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4年,十五歲的董竹君和二十七歲的夏之時結婚了。那一天,夏之時穿著一身筆挺的燕尾服,董竹君身著法式婚紗、白頭小皮鞋,一臉幸福的模樣。夏之時的革命黨朋友都出席了婚禮,他們稱讚夏之時和董竹君是“文明結婚”。
誰說青樓女子不能收獲真正的愛情?董竹君偏要向全世界證明,賣唱女,也能過上幸福的人生。
婚後不久,董竹君追隨夏之時去日本留學,就讀於東京女子高等學校。婚姻的最初總是甜蜜的,然而相處一段時間之後,董竹君卻發現,夏之時身上曾經最吸引她的那些東西,漸漸變得令她無法接受。
夏之時是典型的大男子主義,他並不希望董竹君去學校上課,也不喜歡她和朋友過多交往。他索性讓她退了學,並為她聘請一位家庭教師,讓她在家裏學習。
他們在日本生活了四年,董竹君學完了高中四年的課程。並且,他們擁有了愛情的結晶,大女兒夏國瑛便是在那時出生的。
夏之時有公務臨時需要回國,臨行前,他交給董竹君一把槍,說是用來防賊。不過,他隨後特意強調,若是董竹君做了對不起他的事情,就用它自殺。
原來,所謂愛情,竟這樣毫無信任。或許從內心深處,他還是輕視她曾經是青樓女子的身份吧。更過分的是,因為不放心董竹君,夏之時特意讓在上海南洋中學讀書的四弟來日本。名義上,四弟是來陪二嫂讀書;實際上,是肩負著監視董竹君一舉一動的使命,以免她紅杏出牆。
她想去法國留學,夏之時堅決不肯,執意讓董竹君跟她回四川。她雖無奈,但還是跟他回去了。可是等待她的,卻是更深的侮辱。夏之時的革命黨朋友們,瞧不起這位青樓出身的軍官太太,他們看她的眼神帶著嘲諷,背地裏談論起她:“一介青樓女子能念好書?不過就是傳宗接代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