發現那單子上的筆跡是愛司特哈士的,他就向陸軍部正式控告,但參謀部不願意認此大錯。軍事法庭開審結果,愛司特哈士無罪。卞開納被捕下獄。法國的輿論界成為兩派:一派說袒護兌夫司這個賣國賊的就是賣國賊;另一派是知識分子,他們在報紙上為兌夫司打抱不平,最著名的是《晨光報》上的克裏蒙梭和《世界報》雷因拉克等。當年法國的大文豪左拉也寫了一篇《我控訴》的文章,指責埋沒事實,埋沒真理,讓有罪的人逍遙法外,使無辜的人冤沉海底。但是陸軍部生氣了,告了左拉一狀,他被判罪了。

雖然這樣,但是反對翻案的人還在繼續偽造證據。陸軍情報局的副局長亨利上校在一八九六年偽造了兩封信,說是意大利駐法大使館陸軍武官寫給德國駐法大使館武官的,信裏特別提到兌夫司的名字。這兩封信後來在國會裏宣讀了,兌夫司的罪是鐵定了。但是被卞開納發表了一封給法國總理的公開信,指出了這封信是偽造的、拚湊的,結果亨利上校被捕下獄,畏罪在獄中自殺。這時候政府準了兌夫司太太的呈訴狀,把全案卷送最高上訴院。

經過了幾個月的密查,上訴院才宣告取消了原來的判決,才決定令軍事法庭重開審判,一八九九年軍事法庭以五票對二票表決兌夫司有犯罪嫌疑,判徒刑十年。

由於這件案子已是世界注目的案子,法庭判決震驚了整個世界,於是在九月十九日,法國新總理Louber下令特赦,釋放兌夫司。又過了幾年到一九〇三年,另外發現了一些新的事實,引起了新的審判的要求。一九〇六年七月十二日法國最高上訴院宣判,才完全推翻一八九四年的判決。政府下令恢複兌夫司的軍人身份,任命他為炮兵隊的少校。這案子從一八九四年到一九〇六年經過了十二年,才真相大白。

由於以上兩個案子,我們可以充分的看出,社會上一個人的生命與名譽,不僅是在於法官與法庭,同時有一部分是在於我們這些拿筆杆的人的手裏。因此做一個新聞記者,必須要有為人“辯冤白謗”的精神。希望青年的朋友們學看偵探小說,並從現在起努力去培養為人“辯冤白謗”的修養,以達成一個新聞記者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