乖,摸摸頭2.0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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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讓家住香港沙田,大學學的是化學。

一方水土養一方人,同樣的樓山人海霓虹陣,生長出一個截然不同的異類來。這孩子有股呆呆的軸勁,認準的事情一往無前,和香港普通的叻仔們不同,很多事情上他是個癡人,不懂取巧變通,不擅成本核算,不會掉頭拐彎,簡單直接的一個笨蛋。

據說他是談過戀愛的,下的是笨功夫,追的是個台灣女孩。

那時候他三個月閉門不出,零基礎練會了一首鋼琴曲獻給她。自然是追到了,並非什麽精誠所至水滴石穿,人家本就芳心暗許中意於他,因為他長得帥。

熱戀,異地,被分手,他的帥終究沒有覆蓋住他的怪,台灣姑娘懸崖勒馬絕塵而去。他不去糾纏,要傷心就傷心到底,自此再也不談戀愛。

此後就像他說的那樣,關於戀愛,他沒有時間。

時間都奉獻給快門和光圈了,那是他的芯兒他的果核他人生的軸心點。自小他愛攝影,為了攢夠一台相機錢,當過酒店迎賓門童。年齡稍長,攝影凝進了魂魄,相機幾乎變成他的一個器官。

過分的熱愛帶來了過分的精神潔癖,他並沒有順理成章地去當商業攝影師,不到萬不得已不肯靠這門手藝去賺錢。他應該沒把拍照片當手藝,起碼不是謀生的手藝。說不清他的真實想法,總之他對攝影這回事有異於常人的偏執理解。

總之,那時候他身旁人人把他當個怪胎。

務實的香港地,人人小跑著不掉隊,稍微不努力便會喪失討生活的機會。眾人實難解析他的狀態——你攝影,是為的什麽呢?

又不去賺錢,又不去當藝術家,你到底是在幹什麽?

他不善辯解,偶爾會告訴別人:攝影讓我很快樂……

可那裏是香港……能聽懂這話的人太少太少,大多數時候他抱著相機低頭羞澀地笑,接納那些批判那些不屑:……是,我是個無用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