乖,摸摸头2.0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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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让家住香港沙田,大学学的是化学。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同样的楼山人海霓虹阵,生长出一个截然不同的异类来。这孩子有股呆呆的轴劲,认准的事情一往无前,和香港普通的叻仔们不同,很多事情上他是个痴人,不懂取巧变通,不擅成本核算,不会掉头拐弯,简单直接的一个笨蛋。

据说他是谈过恋爱的,下的是笨功夫,追的是个台湾女孩。

那时候他三个月闭门不出,零基础练会了一首钢琴曲献给她。自然是追到了,并非什么精诚所至水滴石穿,人家本就芳心暗许中意于他,因为他长得帅。

热恋,异地,被分手,他的帅终究没有覆盖住他的怪,台湾姑娘悬崖勒马绝尘而去。他不去纠缠,要伤心就伤心到底,自此再也不谈恋爱。

此后就像他说的那样,关于恋爱,他没有时间。

时间都奉献给快门和光圈了,那是他的芯儿他的果核他人生的轴心点。自小他爱摄影,为了攒够一台相机钱,当过酒店迎宾门童。年龄稍长,摄影凝进了魂魄,相机几乎变成他的一个器官。

过分的热爱带来了过分的精神洁癖,他并没有顺理成章地去当商业摄影师,不到万不得已不肯靠这门手艺去赚钱。他应该没把拍照片当手艺,起码不是谋生的手艺。说不清他的真实想法,总之他对摄影这回事有异于常人的偏执理解。

总之,那时候他身旁人人把他当个怪胎。

务实的香港地,人人小跑着不掉队,稍微不努力便会丧失讨生活的机会。众人实难解析他的状态——你摄影,是为的什么呢?

又不去赚钱,又不去当艺术家,你到底是在干什么?

他不善辩解,偶尔会告诉别人:摄影让我很快乐……

可那里是香港……能听懂这话的人太少太少,大多数时候他抱着相机低头羞涩地笑,接纳那些批判那些不屑:……是,我是个无用之人。

也不仅是在香港,在拉萨他也是很多人眼中的无用之人。

能在拉萨真正定居做生意的香港人不超过十个,有的开咖啡馆,有的开餐厅,只有他选择了这份不赚反赔的工作……

都什么年代了,康师傅方便面都吃不起。

不少人给过他引导或建议:如果想帮助他人,是不是应该先搞定自己的生活?还有的说:你如果真的想投身公益,是不是应该去做些更有意义的事情,帮助那些真正困难的人群?

他局促不安,磕磕巴巴地告诉别人他并非做慈善公益,他不是那个初衷,也没有那个能力。

他说他是个无用之人,他这个无用之人除了拍照片别的什么都不会,他只想帮那些需要的人留下一点儿人生印记,顺便给自己收获一点儿快乐。

他说他是有私心的,说那样的摄影虽然帮不了别人改变什么,但会让人很开心,让他有点儿开心……

这应该就是他的理想吧,旁人无法感同身受的,一点儿微不足道的开心。

对于理想的追求,每个曾经奔跑过的人都有自己的路书,或坎坷,或崎岖,或黯然销魂,或柳暗花明。阿让的路书和所有人的都不同,或许你我都看不懂,那上面誊留的,应该是只有他自己才能读懂的模糊光影。

这个无用之人最喜欢的书是《牧羊少年奇幻之旅》。

为了追求那一点点真实的快乐,这个无用之人捧着他那台老5D,孤独迤逦人间道,孤独坚持着自己的孩子气,孤独地恪守着对那点理想的追寻,孤独地去经历这场无用之人的修行。

有人说孤独是高贵的。阿让高贵吗?阿让真的孤独吗?

阿让究竟是如何去理解摄影的意义?

无法用对或错去界定他的知行,人人都有其实现自我价值的权利和路径。

没有对错只有真假,能界定他的唯有真假,只是他的那种真,有时忽然就让人眼前失了焦,莫名涩了笔。

现在是2018年深冬的下午三点,他应该正在搬货。

每天整整搬九个小时,在超市的仓储中心。

听说被铲车铲伤了脚踝,一瘸一拐的,他怕耽误挣钱,不肯休息。

这是他的一个惯例了,六年来不曾将息。

每年藏地风雪最大的三个月,他会回香港挣钱,不肯靠相机,只肯卖体力,加班加点地拼命,一分一毫地积攒,好把藏地移动照相馆继续维系。

我写林光让的故事,写到这一分这一秒,忽然词穷,不知该如何继续。

为了养活理想,这个自诩无用的人文摄影师,正在当苦力。